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利5:17)很多人都以為『不知者無罪』這句話,是一種真理。
但事實上,假使我們將很多世界上常見的觀念,帶進來學習對上帝的真理時,
很容易就會錯得一塌糊塗。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是上帝『從上對下』,對人主動做出的啟示。
可不是人從下對上,主動做出的想像與推測。


一般的宗教,都是人類『從下往上』推想出來的(不管他們如何宣稱也是領受從上而下的啟示)。
這和基督教是從上往下做出的啟示,二者是本質上的差異,是天差地遠的。


上帝有很多想法,和一般人類的想法,是很不一樣的。
我們學習聖經,學習上帝真理,採用的架構假使是『上帝的道,必須符合人類架構才行』,如果採用這種觀念來讀聖經的話,
那麼,我們解出來的聖經,一定不是真正的上帝的話,而是被嚴重扭曲的。


我們學習聖經,學習上帝真理,只能用這種架構…………………
破碎我們自己原有架構,降服在上帝架構面前。
上帝說好,那就是好,即使我原本認為不好,我也願意破碎自己原本觀念,轉換成上帝觀念;
上帝說不好,那就是不好,即使我原本認為很好,我也願意破碎自己原本觀念,轉換成上帝觀念。


新派神學,一個很嚴重的大問題,就是將上帝真理,拿來放在當今各種世俗學問之下,讓世俗學問凌駕在上帝真理之上,用這樣的態度來解經。
這樣,當然不可能解出正確的經文意思,也不可能真正認識上帝真理。


上帝比人高,明明就是上帝凌駕在人類之上,
結果,新派神學使之變成人站得比上帝高,人來審判上帝的道,這怎麼可能會正確?


請記住這觀念:
不管人世間的宗教、學問、社會習慣、約定成俗的觀念、、、,都只是『被造界』的產物。
不得拿這種低於上帝的被造界產物,用來檢驗『造物者』上帝崇高至上的真理。


魔鬼所犯的罪,不是要比上帝還更大,當上帝的上帝。
牠只是要和上帝『一樣大』而已。
但單單這樣的念頭與罪惡,就使之墮落成魔鬼,萬劫不復了。


可悲的是,我們有多少人,可不僅只想和上帝一樣大而已,而是想比上帝更大,當上帝的上帝。
人的罪,人的壞,有時,是比魔鬼更惡更壞的!


當我們拿不知者無罪這種世俗常見觀念,來閱讀聖經時,當然很容易會和上帝真理產生衝突。
這時,我們就會發現自己理性過不去了。
接下來,要不就是讓上帝真理降服在人類面前,要不就是破碎自己降服在上帝面前。
一旦我們走錯路,越走讓上帝真理降服在人類面前的路(不管是理性、感情、良心、道德、、、),我們就會逐漸離上帝越來越遠,終至徹底墮落背道的程度。
相反的,假使我們越走破碎自己,使自己降服在上帝真理面前的路,我們就會越來越走在真理中,蒙神眷顧保護,終至回天家。


原罪的教義,就是很明顯與『不知者無罪』這種常見觀念衝突的。
原罪告訴我們,即使嬰兒,都有原罪!
另外,『未聽過福音者一樣有罪』的教義,也是很明顯與『不知者無罪』這種常見觀念衝突的。
聖經告訴我們,未聽過福音者,一樣是有罪的罪人,不因為未聽過福音就成為無罪的義人。
今天我們不多談這些,只講贖愆祭這句經文:
『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利5:17)
我們也不詳細解釋這句經文,單單就字面意思直解即可。


『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


假使我們堅持『不知者無罪』才是真理,上帝話語必須降服在『不知者無罪』這種觀念之下,那我們讀到這種經文時,一定會發生衝突,認為聖經講錯了!或是認為必須重新解釋聖經了!
新派神學,就是發現大量聖經經文,與各種世俗學問相衝突矛盾,
所以,他們就採取重新解釋聖經意思的路線,甚至否認聖經的絕對正確。
可是,假使我們知道,正確的讀聖經的作法是:
當聖經與我原先觀念衝突時,一定是聖經對!
可能我對聖經理解不足、可能我誤解聖經意思、可能我需要查考一些解經書籍、可能我需要請教別人、、、、。
但是,我絕不會企圖去扭曲聖經,以便來迎合我原本的觀念。


求上帝幫助我們,用正確的態度與觀念來讀經,而不是用錯誤的理性與思路來讀經。
也求上帝幫助我們,用正確的態度與觀念來學習祂的真理,而不是用錯誤的理性與思路來學習祂的真理。
更求上帝幫助我們,使我們不僅信,而且深知所信,並且更認真行出所信。


願上帝祝福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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