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怎樣才是「在主裡聽從父母」?
作為成人基督徒,職業、理財、嗜好、約會,仍舊必須全然地聽從父母嗎?
『在主裡』的意義,是除反對真理之外,其餘的須全然聽從父母嗎?
假設我是老板,我的公司事務,父母想要指揮,
這個不是反對真理,所以我要聽從?
我戀愛一個姐妹,但是父母反對,所以我要聽從?
我貸款給人或人貸款給我,但是父母反對,所以我要聽從?
再更瘋狂點的,我愛穿紅色的衣服,但是父母反對,所以我要聽從?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1. 作為成人基督徒,職業、理財、嗜好、約會,仍舊必須全然地聽從父母?
答:
錯!
父母對成年兒女,只有『建議權』,沒有『決策權』。
什麼叫『成年』?
大致可以看各文化、國家法律規定。
台灣是二十歲,聖經新約時猶太人是滿十二歲算成人,需自負全責。
 
 


2. 『在主裡』的意義,是除反對真理之外,其餘的須全然聽從父母?
答:
錯!
你搞錯『孝順父母』與『聽從父母』了。
孝順父母,是絕對真理;
聽從父母,有很多限制。
 

事實上,對成年子女,除非父母講的是『絕對真理』,
否則只要父母講的是『相對領域』,決策權都在子女自己,不是父母。


也就是說,父母講的是『絕對真理』,成人子女要認真聽;
父母講的是『相對領域』,成人子女可以決定聽不聽。


當然,即使父母講的是絕對真理,成人子女一樣可以拒絕,
但重點還是一樣--------子女具有完全的決策權,要負完全的責任,後果自負。

 


3. 假設我是老板,我的公司事務,父母想要指揮,所以我要聽從?
答:
重點是真正出錢的擁有者,是誰?
假使父母是出錢的大股東,
或是公司體制的董事長、總經理,
那他們當然有權指揮你。
否則,答案同上。


請注意,現今很多年輕人創業的錢,都不是自己賺的,而是來自父母。
結果,子女卻認為父母無權過問,這種觀念是不對的。
以小餐飲店為例,太多拿父母的錢去開店,然後毫不珍惜,
想休息就休息、想關店就關店的一大堆。
一副倒閉也無所謂,反正自己也不會痛的態度。
這種就很糟糕。
(我遇過一些完全沒有休息規則的年輕人商店。
要休星期幾、休幾天、甚至每天營業時間為何,完全無法預期)

 

其他問題則都類似,不管是戀愛、貸款、穿衣、、,
原則我在第一點已經講了。


但是,話又講回來,對於成年子女,
父母雖然沒有『決策權』,但卻是有『建議權』,
而且,父母的建議,假使是有智慧的建議,我們要很認真考慮。


以戀愛為例,假使父母反對的理由,是不合聖經的,
好比嫌貧愛富、嫌對方醜,那當然不用理會。
但是,假使父母反對的理由,是有智慧的呢?
好比父母已經看出這男人是好吃懶做、甜言蜜語;
看出這女生是愛你的錢,而不是愛你的人。
很多戀愛中的人,常常會變得很盲目,連基督徒也不例外。
父母因為比較年長,社會經驗通常也比較豐富,看人的閱歷也多,
有時,他們看人的眼光,是有其參考價值的。
當然,這不是絕對。
也不少父母,社會經驗與看人能力,各種社會智慧與判斷能力,
比兒女還差的。
若是這種父母的意見,當然就不用太在意。


又如向人借貸,或是貸款給人,
假使父母認為你償債能力有問題,不宜向銀行或私人進行借貸;
或是父母覺得向你借錢的人有問題,恐怕還不出錢;
這都是很重要的提醒,我們不宜輕看。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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