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傳道人有一天講道時提到,
他叫一個小朋友幫他看異象,看看主耶穌有沒有罵他。
小朋友看完異象後說:
「神說你幫祂建立教會,祂感激你都來不及了,怎麼會罵你呢?
你就算犯了一點小錯,神也會原諒你的」


傳道人覺得這種話不像出自小朋友的口,
他認為小朋友無法說出那樣的話,
就認為是神對他說的了。
(隱私已去除)

 


答:
你的觀念是正確的!
 

其實,隨便叫人看異象,然後隨便就以為那是上帝來的,
這是觸犯十誡第三誡妄稱上帝名號的重罪。


再者,人能『幫』上帝嗎?
建立教會的,是上帝自己,人只是僕人而已。


上帝不用人幫!
上帝是差遣人去執行!
我們不是去『幫』上帝,
我們是『執行』上帝任務的僕人。
並且,我們不僅是『僕人』,而且是『無用的僕人』!


那種『上帝需要人去幫助祂』的觀念,是很糟糕的觀念。


另外,雖然我們是無用的僕人,
但是,當我們認真作主工,遵行上帝的話,
上帝是會祝福我們的,這部份無庸置疑。


然而,雖然上帝會施恩給遵守祂命令、祝福執行祂命令的人,
但是,這不表示這人就有犯罪的豁免權。


摩西為上帝做的事,不夠多嗎?
當今有誰像他做過那麼多上帝事工的?
但只因他在米利巴水時,在眾人面前做出不敬畏上帝的事,
就被上帝刑罰不得進迦南地了!


一件錯誤而已呢!


而且,我們會覺得那是多了不得的錯誤嗎?
但上帝刑罰就是這麼嚴厲!


越是權柄大,越是做聖工的人,越要小心謹慎,要非常努力不去犯罪。
否則,刑罰常常比平信徒的刑罰重很多。


什麼是真正的聖徒?
是小罪有大敏感的人!


相反的,當一個人越信主,結果對大罪越不敏感,
這人的信仰與德行,是大有問題的。


另外,問題的內容是要知道上帝有沒有罵他,
這有好幾種可能性。
是隨便順口問問?
那這是輕慢上帝!
是自己已經犯罪,擔心上帝責備?
那這表示自己恐怕已經大有問題了。


什麼問題?
首先,是『輕看聖經』或『不知用聖經來檢驗』。
一個行為,是不是犯罪?
判斷的依據,是『聖經』,不是『這時代誰當先知說的話』。
不知道聖經規定,當然就無法知道一個行為是不是犯罪。
當然,我們聖經未必很熟,
但這時需要的,是去請教聖經更熟的屬靈前輩,
請他『教導聖經』,不是去『找人當先知』。


再者,是良心的控訴,
有可能表示自己已經『真正犯罪』,也有可能只是『過度重軛』。
判斷依據,還是要回到『聖經』。
真的違反聖經,那表示這是合聖經的良心控訴,自己要悔改;
沒有違反聖經,那表示這是不合聖經的魔鬼控訴,要靠聖靈的力量不去理會。
但不管哪一種,都是要透過『聖經』、『禱告』,不是去『找人當先知』來判斷。


還有,不管大罪小罪,我們都是唯靠耶穌基督的救贖。
除了耶穌基督是完全無罪以外,
在今生,沒有人能達成完全無罪的狀態。
我們都是繼續會犯罪的人,多多少少而已。
我們不該活在隨時擔心上帝會罵我、上帝會痛揍我的恐懼裡。
這種恐懼不合聖經。


這不是說上帝不會責備我們,不會管教我們,不是這意思。
我說的是:
一個小孩,整天都擔心我會不會哪裡做錯,爸爸什麼時候會罵我打我,
這種成天活在恐懼中的擔心,是不合聖經的。
不要忘了,主耶穌已經赦免我們,
我們已經可以稱呼聖父上帝是天父、阿爸父。
祂是慈愛的,以慈悲憐憫,懷著善意來疼愛我們的天父;
不是整天板起臉孔,隨時檢查,打算找出我們的問題來打罵我們的可怕父親。


正因為慈悲的天父知道我們不可能做到完全不犯罪,
因此祂才差遣獨生聖子耶穌基督來救贖。
透過信耶穌,
我們做不到的不犯罪,祂代替我們做到了;
我們必須因為犯罪被上帝處死的部分,祂代替我們承受了。
因此,現今天父看我們,不是看我們是可惡該死,要嚴厲刑罰的罪人,
而是祂深深疼愛,要降福賜平安的兒女。


人若不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過日子,
人若不知不僅『信主時』是因信稱義,
連『信主後』都一樣時時刻刻因信稱義,
我們就不可能活在平安裡,而是隨時活在被棄的恐懼裡。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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