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專家與學者主張保羅前往大馬色路上發生的經歷,是一種癲癇發作現象。
真的是這樣嗎?
使徒行傳第九章
3 掃羅行路,將到大馬士革,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面照著他;
4 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
5 他說:主啊!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6 起來!進城去,你所當做的事,必有人告訴你。
7 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
8 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甚麼。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士革;
9 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
、、、、
17 亞拿尼亞就去了,進入那家,把手按在掃羅身上,說:兄弟掃羅,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主,就是耶穌,打發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滿。
18 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洗;
19 吃過飯就健壯了。


上帝可不可以『透過』一般生理現象、醫學機轉來行出神蹟?
可以!
上帝可不可以『不透過』一般生理現象、醫學機轉來行出神蹟?
可以!


事實上,不管上帝使用『自然的方式』(可用正規科學來進行解釋的,如:醫師治療、藥物治療、手術治療、生理反應、、、),還是『超自然的方式』(完全無法用正規科學來進行解釋的),我們都相信這是上帝權能、上帝在施展大能。
身為基督徒,我們都相信上帝可以在過去,可以在今天,也能在明天,依然施行超自然的神蹟奇事。
但是,若屬於自然的方式,是正規科學可以解釋的,那麼,神蹟性當然會大打折扣,甚至會喪失神蹟性。
當然,這並不會使我們不相信上帝大能,但是,確實會給我們對各種現象的解讀更謹慎小心,不浮濫用神蹟奇事來描述一些現象。


同時,我也要提醒,上帝並不是要我們當民智未開的愚民,繼續活在中世紀黑暗時代裡,繼續過動輒用上帝魔鬼來解釋的生活。
事實上,我們也都清楚,一旦凡事都直接推給上帝或魔鬼,這和中世紀黑暗時代,又有甚麼兩樣?
比方說:
一個人生病,就說那是魔鬼害的;
發生地震,就說那是上帝憤怒;
然後就進行驅魔或禱告,不需再做更深入的探索與研究。
這樣的生活與解釋體系,我們從歷史上已經清楚可見,就是悲慘的黑暗時代。
哪一個社會或民族,活在這種簡單推給上帝魔鬼的解釋體系裡,他們就不會進步,會繼續活在落後又愚昧的生活裡。
在這種解釋體系之下:
社會民生不會進步、科學與知識不會進展、各種福利民生的發明不會出現。
一直到宗教改革之後,透過改教家所帶領的回歸聖經運動,重新看重上帝賜給人類的理性,認為研究探討宇宙奧秘是榮耀上帝的表現,整個西方世界才開始突飛猛進。
理性,是上帝賜給人類特有的禮物,是珍貴的,是其他動物沒有的。
假使我們丟棄理性,我們就是嚴重對不起上帝,甘願成為一隻低等的動物,而不是尊貴的人。
我們不能因為理性會被誤用,就乾脆不要使用。
正確的態度是『讓理性回歸真理』,這才是基督徒應有的作法。


在這樣的觀念下,我們依然願意高舉上帝,但絕不擅自用人的善意去幫上帝扶約櫃。
我們不需為上帝解圍、不需去解救上帝。
別忘了,是上帝在拯救我們,祂不需要我們去拯救祂。
歷史上,已經發生過太多次人用自己所以為的善意去幫上帝解圍,結果卻是羞辱主名的事例。
中世紀天主教面對哥白尼、伽立略的地動說,教廷堅持聖經主張天動說,結果卻證明是一個嚴重錯誤、羞辱主名的行為。
我們絕對必需用聖經來檢驗真理,
但是,面對聖經許多閉口不言的地方,我們也必需小心止步,
特別是關於科學領域的事,我們更是要小心謹慎來解釋聖經。
沒錯,我們絕對相信『聖經無誤』,
但我們也必需承認聖經不是百科全書、聖經不是為教導科學而寫,
我們相信,聖經寫的每句話、每個字都是正確的,內容只要提到科學也都是正確的。
問題出在『解釋』。
當我們用經文來對科學進行解釋時,務必要盡量小心謹慎為宜。


現在,開始進入主題。
保羅的大馬色經驗,只是一種癲癇發作的現象,不具特殊神蹟性嗎?


甚麼是癲癇?
簡單說,就是『腦部異常放電』。
人的腦部,有非常微量電流在運作。
這也正是我們現今醫學上腦波儀器檢查的原理。
透過對腦部各區域電流運作的狀態監測,醫師常可以診斷出許多腦部異常問題。
正常的情形下,這些電流是在正常狀態下運作。
但是,有時候病患因為腦部出現問題,結果突然間發生異常大的放電現象,這時就會產生癲癇。


癲癇的發作,有很多種表現。
一般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大發作』,也就是病人陷入昏迷倒地、全身僵硬緊繃、牙關緊閉、全身不斷抽蓄。
另一種則是『小發作』,病人不會出現那種抽筋現象,也不會倒地不起,而是突然間神智喪失,時間有時只有幾秒鐘就結束。
不管是大發作,還是小發作,都是腦部『全面性』受影響。


有一種比較奇特的,叫『部分癲癇』(Partial seizure),這是大腦只有部分異常放電所致,不是全面性的受影響。
這種癲癇發作時,就千奇百怪了,不是單純大發作、小發作那種表現。
在這種比較特殊的癲癇發作裡,病人的表現可以是用某些肢體的動作來表現、用感覺來表現、甚至是用精神症狀來表現。
病人有時會出現異常行為,有時會出現特殊幻覺,可以聽到、看到、或是聞到某些並不存在的東西。


保羅的大馬色經驗,有沒有可能是癲癇發作,特別是像『部分癲癇』這類比較奇特的表現呢?
1. 看見『光』(有些癲癇病人發作,會看見閃光)
2. 聽見聲音(有些『部分癲癇』病人發作時,會聽見聲音)
3. 仆倒在地(癲癇病人發作時,常可以有倒地現象)
4. 眼睛看不見(癲癇病人發作時,有些確實可以出現暫時看不見的現象)


所以,保羅的大馬色經驗,就是癲癇發作囉?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當我們用聖經來解釋科學時,要保持謹慎小心的態度;
反過來說,當我們面對各種科學理論對聖經的解釋時,我們一樣必需保持謹慎小心的態度。
我們不輕易就說別人講錯,但也絕不輕信對方講法。
『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箴14:15)
『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帖前5:21)


我們文章開始時已經講過這個重要觀念了:
上帝可以透過自然生理醫學現象,也可以不透過自然生理醫學現象。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聽到別人用自然生理醫學的解釋,就馬上反對。
我們要有自信,上帝的話是經得起檢驗的。
我們所在乎的,是自己有沒有誤解上帝話語的意思,而不是去堅持哪些的觀念。
事實上,越是愚民方式,越是動輒訴諸神蹟奇事的解釋;
越是認真探討上帝真理,越是不輕易訴諸神蹟奇事的解釋。
但是,假使不論如何檢驗,神蹟就是神蹟,我們也不能因為現今科學無法解釋,就不接受聖經的神蹟性,就硬要套進科學的框架裡去。
很不幸的,在這樣的議題上,靈恩派與新派都犯了大錯。
靈恩派不太喜歡接受自然生理醫學的解釋,而非得喜歡訴諸神蹟奇事不可,結果當然很容易將信仰帶回中世紀愚民黑暗時代;
新派幾乎都不接受無法用自然與科學方式來解釋的神蹟,而硬要將明明就真的是神蹟的聖經記錄,非得硬套進有限的科學架構裡不可,結果當然是離開真理、甚至是離開上帝。


沒錯,癲癇發作確實可以對保羅的大馬色經歷做出部分合理解釋。
但請注意,我講的是『部分』。
換言之,當我們將『全部』的大馬色經驗進行研討時,癲癇發作理論將會站不住腳。
上帝話語的威力就是這樣可怕!
一旦我們接受『全部』的上帝話語,我們就必需全面解通上帝的每一句話,不得彼此矛盾。
這就是解經原則,也正是新派神學家很嚴重犯的錯。
我們可以全面不矛盾地解通聖經經文,但新派神學家為了硬將他們預設的立場(如:一定要合科學、同性戀是可以的、、、)套進全本聖經裡去,結果他們表面上找出一大堆經文來證明那種解經正確,但事實上,他們產生的結論卻無法合理解通其他經文。
常常,我們面對新派神學解出來的教義,如:馬利亞不是處女生子、同性戀是可以的、、、、,有時只需用很簡單的反合性經文,就可以駁斥他們的謬論。
面對保羅的大馬色經驗,用癲癇來解釋的,未必就是屬於新派神學。
有時,解釋者或許動機可憫,有時是真的發現聖經某些記錄可以用某些科學理論來嘗試解釋,
畢竟,探索科學,確實是榮耀上帝的表現,
而用合理的科學來對聖經進行更良好的解經,也是看重上帝話語的表現。
但是,不管動機是善是惡,我們面對各種經文解釋都一樣:
謹慎檢驗,是我們身為基督徒應盡的本分。
檢驗的方法也很簡單,這個解釋理論,可以合理解通『全部經文』嗎?


很不幸的,用癲癇發作來解釋保羅的大馬色經驗,是無法合理有效解通全部經文的。
簡單舉一些用癲癇無法解釋的部分:


1. 主耶穌和保羅的對話
基本上,癲癇發作時確實可以發生聽見聲音的現象,
問題是,那些聲音、甚至是對話,都是『幻覺』而已,不是真正的。
可是聖經裡保羅聽到主耶穌的聲音、對主耶穌提出問題、也聽到主耶穌的回答,假使這只是屬於幻覺,那不符合聖經記錄的慣例。
在聖經裡,一旦記錄上帝講話,就是『真實』上帝講話,不是腦部幻覺。
當然,假使把論點改成『主耶穌真實透過保羅癲癇發作來對保羅講話』,這樣的論點就比較合理。
但是,這卻似乎不是主張保羅是癲癇發作之人的論點。
換言之,癲癇發作理論無法解釋為何保羅和主耶穌有真實對話。


2. 眼睛失明的醫治
確實,癲癇發作有可能用眼睛暫時性失明來表現,但是,那些癲癇引發的症狀,多半在癲癇發作結束之後就會消失。
而癲癇發作的時間,多半只有幾秒鐘,或是幾分鐘而已。
問題是,保羅可是失明三天,這可不太是癲癇發作常見的時間表現。
當然,我們也可以嘗試加進心理因素來進行解釋:
保羅當時是因為癲癇發作引發暫時性失明,後來癲癇發作結束,可是因為心理極度驚恐,所以失明現象繼續存在。
單就理論上而言,這確實也是一種可能的解釋。
問題是,面對接下來的醫治部分,這樣的理論一樣站不住腳。
因為,聖經一樣記錄亞拿尼亞也有明確的接受主耶穌指引的對話,而聖經可沒記錄他也有類似癲癇發作的表現。
硬要用幻覺來解釋亞拿尼亞在異象中和主耶穌的對話,當然勉強也說得過去,
問題是,保羅也是幻覺中和主耶穌對話、亞拿尼亞也是幻覺中和主耶穌對話,可是那些對話與後續發展卻都完全一致,這根本不是幻覺可以解釋的。
幻覺也者,虛幻的感覺是也。
既然是幻覺,就表示那是虛假的,不是真實存在。
既然是虛假的,怎可能會出現一切吻合的後續發展呢?
怎可能完全不相關、不認識、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的人,竟然出現密切有關的幻覺?
這是幻覺理論無法解釋的。


再來,假使保羅是因為癲癇發作產生失明現象;
或假使保羅是癲癇發作之後因為心理因素繼續維持失明現象;
確實有可能因為亞拿尼亞對保羅進行按手禱告,而產生心理治療效應,使他重新恢復視力,
但是,這無法解釋『鱗片掉落』現象。
心理治療效應,如何解釋那個鱗片掉落之後,才恢復視力的記述呢?


3. 病史
這部分,就比較屬於間接推論,不像上面兩點比較屬於直接反駁。
癲癇病患,通常不太會只有單一次發作。
問題是,我們從聖經裡,看不見保羅『過去有』癲癇的病史跡象,也看不見他在大馬色經驗『以後有』任何癲癇病史跡象。
當然,聖經沒記錄,不表示就沒有;
問題是反過來說,聖經沒記錄,確實也可能是因為保羅沒有癲癇發作的病史,因為他本來就不是癲癇發作。


事實上,我們也可以從另一個間接的角度來進行探討:
假使保羅本來就是一個癲癇病患,他在大馬色經驗之後癲癇痊癒,這將會是一個很好的神蹟醫治見證題材,沒有理由不紀錄在聖經裡,不是嗎?


假使保羅是在大馬色經驗才開始成為癲癇病患,那麼,他應該還會有陸續的發作史,
他身邊的親密同伴路加醫師在進行使徒行傳寫作時,不再寫下保羅與疾病奮戰的紀錄部分?
保羅自己在各書信描述自己的辛勞時,也不會寫下自己身處在癲癇疾病下的痛苦與努力來激勵教會信徒?


保羅後來傳道時,被哥林多教會信徒瞧不起,認為其貌不揚、言語粗俗(林後10:10),但卻沒人用其癲癇病史來嘲笑他,這倒是很奇怪的事。
因為,假使保羅真有癲癇,哥林多教會連這種對一個人外表、講話都會嘲笑的惡劣態度,不太有理由不去嘲笑保羅的癲癇。
起碼,在哥林多教會這種充滿各種靈恩表現,而且以靈恩自豪的教會裡,他們也可以嘲笑保羅為何醫不好自己的癲癇。


結論來說,用癲癇發作來解釋保羅的大馬色經驗,確實可以做出部分的解釋,但是,卻無法通過全部聖經的檢驗。
因此,我們不接受這種癲癇發作理論。
到目前為止,保羅的大馬色經驗,確實依然屬於現代科學無法合理解釋的神蹟。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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