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我該不該去三自教會聚會?
小小羊平安,各位兄弟姐妹們平安。我是大陸的弟兄,因為身體有殘疾,目前也沒有找到家庭教會,因此周末在家網絡聚會。
在過去我是參加三自教會的聚會的,但是後來看了陳鴿牧師對三自教會的剖析和評論,覺得很有道理,就沒有再去過。前些天我和三自的牧者打招呼,他提到了還是希望我回到教會。
我一直也在思考,去教會參加實體聚會是神的命令,聚會和領聖餐還有恩典臨到,和兄弟姐妹切實相交也對我的信仰有好處。但是我也擔心陳鴿牧師的警告,他把三自教會比作金牛犢,那樣的話如果去聚會肯定神是不喜悅的。
我記得小小羊說過,真教會的特征是,真理被傳講,聖禮被執行,有時還要加上教會懲戒,這三點我所參與的三自教會都是有的。
但是我翻到比利時信條,裡面是這樣說的:
區別真教會的標記如下:是否在這教會中有純正的福音真道;基督所設立的聖禮是否在這教會中得到純正的施行;是否按教會法規懲處罪惡。總之,就是凡事都是按照上帝的純正聖言而行,拒絕與之相悖的一切,承認耶稣基督是教會唯一的元首。從這些標記可以確知一個教會是否是真教會,任何人都不得從這樣的真教會中分離出來。
還有威斯敏斯特信條也提到:
教會除主耶稣基督以外無元首。
就我看來,三自教會雖然嘴上稱基督為唯一的元首,實際上他們有很多行為是遵從所謂的三自愛國運動總會的。在教會中有許多不和聖經的規矩,比如未成年人不許進教會、不許發放福音傳單等,教會裡還有國旗和許多國家的標語。我認為這樣的三自教會在行為上並不是以基督作為唯一的元首。
我也和三自的牧者說過這些(並不是直接說的,而是拐彎抹角提到),他拿了撒母耳母親哈拿去聖殿的例子。當時以利的兩個兒子當祭司,兩個人不認識神,毫無疑問他們也不把神當做唯一的元首。但哈拿和她全家還是去聖殿進行敬拜,神也聽了她的許願。他的這個例子我覺得有一些道理,但是又總覺得有些彆扭,感覺新約的教會和舊約的聖殿不能這樣比較把?
總之在是否能去三自教會聚會這件事上,我還是比較困惑和迷茫,想聽聽大家的分析和建議,謝謝各位兄弟姐妹。
 
mystyangxue  於 2024/03/27 23:22 公開留言發問 
 
 
 
 
答:
我要先講一個觀念:
在這世界上,能否找到一個絕對純正的教會?
很不幸的,答案是-------否!
 
 
韋斯敏斯特信條說:
「天下最純正的教會也難免有混雜和錯謬」。
 
 
既然每間教會,都會有不等的錯誤,不是絕對純正,
那麼,錯誤與偏差到什麼程度,我們就不能去?
 
 
有些人,對於新派很在意,對於靈恩派較比較寬容。
因此,教會有一些些新派錯誤,他們就會拒絕這教會,轉到其他教會去。
但是,教會出現靈恩的錯誤,只要不要太離譜,他們則可以忍耐,繼續留著。
 
 
相反的,有些人,對於靈恩派很在意,對於新派比較寬容。
因此,教會有一些些靈恩派錯誤,他們就會拒絕這教會,轉到其他教會去。
但是,教會出現新派的錯誤,只要不要太離譜,他們則可以忍耐,繼續留著。
 
 
我講的不是以黑為白、是非不分、明明是錯誤卻說是正確的那種。
我說的是清楚知道那些都是錯誤的人。
問題是,對於每種錯誤,每個人的『忍受度不同』。
上帝給每個人的個性不同,喜好與需求也不一樣。
這會產生我們對於教會的選擇,也會影響我們是否離開一間教會的決定。
 
 
也就是說,即使有偏差與錯誤,但只要沒有偏差到某種狀況,
那就還是可以決定續留或是離開。
但是,只要偏差與錯誤超過某種狀況,
那就絕對不行,一定要離開。
這種,就是----------異端!
 
 
一旦被判定為異端,那麼,不管這教會其他部分有多好都不行,
就是一定要離開。
 
 
什麼才算『異端』?
我們不能用很廣義的異端來定義,這樣會變成遍地都是異端。
我們要用的,是很狹義的定義------『信了不能得救』。
因此,必須碰觸到下面這些重大教義,才能算是異端,才一定要離開:
這部分的檢驗標準,大致為四點,至少也要符合前三點:
1. 只有信耶穌,罪才得赦免,才能得救。
2. 上帝是三位一體。
3. 耶穌是完全的神人二性。
4. 因信稱義。
只要通不過其中任何一條,就是異端,信了不能得救。
(請參閱:異端定義探討(二):狹義與廣義的定義)
 
 
也就是說,除非一間教會已經違反這些重大教義,
否則,就只能說是偏差,還不太能說是異端。
是的,偏差可以很嚴重,錯誤可以很多,
但既然還沒到異端,就不是絕對不能續留。
這時,要不要續留,完全看個人領受,無法絕對化。
 
 
我對三自教會不熟。
據我所知,就算是三自教會,每間都還是有其差異。
三自教會當然有很多錯誤與問題,但是否嚴重到異端等級?
這我不知道。
這部份,各三自教會的弟兄姊妹,要自己去查驗了。
 
 
同樣的,家庭教會,或是其他非三自教會,就一定比較好嗎?
這倒也未必。
好的、比三自純正的,當然很多;
可是不太好的、甚至瀕臨異端等級的,也沒那麼少。
同樣的,家庭教會,或是其他非三自教會的弟兄姊妹,也要自己去查驗。
 
 
不管如何,教會的錯誤,我們要知道,並且不要去學。
正確的,我們繼續持守。
判斷是非善惡對錯是一生都要持續做的事,
這要透過認真讀經禱告,認真學習,並求上帝帶領與幫助才行。
 
 
接下來,我要講四個例子,提供大家思考。
 
 
一、 主耶穌與聖殿
先講聖經例子。
主耶穌是會去聖殿的。
但是,大家可知道,這個聖殿,是外邦人希律王蓋的,不是所羅門蓋的那個。
希律王蓋的這個聖殿,規格並不是照聖經來蓋,而是比聖經規定的更宏大,
大約是放大二倍。
 
 
舊約對於聖殿的規格與尺寸,是有嚴格規定的。
必須照聖經規格來蓋,不能亂蓋。
類似的還有會幕、約櫃、各種禮儀相關的東西,聖經都有規定與尺寸,
必須照上帝指示來做,不能亂做。
 
 
問題是,主耶穌時的那個聖殿,並不是照聖經規格來蓋的。
但是,主耶穌卻是去這樣的聖殿,
還說這是『我父的家』(路2:49)、『我父的殿』(約2:16)。
 
 
並且,主耶穌當時的祭司群、法利賽群,根本就爛透了。
祭司群讓人在聖殿裡做生意買賣,導致主耶穌進聖殿後翻桌倒櫃;
法利賽人和文士群體亂教導、亂解經,主耶穌曾多次嚴厲駁斥。
可是,不管硬體,還是軟體,都充滿大量錯誤的聖殿,
主耶穌卻是去這樣的聖殿。
 
 
這,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些思考空間?
即使教會有偏差與錯誤,即使很多東西偏離聖經,是否就一定不能去?
 
 
 
 
二、日本隱藏基督徒的秘密儀式Otaiya (御待夜)-------變形聖餐
可從4:55開始看。
這是在當時的大逼迫之下,日本天主教徒流傳下來的對於聖餐的變形措施。
 
 
日本在戰國時期當時曾有天主教傳入,還有不少人信了耶穌。
但是,多次的大逼迫,導致許多人殉教,
另一些則轉成隱性、地下化,採取很多變形措施。
好比家裡擺的正面是觀音菩薩的像,
背面卻是聖母瑪利亞的像;
好比神職人員變成和尚的樣子,穿上和尚的袈裟,
但有秘密動作來顯示自己是天主教徒。
又好比這影片顯示的,聖餐是用米飯和清酒,加上一些配菜來表達。
 
 
我貼出這影片,純粹是要給大家一個思考空間------
在某些嚴苛的環境之下,難道都不能有某種程度的變形?
在那種大逼迫時,當教堂全部被滅絕,只剩少數變形的儀式、組織、群體時,
基督徒也都不能參與嗎?
 
 
請大家注意!對這些行為,我沒有表示認同。
事實上,變形本身,是有危險性的。
因為,可能導致後來只剩零星外在的『儀式』,
但正確的『意思或教義』,已經變質,甚至蕩然無存了。
一個例子就是台灣平埔族的『阿立祖』。
他們本來是萬物有靈論,什麼都信都拜。
後來在荷治時期,荷蘭的基督教宣教士教導他們阿立祖是上帝,
帶領他們信上帝。
之後,這些平埔族人沒有拜偶像和其他神靈了。
但一樣的,在各種迫害之後,徒留沒有神像的阿立祖敬拜儀式:
只有一個壺,裡面可以裝水,插上一些植物,但沒有偶像。
他們拜這個壺,但其實聖經教義已經蕩然無存,只剩變質的儀式。
 
 
但是,還是一樣上面的思考提醒:
假使在逼迫的環境下,為了生存而有些變形,是否都不可以參加?
 
 
中國大陸和其他民主國家並不一樣,並沒有真正的宗教自由。
甚至,是會面臨逼迫的。
能有純正的教會可去,當然很好。
但萬一只有三自教會能去時呢?
是否絕對不能去?
 
 
 
 
三、美國主流教會(新派)的奉獻狀況
美國的主流教會,基本上,都已經是新派,純正度已經不好了。
這和福音派相比,在信仰純正度上,已經有相當程度的差異。
 
 
我們來看一些數據。
福音派基督徒奉獻2001年是4.27%收入比例。
新派基督徒奉獻2001年是3.17%收入比例。
 
 
一份1998年的大型全美國調查,
29%的福音派基督徒,22-25%的新派主流教會基督徒,
願意捐獻許多金錢幫助窮困和有需要的人。
 
 
從上面數據我們可以看見,
福音派確實好一些,但也沒好到多高;
新派確實爛一些,但還是有一定比例的量。
 
 
事實上,很多研究數據都有類似狀況:
福音派的表現,確實比新派的好。
但是,這就是我要講的重點!------
即使是新派的教會,還是有一定比例的信徒,
是願意奉獻、願意守十一奉獻、願意濟貧、、、、、的。
反過來講,即使是比較純正的福音派教會,
也是有很多信徒,是不願意奉獻、沒守十一奉獻、不願濟貧、、、、的。
 
 
我特別用金錢奉獻來表達,是因為你的錢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
願意奉獻,當然不表示信仰就多好,但起碼是一種參考標的,
否則說信仰好不好,有時就很抽象,無法進行研究。
因此很多研究,會採取奉獻比例、是否十一奉獻、做禮拜次數、、、,
用這種比較可以客觀量化的標的來研究。
但結果都顯示--------
即使新派教會很爛,但還是有一群這種教會中的基督徒並沒那麼爛,
甚至還可能很敬虔。
 
 
再給另一個數據:
2008年的一項大型調查問及『聖經是否是上帝的話』,
24%的主流新教徒說它是上帝的話語,28%說它不是上帝的話語。
也就是說,即使是在新派的教會裡,
還是有將近四分之一的信徒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並非全部都是不信的。
 
 
所以,即使是新派的宗派、新派的教會,就一定不能去嗎?
 
 
我自己是台語長老會的。
台灣的台語長老會,很多都偏向新派了。
但是,我還是繼續在這樣有大量偏差與錯誤的宗派中、
還是繼續在這樣有大量偏差與錯誤的教會裡。
我不敢說自己多敬虔,信仰多純正。
但是,我想,這麼多年來,我的表現,大家自有公斷。
 
 
多年來,我的立場沒有變過:
自己宗派的錯誤、自己教會的錯誤,我絕對不會否認。
並且,我不跟隨那些錯誤。
而且,我堅守自己的純正。
相反的,我反而看到不少比較純正的教會的弟兄姊妹,
對於自己宗派或教會違反聖經的錯誤,一味否認、指黑為白、甚至誓死護航,
這反而很不好。
 
 
 
 
四、和尚主持的聖禮,有沒有效?
聖禮包括洗禮和聖餐,假使不是牧師,而是和尚來主持呢?
這樣的洗禮和聖餐,還有效嗎?
 
 
當然,實際上幾乎不可能發生這種事。
再怎麼樣偏差的教會,大概也不敢真的叫和尚來主持聖禮。
並且,教會裡不管多偏差的牧師,起碼也是名義上的基督徒,不是異教徒。
但是,透過這種很極端的問題,可以促使我們有更深的思考空間。
 
 
我要用康來昌牧師常使用的例子來講:
假使有一天,你搭飛機,但機長說再過五分鐘就要墜機了。
這時你想到聖經說『信而受洗,必定得救』,
但偏偏你還沒受洗,怎麼辦?
這時,你身邊的乘客是一位和尚,你還是想要趕緊受洗,
因此,你拜託和尚照聖經來唸出受洗的經文,達成你的心願。
這和尚也答應了,幫你唸出聖經經文,用杯子中的水幫你點水禮。
請問,這樣的洗禮,有沒有效?
 
 
教會歷史對此問題,是有明確答案的。
正統信仰說--------有效!
聖禮的效果,不受『施行者』是否是得救者所影響。
也就是說,就算是沒信主、沒得救的人幫你施洗,依然不影響洗禮的效力。
 
 
韋斯敏斯特信條說:
「在正當執行的聖禮中所表示的恩典,
並非由于聖禮的本身所給與的任何效力,
亦非在乎執行聖禮者的虔誠或存心,
乃在乎聖靈的工作,和設立聖禮的話語,
在此話語中含有吩咐人使用聖禮的命令,
又給那配領受聖禮者得福益的應許。」
 
 
請注意這幾句話:
『亦非在乎執行聖禮者的虔誠或存心』
(聖禮執行者本身並不是聖禮有效無效的決定者)
 
『乃在乎聖靈的工作,和設立聖禮的話語』
(聖禮的有效,是聖靈和聖經的話)
 
 
所以,一間教會不管多偏差,牧師不管有沒有信主得救,
只要聖禮照聖經執行,有唸出正確的經文或意思,依然有效。
 
 
 
 
五、實體教會的重要性
教會分成無形教會和有形教會。
無形教會,是古往今來所有得救者的組成。
有形教會,則裡面有得救者、沒得救者。(麥子和稗子)
 
 
所有得救的基督徒,絕對都屬於無形教會的成員。
但是,所有得救的基督徒,是不是一定要加入有形教會呢?
有形教會,明明就是有很多偏差與錯誤,我不加入有形教會,不行嗎?
 
 
簡單說,除非真的萬不得已,好比重病無法出門、監獄中、、、。
否則,不加入有形教會,是不可以的。
 
 
古教父講出二句很重要的話:
「若不以教會為母,就無法稱上帝為父」。
「教會以外,沒有救恩」
 
加爾文也同樣講:
「凡以神為父的,必以教會為母」。
他也承認教會以外沒有救恩,只是他反對天主教的這種說法而已:
天主教主張他們才是真教會,脫離天主教這教會就沒有救恩。
 
韋斯敏斯特信條說:
「有形的教會、、、,在此以外是沒有得救常例的可能性。」
 
 
再強調一次:
一旦脫離有形教會,是『沒有得救常例的可能性』的。
也就是說除非很不得已,否則就是要找到一間有形教會去。
這不是說有形教會都很純正、都很好,事實上,很多都很不好。
但即使不好,也要找一間你勉強能接受的去,不能不去。
換教會也是,沒有找到新教會可換之前,不得擅自就離開教會,
然後就停止去任何教會。
搬家的話,必須趕緊在當地找一間教會去,不得沒有去。
 
 
 
 
總結以上,回到發問者的問題:三自教會能不能去?
這部份,我沒辦法給你絕對的、簡單的答案。
很多人反對去,他們有很好的、很合聖經的理由。
對此,我絕對尊重。
但假使想去呢?我這些分享,也提供了一些思考空間。
你也應該可以發現,我一樣有很好的、很合聖經的理由。
所以,應該也有一些參考方向。
但不管去不去三自教會,就是必須找一間實體教會去,不能沒有去。
(除非真的很萬不得已,而且自認為理由充分可以站在上帝審判台前講)
 
 
上帝在許多領域,給我們很大的自由,使我們依自己判斷與領受去行。
再強調一次,這不表示我們就能把黑的說成白的、把錯的說成對的,
而是在清楚對方錯誤的情形下,不要去學錯誤的東西,堅守自己純正,
是這樣才可以。
 
 
小小分享,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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