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聖經說,人會不會信主,是出於預定。又說,陶匠有權決定如何造出陶器。
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呢?(問題全改寫)
答:
錯!
你怎知人會選擇信上帝那一邊?
你怎知人不會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
事實上,連完全無罪的亞當夏娃,自由意志毫無污染的情形下,都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了,
你以為我們就不會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嗎?
撒但也是。
已經當天使長,完全無罪,自由意志毫無污染,
但牠也是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而不是要站上帝那一邊。
我們很容易就假定『假使不是上帝預定,這人一定會願意信主』。
問題是,亞當夏娃被造當時,是完全無罪,
是具有『可善可惡』完全中性的自由意志的,
但他們依然用這種自由意志決定離開上帝。
我們認為『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
有一個很錯誤的預設,就是我們常認為『我的自由意志被上帝捆綁住』。
換個說法來講,就是『既然上帝預定,人的自由意志就不存在』。
但是,這是錯誤的假定,是錯誤的觀念。
因為,上帝預定,並沒因此就使人喪失自由意志。
可是,二者之間如何運作,屬於奧秘,我們不得而知。
我們只知道聖經說人的自由意志依然存在、人的理性依然存在,但人用自由意志決定不信主。
不相信?
你去路邊對人說『信耶穌才能得永生,得永生才能信耶穌』,
你看有多少人願意信?
這些人聽不懂這句話嗎?無法理解這句話嗎?
甚至,你可以將『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的道理對他們講清楚,
他們懂了,但依然不願意信。
沒有人用刀子逼這些人不能信,但他們就是不願意信。
他們不願意信,是出於他們自由意志。
醫師講解病情的嚴重性,藥也開好了。
但是,病人就是連拿起藥來吃的動作也不肯做。
福音對人傳佈,方法更簡單,『信』就可以得救。
但是,多數人就是連這麼簡單、不用錢、不用什麼努力的方法,都不願去做。
上帝預定,可分兩大類:
一、 積極性的--------
1. 計畫-----上帝計畫主耶穌救贖
2. 引導-----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到迦南地去
二、 消極性的-----------
1. 許可------上帝暫時許可大衛犯姦淫罪而不當場阻擋
2. 任憑-----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我們常會用一種『積極性』的角度來解讀上帝的預定,但那是大誤解。
對於『犯罪』,上帝從不使用積極性的預定,而是使用消極性的預定。
什麼是消極性的預定?
就是上帝『完全容讓你的自由意志去犯罪』,採取許可、任憑的措施。
請注意!
不是上帝叫你去犯罪、逼你去犯罪、計畫你去犯罪、引導你去犯罪,
而是上帝『容讓』你去犯罪。
這時,犯罪的念頭、行動,都是出於你自己的自由意志,不是上帝主導。
相反的,人會想信主,完全是出於上帝採取積極性的計畫、引導,否則人不會想信主。
我換個方式再講一次:
人去行惡,不是因為上帝介入你自由意志去使你行惡,
反而是上帝完全尊重你自由意志,你就會去行惡。
相反的,
人去行善,不是因為你自由意志自動想去行善,
反而是上帝賜下動機與力量,你才會去行善。
也就是說,
我們一般人認為『行善出於我的自由意志,行惡出於神的主權介入』,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正確觀念反而是『行善是出於神的主權介入,行惡才是出於我的自由意志』。
我們以為人的自由意志會想信主,那是誤解。
不管是中性未受罪惡污染的自由意志(如亞當),
還是已經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如:所有人類),
我們通通都不會決定想要信主的。
人會想信主,是因為上帝聖手守護、扶持。
一旦上帝撤除守護,人的自由意志,只會像豬狗一樣,喜歡泥堆,而不喜歡乾淨。
守護!請千萬記住!
上帝撤除守護,不表示上帝叫你去犯罪。
當上帝撤除守護,你去犯罪,是你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犯罪的。
而人的自由意志,就是很自然會『想去犯罪』,而不是很自然『不想去犯罪』。
讓我們捫心自問:
假使作弊完全無罪,而且作弊分數完全被承認,有多少人不想作弊?
假使強姦女人完全無罪,而且完全自由,有多少男人不想強姦女人?
我們太高估自由意志的『向善性』了。
假使我們知道人的自由意志,很容易傾向『向惡性』的話(不管是『亞當犯罪前的中性自由意志』,還是『亞當犯罪後的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
我們就會知道,『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這個問題,答案是否定的。
人想不想得幸福、得快樂?
當然想!
但是,人並不會想透過不做弊、不強姦來得幸福、得快樂;
相反的,假使沒有限制、完全自由的話,人只會想透過作弊、強姦,來獲得幸福、快樂。
人不作弊、不強姦,是因為上帝守護--------
透過良心、理性、法律、刑罰、、、、各種層層限制與守護。
否則,人的自由意志,其實很自然就想行惡----------
用行惡的方式來獲得幸福,用犯罪的方式來獲得快樂。
其實,人會想要享受天堂的好處,但不願真正照規定去上天堂。
即使這規定很簡單,依然不願意。
飛機在門口,只要走上樓梯進去即可,
可是,人們想上飛機,但連上樓梯都不願。
只要有門票就可以進迪士尼樂園,而且到處有人在發門票,
可是,多數人就是拒絕門票,但卻想進迪士尼樂園。
事實上,多數人拒絕神,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需要真神。
他們自己定規則、喜歡別的神,但就是不願接受真正的神。
也就是說,人們是自己拒絕真神。
而且,他們是用自己自由意志,認定不須靠真神,只須靠自己就能上天堂。
所以,不要高估人自由意志的正確性。
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呢?
但是,就是很多人不想做得救的人!
不管表面上他們講自己多想得救,但實際上他們就是拒絕得救。
不管一個人嘴巴如何講,實際行為就能驗證嘴巴講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小小羊
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呢?(問題全改寫)
答:
錯!
你怎知人會選擇信上帝那一邊?
你怎知人不會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
事實上,連完全無罪的亞當夏娃,自由意志毫無污染的情形下,都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了,
你以為我們就不會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嗎?
撒但也是。
已經當天使長,完全無罪,自由意志毫無污染,
但牠也是選擇離開上帝那一邊,而不是要站上帝那一邊。
我們很容易就假定『假使不是上帝預定,這人一定會願意信主』。
問題是,亞當夏娃被造當時,是完全無罪,
是具有『可善可惡』完全中性的自由意志的,
但他們依然用這種自由意志決定離開上帝。
我們認為『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
有一個很錯誤的預設,就是我們常認為『我的自由意志被上帝捆綁住』。
換個說法來講,就是『既然上帝預定,人的自由意志就不存在』。
但是,這是錯誤的假定,是錯誤的觀念。
因為,上帝預定,並沒因此就使人喪失自由意志。
可是,二者之間如何運作,屬於奧秘,我們不得而知。
我們只知道聖經說人的自由意志依然存在、人的理性依然存在,但人用自由意志決定不信主。
不相信?
你去路邊對人說『信耶穌才能得永生,得永生才能信耶穌』,
你看有多少人願意信?
這些人聽不懂這句話嗎?無法理解這句話嗎?
甚至,你可以將『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的道理對他們講清楚,
他們懂了,但依然不願意信。
沒有人用刀子逼這些人不能信,但他們就是不願意信。
他們不願意信,是出於他們自由意志。
醫師講解病情的嚴重性,藥也開好了。
但是,病人就是連拿起藥來吃的動作也不肯做。
福音對人傳佈,方法更簡單,『信』就可以得救。
但是,多數人就是連這麼簡單、不用錢、不用什麼努力的方法,都不願去做。
上帝預定,可分兩大類:
一、 積極性的--------
1. 計畫-----上帝計畫主耶穌救贖
2. 引導-----上帝引導亞伯拉罕到迦南地去
二、 消極性的-----------
1. 許可------上帝暫時許可大衛犯姦淫罪而不當場阻擋
2. 任憑-----上帝任憑法老的心剛硬
我們常會用一種『積極性』的角度來解讀上帝的預定,但那是大誤解。
對於『犯罪』,上帝從不使用積極性的預定,而是使用消極性的預定。
什麼是消極性的預定?
就是上帝『完全容讓你的自由意志去犯罪』,採取許可、任憑的措施。
請注意!
不是上帝叫你去犯罪、逼你去犯罪、計畫你去犯罪、引導你去犯罪,
而是上帝『容讓』你去犯罪。
這時,犯罪的念頭、行動,都是出於你自己的自由意志,不是上帝主導。
相反的,人會想信主,完全是出於上帝採取積極性的計畫、引導,否則人不會想信主。
我換個方式再講一次:
人去行惡,不是因為上帝介入你自由意志去使你行惡,
反而是上帝完全尊重你自由意志,你就會去行惡。
相反的,
人去行善,不是因為你自由意志自動想去行善,
反而是上帝賜下動機與力量,你才會去行善。
也就是說,
我們一般人認為『行善出於我的自由意志,行惡出於神的主權介入』,是完全錯誤的觀念!
正確觀念反而是『行善是出於神的主權介入,行惡才是出於我的自由意志』。
我們以為人的自由意志會想信主,那是誤解。
不管是中性未受罪惡污染的自由意志(如亞當),
還是已經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如:所有人類),
我們通通都不會決定想要信主的。
人會想信主,是因為上帝聖手守護、扶持。
一旦上帝撤除守護,人的自由意志,只會像豬狗一樣,喜歡泥堆,而不喜歡乾淨。
守護!請千萬記住!
上帝撤除守護,不表示上帝叫你去犯罪。
當上帝撤除守護,你去犯罪,是你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犯罪的。
而人的自由意志,就是很自然會『想去犯罪』,而不是很自然『不想去犯罪』。
讓我們捫心自問:
假使作弊完全無罪,而且作弊分數完全被承認,有多少人不想作弊?
假使強姦女人完全無罪,而且完全自由,有多少男人不想強姦女人?
我們太高估自由意志的『向善性』了。
假使我們知道人的自由意志,很容易傾向『向惡性』的話(不管是『亞當犯罪前的中性自由意志』,還是『亞當犯罪後的被罪污染的自由意志』),
我們就會知道,『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這個問題,答案是否定的。
人想不想得幸福、得快樂?
當然想!
但是,人並不會想透過不做弊、不強姦來得幸福、得快樂;
相反的,假使沒有限制、完全自由的話,人只會想透過作弊、強姦,來獲得幸福、快樂。
人不作弊、不強姦,是因為上帝守護--------
透過良心、理性、法律、刑罰、、、、各種層層限制與守護。
否則,人的自由意志,其實很自然就想行惡----------
用行惡的方式來獲得幸福,用犯罪的方式來獲得快樂。
其實,人會想要享受天堂的好處,但不願真正照規定去上天堂。
即使這規定很簡單,依然不願意。
飛機在門口,只要走上樓梯進去即可,
可是,人們想上飛機,但連上樓梯都不願。
只要有門票就可以進迪士尼樂園,而且到處有人在發門票,
可是,多數人就是拒絕門票,但卻想進迪士尼樂園。
事實上,多數人拒絕神,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需要真神。
他們自己定規則、喜歡別的神,但就是不願接受真正的神。
也就是說,人們是自己拒絕真神。
而且,他們是用自己自由意志,認定不須靠真神,只須靠自己就能上天堂。
所以,不要高估人自由意志的正確性。
如果可以,誰不想做得救的人呢?
但是,就是很多人不想做得救的人!
不管表面上他們講自己多想得救,但實際上他們就是拒絕得救。
不管一個人嘴巴如何講,實際行為就能驗證嘴巴講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小小羊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我幾乎可以確定地說,照著我們從公立學校的標準教材學到的「聖善」的觀念,只會驅使我們否定聖經的聖善,以至於走向滅亡的道路。 這不是全盤否定教育的功效和必要性,而是指出若有人以為在人的得救之善工上有功勞,此人照著聖經的原則,不是出於我的意思,照著聖經,此人是可咒可詛的。 那個人可能就是你。
讀了基督徒 at 2014年6月21日 22:38 的回應。 第一段我看得懂。 第二段讀了幾遍都無法了解。我試著將各人稱做不同調換,去了解原意。以下是我排列出的兩種可能組合,並改變一個標點符號。但不知何者為基督徒的原意?或有其它意思。 這不是全盤否定教育的功效和必要性,而是指出若有人﹝甲﹞以為在人﹝乙﹞的得救之善工上有功勞,此人﹝乙﹞照著聖經的原則,不是出於我﹝甲﹞的意思。照著聖經,此人﹝乙﹞是可咒可詛的。 這不是全盤否定教育的功效和必要性,而是指出若有人﹝甲﹞以為在人﹝乙﹞的得救之善工上有功勞,此人﹝乙﹞照著聖經的原則,不是出於我﹝甲﹞的意思。照著聖經,此人﹝甲﹞是可咒可詛的。
回應 Posted by DT at 2014年6月22日 00:3 這不是全盤否定教育的功效和必要性,而是指出若有人(甲)以為在人(甲或乙)的得救之善工上有功勞,此人(甲)照著聖經的原則,不是出於我(原po基督徒)的意思,照著聖經,此人(甲)是可咒可詛的。 我個人認為,除非我們徹底承認得救完全是本乎恩,不然很容易在傳福音的事情上灰心失望,我個人就遇到這樣的問題,雖然知道,但是卻仍然做不到,只能求主憐憫了。
Posted by LINHOWJA at 2014年6月22日 02:12 讀了您的列句說明,想了一天還是不能明白。最後實在沒辦法只好請內人一起研究。 兩人討論結果是若照LINHOWJA的加註,可能原先基督徒弟兄所寫句型是用英文文法句型來寫中文。其中『,不是出於我的意思,照著聖經,』是兩個形容詞子句。如果把這兩個形容詞子句拿掉,下面的敘述就很清楚了。 『這不是全盤否定教育的功效和必要性,而是指出若有人以為在人的得救之善工上有功勞,照著聖經的原則,此人是可咒可詛的。』 很抱歉個人不知道中文可這樣使用兩個連續的形容詞子句,所以怎麼讀都不能明瞭,才會上來問這問題。 謝謝LINHOWJA。
to DT弟兄: 既然人是能夠設想各種可能性的受造物,那不妨請將基督徒弟兄的句子如此解讀: 「這不是全盤否定教育的功效和必要性,而是指出若有人以為在人的得救之善工上有功勞,此人照著聖經的原則——不是出於我的意思,(而是)照著聖經——,此人是可咒可詛的。」 或是:「這不是全盤否定教育的功效和必要性,而是指出若有人以為在人的得救之善工上有功勞,此人照著聖經的原則(不是出於我的意思,(而是)照著聖經),此人是可咒可詛的。」 這樣稍事整理就可以很好理解了:)。 願主應允我們在語句上的討論,能引領我們在真理學習上的穩健。
回應 Posted by DT at 2014年6月24日 01:17 ..如果把這兩個形容詞子句拿掉,下面的敘述就很清楚了。『這不是全盤否定教育的功效和必要性,而是指出若有人以為在人的得救之善工上有功勞,照著聖經的原則,此人是可咒可詛的。』.. 1.你說的是. 2.原PO的"基督徒"會加上"兩個形容詞子句"我的估計是,想強調這點.
(羅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正確觀念反而是『行善是出於神的主權介入,行惡才是出於我的自由意志』。 沒有神的主權介入那麼人可否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行善? 還是其實人類都是全然敗壞,本來做不到行善?
沒有神的主權介入那麼人可否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行善? 還是其實人類都是全然敗壞,本來做不到行善? 答: 聖經裡,說到『義人』,有兩大類: 1.非關得救的義人------奉公守法、樂善好施 2.得救領域的義人------真正得救者 非關得救領域的『義人』,他們是透過上帝的普遍恩惠、普遍啟示, 然後行出世人眼中的良善。 這些良善,不足以使人得救,但是,依然符合一般人類利益。 好比慈濟功德會,他們確實有在濟助苦難者。 而這些所謂的「善行」,乃是上帝的普遍恩惠、普遍啟示, 安放在人心中的良心、道德、惻隱之心、、、, 然後使人行出世人眼中的良善。 得救領域的義人,乃是透過上帝的特殊恩惠、特殊啟示, 然後行出上帝標準的良善。 未得救者行出的良善,在上帝眼中,不過是破爛的衣服, 一無可誇,不能使人得救。 全然的墮落,並非指人類一切行為都是殺人放火、強姦搶劫, 而是指人一切的良心、理性、道德、、、,通通都被罪污染, 沒有任何一絲乾淨之處。 這並非說良心、道德、理性、、、就消失,而是說良心已經被污染, 所以無人能行出上帝標準的良心、道德、理性、、、了。 全然的墮落,是指人已經死在罪惡之中, 因此,唯獨靠上帝大能,使人靈性復活,否則無人能用自由意志決定信主而得救。 這種『死亡的靈性』,乃是指『特殊恩惠、特殊啟示』角度之下的靈性, 而不是『普遍恩惠、普遍啟示』角度之下的靈性。 簡單來說, 1.普遍恩惠、普遍啟示的領域,人依然有行出世人眼中善行的功能。 2.特殊恩惠、特殊啟示的領域,人已經是死人,不可能行出任何良善。 而不管是哪一種的領域, 只要是善行,都是唯獨來自上帝的恩惠, 否則,無人能行出任何良善(不管是世人眼中的良善,還是上帝眼中的良善都一樣)。
小小羊版主平安: 慕道友在未信狀態中,卻能在無經驗無被教導情形下,對第一次所聽聞屬於正意解經的部分有好感,但直覺對錯誤解經反感(最近在下常看到嘖嘖稱奇的例子),請問這是屬於特殊恩惠嗎?
慕道友在未信狀態中,卻能在無經驗無被教導情形下,對第一次所聽聞屬於正意解經的部分有好感,但直覺對錯誤解經反感(最近在下常看到嘖嘖稱奇的例子),請問這是屬於特殊恩惠嗎? 答: 很有可能! 但在對方真正信主前,我們無法確定。 我們只知道,若無聖靈動工,無人能聽得下真理。 能聽得下真理,一定有聖靈運作。 但是,就像主耶穌在地上時, 當初聽得下、喜歡主耶穌的道的人不少,但後來真正信的有限。 這些人,當初也蒙聖靈動工,但畢竟不是真正上帝揀選者, 所以到一定程度,聖靈就不再運作。 但只要這人後來信主,那我們就可以確認這一定是特殊恩惠。 不管如何,既然這人已經聽得下真理,聖靈有在運行, 我們就要加緊腳步,努力禱告,求上帝施恩拯救此人靈魂。
感謝小小羊版主教導: 後來真的信主的人當時慕道能聽道一定是特殊恩惠;以前爬文時也蒙版主教導,了解神啟示我們若無聖靈動工則無人能聽下神的道。這些都很早就能理解掌握,邏輯上也很嚴密。 但我一直以來疑惑的是這裡: 「這些人,當初也蒙聖靈動工,但畢竟不是真正上帝揀選者, 所以到一定程度,聖靈就不再運作。」 版主先前的這段形容正是我想問的!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在為文形容時要怎麼敘述才精確? 是說他們本蒙了特殊恩惠,但在神的消極預定中以及自己的硬心與罪孽不蒙拯救? 還是他們因為最終非得救者,所以當時的聖靈運作仍不算是特殊恩惠,而僅屬於普通恩惠範疇呢?
1.「這些人,當初也蒙聖靈動工,但畢竟不是真正上帝揀選者, 所以到一定程度,聖靈就不再運作。」 版主先前的這段形容正是我想問的!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在為文形容時要怎麼敘述才精確? 答: 普遍呼召、普遍恩惠 2.是說他們本蒙了特殊恩惠,但在神的消極預定中以及自己的硬心與罪孽不蒙拯救? 答: 不是! 特殊恩惠必定帶人信主,而且必定保守此人永遠得救。 無法達成此種狀況的,都不能叫特殊恩惠。 認為特殊恩惠不足,所以無法徹底救人得救、即使得救也無法保守到底的,是阿民念主義。 認為特殊恩惠絕對可以徹底救人得救,且保守到底的,是加爾文主義(歸正神學)。 3.還是他們因為最終非得救者,所以當時的聖靈運作仍不算是特殊恩惠,而僅屬於普通恩惠範疇呢? 答: 對! 依然屬於普遍恩惠領域。 很多時候,我們對普遍恩惠有很大的誤解,以為普遍恩惠不怎樣。 其實,普遍恩惠超級怎樣! 1.普遍恩惠可以非常大,甚至大到驚人程度 全世界最漂亮等級的那些俊男美女明星,很少是基督徒。 全世界拿到諾貝爾獎那麼厲害的科學家,很少是基督徒。 普遍恩惠,可以給到非常驚人程度, 講白話一點,甚至可以讓基督徒忌妒程度的。 2.普遍恩惠不僅可以在一般領域出現,連信仰領域也可以出現 賣主的猶大,不就是了? 這人也蒙過天恩,嘗過善道的滋味,還去講道過,也能醫病趕鬼呢! 但是,他從來沒真正信過主。 這絕不是特殊恩惠不足的問題,這是普遍恩惠領域。 3.普遍恩惠人人有別,不是人人相同,在信仰領域也一樣 每個人美醜不同,同樣的,在信仰領域,普遍恩惠給的程度也人人不同。 別的不講,有些人終其一生從沒福音可聽; 有些人卻是生在牧師家庭天天聽福音,但去不信主。 同樣都是沒信主,但普遍恩惠程度差異卻極大。 基本上,在實際應用上,普遍恩惠、特殊恩惠、、、, 多半只能用在『事後』,無法用在『事前』與『事中』。 假使我們是上帝,那我們當然不管是事前、事中、事後,通通都知道此人到底蒙哪種恩惠。 但我們不是上帝,所以我們當然不知道這個未信者到底會蒙哪種恩惠。 我們只知道: 假使至死沒信,那就表示此人蒙普遍恩惠而已; 假使至死有信,那就表示此人一定蒙特殊恩惠。 但是,這是『事後』才知道的,不是事前與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