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詩篇110:4『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希伯來書的作者,遂援引之作為初代信徒質疑耶穌中保之依據。同理,何西阿重迎悔改的妻子後,『本非我民的,我必對他說,你是我的民』(何2:23),保羅援引之為對外邦人之適用。在新約裏大量看到這種『信心的跳躍』,但,在法律界裏,或我們普通人來講,當然比較執著於法利賽人的文義解釋法(即狹義解釋)。這種擴大解釋法,在我們釋經時,是否可以自由適用?它合不合總原則解經法?答:
你今天舉的兩個例子,其實還算好講解。
新約聖經對舊約經文的使用,乍看之下,有些簡直到令人難以解釋,簡直覺得是「天馬行空」、「斷章取義」、「自由發揮」的程度。(但其實當然不是真的天馬行空亂解)


這要先從教會歷史開始說起。
在教會歷史很早期,甚至可以追溯到使徒過世之後的古教父時期,
教會就已經慢慢有兩種解經路線出來:
1.字義解經(安提阿學派)
看重經文的歷史與字面意思,主張直解經文。
對於經文,除非有很強很好的理由,否則都採取直解,不採用寓意解經。
2.寓意解經(亞歷山大學派)
認為聖經經文意思決不僅只有歷史與字面意思,而是都有特殊的寓意或靈意象徵,所以對經文的解釋,必須加上這種寓意的解釋才行。


我們注意新約聖經對舊約經文的使用,輕易就能發現這兩種現象:
有時採用字義解經,有時採用寓意解經。
問題的困難點在於:
我們自己讀經時,何時該採用字義解經,何時該採用寓意解經呢?
分寸何在?


這兩種解經法,在教會歷史上一直糾葛。
在早期古教父時代,寓意解經影響力很大,連中世紀時期,影響力都很大。
越是走神秘路線,越容易採用這種寓意解經。
而字義解經,則是在馬丁路得、加爾文改教之後,又大規模勝出,現今成為基督教福音派的主流解經法。
韋斯敏斯特信條也好,近年的ICCP信仰宣言也罷,都採取字義解經路線。


現今的靈恩派則很糟糕,大量隨心所欲亂解,
現今很多基督教書房的暢銷書,都是這類的亂解經。
乍看之下,靈恩派採取寓意解經,有什麼不對?
寓意解經,難道不是自由解經嗎?


其實,如果我們小心謹慎觀察新約對舊約經文的引用,
就會發現,多數都採字義解釋,少數才使用寓意解釋。
但是,即使是採用字義解釋,有時是使用『廣義解釋』,有時是使用『狹義解釋』,這倒是不一定。
在許多情形下,『廣義與狹義』二種解釋,全部都講得通,也都合乎全本聖經觀念。
這時,我們就不宜認為只能採用狹義的解釋,不能使用廣義的解釋。


比方說:
新約聖經講到『以色列』時,它是指狹義的『猶太人』(不含外邦人),
還是也能擴大解釋成『基督徒』(包含外邦人)呢?


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無法一一舉例。
但基本上,正確的解經是這樣:
1. 要以字義解經為主,寓意解經為輔。


2. 除非有強烈支持,否則不宜輕易使用寓意解經。
其實,嚴格說來,那些看似寓意的解法,其實都有很合理的字義解釋。


3. 寓意解經時,必須能提出合理聖經整體觀念,不能擅自自由解釋。
因為,新約使用寓意解經來引用舊約時,都能用合理的舊約整體觀念與其他相關經文,
來合理解釋為何這裡可以這樣廣義到變成寓意來解。
寓意解經,從來就不是自由自在、想怎樣解就怎樣解、可以天馬行空亂解的同義詞。


4. 『上下文』是非常重要的線索,解經必須在上下文裡進行。
上下文的順位必需包括同卷經卷、同作者、同新約或舊約、全聖經。


5. 『漸進啟示』是很重要的觀念。
上帝對人類的啟示,不是一次就全部啟示清楚,而是逐漸啟示出來,
從舊約到新約,越來越清楚,然後到啟示錄之後全部封閉,不再有新啟示。
因此,對舊約的解釋,絕對要在新約的觀念之下進行。


6. 『文體』是很重要的線索。
詩歌體和記敘文,解釋上就常有很大不同。
詩歌體比較可以廣義、寓意解,但記敘文則比較要限制在字義解。


因此,福音派以字義解經為主軸,是正確的。
而靈恩派那樣的天馬行空自由解經,根本就不是寓意解經,而是胡解亂解。


以下講解你提出的兩段經文例子。


一、麥基洗德的等次
這段經文,是出於舊約詩篇110篇。
新約希伯來書是否做過度引申使用呢?
一點也不!
因為,舊約詩篇裡,許多歌頌君王的詩,是屬於彌賽亞詩篇,
也就是說,不是僅狹義做為『君王』解釋而已,還同時具有引申的『彌賽亞』(最大的君王)的含意。
這種觀念,不僅是新約的猶太人才有,連舊約時代的猶太人都已經在讀經時發現這種現象。
所以,猶太人讀到詩篇110篇,他們很清楚,這是用在彌賽亞身上的。


當然,他們雖然知道這是指彌賽亞,但卻無法理解經文意思,
因為舊約對彌賽亞的描述,常常會令他們很困惑。
比方說:為何講到彌賽亞,有大量榮耀的彌賽亞經文,可是也出現很多受苦的彌賽亞經文呢?
這二組經文要如何解通呢?
結果,他們就有很多解法,但卻全部都錯!
因為真正的彌賽亞,耶穌基督來了,他們不僅認不出來,還將祂釘死了。
因此,將這些舊約的經文做出『正確解釋』,就是新約聖經很重要的部分。


『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5-27)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
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路24:44-46)


詳見路加24:13-53


這段經文裡,我們可以發現:
1.那些門徒本來就知道這些舊約經文。
2.可是他們不知道這些經文正確意思。
3.主耶穌必須對他們講解正確意思。


使徒行傳八章埃提阿伯太監信主的例子,我們也可以發現類似的情形:


『腓利就跑到太監那裡,聽見他念先知以賽亞的書,便問他說:
你所念的,你明白嗎?
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於是請腓利上車,與他同坐。
他所念的那段經,說:
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他卑微的時候,人不按公義審判他;
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因為他的生命從地上奪去。
太監對腓利說:請問,先知說這話是指著誰?是指著自己呢?是指著別人呢?
腓利就開口從這經上起,對他傳講耶穌』(徒8:30-35)


所以,希伯來書將耶穌基督與舊約彌賽亞詩篇進行連結,對基督徒講解這段舊約詩篇的經文,是很合理的。


二、對外邦人的接納
保羅這段引用舊約的經文,看似產生很大的「跳躍」,但其實不然。
猶太人在讀先知書時,他們已經發現大量的經文是在講上帝對以色列人的祝福,
可是也有不少經文,竟然提到上帝將外邦人帶進上帝的家裡來。
一樣的,他們都知道這些經文,但卻無法做出正確解釋。
因為,他們已經被狹隘的民族主義觀念綁住,對一切上帝接納外邦人的經文,
他們都用民族主義來解經,所以得不出正確的觀念。
保羅是在將這些經文進行正確的講解,類似上面的例子一樣。


另外,猶太人讀經時也發現,『先知書』的讀法和歷史書不太一樣,
因為會有很多誇張、廣義、引申的用法,不能只用狹義的字義來解釋。
所以保羅這樣的使用,並非不合理。
反而假使保羅是在引用歷史書時,做過度廣義的引用,那才比較令人困惑。


第一個例子麥基洗德也類似,那是『詩歌書』,本來就可以廣義使用。
正如我們讀到雅歌時,不太可能認為只能限定在『夫妻情人』,不能使用在更廣義引申的『神與人』。


這都是詩歌書、先知書文體性質本來就可以做廣義使用的特性。
假使我們瞭解這種背景,就比較不會有困惑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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