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教會裡有好幾位牧師。
其中一位在教會中引進某些極具爭議的東西,
個人也在公開的個人媒體(如:FB、部落格、、、),
發表那些極具爭議神學路線的言論。
當會友詢問主任牧師,主任牧師認為要提出證據,否則就是分裂教會。
另外,長老也認為會友沒有學問,沒資格質疑牧師。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基本上,我們可以將教會牧師的問題歸類成兩大類:
 
1. 私德部分
好比:貪污、淫亂、、、、,
這些,假使要提報教會權柄單位『處置』,就必須有明確證據才行。
 
 
請注意我講的--------『明確』證據。
 
 
但是,假使還不是要提報教會權柄單位『處置』,而只是『詢問』,
那麼,只要有傳言,教會就應該考慮進行解釋,甚至調查,這比較合宜。
很多牧師性侵事件、貪污事件,都已經有會友私下詢問或請求處理了,
教會權柄單位就是輕看這部份,遲不調查與解釋,
結果後來釀成大禍。
 
 
2. 教義與實行部分
如:教會路線要走敬拜讚美還是傳統聖樂、要走靈恩還是非靈恩、
要當改革宗還是信義宗、用點水還是用浸禮、、。
這些,都屬於公領域而非私領域,而且屬於教義與實行部分。
這領域,根本不用什麼證據,
牧師、長老、、,就是必須提出說明與解釋,不得迴避。
這領域裡,沒什麼權柄的平信徒,本來就可以提出質疑。
 
 
馬丁路德只是修士、加爾文只是平信徒,
但因教會路線走偏,他們就可以挺身而出,提出質疑、要求糾正了!
這部分要訴諸證據,是胡說八道!
 
 
請注意,我不是說『因路線不同要解聘牧師』不需明確證據,
而是『牧師路線出現問題』根本不需明確證據。
當任何信徒對牧師路線有疑問時,
牧師就是不得迴避,必須提出解釋。
任何在這領域訴諸權柄、訴諸分裂、拒絕解釋的,都大有問題。
當初天主教面對馬丁路德就是這樣的態度,而且將他逐出教會。
看見你們狀況的類似性了沒?
真正站在真理上的人,真正服膺聖經的人,
根本就不會怕人家檢驗他的路線,也不會支支吾吾。
 
 
這不是說信徒若有質疑,牧師路線就『一定』有錯。
信徒說有錯,不表示牧師路線就有錯。
有沒有錯,還需要更多討論與澄清。
有時,或許只是虛驚一場。
但是,當信徒對牧師的路線提出質疑時,牧師就是不得迴避。
 
 
所以,假使你們要『解聘』該牧師,
你們就必須提出『明確』證據,而且送交權柄單位。
但假使你們並沒要解聘誰、懲處誰,
而是單純要他們就教會未來路線提出解釋,他們就不得訴諸權柄拒絕解釋。
 
 
再者,
該牧師在公開的個人媒體(如:FB、部落格、、、)發表爭議路線言論,
這就是明確證據,主任牧師不得置之不理。
這是明確個人路線的證據,他們必須提出澄清與解釋-----
該牧師是否現在依然做此主張?
我們教會是否同意這種主張?
 
 
該牧師個人當然有自由做此種路線的主張,但他也有義務解釋他現在的路線;
主任牧師則有義務解釋他身為領導者是否同意此路線,以及教會未來的路線。
 
 
至於會友是沒學問的平信徒,
主耶穌,從來沒輕視過任何一個不懂神學的小信徒、小朋友。
事實上,中世紀天主教就是這種態度,來對待馬丁路得、加爾文的。
天主教教廷認為自己有一大堆博學的神學家,
你們這種小修士、小平信徒,是什麼東西?
結果,上帝站哪一邊,我們都清楚。
 
 
真理,根本就不是比學問大小,而是看誰真正站在聖經上的。
對聖經真理的認識,一堆敬虔的老信徒都比神學家好!
我見過好多不識字的老弟兄、老姊妹,他們只能讀羅馬台語拼音聖經,
但聖經知識、信仰與德行,比這些人好太多了!
 
 
這不是說神學不重要、神學家都不好,不是這意思。
正確的神學、好的神學家,是很重要的。
但是,面對真理,不能用沒讀什麼書,來評斷信徒的真理正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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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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