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講的,真的很殘忍。
但是,這一樣是為了教導,而不是為安慰而寫。
因為,我很少看見有人從這角度來做出教導與提醒。
酒鬼很可惡,這點無庸置疑!
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沒有人會認為酒鬼不可惡的。
酒鬼的妻子,真的很可憐,
丈夫可能常常不工作,妻子必需背負家庭生活的重擔,還可能常會被丈夫拳打腳踢,特別是如果不給錢的話。
小孩就更不用講了,這種失格的父親,簡直一無是處。
不僅是酒鬼,還有賭鬼,吸毒鬼、、、,都差不多。
反正都很可惡,而他們的妻子都很可憐。
以上所說,是不管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幾乎都一致同意的。
但是,那不是我今天的重點。
我今天要講的,是很殘忍的,也是很多人沒想到的:
酒鬼的錢,哪裡來的?
賭鬼的錢,哪裡來的?
吸毒鬼的錢,哪裡來的?
我在說什麼?
這些人假使沒錢,有錢吃飯嗎?有錢買酒喝嗎?有錢去賭博嗎?有錢買毒品嗎?
賣酒的人,會免費送酒長期給人喝嗎?
賭場的人,會免費讓人長期去賭博嗎?
販毒的人,會免費長期讓人拿到毒品嗎?
這些酒鬼、賭鬼、吸毒鬼,常常都沒有工作,或是工作不穩定。
他們賺的,根本不足以支撐他們的開銷。
所以,他們買酒、賭博、買毒品的錢,哪裡來的?
錢—從—哪—裡—來?
看見了嗎?
沒有酒鬼的太太,就沒有酒鬼的存在!
因為,錢是這些可憐的太太所給的,是這些可憐的太太不斷供應丈夫們行惡的本錢!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原諒我麼殘忍,
因為我若不這樣提醒,很多人根本不會想到問題的複雜性,並不是我們常以為的那麼簡單,反正一律都是丈夫很壞、妻子是無辜的聖人。
沒有酒鬼太太的金錢供應,酒鬼早就沒錢買酒,結果酒癮可能早就好了。
沒有賭鬼太太的金錢供應,賭鬼早就沒錢去賭,甚至因為欠錢不還,早就被賭場的人砍死了。
沒有吸毒鬼太太的金錢供應,吸毒鬼早就沒錢去買毒,結果毒癮早就好了,甚至早就因為作奸犯科去找錢然後被抓去關了。
看見了嗎?
金錢供應者!
真的可憐嗎?
是的!
真的無辜嗎?
恐怕未必,不是嗎?
很多人會不同意,認為我這樣很不公平,因為那些太太可能為了避免被拳打腳踢、避免小孩被打,所以不能不給錢。
是的!的確如此!
所以我說得很清楚:
很可憐!
但是,別忘了:
沒有路走嗎?
先生要殺你,你就給他殺?
丈夫要殺小孩,你就給他殺?
人家叫你吃大便,你就會去吃?
人家要你跳河,你就會去跳?
別人要拖你下地獄,你就要一起去?
為什麼太太寧可被欺負,繼續給錢,而不是努力找其他協助呢?
當然,常常因為資訊與管道的有限,這些妻子常常求助無門。
是的!的確如此!
這也是我們基督徒要積極努力的。
但是,請讓我做個殘忍的小提醒:
有時,這些妻子的心理部分,遠比我們想像的複雜。
我講一個更殘忍的狀況好了:
家庭性侵:父親性侵兒女。
大家可知道,萬一家庭發生父親性侵女兒的情況,母親會如何?
會拼死命搶救女兒?
答案是:
錯了!
很多母親會故意不想去知道,或是知道了沒有積極保護動作,更甚至會為了維護夫妻關係叫女兒忍耐的。
我不是說每個每親都會這樣,請不要誤解。
但是請原諒我這樣說:
這樣的母親還真不少!
這些母親,面對這種簡直是禽獸的事情,怎麼會這樣呢?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人的內心,真的是很複雜的。
邪惡的人,會有邪惡的心,這我們都知道;
可是,善良的人,內心也未必多善良,我們卻常常遺忘。
我不是說面對所有人,動輒用懷疑、不信任的眼光來看人,先將所有人當壞人來看待。
但是,當我們面對理性的問題探討時,我們也不能太過低估人心的複雜與險惡。
酒鬼太太為何願意繼續給錢?
原因很多,她們內心層面也很複雜。
我沒辦法所有原因都講,但是,我可以提出其中一個原因:
酒鬼的太太這樣做,因為她可以獲得很大的好處,也就是她可以得到稱讚。
有些不斷宣稱自己多可憐又多可憐的人,她們知道(不管是有意或無意)自己可以從這樣的宣稱裡,獲得許多人的稱讚與掌聲,讓她覺得自己很偉大、很了不起。
單單這樣的好處,就足以使她們繼續下去。
人為了獲得稱讚與肯定,常常會做出許多我們難以想像的事的。
這不是全部的原因,請不要誤解。
但是,這也確實是一個其中的原因,因此我們也別忘記問題的複雜性。
知道馬戲團表演秀的各種動物是如何訓練的嗎?
不過就是一種『賞罰原理』而已!
不斷獎勵某種行為,不斷處罰另一種行為,常常就能帶來很大的行為改變。
同樣的,當酒鬼的妻子發現她這種可憐的身份與處境,可以為她帶來很大的稱讚,而且幾乎屢試不爽、人人稱許時,這個誘因有多大啊!
說這些,真的很殘忍。
但是,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當我們在教會關心人、輔導人時,有時,真的必需很有智慧,更盡量要多方觀察,不要單聽一方的話。
我們絕對要堅守真理,也絕對要有愛心,但一樣必需很有智慧。
否則,我們很容易誤判,然後做出錯誤的建議與處置的。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但是,這一樣是為了教導,而不是為安慰而寫。
因為,我很少看見有人從這角度來做出教導與提醒。
酒鬼很可惡,這點無庸置疑!
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沒有人會認為酒鬼不可惡的。
酒鬼的妻子,真的很可憐,
丈夫可能常常不工作,妻子必需背負家庭生活的重擔,還可能常會被丈夫拳打腳踢,特別是如果不給錢的話。
小孩就更不用講了,這種失格的父親,簡直一無是處。
不僅是酒鬼,還有賭鬼,吸毒鬼、、、,都差不多。
反正都很可惡,而他們的妻子都很可憐。
以上所說,是不管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幾乎都一致同意的。
但是,那不是我今天的重點。
我今天要講的,是很殘忍的,也是很多人沒想到的:
酒鬼的錢,哪裡來的?
賭鬼的錢,哪裡來的?
吸毒鬼的錢,哪裡來的?
我在說什麼?
這些人假使沒錢,有錢吃飯嗎?有錢買酒喝嗎?有錢去賭博嗎?有錢買毒品嗎?
賣酒的人,會免費送酒長期給人喝嗎?
賭場的人,會免費讓人長期去賭博嗎?
販毒的人,會免費長期讓人拿到毒品嗎?
這些酒鬼、賭鬼、吸毒鬼,常常都沒有工作,或是工作不穩定。
他們賺的,根本不足以支撐他們的開銷。
所以,他們買酒、賭博、買毒品的錢,哪裡來的?
錢—從—哪—裡—來?
看見了嗎?
沒有酒鬼的太太,就沒有酒鬼的存在!
因為,錢是這些可憐的太太所給的,是這些可憐的太太不斷供應丈夫們行惡的本錢!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請原諒我麼殘忍,
因為我若不這樣提醒,很多人根本不會想到問題的複雜性,並不是我們常以為的那麼簡單,反正一律都是丈夫很壞、妻子是無辜的聖人。
沒有酒鬼太太的金錢供應,酒鬼早就沒錢買酒,結果酒癮可能早就好了。
沒有賭鬼太太的金錢供應,賭鬼早就沒錢去賭,甚至因為欠錢不還,早就被賭場的人砍死了。
沒有吸毒鬼太太的金錢供應,吸毒鬼早就沒錢去買毒,結果毒癮早就好了,甚至早就因為作奸犯科去找錢然後被抓去關了。
看見了嗎?
金錢供應者!
真的可憐嗎?
是的!
真的無辜嗎?
恐怕未必,不是嗎?
很多人會不同意,認為我這樣很不公平,因為那些太太可能為了避免被拳打腳踢、避免小孩被打,所以不能不給錢。
是的!的確如此!
所以我說得很清楚:
很可憐!
但是,別忘了:
沒有路走嗎?
先生要殺你,你就給他殺?
丈夫要殺小孩,你就給他殺?
人家叫你吃大便,你就會去吃?
人家要你跳河,你就會去跳?
別人要拖你下地獄,你就要一起去?
為什麼太太寧可被欺負,繼續給錢,而不是努力找其他協助呢?
當然,常常因為資訊與管道的有限,這些妻子常常求助無門。
是的!的確如此!
這也是我們基督徒要積極努力的。
但是,請讓我做個殘忍的小提醒:
有時,這些妻子的心理部分,遠比我們想像的複雜。
我講一個更殘忍的狀況好了:
家庭性侵:父親性侵兒女。
大家可知道,萬一家庭發生父親性侵女兒的情況,母親會如何?
會拼死命搶救女兒?
答案是:
錯了!
很多母親會故意不想去知道,或是知道了沒有積極保護動作,更甚至會為了維護夫妻關係叫女兒忍耐的。
我不是說每個每親都會這樣,請不要誤解。
但是請原諒我這樣說:
這樣的母親還真不少!
這些母親,面對這種簡直是禽獸的事情,怎麼會這樣呢?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人的內心,真的是很複雜的。
邪惡的人,會有邪惡的心,這我們都知道;
可是,善良的人,內心也未必多善良,我們卻常常遺忘。
我不是說面對所有人,動輒用懷疑、不信任的眼光來看人,先將所有人當壞人來看待。
但是,當我們面對理性的問題探討時,我們也不能太過低估人心的複雜與險惡。
酒鬼太太為何願意繼續給錢?
原因很多,她們內心層面也很複雜。
我沒辦法所有原因都講,但是,我可以提出其中一個原因:
酒鬼的太太這樣做,因為她可以獲得很大的好處,也就是她可以得到稱讚。
有些不斷宣稱自己多可憐又多可憐的人,她們知道(不管是有意或無意)自己可以從這樣的宣稱裡,獲得許多人的稱讚與掌聲,讓她覺得自己很偉大、很了不起。
單單這樣的好處,就足以使她們繼續下去。
人為了獲得稱讚與肯定,常常會做出許多我們難以想像的事的。
這不是全部的原因,請不要誤解。
但是,這也確實是一個其中的原因,因此我們也別忘記問題的複雜性。
知道馬戲團表演秀的各種動物是如何訓練的嗎?
不過就是一種『賞罰原理』而已!
不斷獎勵某種行為,不斷處罰另一種行為,常常就能帶來很大的行為改變。
同樣的,當酒鬼的妻子發現她這種可憐的身份與處境,可以為她帶來很大的稱讚,而且幾乎屢試不爽、人人稱許時,這個誘因有多大啊!
說這些,真的很殘忍。
但是,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當我們在教會關心人、輔導人時,有時,真的必需很有智慧,更盡量要多方觀察,不要單聽一方的話。
我們絕對要堅守真理,也絕對要有愛心,但一樣必需很有智慧。
否則,我們很容易誤判,然後做出錯誤的建議與處置的。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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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看到這篇文章 您所說的酒鬼妻子現象,心理學早有許多研究 甚至創了一個新字 codependence(共依存)來形容這種關係 不知您對心理學接受度如何 不過這些研究,至少給人另一個看事情的角度 也能呼應您的文章
有些弟兄姊妹認為,我這篇文章講的例子太誇張、太離譜、很罕見。 但是,請原諒我這樣說: 你們怎知這種例子少見? 你們的依據,其實,常常只是『個人經驗』(我的誰就不是這樣、我認識的誰就不是這樣、我遇過的誰就不是這樣、、、), 更甚至,常常只是你們『一相情願』、『想當然爾』的個人以為而已。 我知道,我這篇文章,令你們很不舒服, 因為,這些內容,可能根本上就顛覆你們原先的認知, 而且,這些內容,真的令人很不舒服很不舒服。 我知道什麼叫不舒服,因為,在很久以前, 當我還是學生時,上課研讀一些關於父親性侵女兒的講義時, 裡面所呈現出來的被性侵子女媽媽的做法與想法,真的令人不可思議、甚至令人感到噁心。 不僅是我,還有許多同學,都非常震驚,因為那簡直是病態到令人很不舒服、很反胃的程度。 但是,這就是事實,這就是學術與科學研究調查之下,所發掘出來的事實,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手術房裡的癌症,可不是大家外表看到的那樣。 是血淋淋的、面目猙獰的、甚至令人深感噁心的。 但是,一個醫師的訓練,假使受不了用冷靜理性來學習這種客觀的事實, 那麼,根本沒資格當醫師。 醫師當然要有愛心,但是,那種客觀冷靜的醫學訓練,是永遠不能刪除的。 否則的話,你敢給一個很有愛心,但醫學知識很差的醫師開心臟手術嗎? 事實上,只有外表的愛心、滿腔的熱血,但醫學知識零分,每開刀病人必死的醫師,是真正有愛心的醫師嗎? 同樣的,酒鬼的妻子,也是一樣。 不管你們多震驚、多不舒服,這就是學術研究出來的事實,只是你們不知道而已。 匿名網友所說的是正確的: 「您所說的酒鬼妻子現象,心理學早有許多研究」 弟兄姊妹們,你們以為我是憑空亂想,然後掰出一些很不可能的情形嗎? 很不幸的,在這篇文章裡,我一點都不是瞎掰,我只是在陳述客觀事實。 酒鬼妻子的現象,人家早就研究過了,而且出來很多研究報告了,只是你們不知道而已。 我講的內容,只是人家研究出來的其中一個現象而已。 你們如果真的去看看人家研究出來這種酒鬼妻子背後的心理狀態的描述,你們會更不舒服,因為比起我講的,還有更多更病態的內容、狀況與種類。 Codependence,中文常翻譯成:共依附、共依存。 不相信我的話的人,請自己用中文這些字去搜尋一下網路,便可知一二。 不僅是共依附而已,還有各種心理防衛機轉,大家也可以自己去查。 弟兄姊妹們,我這篇文章講的,不是『個人經驗』,而是訴諸學術研究的成果,將人家的研究結果拿出來講的,不是我自己編的、用個人經驗寫的。 在學術上,個人經驗幾乎是沒有學術價值的, 事實上,除非經過嚴謹的研究,否則的話,個人經驗根本就沒有價值, 因為,你的經驗、我的經驗、他的經驗,誰的經驗才是真理? 你的爸爸是這樣,別人的爸爸就是這樣嗎? 你的媽媽是這樣,別人的媽媽就是這樣嗎? 你確定你的經驗,就是多數情形嗎? 你確定你認為那種情形很少,就真的很少嗎? 弟兄姊妹們,你們可知道,我在園地寫出的文章,背後是讀過多少書、認真思考過多少問題、聖經讀過幾次,然後才寫出來的嗎? 有些知道我情形的教會長輩,就常開玩笑講: 假使有一天我們家地震垮了,一定是因為家裡書太多太重,結果把房子壓垮了。 弟兄姊妹們,以後讀到我文章,有不懂之處,請先問我一下,不要隨便就以為我講錯了。 我不敢說自己是絕對無誤的人,但要輕易就說我講錯,可沒那麼簡單。 事實上,常常事後反而證明,錯的是你們,不是我。 起碼,我們園地文章那麼多,隨便檢驗下來,大家應該也可以知道, 我不是那種憑空亂掰、毫無根據、無的放矢的人。 因此,假使以後讀到文章,覺得有困惑,請先問我一聲,我會告訴你我是根據什麼這樣講的,請不要先隨便就認為我講錯,或認為我講的太誇張、太罕見、太少數。 接下來,我要針對匿名網友的提議,做進一步說明。 為什麼我不直接講心理學的『共依存』、『心理防衛機轉』呢? 主要是我們園地清楚表明過: 心理學不合聖經! 當然,這不是說心理學的各種『觀察』都是錯誤, 事實上,他們的觀察,很多都是正確的。 一切科學,本來就是從『觀察』開始, 透過觀察與發現一些現象,然後做進一步的研究,之後獲得更多的學問。 在觀察部分,心理學所發現的一些現象,常常是真實存在的,是基督徒不需拒絕的。 但是,在心理學的解釋體系、以及治療方法部分,卻是很嚴重偏離聖經的。 以『共依存』現象為例,心理學發現的共依存現象,是正確的、是真實存在的,他們所描述的這些共依存者的內心想法,也是真實的。 這些,都只是『觀察』領域,他們忠實將觀察的結果描述出來,我們基督徒是可以放心使用的。 但是,接下來的解釋體系,以及解決方法,就幾乎都是基督徒所不能接受、不能使用的了。 比方說:心理學有很多解釋體系,都受到佛洛伊德影響,用本我-自我-超我、潛意識、、、之類的架構。雖然很多心理學家修正了佛洛伊德動輒用『性』來做為核心解釋的部分,但是,依然受到他很大的影響。 問題是,這種解釋體系,是嚴重違反聖經的。 而解決方法部分,也不惶多讓,常常都嚴重違反聖經。 正因為如此,而我文章有篇幅有限,不可能詳細講述, 所以我只直接引用心理學這部分的觀察,但不直接使用他們的詞彙,以免弟兄姊妹誤以為我支持心理學對這議題的一切理論。 但是,假使弟兄姊妹有興趣,依然歡迎自行去閱讀這領域的心理學文章,可以對酒鬼的妻子現象有更進一步的瞭解,只是要記得我的提醒即可。 最後,我要用如鹿姊妹分享過的一段回應,來做為這篇回應的結束: 「在輔導受暴婦女時,往往只片面聽從單方面的陳述,而無法全面了解兩造實際情形,惟一旦案件呈到法院裡來,其實往往豬羊變色的」 今天我這篇文章不是講家暴,而是講酒鬼。 家暴與酒鬼,雖有重疊之處,但不是完全等同。 但是,這樣的提醒,不管是對家暴還是酒鬼,都一樣適用的。 今天,假使我們一相情願,只用同情受害者的立場來解讀與看待一切事情, 有時,反而可能漏掉一些很重要的訊息,導致誤判。 我不是說受害者不可憐,請不要誤解。 我也不是說我們凡事都要用懷疑的眼光來看事情,請更不要誤解。 但是,假使我們心中常常一相情願,而忘記在輔導個過程裡留意其他線索與可能性,我們也可能是未善用智慧。 願上帝幫助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