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問未受洗的慕道友,可以參加教會主日服事嗎?比如:參與敬拜團、收奉獻、堂內外招待、、、、謝謝
答:
這問題比較複雜,無法簡單講一個絕對標準的通則,常常只能看每種服事的內容來決定。
大致上,我們可以有一些原則(但不是絕對,只能做為參考):
一、『講台上』還是『講台下』
大致上,我們可以分成『講台上』和『講台下』二種服事。
講台上是很神聖的,所以,未受洗的慕道友,在講台上服事,並不是很理想。
但講台下的服事,未受洗的慕道友要參與的話,一般而言,比較無妨。
同樣是敬拜團,有些教會會將之擺在講台上的位置,有些會擺在講台下的位置。
假使是在講台上的敬拜團,有慕道友參與,我不是很認同;
但假使是在講台下帶領,慕道友參與這種服事,則我還算可以接受。
二、『直接涉及敬拜』或『非直接涉及敬拜』
另一個可以參考的原則是『直接涉及敬拜』或『非直接涉及敬拜』。
未受洗的慕道友,不太合適擔任直接涉及敬拜的服事。
什麼是直接或非直接涉及敬拜的服事?
好比:講道,就是在講台上,而且直接涉及敬拜。
好比:司琴,雖然很多教會的鋼琴並非放講台上,但司琴卻是很重要直接涉及禮拜的服事。
好比:招待,不是在講台上,也不是直接與禮拜有關,所以,由未受洗的慕道友擔任,就比較無妨。
奉獻,是很重要的禮拜內容,而不是非直接涉及敬拜的服事,所以我反對由未受洗者擔任。
一般傳統教會的奉獻,通常都要長老、執事級才能擔任,連一般會友都不能擔任,可見此服事之慎重程度。
除非奉獻是屬於用奉獻箱,否則,只要是派人收取、派人帶領大家做奉獻禱告的,都不宜由未受洗者擔任。
三、『幕前』還是『幕後』
另一個可以參考原則是『幕前』還是『幕後』。
通常,幕前的要比較嚴格,幕後的可比較寬鬆。
好比:影音人員,就比較屬於幕後,司琴就屬於幕前。
舊約的聖殿,是有很多層次的限制的:
外邦人與猶太人、
男人與女人、
一般信徒與神職人員、
即使是神職人員,利未人、祭司、大祭司,能做的服事、進入聖殿的領域,是有很大限制的。
只要涉及敬拜,就不是每個地方、每種服事、每個人都能做的。
新約時代,我們不須死守舊約儀禮獻祭條文,而且信徒皆祭司。
但是,不管如何,『信徒』與『非信徒』,還是有很大差異的。
當然,受洗並非絕對用來判斷是否信徒、有無得救的依據,
可是,正如結婚一樣,有沒有舉行過結婚儀式,依然是很重要判斷是不是正式夫妻的很重要步驟。
涉及敬拜的服事,我們千萬不能隨便,因為聖經裡一點都不隨便。
禮拜可不是個人的靈修、個人的信仰、個人的儀式,而是集體性的。
個人性的靈修,我們可以比較寬鬆自由;
但集體性的禮拜,那可不能想怎樣就怎樣的。
舊約時代,不是人人說自己信耶和華,就能被接納成為以色列群體的。
他們必須進行割禮,還有一些規矩,才能成為以色列群體。
聖殿裡,外邦人就算你信耶和華,也只能進到『外邦人院』,其他聖殿的區塊,你是進不了的。
但是,假使你雖然是外邦人,但接受割禮以及各種必要規矩,你就會被視為以色列人,而不再被當成外邦人。
以色列人是非常自豪於自己是上帝選民這樣的身份的,他們看不起外邦人。
以色列人這種態度,前面那種自豪,是很正確的,但卻是我們這時代常常嚴重遺忘的。
靈恩派當然很自豪於自己是上帝的王子身份,但那是錯誤的自豪,比以色列人更離譜與狂妄。
因為,連以色列人也不敢那用種今世的成功富貴當成自豪的核心,但靈恩派卻敢。
因此,這種錯誤的自豪,我們千萬不要效法,但必須效法正確的自豪,看重『上帝子民』這種榮耀。
然而,我們雖然要看重上帝兒女身份的自豪,但是,我們千萬不要學習以色列人的輕看外邦人。
可是,我們也別忘了,不能為了拉攏外邦人,就到了不擇手段、放棄一切尊嚴與堅持的程度。
當今很多教會,為了吸引年輕人,甚至已經到什麼都不在乎、只要提供舞台,以便吸引年輕即可的程度。
這是很嚴重的偏差,我們要小心。
因為,服事從來就不是『舞台』與『作秀』之處,更不是『彰顯個人興趣與榮耀』之地。
禮拜服事,是為上帝而做,是敬拜上帝。
敬拜上帝,千萬不能隨便。
舊約烏撒看到約櫃要倒下,所謂「好心」去扶一下,當場就被上帝擊殺!
上帝約櫃,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擅自「好心」去扶的!
我們千萬不要『僭越』!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6:6-7)
約櫃早就在烏撒的家裡放很久了,他也看管約櫃很久了。
但是,約櫃是不能隨便碰的,特別是在神聖的場合。
禮拜,是非常神聖的場合。
天主教將彌撒高舉到偏離聖經的程度,這當然是錯誤,但是,起碼天主教還很看重彌撒的神聖。
但是,我們基督教卻早就忘記禮拜的神聖,變成隨便與輕慢了。
當禮拜可以讓人在講台上推銷產品,可以讓未受洗者站講台,可以為了吸引人就讓未受洗者進行各種重要的禮拜服事時,我們是不是已經看重人過於看重神、嚴重僭越分寸了?
僭越!已經是當今很多教會禮拜的常見行為!
我們千萬不要在別人的惡行上有分。
小小羊
答:
這問題比較複雜,無法簡單講一個絕對標準的通則,常常只能看每種服事的內容來決定。
大致上,我們可以有一些原則(但不是絕對,只能做為參考):
一、『講台上』還是『講台下』
大致上,我們可以分成『講台上』和『講台下』二種服事。
講台上是很神聖的,所以,未受洗的慕道友,在講台上服事,並不是很理想。
但講台下的服事,未受洗的慕道友要參與的話,一般而言,比較無妨。
同樣是敬拜團,有些教會會將之擺在講台上的位置,有些會擺在講台下的位置。
假使是在講台上的敬拜團,有慕道友參與,我不是很認同;
但假使是在講台下帶領,慕道友參與這種服事,則我還算可以接受。
二、『直接涉及敬拜』或『非直接涉及敬拜』
另一個可以參考的原則是『直接涉及敬拜』或『非直接涉及敬拜』。
未受洗的慕道友,不太合適擔任直接涉及敬拜的服事。
什麼是直接或非直接涉及敬拜的服事?
好比:講道,就是在講台上,而且直接涉及敬拜。
好比:司琴,雖然很多教會的鋼琴並非放講台上,但司琴卻是很重要直接涉及禮拜的服事。
好比:招待,不是在講台上,也不是直接與禮拜有關,所以,由未受洗的慕道友擔任,就比較無妨。
奉獻,是很重要的禮拜內容,而不是非直接涉及敬拜的服事,所以我反對由未受洗者擔任。
一般傳統教會的奉獻,通常都要長老、執事級才能擔任,連一般會友都不能擔任,可見此服事之慎重程度。
除非奉獻是屬於用奉獻箱,否則,只要是派人收取、派人帶領大家做奉獻禱告的,都不宜由未受洗者擔任。
三、『幕前』還是『幕後』
另一個可以參考原則是『幕前』還是『幕後』。
通常,幕前的要比較嚴格,幕後的可比較寬鬆。
好比:影音人員,就比較屬於幕後,司琴就屬於幕前。
舊約的聖殿,是有很多層次的限制的:
外邦人與猶太人、
男人與女人、
一般信徒與神職人員、
即使是神職人員,利未人、祭司、大祭司,能做的服事、進入聖殿的領域,是有很大限制的。
只要涉及敬拜,就不是每個地方、每種服事、每個人都能做的。
新約時代,我們不須死守舊約儀禮獻祭條文,而且信徒皆祭司。
但是,不管如何,『信徒』與『非信徒』,還是有很大差異的。
當然,受洗並非絕對用來判斷是否信徒、有無得救的依據,
可是,正如結婚一樣,有沒有舉行過結婚儀式,依然是很重要判斷是不是正式夫妻的很重要步驟。
涉及敬拜的服事,我們千萬不能隨便,因為聖經裡一點都不隨便。
禮拜可不是個人的靈修、個人的信仰、個人的儀式,而是集體性的。
個人性的靈修,我們可以比較寬鬆自由;
但集體性的禮拜,那可不能想怎樣就怎樣的。
舊約時代,不是人人說自己信耶和華,就能被接納成為以色列群體的。
他們必須進行割禮,還有一些規矩,才能成為以色列群體。
聖殿裡,外邦人就算你信耶和華,也只能進到『外邦人院』,其他聖殿的區塊,你是進不了的。
但是,假使你雖然是外邦人,但接受割禮以及各種必要規矩,你就會被視為以色列人,而不再被當成外邦人。
以色列人是非常自豪於自己是上帝選民這樣的身份的,他們看不起外邦人。
以色列人這種態度,前面那種自豪,是很正確的,但卻是我們這時代常常嚴重遺忘的。
靈恩派當然很自豪於自己是上帝的王子身份,但那是錯誤的自豪,比以色列人更離譜與狂妄。
因為,連以色列人也不敢那用種今世的成功富貴當成自豪的核心,但靈恩派卻敢。
因此,這種錯誤的自豪,我們千萬不要效法,但必須效法正確的自豪,看重『上帝子民』這種榮耀。
然而,我們雖然要看重上帝兒女身份的自豪,但是,我們千萬不要學習以色列人的輕看外邦人。
可是,我們也別忘了,不能為了拉攏外邦人,就到了不擇手段、放棄一切尊嚴與堅持的程度。
當今很多教會,為了吸引年輕人,甚至已經到什麼都不在乎、只要提供舞台,以便吸引年輕即可的程度。
這是很嚴重的偏差,我們要小心。
因為,服事從來就不是『舞台』與『作秀』之處,更不是『彰顯個人興趣與榮耀』之地。
禮拜服事,是為上帝而做,是敬拜上帝。
敬拜上帝,千萬不能隨便。
舊約烏撒看到約櫃要倒下,所謂「好心」去扶一下,當場就被上帝擊殺!
上帝約櫃,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擅自「好心」去扶的!
我們千萬不要『僭越』!
『到了拿艮的禾場,因為牛失前蹄,烏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約櫃。神耶和華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神的約櫃旁。』(撒下6:6-7)
約櫃早就在烏撒的家裡放很久了,他也看管約櫃很久了。
但是,約櫃是不能隨便碰的,特別是在神聖的場合。
禮拜,是非常神聖的場合。
天主教將彌撒高舉到偏離聖經的程度,這當然是錯誤,但是,起碼天主教還很看重彌撒的神聖。
但是,我們基督教卻早就忘記禮拜的神聖,變成隨便與輕慢了。
當禮拜可以讓人在講台上推銷產品,可以讓未受洗者站講台,可以為了吸引人就讓未受洗者進行各種重要的禮拜服事時,我們是不是已經看重人過於看重神、嚴重僭越分寸了?
僭越!已經是當今很多教會禮拜的常見行為!
我們千萬不要在別人的惡行上有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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