目前分類:信仰與婚姻 (134)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本活動已終止。(2011-08-28)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8) 人氣()

這是韋伯弟兄在失戀後的分享,寫給在感情困擾中的弟兄姊妹。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

有時,基督徒夫妻很努力要懷孕,也已經懷孕,
但很不幸的,後來卻發生流產。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

不配弟兄有感於最近園地兩篇文章「發問:我是高齡產婦,應該嘗試再生另一個孩子嗎?」及「基督徒是否該像撒拉一樣憑信心,超高齡產子?談啟示完成前後的差異」,特地分享其狀況及一些感想,他盼望給在這樣景況中的弟兄姊妹不至於失望甚至絕望。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撒拉的例子,當然是『神蹟』,我們絕對相信上帝可以行神蹟。
但問題出在哪裡?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

問題:我是一個母親,今年四十多歲, 因為一些因素, 所以很晚才生下一個孩子。我的小孩非常漂亮, 而且伶牙俐嘴, 聰明非凡。 有人建議我再生一個,因他母親是高齡時生下他的。我懷孕時有過妊娠糖尿病。
請問基督徒一定要"生養眾多"嗎?值不值得以高齡再嘗試生育?因為正反意見眾多又分歧, 很期待神透過您的智慧言語, 指引我一條在生育上的屬靈方向, 謝謝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

這是我對一位失戀弟兄的回信。弟兄信件不附上,只直接摘錄一些常見的觀念,以及我的回答。
我一般在信件裡的回答,語氣通常比較溫和,會盡量安慰受痛苦的人。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

這是一則刊登在基督教報紙的徵婚啟事:
「找白皙,得先漂白;要有錢,得先貸款;要百依百順,甭想!但盼望能相互尊重、同心服事、貧病仍相愛、死才能分離的良人。我願終生陪伴、安慰他,單單愛他。意者洽、、、附受洗證明」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問題:家裡婆婆掌權,婆婆常欺負我、、、、、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

『地上的婚約成立,天上的婚約也成立』這句話,有時就會有些弟兄姊妹誤解,
所以,我在此做進一步解釋。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

由於基督徒婚姻的成立,大致就是照社會善良風俗習慣或法律規定,所以,我們就必須注意國家法律問題。
在此,必須先講一下中華民國婚姻成立的法律部分。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

一、二個例子
接下來,我要用兩個例子,來給大家思考。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5) 人氣()

接下來,我要講三個聖經故事了。一個是大家熟到不能再熟的,除非你連聖經都沒讀過,否則根本不太可能沒讀過這一段經文。
這個故事,就是馬太福音第一章,主『耶穌的父親約瑟和母親馬利亞』的故事。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5) 人氣()

一開始就無性的婚姻,是否自始無效?
夫妻隱瞞自己性無能、性冷感的事實而結婚,是否婚姻自始無效?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

一開始就無性的婚姻,是否自始無效?
夫妻隱瞞自己性無能、性冷感的事實而結婚,是否婚姻自始無效?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今天我要講的,真的很殘忍。
但是,這一樣是為了教導,而不是為安慰而寫。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三妻四妾、童養媳、休妻的離婚法、、、、歷史出現過的文化,絕不等於就是上帝所喜悅的,相反,卻是上帝極其憎惡的。凡事必須要以聖經去檢驗!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很多弟兄姊妹在這議題上,有一個很嚴重的法論的錯誤,就是:
為什麼『不可以』?聖經哪裡說不可以?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再來,我要講家暴了。
家暴問題,是我到今天,都一直沒有公開發表意見的領域。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9) 人氣()

身為基督徒,聖經就是我們一切行事為人唯一的依據與準則。
因此,不管人家如何說、社會如何做、法律如何規定,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