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弟兄姊妹拿反對者的問題來問我,希望我能幫忙回答。
有些,我會簡單回答;
但更多的時候,我只能說-----我愛莫能助。
以下是一封我的回信。
裡面對我的做法做出說明,也對一些反對者的問題解答做出思考上的示範,
提供大家參考。
~~~~~~~~~~~~~~~~~
基本上,我已經很久不願意和這種反基督教的人在網路上進行對話討論了。
在時間有限的情形下,我個人領受主要是針對主內、慕道友或對基督教沒什麼敵意的未信者。
至於和反基督教的網友在網路上進行辯論,成效其實不彰(除非,你是打算透過網路上公開的辯論內容,給其他『隱性讀者』更清楚基督教)。


你所提供的這類反對者言論,是很標準反對者對基督教攻擊的模式:
從『遺棄論』、『上帝不慈愛』出發。


這個老招數,不僅是反基督教人士愛用,
連當初多特會議時,反對加爾文主義的阿民念主義者,也一樣用這種老招數。
他們論述的重點與思路,其實很簡單:
1.上帝遺棄人、上帝刑罰人、上帝容許世上有悲慘的苦難
2.所以,可以由此「證明」上帝不慈愛
3.更進一步可「證明」聖經所講的是假


其實,世上有苦難,並無法證明上帝是慈愛,還是上帝不慈愛。
正如科學不能證明有上帝,也不能證明無上帝,
科學面對『有沒有上帝』這種問題,只能謙卑的說『我不知道』。
因此,世上有苦難,和宇宙有上帝,單單這二者,並無法讓我們做出上帝慈愛或不慈愛的結論。
所以,不要被他們唬了。


我換個方式描述好了:
家裡有父母,小孩受重傷。
我們並無法因此就說父母虐待小孩,或是父母沒虐待小孩。
要『證明』,還要有更多證據才行。
單單靠『孩子受重傷』的『現象』,就要來『證明』父母虐待,未免太粗糙了吧?


請留意當時多特會議眾多堅守真理的先聖先賢,他們所堅守的真理是什麼?
他們堅守的,就是『TULIP』(加爾文主義五要點):
1.全然的墮落
2.無條件的揀選
3.限定的救贖
4不可抗拒的恩典
5.聖徒永蒙保守


再請注意其中第一點,也就是我們常忽略的,是什麼?
是『全然的墮落』!
什麼是全然的墮落?
就是全人類都被罪徹底污染了,沒有任何一吋地方是乾淨的了,
所有的良心、理性、道德、、、通通都被污染了,人的靈性已經死在過犯之中了。
換另一種方式來講,就是全人類都有罪,都注定要下地獄,沒有人有資格上天堂。
更簡單講,就是『原罪論』。


看見沒?
反對者不肯先面對『人有罪』的重要聖經基礎,
然後避開在這基礎上發展出來的上帝慈愛與上帝刑罰,
之後就直接訴諸『上帝刑罰所謂「無辜者」』的論述,
最後得出『上帝不公平』的結論。
看見反對者這種論述錯誤的地方了嗎?


我換個方式來講:
1.『假使人有罪』---------那麼,上帝本來就沒有義務要救人。
人因為自己的罪下地獄,是罪有應得,不是上帝推人下地獄,是人自己犯罪而下地獄的。
這時,假使上帝有救人,這樣的上帝,豈不是慈愛嗎?

2.『假使人無罪』-------那麼,上帝讓無罪的人下地獄,當然不慈愛。
上帝讓無罪的人受苦難,當然不慈愛。


問題是,人是無罪者嗎?


一個人自己去強姦殺人放火,後來被抓起來判死刑,然後他有資格說『法官不慈愛,讓我受死刑的苦難』嗎?


反對者還會因此狡辯:
可是,嬰兒沒犯罪。


問題是,聖經早就明講了:
那請解釋為何沒犯罪的嬰兒會死亡呢?
這是所有宗教信仰(包括無神論),都必須面對的殘酷事實。
為什麼所謂「無罪」的嬰兒會死亡?


佛教、印度教的說法很簡單:
因為他們『前世』的罪,於今世償還,輪迴報應。
基督教的說法也很簡單:
因為他們有『原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所以嬰兒雖然無法犯出本罪,但一樣會因原罪而死。
但雖然因原罪而死,這可不表示他們靈魂就會下地獄。
事實上,多數神學家依照聖經推論,認為無本罪的嬰兒,死亡是上天堂。
(註:『本罪』是指自由意志犯出的罪』)


無神論者呢?
根本就解答不出為何嬰兒會死、為何宇宙間有人類,
甚至,根本無法解釋為何人要活著、為何人不死了算了、為何人不努力做壞事。
其實,真誠的無神論者,都必須承認:
假使沒有上帝,人生毫無意義,死了算了。
那些還不想死的無神論,根本就是自欺欺人者。


上面講了一堆,重點很簡單:
不要掉進反基督教者的陷阱。
他們迴避『人有罪』(原罪論),我們就要逼他們重回這個聖經基本立場來,在這立場下,我們再來討論上帝的各種作為。
要不然,我們絕對無法回答他們的問題。
請千萬注意,他們問題的基本立場,就是『人無罪』(普救論)(無罪論),我們絕不能在他們這種立場下,和他們進行攻防。
事實上,那些反對者引用聖經來反聖經,根本就是亂來。
假使他們要引用聖經,就請他們尊重聖經裡『人有罪』的基本假設。
如果他們不肯接受,那也請他們不需引用聖經,因為聖經變成無意義的書,毫無可信可言。這時,基督教的上帝慈不慈愛,都變成無法驗證、也變成不重要,既然如此,大家就不需浪費時間去討論上帝慈不慈愛。
當基督徒宣稱聖經無誤,那就表示假使你不願意接受全本聖經,那我們就無法討論,因為你不能只接受聖經寫的某些部分,卻不接受聖經寫的另一些部分。
假使你願意接受『全本』聖經無誤(這不表示你就要相信,但你必須與我先在公平的基準點上,來進行討論),那你就不能只引用你要引用那些,卻拒絕我要提出的這些經文。




至於『為什麼這麼多人厭惡基督教』,這哪有什麼好講的?
什麼教都有人會反對,不是嗎?
反倒是應該請發問者自己講一講,為什麼他會厭惡基督教?
要不然,人人原因都不同,講都講不完。
有些人,搞不好只因為小時候被基督徒不小心讓他走路跌倒,他就從此懷恨在心,開始反基督教。
要解釋這些,我們哪解釋得完?
事實上,我很不客氣講:
那些反基督教者,幾乎都是因為過去曾被某些基督徒的『行為』所傷害過,所以反過來反對基督教『教義』,也就是根本就是把『個人恩怨』擴大成『種族仇恨』。
換言之,這些人根本就是爛人、不誠實的人。




邏輯證明耶穌不誠實部分,這表示發言者連基督教在信什麼都不知道,還敢講什麼邏輯?
基督教講的是:
我們當然做不到耶穌的要求,所以我們不能靠『做』來得救,只能靠『信』來得救。
我們做不到,所以,我們用信的,因為主耶穌全部做到了,而我們只要信,耶穌就代替我們完成那些部分,使我們的罪被遮掩赦免。
這是基督教很基本的論點,連這都不知道,講什麼邏輯啊?


我換個方式再講一次:
世界的宗教是要人去『做』(好行為),才能得救,也就是『因行為稱義』。
基督教卻截然不同,它講的是『信』,『信』才能得救,『做』絕對無法得救,因為沒有人做得到。
要如何完成絕對無罪、絕對行出好行為而得救?
就只能靠『信耶穌』。
這論點,就是『因信稱義』。


其他宗教,是『行為得救』,靠好行為來得救。
基督教是『因信得救』,信了之後,我們再來努力行出好行為。
乍看之下,好像都是『勸人為善』所以都一樣,不是嗎?
但事實上,差遠了!
因為:
其他宗教說的是,你要先努力做個好孩子,父母才願意接受你當他們兒子。
假使你不乖,或是你以後不乖,你隨時會被父母丟掉。
基督教說的是,我被父母生出,成為他們兒子,然後我才努力當乖小孩。
即使我做不好,我一樣是父母的孩子,血緣關係永不改變。
但這不是說父母不會管教我,事實上,父母會嚴厲管教,但絕不丟棄。


我要如何當父母的兒子?
其他宗教說的是『靠好行為』才能變成兒子,
基督教說的是『靠信耶穌』。


狗抓一萬隻老鼠(好行為),永遠也不會因此而變成貓(得救)。
要先被DNA改造,換成貓的DNA(重生),這才是真正的貓。
一旦變成真正的貓,自然就會有天然慾望要去抓老鼠,只是抓多抓少而已。




以上所說,只是粗略介紹方向,並不是詳細攻防。
但是,你假使覺得上帝感動你去進行對話,
那麼,這些方向,或許可以供你參考。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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