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派信徒很看重『個人的罪』,新派神學信徒很看重『社會的罪』。
那麼,到底,我們該不該看重社會的罪?


新派神學是背離聖經的神學。
不相信聖經中的神蹟奇事,否認馬利亞處女生子、否認耶穌肉身復活、、、;
否認聖經真理的絕對性,將很多真理進行相對化,
甚至認為不用信耶穌而信其他宗教也可以得救;
大量使用『愛』的口號與經文,抹滅聖經清楚的刑罰的教導,
塑造成一個只會愛人不會處罰人的上帝,更甚至否定地獄存在。
所以,同志神學、解放神學、女性神學、社會福音路線,也是很常見的產物。


在信仰上,傳統福音派的信仰,才是真正走在聖經路上的信仰。
我們相信聖經的神蹟奇事,
我們相信聖經真理的絕對性,
我們相信上帝具有愛與公義。


但是,我們要很留意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觀念:
任何偏差、甚至是異端的形成,
背後常常都是因為原本走在正路上的教會有了偏差或弱點,
結果使這些新的偏差與異端有了生長繁殖的機會。
換個角度來講:
每一個偏差與異端的產生,都是一次上帝的許可,
很可能是上帝藉此對傳統教會做出提醒與警告,
促使我們必需認真面對這些新的偏差與異端,重新檢討我們自己的信仰。


傳統教會必需『全面學習』新的偏差與異端嗎?
錯!
但是,傳統教會必需『全面否定』新的偏差與異端嗎?
錯!


看看別人、想想自己;
檢討改進、批判錯謬。
這樣的態度,才是我們該走的路。
換個方式講,也就是:
一方面批判偏差的錯誤,另一方面卻是對我們自己的檢討改進。


新派神學,雖然有很多很多的錯謬之處。
但是,和我們今天主題有關的一個部分,卻是我們不能不認真思考的,
也就是--------社會的罪。


新派神學大規模否認『個人的罪』,
但卻認真看見了『社會的罪』,而且認真進行改正社會的罪的行動。
事實上,許多社會改革,以及各種社會改革的活動,
確實也常可見到新派神學的蹤影與參與。
對他們而言,個人的認罪悔改、對個人的福音事工,不太是重要的;
但對他們而言,社會的認罪悔改、對社會的改革,卻是很重要的。
新派神學對個人的罪的輕忽,是致命的錯誤,我們打死不能學習。
但是,新派神學所看見的社會的罪,卻是我們不能不認真反省悔改之處。


假使我們承認『全本』聖經都是我們必需看重的真理,
那麼,我們讀到聖經『舊約先知書』時,
難道我們都看不見先知大量對『當時社會』的譴責、要求社會悔改的聲音?
請注意,這些先知們:
1. 不是只看見『個人的罪』而已,他們一樣看見『社會的罪』。
2. 不是只看見『沒信耶和華』的罪而已,他們一樣看見『社會不公義』的罪。
3. 不是只有要求『個人必需悔改』而已,他們也一樣要求『社會必需悔改』。
4. 不是只要求『認罪悔改信上帝』而已,他們也要求『改正社會不公義的罪行』。


除非我們都不讀先知書,
除非我們讀先知書都跳過去,
否則的話,我們若認真讀、仔細讀,
聖靈會帶我們看見這些嚴重被傳統教會忽略的真理。
許多時候,我們只記得因為猶太人離棄信仰去拜偶像,
所以被上帝刑罰,導致北國以色列與南國猶大都相繼亡國。
但是,其實他們會被上帝嚴厲刑罰,不僅僅是因為『拜偶像』的問題而已,
還包括『個人行為的罪』,以及『社會不公義的罪』。
別忘了,拜偶像的人,還有不少,是行為還算不錯的。
起碼,我們都可以發現,像佛教的慈濟,還有很多其他宗教團體,
也常有好行為。
上帝透過先知對猶太人的譴責,
不僅僅是針對他們拜偶像的問題,也不僅僅是針對他們個人行為不佳的問題,
而是還針對到整個社會和國家不公義的問題。
假使我們忽略這部分,我們很容易就會輕忽社會與國家的罪,
也會很容易產生一種錯覺:
社會不公義,與我個人無關,我只要傳福音叫人信耶穌就可以了。
但事實上,不僅是聖經,連歷史也都會讓我們發現:
一個罪惡嚴重的社會,到後來,也會牽連到基督徒。
別的不講,最起碼,社會嚴重不公義時,很自然就會產生動盪、革命,
此時,基督徒能不受大環境牽連嗎?
中國近代史的戰亂連連,也會嚴重影響到當時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嗎?

『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為那城禱告耶和華;
因為那城得平安,你們也隨著得平安』(耶29:7)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
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
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的度日』(提前2:1-2)

台灣政治的動盪不安,經濟衰敗、公義凋零、失業上升、通貨膨脹,
難道不會影響到生活在台灣的基督徒?
當然,台灣經濟問題不是單純由政治引起,
但是,也沒有人敢否認,台灣政治的對立與不安,確實對經濟狀況產生影響。


聖經中,提醒社會公義的經文太多了,我只簡單舉一些例子:


例:官員收受賄賂、審判不公,是上帝責備的。

『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
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賽1:23)

『禍哉!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的和記錄奸詐之判語的,
為要屈枉窮乏人,奪去我民中困苦人的理,
以寡婦當作擄物,以孤兒當作掠物』(賽10:1-2)

 

例:首領與民眾大量謀殺、貪污、欺壓弱勢、貪得無厭、不當牟利、社會淫亂,上帝為此非常憤怒,而且要施行報應。

『看哪,以色列的首領各逞其能,在你中間流人之血。、、
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
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
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
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
看哪,我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就拍掌歎息』(結22:6-13)

『他們吞滅人民,搶奪財寶,使這地多有寡婦』(結22:25)

『其中的首領彷彿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
(結22:27)

『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
(結22:29)

『人人玷污鄰舍的妻,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結33:26)

『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
但起假誓,不踐前言,殺害,偷盜,姦淫,行強暴,殺人流血,接連不斷。
因此,這地悲哀,其上的民、田野的獸、空中的鳥必都衰微』(何4:1-3)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
我必速速作見證,警戒、、、犯姦淫的、起假誓的、虧負人之工價的、欺壓寡婦孤兒的、屈枉寄居的』(瑪3:5)

 

例:富人只顧自己、不顧別人死活,是不行的。

『禍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的,只顧自己獨居境內』
(賽5:8)

 

例:偷工減料、商品不實是上帝譴責的。

『你的酒用水攙對』(賽1:22)

 

例:一邊認真禮拜信主,一邊繼續惡待員工,是不行的。

『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賽58:3)

 

例:工程偷工減料、企業家欺負勞工,是不行的。

『那行不義蓋房、行不公造樓、白白使用人的手工不給工價的有禍了』
(耶22:13)

 

例:用不正當的方式獲取暴利、不為人申冤、不幫窮人辨屈,上帝便因這樣社會不公義的罪而刑罰。

『籠內怎樣滿了雀鳥,他們的房中也照樣充滿詭詐;
所以他們得成為大,而且富足。
他們肥胖光潤,作惡過甚,不為人伸冤!
就是不為孤兒伸冤,不使他亨通,也不為窮人辨屈。
耶和華說:我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豈不報復這樣的國民呢?』
(耶5:27-29)

 

例:社會習慣用欺騙手段來賺取暴利的商業行為,是上帝厭惡的。

『手裡有詭詐的天平,愛行欺騙』(何12:7)

『賣出用小升斗,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
好用銀子買貧寒人,用一雙鞋換窮乏人,將壞了的麥子賣給人』(摩8:5-6)

『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懲罰。
惡人家中不仍有非義之財和可惡的小升斗嗎?
我若用不公道的天平和囊中詭詐的法碼,豈可算為清潔呢?
城裡的富戶滿行強暴;其中的居民也說謊言,口中的舌頭是詭詐的』
(彌6:9-12)

 

例:宗教的敬虔,必須包括行出社會公義,幫助受逼迫的人、幫助社會貧苦的人。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凶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
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
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
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賽58:6-7)

 

例:認罪悔改是包括『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這種社會公義項目的。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
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
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賽1:16-17)

 

例:真正的認罪悔改、認識耶和華,必須包括真正行出社會公義。

『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
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
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耶7:6-7)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施行公平和公義,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
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
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
你們若認真行這事,就必有坐大衛寶座的君王和他的臣僕百姓,
或坐車或騎馬,從這城的各門進入。
你們若不聽這些話,耶和華說:我指著自己起誓,這城必變為荒場』
(耶22:3-5)

『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
那時他得了福樂。
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
認識我不在乎此嗎?這是耶和華說的』(耶22:15-16)

 

例:社會缺乏正義、喪失誠實,所以上帝不赦免。

『你們當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來跑去,在寬闊處尋找,
看看有一人行公義求誠實沒有?若有,我就赦免這城』(耶5:1)

 


在這些經文裡,我們可以看見上帝對社會的罪的憤怒與刑罰,
也看見所謂的『認罪悔改』是『包括』對『社會罪惡的改正』的。
當然,嚴格說起來,所有社會的罪,都是由個人的罪所累積起來的。
所以,個人必需認罪悔改,是絕對不能廢棄的部分,
這也正是我們為什麼會認為新派神學單走社會福音路線是錯誤的。
個人不悔改,單靠社會改革,是不可能行建立起真正公義的社會的。
但是,傳統福音派因為只注重個人悔改,
卻輕忽了社會責任、社會的罪、社會也需悔改,
導致我們常變成只注重福音、個人好行為,
卻不太在意社會中被欺壓的可憐人。


沒錯,上面的經文裡,有不少,是個人的罪與社會的罪互通的。
但是,在上面的經文裡,我們也常可看見先知要求『為寡婦和窮人申冤』。
這僅只是要求法官要這樣做、才需要這樣做而已嗎?
不是的!
『為寡婦和窮人申冤』是給『所有人』的提醒。
今天,不是我自己做個好基督徒、行為良善就可以了,
我們還必須去幫那些弱勢者申冤。
這種『幫弱勢者申冤』的提醒,
可不是單純用個人認罪悔改、無關社會公義就可以良好解釋的。


再來,很多不公義的事,未必是基督徒行出來的,
但當社會這種不公義的現象變成很普遍、或是很嚴重時,
上帝一樣譴責這樣的社會的罪,
如:大小法碼的商業行為、社會追逐不義之財、說謊背約的社會習慣、
社會充斥暴力殺人事件、欺壓外勞、欺壓勞工、欺壓社會弱勢族群、
沒人為弱勢族群發聲、、、、。


事實上,這種輕忽社會的罪、不看重社會公義的現象,
有時,甚至會造成基督徒對上帝榮耀很大的虧損。
當初中國共產黨革命成功之前,社會有不少基督徒資本家,
是一邊敬虔禮拜,一邊苛待工人、虐待童工的。
資本家可以穿著整齊,在樓上的房間做禮拜,
但樓下卻是一堆,年紀六至十二歲的童工,在黑暗燥熱的工作環境裡,
每日工作十小時以上,賺取非常微薄的工資。
類似的景象,事實上也不斷在歷史上發生過。
基督徒可以在樓上做禮拜唱詩讚美神,
樓下卻是對回教徒的屠宰場、殘忍的施刑房;
基督徒可以早上做禮拜,唱詩讀經讚美神,
下午去毒氣室、槍斃場將猶太人不分男女老幼,一批一批送去行刑。
在東南亞一些非基督教國家,常是華人掌握當地經濟命脈,
這裡面有不少是基督徒資本家,
但嚴重的貧富不均、社會不公義的現象,也使得當地的排華聲浪層出不窮。
說這些,我絕沒有任何嘲笑,而是很深的悲傷。
我們是否認真反省,從歷史悲劇中不斷努力檢討過?
還是重蹈前人錯誤的覆轍,繼續犯同樣的罪,
使主名蒙羞、使上帝聖名被不信者褻瀆?


傳統教會很看重個人的罪,也強烈要求『個人』必須認罪悔改。
但是『社會』呢?『國家』呢?『世界』呢?
面對這些『大群體』,傳統教會反而常保持沈默,嚴重缺席,甚至是冷漠以對。
對聖經錯誤解讀的順服觀,是傳統基督徒很常見的理由: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
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

連彼得也說:
『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彼前2:13)

問題是,同樣這個叫人要『順服權柄』的彼得,
他卻是在面對公會禁令時『不順服權柄』的人。
『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
你們自己酌量吧』(徒4:19)

假使我們讀經,一直不肯認真養成『同時解通』『反合性經文』的好習慣,
我們又如何能有智慧,好好分辨是非善惡?
如何能好好掌握一些精細的經文應用狀況?
事實上,一切順服掌權者的經文,
全部都必須服在『先順服神,後順服人』的原則下的。
當掌權者做出嚴重違反聖經的行為時,
基督徒是不能輕率用『順服權柄』的經文來順服下去的。
這原則,不僅適用於政府人民,也適用於父母子女、牧師會友、丈夫妻子。
假使我們腦袋清楚一些,道理弄通多一點,
或許,很多掌權者不當的行為,會少很多也說不定。
當然,我們不能動輒用順服神的經文來隨便『不順服』權柄,
但是,假使我們只是一味順服權柄,卻不認真思考權柄合不合真理,
那也是不當的表現。


面對社會出現不公義現象時,基督徒不該僅只是明哲保身,
也不該僅止於以傳福音為滿足,更不能凡事以順服來敷衍過去。
這些,都該是要關心,甚至可能要考慮付諸行動的:
關心社會公義,為社會的罪禱告;
更進一步當社會良心與先知,警告並譴責社會不公義;
甚至由基督徒帶動社會改革、消弭社會不公義的現象。


在舊約裡,我們常看見上帝刑罰來到之前,上帝會差遣人出來責備與提醒。
但很不幸的,傳統教會常在這種『先知』的角色上缺席。

『人子啊,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
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
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眾民,
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
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
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
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結33:2-6)

這段經文,不僅只是領受的『個人』適用,對於『教會』也一樣適用。
說真的,還有誰,比基督徒、比教會,更有資格出來當社會的良心呢?
更有資格出來扮演呼籲認罪悔改的先知角色的呢?
很多人一聽到『先知』,就以為是講明天會發生什麼事這種預言的先知,
卻不知道聖經裡先知的主要意思,就是『上帝的出口』(傳講上帝話語)。
當我們對於眾人傳講聖經真理,這就已經是在執行先知的任務了。


而在由基督徒帶動社會改革部分,英國的國會議員威伯福斯,
就是很感人的範例。
他和一群基督徒,形成一個團隊,
努力在政治上針對當時社會的不公義現象,進行立法與改革。
廢除英國的黑奴制度,就是最知名的範例。


我們自己要關心社會公義,要為社會公義禱告,
要支持符合聖經精神的社會公義群體。
更甚至,我們期待上帝興起一批基督徒,能當社會的良心與先知,
按照上帝話語,對社會宣講公義、譴責不義。
在此,我也要誠摯的呼籲在政治上有恩賜的弟兄姊妹們,
假使您領受到上帝呼召,請像威伯福斯一樣:
將政府部門、民意機構,當成您的獻身之處;
將上帝社會公義的精神,透過您的職位行使出來。


說真的,我們反省自己,在社會的罪的部分,我們是否虧欠上帝?
我們可關心雛妓問題?
我們可關心外勞福利問題?
我們可關心社會底層勞工的生活問題?
我們可關心政界貪腐的問題?
我們可關心被政府不公平對待的人的問題?


當我們個人認罪悔改信耶穌,我們就已經稱義。
但是,『稱義』和『成聖』是不一樣的。
關心社會的罪,為改進社會的罪而努力,是成聖的功課。
成聖的功課有很多,而且是一生都要努力學習的。
社會的罪,就是其中一項,我們千萬不要忘了。


『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摩5:24)
願至高無上的真神,得到一切榮耀,
也願我們得到恩典,成為彰顯祂榮耀的器皿。
阿們。


小小羊

 

*不認同我這篇文章的,不須來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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