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家的故事裡,一開始那個要離家的小兒子,如此說:
『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路15:12)


主耶穌釘十字架時,同釘的兩個強盜,其中之一這樣講: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路23:41)

小兒子認為,『恩典』是我應得的,『恩典』是我配得的。
強盜認為,『刑罰』是我應得的,『該死』才是我配得的。


父親還沒死,父親還沒開口,小兒子卻已經認為那些家業是自己應得的,
自己有資格提出要求,先拿到遺產。
人若不知道『自己沒資格得』,卻以為『自己有資格得』,
而且還『理直氣壯認為應得』,
那麼,這種人真正應得的,就是喪失恩典----------小兒子後來過比豬還不如的生活。


被處死刑,但深知自己罪孽深重,深知死刑是自己應得的刑罰,不怨天、不尤人,
知道刑罰是自己應得的,然後謙卑祈恩。
這時,主耶穌給的,就是--------------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都是『應得的』(應該的),
但是,卻是截然不同的人生態度。
我們,又是哪一種?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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