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去教會禮拜時,最主要的重點是什麼?
講道很好?
詩班好聽?
有敬拜讚美團?
可以唱得很嗨?
可以和其他人肢體有團契之愛?
氣氛很棒?
可以交男女朋友?、、、、
我上面講的理由,有些是比較神聖的,好比講道很好;
有些是很不神聖的,甚至未必很理想的,好比交男女朋友。
但不管是好的理由,或是比較沒那麼好的理由,
禮拜,最主要的、最重要的重點,是什麼?
很多東西,我們已經很習慣,
習慣到忘記這是什麼意思了。
星期天到教堂做禮拜,大家都知道。
為什麼?
大家理由也可以講一大堆,也可以講得很神聖。
但是,真正最基礎、最重要的理由呢?
禮拜,最重要的重點,就是-------敬拜上帝!
就是這麼簡單!
很多人會質疑:
安息日是為『人』設的,所以,難道不能有『我個人需求』的考慮嗎?
難道禮拜只能單單敬拜上帝,不能有滿足我需求的部分嗎?
難道禮拜只能想到『神』,不能想到『人』嗎?
當然可以!
但是,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就是-----
『同時有二種需求時』,誰要做第一順位、做最基礎的考慮?
好比夫妻之間好了,
夫妻之間當然要彼此相愛,這我們都同意。
夫妻意見不合時,大家要彼此討論協調,這我們也都同意。
但是,牽涉到協調不成,誰才是最後決定者時,
就是必須有『誰是第一順位』的觀念出來,否則根本動不了。
一部火車,有兩個火車頭,這端一個,另一端一個。
這時,最後只能以一個火車頭當頭,否則火車動不了。
兩個火車頭都要當頭,這車根本無法前進。
我們都知道要盡量兼顧,
但遇到兩難,萬一無法同時兼顧時,
就是要有第一順位、最主要重點的觀念出來。
當發生兩難時,
夫妻關係上,丈夫就是頭,妻子要順服丈夫;
禮拜事情上,最重要的重點,就是『敬拜上帝』。
這就是第一順位,就是最主要的重點。
類似的觀念還有很多,
好比:
我們要『信耶穌』,但也要有『好行為』,
但是,『因信稱義』才是最基本的重點,『好行為成聖』是之後的部分。
這不是說我們不要追求好行為,
而是必須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才能努力去追求好行為。
而且不管如何追求好行為,都不能牴觸更重要的因信稱義部分。
好比:
我們要『愛神』,也要『愛人』,
但是『愛神』才是順位排第一的,『愛人』是其次。
這不是說我們不要去愛人,
而是必須先在愛神的基礎上,才能去努力去進行愛人的部分。
而且不管如何愛人,都不能牴觸更重要的愛神部分。
因此,禮拜,最主要的重點,就是『神』,其次才是『人』;
『敬拜上帝』是第一優先順位,之後我們才努力改善『人的相關需求和喜好』。
這絕不是說人的需求和喜好不重要,
而是必須『先』在敬拜上帝這個更重要的基礎上,才能去努力滿足人的喜好。
而且,不管如何努力去滿足人的需求與喜好,都不能牴觸敬拜上帝這個重點。
再講一次,因為這太重要了,
禮拜最重要的重點是什麼?
是----------敬拜上帝!
而這個重點,已經是被許多人,甚至被許多教會遺忘的了。
這有什麼關係?
大有關係!
這會嚴重影響我們對於禮拜的各種觀念和行為。
沒先搞清楚這重點,我們對於崇拜的各種討論與爭論,
其實都很容易變成搞不清楚狀況的大混戰而已。
之後,我會陸續發表各式各樣關於崇拜更新的相關文章。
小小羊

感謝大大,是很好的提醒,但仍感到無奈。 其實知道禮拜最重要是敬拜上帝,但常常聽講道聽到生氣...... 充斥心理學的世俗學問、引用網路抄來的雞湯"神學", 我不想做禮拜不專心,更不想因為這樣就不去做禮拜, 但常常只能低頭自己上網找主題經節的註釋和相關文章, 不然可能講道還沒結束就已經拂袖而去... 其實知道禮拜最重要是敬拜上帝,但常常因不聽講道做了禮拜而生氣......
給阿薩夫: 以後我會繼續講更清楚的觀念, 在此只先簡單提一下。 講道亂講的地方,就已經非常可能不是敬拜上帝的地方了! 真正敬拜上帝的地方,最基本的兩個條件, 就是: 1.真理被傳講 (聖道) 2.聖禮被執行(聖禮) 當今大量教會的禮拜, 已經越來越不太是真正敬拜上帝的地方了。 我們需要重振禮拜! 回到聖經來! 沒有真正合聖經的敬拜, 我們不可能有真正的祝福與復興。
作夥欺哄上帝造成不敬虔的結果,並遭致審判,我們當知首先須避免與此類人士同黨為伍,因為他(她)們事奉的是自己的私慾。 怎麼辦呢?如果我們敬拜的上帝是有可能敗給這類人,並因之加深我們的恐懼,我們的敬拜就不真實,我們亦將成為肉體的奴隸,又成為撒旦的差役。 我們自己就當謹防落入此等試探,這世界上非常多人認為自己是屬於「義人」那一群體,例如辯論雙方都提出證據證明對方有罪,但最終又能達成共識證明這都是第三方害的,不是說不可能有加害的第三方,而是此等人的論辯根本不認自己的罪。 今天妳在上帝的面前認罪悔改是為了誰?今天誰又能保證妳從聖經獲取需要的真理?可見上帝不是我們不要就隱藏,我們要就非顯現不可。 所以妳的上帝今天怎麼樣了?如果祂昨天審判了罪人,今天妳怎麼還活著呢?所以最好不要講罪的問題,否則無法解釋為何有人還活著。其實當我們遇見了死亡就該發現人都會死,一個人不能超越死亡,毫無例外地他(她)只能向死亡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