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探討婚前協議是否可以,我們直接討論這個協議的內容是否合聖經。
請大家依據聖經,提出看法與解答。
只要有心得,就可以盡量提出分享。
因為,這樣才能更快速幫助自己成長,也會幫助其他弟兄姊妹。
講錯沒有關係,我會提出講解。
不過要提醒一下,這考試只針對認同園地路線的弟兄姊妹,不是給不認同者回答用的。

題目:
『婚前愛妻協議』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20729/34401102


「大致內容:
婚後分工,打雜由夫負責,款項分配、決策則由妻負責。
夫收入款項全部交由妻支配,用以支付雙方全部開銷後,全部作為妻自由處分金(即零用金)。
如有不足夫應補足,並以欠款方式處理。
家中大小事,如協議不成,由妻決定。
雙方如有爭吵,不問是非,一律視為夫犯錯,夫必須道歉,妻可不用道歉。」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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