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基督徒,我們都會同意上帝掌管一切。『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45:7)
所以,天災人禍當然是上帝的預定,
但是,出於上帝預定,就表示那是出於上帝『主動』(積極)的預定?
以美國911事件為例,是上帝決定炸死雙子星大樓的那些美國人,因此去那些本來不想炸死美國人的回教激進份子心中動工,在他們心裡放下炸死美國人的念頭,然後不斷誘使他們一步步進行,最後終於炸死那些美國人?


1.上帝主動(積極)(計畫、引導)
有些天災人禍,確實是上帝主動降下的。
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時,埃及軍隊被紅海海水淹沒,是上帝主動降下的災難。
大衛數點民數,後來國中出現瘟疫死人,上帝命令滅命天使行事,也顯示上帝主動。
『天使向耶路撒冷伸手要滅城的時候,耶和華後悔,就不降這災了,吩咐滅民的天使說:夠了!住手吧!那時耶和華的使者在耶布斯人亞勞拿的禾場那裡』(撒下24:16)


2.上帝非主動(消極)(許可、任憑)
但是,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另一種情形,就是上帝『非主動』(消極)。
約伯的苦難,就是最出名的例子。
我們很清楚發現這些災難是來自撒但的攻擊,是上帝的許可,但不是上帝主動降下。


聖經把一切災難都歸於上帝預定,
但是我們仔細看上面兩種例子,就知道上帝的預定會出現這兩種狀況。
讀經時,千萬不要輕率以少數幾節經文、不顧整體聖經原則,而必須用全本聖經來看個別經文。


上帝叫人犯罪?
在大衛數點民數的例子裡(撒下24章)(代上21章),請注意這兩句這有趣的經文:
『耶和華、、、、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撒下24:1)
『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
請問,到底是『上帝』激動大衛犯罪,還是『撒但』激動大衛犯罪?
我們在解釋時要很小心,絕不能違反很重要的觀念:
上帝絕不犯罪,也絕不叫人犯罪。
如果我們解錯了會很嚴重,讓上帝變成人類犯罪的始作俑者、主動者。
所以,以上經文,應該解成下面哪一個?


1.上帝要大衛犯罪,所以激動撒但,之後撒但去激動大衛,然後大衛犯罪?
這是一種解釋『上帝激動大衛犯罪』的解法。這種情形,上帝是主動(積極)方,撒但是非主動(消極)方。


2.撒但要大衛犯罪,但上帝許可撒但這樣做,所以撒但去激動大衛犯罪,然後大衛犯罪?
這也是一種合理解釋『上帝激動大衛犯罪』的解法。但是這種情形,撒但才是主動(積極)方,上帝是非主動(消極)方。


答案應該是第二種解法。
換言之,是撒但要大衛犯罪,上帝知道魔鬼的詭計,可是上帝同意、許可,撒但才開始進行牠邪惡的事工,但上帝依然掌管這一切。
這也就是我們之前介紹過的上帝預定的觀念:
上帝預定,可以分成主動(積極)與非主動(消極)二種預定,但都屬於上帝預定。


回到天災人禍。
我們遇到天災人禍,可以清楚知道是上帝主動,還是非主動嗎?
在美國911事件,我們只知道這是在上帝的預定裡,但很難輕率說出這是上帝主動或非主動預定。
我們絕對可以確定的是:
上帝絕不是罪的創始者,也絕不是叫人去犯罪的始作俑者,
所以911事件是上帝預定,但絕不是上帝叫那些回教激進份子去炸死那些美國人。






多加、小小羊





延伸閱讀:
天災人禍,就是上帝主動(積極)預定?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265861.html


上帝主權行使(預定)的四大方式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227593.html


寫在簡易版之前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5423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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