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羊說明:這是多年前的一封信件整理,探討的是一個不少見的情形,
也就是『佛教慈善團體濟助基督徒,然後給予佛教教導』。
該慈善團體名稱不重要,因為這可以發生在任何異教單位上。
不僅如此,這還包括基督教自己的團體也是:
『接受某些教會、團體好處,然後該教會、團體對接受者進行該路線思想教導』。
透過這篇文章,我們可以思考這嚴肅的議題。


問題:有部影片,裡面提到某災難災難民對於某佛教慈善團體假冒為善的不滿。這團體去幫災民蓋房子、蓋教會、但教會裡面沒有擺放聖經、而是法師的書籍。教會裡面主日沒有傳道人和牧師,而是該團體在那邊領聚會、唱他們歌、講道聽轉播法師的講道,看了很心痛。基督徒該怎麼幫助這些在受逼迫當中的弟兄姐妹?而這些訊息是否帶給我們基督徒一些警訊?我們該如何在真道上持守我們的信仰?(內容已改寫,隱私已去除,單位名稱隱去)


答:
對此議題,請小心,不需要發表太多評論。
關於這些受災戶,事情沒那麼簡單。


你有沒有想過:
1.這些人為什麼要拿人家的東西?
不能不拿嗎?
不能有骨氣一點不要拿嗎?
不能有骨氣一點不要進那種教堂,直接在外面吹風淋雨做禮拜嗎?


人家都拿了該異教慈善團體的好處,還有什麼資格與身份,來講什麼話呢?


你可以不吃魔鬼的餅,但你受不了誘惑吃了,然後呢?
還有什麼資格講什麼聖潔呢?
主耶穌可是拒絕撒但誘惑的,所以祂當然有資格講話。
但是,這些接受者呢?
更何況,你、我不過是旁人,用什麼立場說話?




2.你為這些受難的基督徒做過些什麼?
為他們蓋教堂?
為他們蓋房子?
為他們生活居住四處奔走?
佛教慈善團體幫他們蓋,我們卻沒有。


所以,我們有什麼資格,說些什麼話呢?
所以,我們不需要說些什麼,觀察即可。


我非常厭惡該慈善團體很多行為。
但在這件事上,我更厭惡的,其實是拿人家好處,之後才來抱怨的人。




我知道人很軟弱,在肚子餓的時候,
有時是會為了一碗紅豆湯、為了有肉吃,而妥協下來。
也因為我沒辦法實際幫助他們什麼,
所以,我也不認為我有資格說些什麼話。


我沒資格嚴厲譴責接受人家好處的災民,我絕對沒資格!
對於『個人性』的事物,好比房子、生活用品、、,接受異教慈善團體的濟助,
我沒有意見,這是個人領受,我予以尊重。
但是,我希望假使可以,涉及『教會性』的事物,好比:教堂、、、,最好不要拿異教團體的東西。
畢竟,『教會性』的事物和『個人性』有很大差異。
雖然如此,但是,我還是要再講一次:
我沒資格譴責!
不過,我有資格譴責一種人,就是:
拿了、享受了人家異教團體給的好處,然後還不知感恩,怪東怪西、嫌東嫌西。


拿了,閉嘴便是,就不要再講一大堆批評人家行銷宗教的話。
坦白講,宗教行銷,本來就是該團體常態,拿之前就該知道。
假使不知道,那是自己常識太差;
假使知道還要拿,那表示是自己的選擇。
不管哪一種,既然拿了,閉嘴便是,
畢竟,自己的軟弱,求主憐憫,不能反過來要又拿、又要攻擊異教團體。
這種「忘恩負義」的行為,給社會未信者的觀感不會太好。


而很多弟兄姊妹太容易受各種影片影響,輕率選擇聽信基督徒這一邊攻擊異教的言論,卻不知要謹言慎行、用智慧去判斷,這樣是不好的。
對一些基督徒不合理的攻擊異教的言論,我們不要隨便隨之起舞。


求主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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