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亞方舟的事件,我們都耳熟能詳。
方舟有很多可以探討的地方,
而我們今天的重點,就擺在『方舟和教會』這點上。
一、 沒經窄門,進不了方舟
這門是寬是窄,有時很難講。
若是窄,也絕對有人會得救;
若是寬,也絕對不是人人都得救。
主耶穌就是門。
沒經過那門,根本進不了方舟。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約10:9)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14:6)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
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二、 進了方舟,你會臭死
從下大雨開始,一直到挪亞一家出方舟為止,
他們一共在方舟上度過一年左右的時間。
不是一、二天,
不是一、二週,
不是一、二個月,
而是一年。
吃、喝、拉、撒、睡,都在方舟上。
共同生活的,除了人以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動物。
這些動物的吃、喝、拉、撒、睡,都和挪亞一家人在一起;
伺候這些動物的吃、喝、拉、撒、睡,也是靠挪亞一家人。
我們總不會以為,食物會自動分配給動物們吧?
我們總不會以為,動物們的排泄物,會自動移除吧?
另一方面,方舟能有多大?
再大,也不會比地面生活空間大。
在這樣有限的空間裡,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就是要和這些人朝夕相處,
即使吵架,也還是必須朝夕相處,無處可逃。
再來,還要服事這一大群動物。
這些畜生,有些搞不好還豬狗不如,你餵他們吃、清理牠們便便,
牠們搞不好不感激,還會趁機踢你一腳。
這樣的生活環境,一點都不好。
其實,在這樣的方舟裡生活,真的會臭死、厭死、膩死。
每天都要看這些人、這些動物、日復一日,做永無止境的枯燥無味的工作。
等待的時間,又何等漫長。
何時才能出方舟?
誰知道?
一天、二天,
一週、二週,
一個月、二個月,
還可以忍耐。
但當日子一天天過去,出方舟的時間還在未定之天,他們要如何忍耐下去?
教會正像方舟。
教會裡面,總是有那麼多的缺點,那麼多令人不悅的人、事、物。
教堂小,就覺得教堂不夠大間;
教堂大,就覺得人很疏離;
牧師講道不精彩;
詩班唱詩不好聽;
總是有得罪我的人;
總是有不合我胃口的人;
總是有沒愛心、品行不佳的信徒;
總是有令我憤怒的人和事;、、、、、。
在這樣的教會裡,真的會令人感到快臭死了。
如果要因為上面的理由換教會,我們永遠可以一直換,
而且我敢保證,到我們死之前,絕對找不到一家令我們滿意的教會。
我不是說我們不能換教會,
比方說:
教會教導錯誤的假道,那表示這教會已經在真理上偏差,
我們就可以考慮換教會。
比方說:
我們搬家,就可以換到新的教會去。
但是,因為這樣原因換教會的,其實不會太多。
多半人換教會,是因為我上面所舉的那些例子、那類理由。
在那些例子裡,重點很簡單……………教會不合我意。
我要換教會的理由也很簡單……………要找一間更好的教會。
如果,我們是無罪的人,我們保證我們身上永遠沒有臭味,
那麼,或許我們有資格精挑細選,
挑一間可以與我們的高貴與純淨匹配的教會。
但是,我們是這樣的人嗎?
我們是信主之後,就永遠不再犯罪的人嗎?
我們是身上永遠有基督馨香之氣,絕無任何臭味的人嗎?
如果,我們是依然會犯罪、身上有時會有臭味的人,
那我們有什麼資格,要求加入一間完全無罪而馨香的教會?
即使世上有那樣的教會存在,即使真的被我找到了,
但只要我這有罪的臭人一加入,那麼,那間教會也會馬上臭掉。
除非我們清楚因信稱義的道理,
清楚知道:
我們只是無用的罪人,純粹是蒙主耶穌寶血所拯救,才成為蒙恩者而已。
不是因為我們高貴,不是因為我們馨香,而是因為主的憐憫。
我們一點也沒比別人高貴、比別人無罪、比別人馨香,一點也沒有。
如果我們忘記我們只是『蒙恩的罪人』—————
雖然蒙恩,但因肉體仍在,仍會犯罪—————
竟不知不覺中以為自己是已進入天上永不再犯罪的聖徒,
然後鄙視其他有罪的肢體,
那我們,該當何罪?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
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我們以為進入教會,是我們要容忍別人的臭氣;
但我們忘了,別人也一樣要忍受我們的臭氣。
結果,到底是誰忍受誰?誰容忍誰?
在這樣臭氣沖天的環境裡,
在這樣狹窄不佳的環境裡,
在這樣充滿忍耐、挫折、服事一群看來不值得服事的人的環境裡,
上帝要我們透過這樣的生活,學習成聖的工夫。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15:17)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羅13:8)
假使,我們不能愛教會裡的弟兄姊妹,不能遵守主的這條命令,
那麼,我們如何對主說:我已經愛你?
三、 離開方舟,你會淹死
古教父居普良提出————教會以外,沒有救恩!
偉大的古教父奧古斯丁,
更說出『進入方舟,你會臭死;離開方舟,你會淹死』這種話。
天主教發展這些觀念,變成—————天主教以外,沒有救恩!
基督教拒絕這樣的解釋。
我們一樣承認『教會以外,沒有救恩』,
但是,我們對教會的解釋,和天主教完全不同。
教會可以分成無形的教會,還有有形的教會。
『無形的教會』,包括古往今來歷世歷代所有聖徒的組成。
我們常常聽到的挪亞、大衛、約翰、彼得、奧古斯丁、馬丁路得、加爾文、、、,
這些都是過往的聖徒,但我們卻在這時代,與他們相交,聖徒相通。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
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3)
在這無形的教會以外,沒有人可以得救。
『有形的教會』,就是我們做禮拜的教會,也是我們這篇文章所稱的教會,
也是大家沒特別說明時通俗用法的意思。
沒在這樣的教會聚會,不表示就不能得救。
但是,在現今的環境裡,我們很難說不加入有形的教會,我們對得起主。
主耶穌十架旁受死的強盜,他根本沒機會加入有形的教會,就死了;
信徒早夭的嬰兒,根本沒機會加入有形的教會,就死了。
但是,當我們可以加入有形教會,但卻不加入,
我們要如何在見主面時,對主講出我們的理由?
因為教會不好?
因為某人不好?
因為牧師對我不好?
因為教會得罪我?
因為我對教會失望?、、、、
離開方舟的,是會淹死的。
不要以為方舟很爛、生活很不便、環境很髒臭。
在這樣的方舟裡面,至少可以得救。
離開這又髒又臭的方舟,我們就只能被水淹死溺死而已。
離開無形的教會,那表示此人根本從沒真正得救過。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
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
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2:19)
離開有形的教會,那我們如何面對使徒信經所說的『聖徒相通』?
如何面對主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約15:17)?
假使我們說我們只愛過往聖徒,不愛現今看得到的信徒,
那麼,我們又如何面對這經文: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4:20)?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假使您是離開教會,不再去教會聚會的信徒,請千萬記住我的提醒:
『進入方舟,你會臭死;離開方舟,你會淹死』。
假使您是對教會生活失望,而不是因為教會教導假道,然後您想離開教會,
也請記住我的提醒:
『進入方舟,你會臭死;離開方舟,你會淹死』。
願上帝與大家同在,讓我們認識自己不過是蒙恩的罪人,
也讓我們一起努力減少教會的臭氣,使教會成為馨香之地。
阿們。
小小羊

給所有搞不清楚分寸的人: 部落格=教會? 是這樣嗎? 如果搞不清楚『部落格不是教會,而是私人園地』的基本觀念,那表示該深切自我檢討了,因為連基本分寸都搞不清楚了。 離開教會,會淹死; 離開部落格,會淹死嗎? 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 適用於教會的一些東西,不表示適用於部落格。 適用於牧師在公領域的規範,不表示就適用於牧師私人的領域。 我不是牧師,我這裡也不是教會,請別搞錯了。 別想用屬靈大帽子來扣我,我不是會被這種無知屬靈帽子嚇倒的人。 分寸不清的人,不妨閱讀一下這篇文章: 『牧師的家等於教會,所以必須開放?』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978557.html 園地是我的私人領域。 我有權決定對哪些人開放。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我會一直刪文到底,以保持這私人園地乾淨,絕不手軟。 想容納各種人物、各種聲音到私人園地,請便,自己去設園地便是,自己定規則、自己管理,別來這裡打擾我們。 任何明知我們提醒,也一再被提醒,卻仍然一再來打擾我們的人,已經在犯任意妄為的大罪了。
深有同感.....
我討厭這種筆戰的感覺 只是我想回應兩件事 1.PETER 當然神稱義的沒有人可以否定他的義 但也只有神知道誰是屬祂的吧 誰渺視上帝 我到有點糊塗了 2.小小羊 我有點不懂 我們可以把方舟的門跟耶穌是那門聯在一起嗎?之前我有跟教會的弟兄談到這個問題,好像新約的作者沒有這樣用,我們也不能用,不是嗎?還是因為耶穌說過祂是門,所以就都可以用了呢?那我可不可以說祂也是通往至聖所的門,要通過祂才能與父神相交呢?煩請解惑
姜小黑您好: 1.關於筆戰 由於這是我私人部落格,所以沒什麼筆戰可言。 違反我個人規定的,我一律刪除。 我講的,是對所有人的警告與提醒,請大家不要觸犯我的規則。 至於信仰上的討論,只要是有聖經依據,我都會盡量讓大家從各角度來討論。 有時,我們也會看到不同的經文解釋,但那也不是筆戰。 2.『方舟的門』和『耶穌的門』進行類比,這不是我原創。我依據的是唐崇榮牧師的解經。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約拿三天三夜在大鯨魚肚子裡,主耶穌已經明講和祂三天復活有關。 同樣的,舊約方舟的事件,本身也有很多隱喻在裡面。 我不認同許多人對舊約經文進行過度的隱喻推論(靈意解經),但是,『方舟與得救』、『方舟的門與耶穌的門』並不是不合理的隱喻。 這方面,您也可以去查考一些解經方面的書籍,便知我所說是否正確。 關於至聖所這比較複雜,我不多加解釋。 由於我本身沒有厲害的原創力,所講的,其實都是一些厲害的牧師、解經書、歷代聖徒所講過的東西, 所以,我只能在別人講過的東西上進行分享,無法在我沒聽過、讀過的東西上進行分享。 以上是我一些解釋。
平安: 拜讀您的文章有時會讓我共鳴! 但我想關於換教會的事,我想請教您: 如果一間教會的牧師一年都不開造就課程,也不開成人主日學,也不關心教友的靈修狀況,做為一個很渴望聖靈造就 的信徒是否能另覓教會!
主羊您好: 回到加爾文對真教會的定義來看: 1.正確傳講『真理』 2.『聖禮』(洗禮和聖餐)被施行 您教會牧師不開造就課程、不開成人主日學、不關心會友靈修狀況,有沒有違反上面這兩點? 可能沒有,不是嗎? 牧師即使沒有開那些課,講道也很平淡無力,但主日講道的內容,可能都還是傳講正確的真理,不是嗎? 只要是這樣,我們就無法說這教會不是屬於神的。 當然,反過來說,沒有任何一間教會,敢保證自己絕對都沒有講錯任何真理,也絕對沒有任何一間教會能做到絕對無誤。 每間教會真理傳講時,都可能會有偏差,遇到偏差,就是要不斷歸回真理,如此而已。 教會真理傳講有偏差,不表示我們就一定要離開。 有時,上帝呼召一些人離開; 有時,上帝呼召一些人留下來當餘種。 然而,當教會真理已經偏差到進入異端的階段時,信徒就必須強烈考慮離開了。 因為,在那樣的教會裡,聖靈已經離開,不再有神的同在了。 以您的情形而言,教會頂多只能說比較冷淡,但我們卻無法說這是離開主真理的教會。 此時,離開與留下,就沒有絕對的公式可以依循。 靠的,主要就是聖靈對個人的引導。 以您說的情形而言,我自己的習慣,通常我馬上會謙卑詢問上帝: 主啊,您讓我看見這樣的光景,是要我: 1.去改變這環境?(改造環境) 2.去改變我自己?(適應環境)(這包括離開這環境也算) 以您的情形而言,留下不是錯,離開也不是錯,都沒有犯罪。 請謙卑尋求神的心意吧? 但是,請千萬不要因此就說牧師是錯、教會是錯。 牧師與教會本來就沒有義務一定要開什麼造就班、成人主日學。因為聖經裡本來就沒這種東西。 這些,都不過是一些「作法」而已。 作法有千萬種,小組、團契、成人主日學、造就班、函授課程、網路課程、專題演講、培靈會、、、、。 沒有什麼才是絕對唯一正確的好方法,什麼方法都可以用,什麼方法也都可以不用。 用的,不可看輕不用的; 不用的,不可看輕用的; 同時,也沒有誰可以強迫大家一定要用哪一種。 如果您願意,其實,不妨可以找牧師談一談您的想法。 有時,或許牧師會對您講出實際的困難點,然後您就能體諒牧師的困境; 有時,牧師可能沒想到,但您提醒之後,他就知道該如何去做。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一向是歸正神學的基本立場。 努力盡本分,成果交給上帝。 哪些是本分? 要禱告上帝了。 請再多想一想我上面講的那兩點: 上帝是要我去改變環境嗎? 還是要我去適應環境?
平安: 謝謝您的回應! 其實我也曾在執事會裡有提過這樣的意見 其他執事都說:反正開成人主日學或造就課 程參加的也只是小貓兩三隻o 我也曾禱告神求神復興我們教會屬靈的光景 (現在也持續禱告),但牧師和其他執事 都不為所動,一攤死水o 我們教會的位置在幾個社區中間,是神所為 我們預備傳福音的的地方,但是很可惜,教會 在此地七年了,和社區的互動是零,社區都不知道 有所教會在此,教會也不會出去傳福音! 我想請教您,不去傳福音是否已違背了聖經給我門的 使命o
我們還是要回到基本的問題來看。 1.一間教會不傳福音,這樣的教會,就不是真教會嗎? 2.什麼是傳福音? 傳福音,其實有分預工、正工、後工。 當然,主要是正工。 但是,一間教會,對周邊社區沒有積極的傳福音,我們是否就能說它沒有傳福音? 教會的會友,搞不好有在公司傳福音、在家裡傳福音,只是對當地社區沒特別意願傳福音而已。 這樣,我們能說教會沒在傳福音嗎? 即使真的都沒有傳福音,這難道就表示這間教會不是屬神的教會嗎? 一間教會,假使教導耶穌是人不是神, 那麼,這樣的教會,就不是屬神的真教會。 這樣的教會,不管如何熱心傳教,都沒有用。 幾乎每個異端,都很熱心傳福音的(只是我們不認為他們傳的是福音而已)。 換言之,傳不傳福音,並不能影響該教會是不是屬神的教會的事實。 那麼,難道教會就可以鬼混不傳福音嗎? 當然不行。 上帝都會追討的。 但是,我們一定要清楚這種觀念上的區別: 1.一間屬神的教會,即使不傳福音,也不會改變它屬神的事實。 2.一間屬神的教會,如果不傳福音,會遭受上帝追討責任。 每間教會,都有其風格與特殊性。 我們不能因為其他教會如何,就要求我們教會一定要如何。 請記住: 教會是會友『群體』的組成,不是單一人而已。 既然是群體,就不可能人人意見都相同。 一樣是做聖工,但是,資源有限,要做的事又很多,這時就必須進行『分配』。 如何分配? 就見仁見智了。 有時,或許教會覺得現階段『牧養』比『對外的福音事工』重要; 有時,或許教會覺得『團契』比『主日學』重要; 、、、、。 我們都不能因此就說教會有錯。 單以傳福音而言, 對誰傳? 如何傳? 策略與方法為何? 佔教會事工比例要多少? 就可以產生幾百幾千種不同的事工出來。 我的原則,一樣很簡單: 既然您很在乎傳福音, 那麼: 1.去改變環境: 既然您已經對教會反應過了,那表示您已盡責任。 接下來就要看您要不要自己接手去辦那些班、課程,以及自己去對那些社區民眾傳福音了。 別人不傳,您自己可以去傳,傳給教會裡的人看,不是嗎? 教會不想依您的意見去傳福音,不表示教會就會禁止您去傳福音,不是嗎? 教會不做,而我有強烈的異象與使命,我就自己去做。 這是我一貫做上帝事工的態度。 我沒權力與權利逼別人要和我一起做,但我絕對可以自己去做自己能力負荷得了的事。 對我而言,其實,我看不滿意的東西太多了。 結果,就是我會自己出錢、出人、出力去改變環境,而不會一直抱怨教會不支持我的想法或建議。 2.去改變自己的心態 如果真的很不滿,或是無法忍耐教會的狀況,那麼,離開去找一家和自己習慣的教會便是。 離開時,千萬不要口出惡言,也不要出言抱怨。 如果上帝要你繼續留在這教會,那麼,就學習忍耐的功課吧? 有時,我們什麼都不能做,只能不斷的禱告而已。 禱告多久? 不知道。 有時,或許要一輩子的時間。 我還要再重複一次觀念: 1.不要以為教會不對社區進行福音事工,就表示教會沒傳福音。 2.請仔細尋求上帝心意,看上帝對您的帶領是什麼。 小小分享。
身為教會的一份子,有時也很無奈,明知問題所在,卻不敢提出,怕被扣上分裂教會的大帽子,只能因循苟且,浪費生命。您說的很對,要仔細尋求上帝心意,但我不知道如何分辨上帝心意,怕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意志加進去,煩請解惑,謝謝!
使徒行傳20:28 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 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譯:救贖的)。 我認為教會應該是上述經文的集合 我最近想換教會(教堂)因為在裡面 我無法將最好的敬拜獻給主 像耶穌基督出生時博士所獻上的一切 馬太福音28: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小小羊 這段話要怎麼說
給疑惑: 1.關於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監督這段經文,是針對誰講的,知道嗎? 是針對監督(長老)講的。 所以,身為教會長老,如果沒盡到這些責任,上帝會追討。 然而,我們對教會,千萬要記住分寸。 平信徒沒有權力要求像長老那樣的權柄。 『權柄』與『責任』,是連結在一起的。 權柄大,責任大。 權柄小,責任小。 不可能只要權柄(這很多人要),不要責任(這很多人不要)。 只要權柄不要責任,叫『濫權』,上帝會嚴厲懲處。 你認真盡責任,不在乎權柄,反而很多時候上帝會自動給你權柄。 2.馬太最後那段經文,您是指要去傳福音的使命嗎?還是講真理要被傳講? 我不太清楚您的意思。 如果是講真理要被傳講,這本來就是我一直在強調的。 如果是講傳福音部分,我前面的回應也解釋過了。 不知您對哪部分不太清楚,還有疑惑的?如果能更清楚說明,我們也比較能針對您的需求做出解答。
我指的是教會是耶穌基督用寶血買回的一群人 我對權柄這事一點興趣也沒有 那經文也包含教導 這不是耶穌基督說的大使命嗎 那教會就可以忽略嗎 只傳福音 不教導 只在聚會時講篇道 這樣斷斷續續的教導......
給疑惑: 我還是搞不清楚您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只傳福音 不教導 只在聚會時講篇道』 既然有講道,我們如何能說教會沒在教導呢? 差別只是教導多、教導少; 教導對,教導錯而已。 但是,既然有講道,我們就不能說人家沒教導。 關於要離開教會或留在教會,都沒有一定。 因為,都是要信徒自己面對上帝。 但我們千萬要小心,我們離開教會的理由,能否讓我們坦然站在上帝面前陳述? 是出於個人血氣、意氣之爭? 還是真的出於堅守真理? 我們真的要很小心面對自己內心。
我講一下我的例子好了。 在約四年前,我離開我聚會的甲教會,換到乙教會去。 乙教會牧師是我們的遠親,當時乙教會很缺人手與奉獻,而甲教會非常富足,人手也很多。 而我們在甲教會也沒有擔任任何職務。 所以,我們單純為了幫助乙教會,前往乙教會聚會。 但是,我們會籍依然留在甲教會,並未遷離。 另一方面,我們並未與甲教會鬧不愉快,對甲教會牧師也依然很尊重。 甲教會有需要時,我們依然會有所協助。 從去年開始,我們就為自己孩子的主日學教育開始尋找合適的教會。 因為,乙教會幾乎都是老年會友,沒有主日學。 我們嘗試蒐集一些有主日學的教會的資訊,但一直沒有具體感動。 最近,甲教會換新牧師,牧師和會友來探訪時,我們交換了一些關於主日學的觀念與問題。 而因為我們心中有感動,所以為了孩子的主日學,我們又回到甲教會聚會。 到今年為止,我們大約在乙教會聚會四、五年了。 離開乙教會前,我們請牧師夫婦吃飯,告知我們要離開的原因,並告知我們的奉獻依然會持續(因為乙教會很缺錢),不會撤出。 我們和乙教會依然沒有不愉快,和牧師依然關係良好。 乙教會需要人手時,我們依然樂意去幫忙。 這兩間教會,牧師的講道都沒有什麼大問題,都相當合真理。 我期望這兩間教會能對福音事工多一些負擔,但教會本身都沒有太大的興趣,可能因為會友普遍年齡偏高的原因。 但是,我不會因為教會與我個人期望不合,就對教會不滿。 在這兩間教會裡,我們不參與任何派系、不參與任何批評牧師的耳語。 我們有意見或疑惑時,會直接向牧師提出。 牧師有時接受,有時不接受。 但這無所謂,反正我責任已盡。 牧師不接受,我會認為可能上帝覺得時機還沒成熟,或是上帝要我學習等待或忍耐。 這兩間教會聚會方式都很傳統,我都很習慣。 假定未來有一天,教會要走唱唱跳跳的路線,我也不會有意見,頂多就是晚一點進教會而已。 如果唱唱跳跳這些聚會方式遍及整個禮拜內容,我會無法忍受。 屆時,我會告知牧師我的疑慮。 假使牧師不接受,我會選擇離開。 但即使離開,我也不會口出惡言。 萬一人家問我,我會說:個性不合,我不習慣,如此而已。 既然很多人對教會有意見,想要換教會。 所以,我乾脆提供我個人的經驗,給大家參考一下。 我的作法,不是真理。 但是,大家應該可以發現,我的作法,絕對沒有違反我講過的原則。
唱唱跳跳這些聚會方式遍及整個禮拜內容,我真無法忍受 我跟牧師談過 牧師也給祝福 算走的很平靜 不像以前老我的作風 信主後算是有進步吧 去另一教會竟然跟牧師談了快半小時把心中不滿說出 跟我以前的對牧師印象差距很大 我總覺得牧師很忙 忙到沒有時間聽我說話 蠻感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