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以為犯罪就是違反上帝命令、不夠敬虔,
好比去違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的禁令。
但是,我們卻常不知另一種危險的陷阱,就是增添上帝命令、太過敬虔。

有這種事嗎?
有!
夏娃面對魔鬼試探時,上帝明明就只規定『不可吃』善惡樹的果子,
但是,夏娃已經自行加上『不可摸』了。


法利賽人又是另一個實例。
這些人『命上加命,令上加令,
律上加律,例上加例,
這裡一點,那裡一點』(賽28:10),
他們拼命去遵守傳統和規定,問題是那些傳統和規定,
很多都是沒有聖經依據,或是曲解聖經的人自行做出的規定,
還說那是上帝規定的。


這種自以為敬虔,額外增添聖經命令的行為,很多都會變成重軛。
重軛,不僅沒有人背得起,而且會使人活在痛苦中,喪失上帝給我們的自由。
更甚至,會使人落入魔鬼的陷阱,變成另一種犯罪的開始。


夏娃一旦擅自增添上帝指令,
一定會認為上帝很嚴苛,而且很難遵守。
這時,不僅容易犯罪,
嚴重時還會懷疑上帝。


規定越嚴,不是越不容易犯罪?
錯了!
適宜的規定,確實越不容易犯罪;
可是過嚴的規定,就會適得其反,更容易犯罪。


在地上畫個圈,規定你不能超過這個圈的線。
假使圈的範圍合宜,你不易越線。
但假使線的範圍很窄,你動輒就會越線,
因為我們不可能在過小的範圍活動。


不要以為品德不佳的人才會容易犯罪,
錯了!
那些過度追求敬虔的人,一旦偏離聖經,擅自規定或遵守上帝沒規定的事,
一樣會很容易犯罪,法利賽人就是。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
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
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2:20-23)


教會裡,有多少這類的例子?
上帝規定是『不可醉酒』,多少敬虔派已經規定成『不可喝酒』?
明明就是不難遵守的『不可醉酒』,
一旦規定成上帝沒說的『不可喝酒』,就變成過度嚴苛的重軛,
結果多人就跌倒了、陽奉陰違了、當虛偽的基督徒了、、、。


上帝規定是『努力盡本分』,多少教會已經規定成『教會第一』了?
明明媽媽就是該認真照顧小孩,不能不管小孩而成天跑教會,
結果變成大家要拼命跑教會才叫敬虔,
這樣怎會正確?


上帝規定是『守十一奉獻會蒙祝福』,而且『沒有詳細規定十一的內容』,
多少教會已經變成『沒守十一會被咒詛』,而且『詳細規定十一的內容』了?
表面上,那些教會好像有拿出聖經經文,
但事實上,根本就是曲解經文。
結果,『鼓勵性質』的十一,一旦變成『沒做就會被咒詛』的規定,
馬上就變成難以背負的重軛了。


我們如何知道哪些是人意,哪些是上帝真正的規定?
當然要認真讀經,好好按正意來認識上帝的道。


真正上帝的道,會使我們得自由(約8:32)。
可是屬靈重軛,卻會使我們犯罪,甚至離開上帝。


所以,上帝假使只規定『不可吃』,
我們就千萬不要擅自增添,變成說上帝規定『不可摸』。
因為,這會變成另一種犯罪的開始,甚至已經犯罪。
畢竟,上帝不只禁止人去減少祂的話,也同樣禁止人去擅自增添祂的話。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申4:2)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申12:32)


『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箴30:6)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
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啟22: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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