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依據聖經,提出看法與解答。
只要有心得,就可以盡量提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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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韋伯弟兄的分享。~~~~~~~~~~~~
關於神學的部分。我的立場是偏向於改革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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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探討婚前協議是否可以,我們直接討論這個協議的內容是否合聖經。
請大家依據聖經,提出看法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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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我平常沒接觸同性戀議題,但覺得同志基督徒這稱呼本身就有問題,所以在網路上的某個討論裡,我對支持者這個回應,觀念正確嗎?
「我想到一個問題,同志基督徒這個稱呼是什麼意思?是基督徒就叫基督徒了啊!你說 "問題真的不在他的性別認同",這是對的,因為重點在我們是不是把與祂的關係放在第一位,高過自己的慾望,所以一個人若是產生情欲的對象與自己性別相同,我們稱他同志或同性戀者,但若他愛上帝、信靠祂藉聖靈的幫助使自己行為上不犯罪,那雖然心理上是同志但行為上就已經不是了,因信稱義已得潔淨。如同哥林多前6:9~11所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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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歷史對很多議題的看法都一直變來變去,憑什麼說反同性戀才是正確基督教教義?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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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請問,當我對對方沒有感動時(雖然不會不喜歡對方),也要嫁嗎?
我讀到園地之前的幾篇有關未婚姐妹尋求婚姻的文章,我想若上帝引導我們遇到適合的對象,雖然不一定是自己會一見鍾情的人,但至少應該要有感動吧?如果連感動都沒有還需要考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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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公司高層最近找來一位法師,他各處看了後認為我們這工廠最近會有人受傷、失火、貨交不出來等幾樣事情,因此高層特別叮嚀我們要小心。結果話才說完一週,三樣事都靈驗了。替高層傳話的主管就說這位"師公"真是準,大家也認為他的話真不能不聽。我想到聖經上說: "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 可是我卻不知道如何讓非基督徒知道假先知有他的能力但卻仍服在上帝手中?或是如何談較適當?
(隱私已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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