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使用公家資源幫助一個貧困者,使這人來上班工作、、、
(隱私均去除)


答:
濟貧,一直是基督教領域裡,很重要的一個課題。
什麼時候基督徒喪失濟貧的精神,什麼時候就喪失了基督教精神。
但是,有理想、有愛心是一回事,
如何實行,就比較複雜。


關於濟貧的資源來源,我們基本上可分兩個部分:
1. 私
2. 公


私人的部分,濟貧的自由度很高。
個人有完全的權柄,可以決定如何濟貧、額度如何、內容如何。
個人只需對上帝負責,別人無從置喙。
也就是說,只要是私人的資源,大致是自己想怎樣就怎樣,別人無從過問。


公家部分就不同,自由度受很嚴重限制。
當我們要使用公家部分來進行濟貧領域時,就受到很多限制,必須更多的考慮。


多年來,我要很坦白講一個心得-----
盡量不要動用公家領域,來進行濟貧行為。


我是個有多年濟貧與奉獻經驗的人。
從高中時代開始,就已經開始有些濟貧的奉獻與捐款了。
我不認為我的愛心在別人之下。
這麼多年來,我也累積了很多經驗,包括失敗與悲傷的經驗。
所以,我想,我還算有資格分享這部分的一些人生智慧。


我自己覺得,一旦動用公家領域進行濟貧時,
很容易惹禍上身,沾上一身腥,嚴重時甚至身敗名裂。
當然,也有人就是很厲害,能利用公家資源,然後自己得到一切美名。
不過,據我所知,基督徒很難這樣。
畢竟,我們不像那些人一樣所謂「心狠手辣」、「手段邪惡」。


我自己所知道的,有一個所謂的「大善人」,
是得過眾多獎項與表揚的。
她成立協會,資源都由別人提供,然後做慈善事情,
之後,光環由她獲得。
但事實上,她並不是真正大方的人,
而是很習慣使用別人的資源,來獲取光環的人。


我們當然不是這種人。
所以,我們很難能這樣。


我的經驗是-----
假使我個人資源不足時,
那就表示我現階段沒有能力去做某些濟貧的事。
我有心,這是上帝悅納的。
但是,我的現實資源就是沒有,這是客觀的事實。
因此,這表示我必須認份,等我以後有能力再說。


這就是我講過的『能改變、不能改變、預定的智慧』:

絕對真理與相對領域,談信仰與生活判斷原則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5196

救一人還是救一千人?從權柄談起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6088

預定:不能改變、能改變、分辨的智慧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5364


當然,預定論是積極的預定論,不是消極的宿命論。
所以,我們當然可以嘗試看看公家資源有無辦法拿來濟貧。
但是,實際的現實人生也告訴我們,這領域很難。
所以,不要太期待,也不要太過度嘗試去考慮公家資源部分。


平心而論,以你講的這件事而言,
公家資源(包括透過公家向政府申請也一樣)要幫助這貧困者,其實是很困難的。
或許可以短期,但很難長期。
因為,我們很難確定一直申請得到這政府經費。
而且,說實在的,『濟貧』與『工作』,最好分開處理,否則很容易到處不討好。
以工作而言,這貧困者雖然很認真,但工作能力低於一般狀況。
也就是說,正常情形下,不太可能錄用此人。
並且,若無公家資源進來,該機構也沒有足夠資源多請一個員工。

發問:基督徒雇主可以解雇不適任的貧困基督徒員工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6908


因此,你說的這個事件,真的是一件悲劇---------從一開始就是。
這種悲劇,會傷害到這貧困者、你、你的上司、機構、、、。
有時,一開始給貧困者超過實際的過高的期待,之後才告訴對方不行,
這有時反而會比沒給對方機會更殘忍。


坦白說,假使你一開始就來問我的意見,我會投反對票的。
不是說不要去濟貧,而是這機構目前能力真的不足,
而很多東西都非我們能控制,各種危險這機構都還沒辦法承受。


愛心,絕對是好事,也絕對要終生保有。
但是,隨著歷練的增加,我們處理事情、考慮事情的智慧也會增加。
我們必須保持滿腔熱血,但是,不能讓滿腔熱血害死我們自己,使我們成為砲灰。


我當過很多次砲灰了。
之後,才慢慢更有智慧的。


學生時代,我曾主張--------做個別人不要做的傻子。
這是我當時的人生哲學。


很偉大,不是嗎?


多年之後,我不幹這種事了。
因為,我變成砲灰,並無法真正幫助到有需要的人。
留得青山在,我才能用我的力量,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也才能幫助得長久。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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