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是一個母親,今年四十多歲, 因為一些因素, 所以很晚才生下一個孩子。我的小孩非常漂亮, 而且伶牙俐嘴, 聰明非凡。 有人建議我再生一個,因他母親是高齡時生下他的。我懷孕時有過妊娠糖尿病。
請問基督徒一定要"生養眾多"嗎?值不值得以高齡再嘗試生育?因為正反意見眾多又分歧, 很期待神透過您的智慧言語, 指引我一條在生育上的屬靈方向, 謝謝
(由於這是很多弟兄姊妹會遇見的問題,所以公開回答)(私密部分已去除)。


答:
聖經裡『生養眾多』的經文,不能亂用的呢!
基督徒夫妻當然應該生小孩,
但要生多少個,倒是沒有一定,要看每對夫妻狀況而定。


越高齡的生產,產下異常的寶寶的機會越大,這是醫學事實。
越高齡的孕婦,懷孕生產過程越危險,這也是醫學事實。
任何人宣稱的個案,都不會改變這事實。


建議者的母親高齡時生下他,這叫『個案』,懂嗎?
要講個案,講不完的!
基督徒做考慮時,不要隨便將個案放在考慮中,而必需依據科學事實。


要聽個案,我也可以講一個完全相反的真實事例:
我認識一對基督徒夫妻,在先後生下兩個健康活潑可愛的男孩之後,
後來想再生一個女孩。
結果,生出的卻是嚴重畸形兒,外表畸形、內臟畸形,而且是男生。
從小,就住加護病房,而且在一歲以內,已經多次發出病危通知。
誰知道,這孩子竟然沒走,還活了下來。
現今已經好幾歲了。
假使你是這對夫妻,你還會笑得出來嗎?


基督徒相信神蹟,但基督徒不會去試探上帝。
基督徒相信神蹟,但基督徒並不會否認科學事實。


事實上,已經生過一個健康寶寶,又已經是超過四十歲的高齡,
這時,真正的決定者,是你們夫妻,
別人只是意見提供而已,不能幫你們決定,你們也絕不能讓別人幫你們決定,
哪怕那人是牧師、長老也一樣。


所以,你們夫妻該靜下心來,詳細討論與分析各種利弊得失和風險,
然後一起尋求上帝心意,看上帝對你們有無特別感動。


我不認為你一定要繼續生,也不認為你一定不可以繼續生。
這是相對領域,不是絕對真理。
但是,不管做什麼決定,都必需是你們夫妻『認真考慮清楚』,
千萬不能是人家說什麼,然後你們就輕率去做。


一旦決定之後,就要有心理準備,迎接各種未來的事實發生。
就算生出異常寶寶,就算你因為高危險妊娠而變成植物人、終生重病,
你們也必需接受事實,不得有怨言。
假使你們覺得風險太高,非你們能承受,那你們就不要去試探上帝、挑戰醫學事實。


有沒有可能平安無事,生出活潑可愛的寶寶?
當然!
這沒什麼問題!
問題出在你們能不能承受風險而已!


假使你今天是二十幾歲,懷孕時無併發症,我認為再生一個的風險其實很低。
但因為你今天是四十幾歲,懷孕時是妊娠糖尿病,我認為再生一個的風險變高。


風險的考量與承受,常常是很多基督徒毫不在意的,但那卻是錯誤的。
原諒我說句不客氣的:
萬一有狀況發生,那些建議者,會願意幫你帶畸形兒、幫你照顧一輩子嗎?


這樣的分析與分享,不知能否幫上你們一些忙?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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