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會蒙福,最基本原因,當然是因為她信上帝。
她願意信奉耶和華,放棄自己出身的拜偶像群體,加入耶和華群體。


但是,除了信上帝以外,
敬畏上帝,從來沒有因此就廢棄人應盡的本分。
基督徒信了耶穌,並不表示就不用讀書,考試就自動一百分;
不用工作,上帝就自動天上掉下金錢,像嗎哪一樣了。


那麼,路得應盡的本分有哪些?
當然有很多,好比孝順婆婆、賢慧、、、、、。
但其中一個和『工作』有關的,也就是我們今天要講的,就是-----
就算你當乞丐,也必須是很努力的乞丐!


『工頭回答說:「她是摩押女子,跟拿俄米剛從摩押回來。
她求我讓她跟在收割的人後面,撿工人扎捆時遺落的麥穗。
她一大早就來到這裡,一直撿到現在,
除了在涼棚裡稍微坐了一會兒之外,幾乎沒有休息」』
(得2:6-7)(當代譯本修訂版)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她問說:『可以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嗎?』
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涼棚裡坐一會兒,就不停地工作」』
(得2:6-7)(新英語譯本)


路得當然不是乞丐,但是,一個只能撿人家麥穗維生的,
就是聖經裡的孤兒寡婦之類,被歸類為窮人。


這就像我們這時代撿資源回收的弱勢族群。
當然,這年頭,有些根本就不是沒錢,而是個性、或是無聊,也去撿破爛。
但基本上,多數撿破爛的,確實是窮困族群。


問題是,窮到必須去撿破爛,不表示就可以混吃等死。


路得撿到多認真?


一大早就來,一直撿到現在!
除了稍微坐了一會兒之外,幾乎沒有休息!


從早晨直到如今!
除了坐一會兒,就不停地工作!


路得就算當個乞丐,也是非常努力認真的乞丐!


正因為她很勤奮認真,所以她不會餓死!
正因為她很勤奮認真,所以給了波阿斯更好的印象,為未來良緣鋪路!


許多非我們能掌握的事情,那是上帝主權,我們無法干預。
丈夫死掉、淪為寡婦、意外事件、、,這些,都未必是我們能掌握的。
古老的年代更悲哀,
因為女人沒有一技之長,一旦丈夫死去,就很難維生。
靠著聖經的慈悲規定-----收割不准收到徹底,必須留點給窮人撿,
窮人才有勉強存活的機會。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
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19:9-10)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
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
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申24:19)


然而,即使上帝為我們預備了好心人、帶我們到了好心人的田地,
假使我們懶惰鬼混,那麼,上帝怎會祝福呢?


不管在什麼工作崗位上,我們是認真努力的人嗎?
即使我們的工作卑賤,即使我們淪為乞丐,
我們依然願意當個努力的人嗎?


我不是說萬一我們生重病已經無法工作時,也必須努力工作,
我說的是假使我們好手好腳,像路得一樣,但因為各種原因導致失業了,
我們是否依然願意努力找工作,不嫌低賤?
我們是否依然願意在工作中努力,即使低賤?


想找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這是人之常情,而且也沒有不對。
但是,萬一找不到呢?
萬一已經失業了,而且理想的錢多、事少、離家近的工作都找不到,
為了生活,我們是否願意做低賤的工作,而且依然願意認真努力?
我們是否寧可餓死,依然這不做、那不做?
我們是否因為工作低賤,所以工作時就混飯吃,工作鬼混?


上帝世界裡,沒有懶人!
上帝字典裡,沒有懶惰二字!


身為上帝兒女,有太多我們無法掌握的事情,因為那是上主權。
但是,也正因為身為上帝兒女,所以我們要努力盡本分,
因為那是我們能做的,也是絕對要去做的。


當我們即使處在艱困的環境,依然願意不嫌工作低賤;
即使是低賤的工作,也依然願意努力認真做;
那麼,上帝就一定會履行祂的應許,照顧我們,賞我們一口飯吃。


『耶和華不使義人受飢餓』(箴10:3)


相反的,假使因為環境艱困,我們就怨天尤人、這不做那不做,
或是嫌工作低賤而不認真,
那麼,我們就要小心上帝的警告:


『懶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飢餓』(箴19:15)


因此,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即使遇到不順的環境,導致自己失業、淪為孤兒寡婦、單親、貧困,
我們依然持守自己身為上帝兒女的身分與信仰,
潔身自愛,努力認真,不嫌低賤。
該好好當清道夫,就好好當清道夫;
該好好當洗碗工,就認真當洗碗工;
該好好撿資源回收,就努力撿資源回收。


沒錯,別人常常比我們過得更好、更成功、更順利、更舒服。
很多未信者生活得很好,
也不少上帝兒女過得很順利。
但是,那是上帝主權,非我們能僭越。


我們只能一邊努力盡自己應盡的本分,一邊認真祈求上帝施恩憐憫,
那麼,或許未來,上帝會在賞我們一口飯吃之外,
也給我們主人桌上落下的碎渣。


『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
「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
耶穌卻一言不答。
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
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
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
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
從那時候,她女兒就好了』(太15:22-28)


另外,要稍微提醒一下:
積極努力,不是說我們就可以『理直氣壯』。
路得不是理直氣壯去人家田裡說你們『有義務』要讓我撿!
不是理直氣壯去找波阿斯說你『有義務』撫養我們!
路得是謙卑地請求工頭容許她去撿、謙卑地請求波阿斯衣襟照顧。
聖經裡一貫的態度,也是加爾文主義非常強調的,就是-----『謙卑祈恩』。
不是理直氣壯,而是謙卑祈求。
太多弱勢者對許多工作、事情的態度,有時,是一種理直氣壯----
你們『有義務』幫助我、對我好、給我這工作、、、、。
這種態度,是嚴重違反聖經的。


再者,積極努力,也不是說我們就可以『不擇手段』。
路得去人家田裡,是『撿』落下的麥穗,不是去『搶』人家的麥穗。
一樣是積極努力,『撿』和『搶』,天差地遠。
聖經規定的是,孤兒寡婦確實可憐,
所以可以去『撿』麥穗,有錢人也必須讓窮人去『撿』麥穗。
但是,聖經可沒因為窮人可憐,
就說窮人可以去『搶』麥穗。
撿,是拾取人家落下的、是人家願意給的;
搶,是拿人家沒給的。
聖經十誡第十條『私有財產』,比我們想的更真實。
任何人,都不得『強迫別人行善』,不得擅自拿取人家不同意的東西。
有時,弱勢群體進行樂捐時,是一種『不樂之捐』,
甚至政府用公權力強迫大家要捐,這也是違反聖經的。
基督徒要積極努力,也可以追求成功、想要賺錢,
但不得不擇手段,使用各種違反聖經的方式去獲得利益。


求主憐憫,恩待我們,
也求主施恩,賜下力量給我們,能當個認真努力的上帝兒女。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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