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關於您多次提到雙重標準的議題,這邊有一些疑問,煩請您解惑。
您提到對某一政黨明顯地偏心支持,對另一政黨吹毛求疵,稱為雙重標準。
我覺得,這是在應該『對兩者平等看待,公正評斷的前提』下,
才能說偏心支持的人是雙重標準,是犯下大罪。
問題是,若在此人觀念中有所謂的「正統」思想、意識,
那麼對正統者與非正統者,自然不會平等視之,反而認為非正統者乃是亂黨。
而在我們過去充斥儒學(只是泛稱,不是指儒家)與特定國族背景的教育下,
正會培養出許多這種意識的人。
更糟糕的,在這樣的「洗腦」教育下,此人並不認為自己有這樣的意識,
而只是下意識地依著「感覺」做出相關的行為。
而在這樣的思想、意識下,您說的下面這句話,對他而言並不是雙重標準:
「不管對方如何優秀、本黨候選人弊案如何多,你從未投票支持反對黨過」。
相反的,因為下意識中有所謂的正統者,他反而認為這樣的標準是一致的。
也就是說,對正統者而言,所謂正統領導人的弊案,
比較極端的說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正統的領導人何來貪污之說?
當然,這是比較極端的說法,但是在台灣,這並不少見。
在西方民主法治的國家而言,國家領導人自己破壞法律規範,
是令人絕對難以容許的。
但是貼近以上所謂有正統意識的心理,大概是這樣:
為了國家與體制的穩定,必須維持正統者的統治權,
不可讓非正統的亂黨得逞,導致國家的動盪。
我們知道,以上所說的,是沒有民主觀念的意識表現,
但問題是,對這些人而言,誰說民主就是符合真理呢?這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如此一來,可說這些人真的犯下雙重標準的罪惡嗎?
那些人可能甚至還認為他是在維護心中的道德倫理呢!
(當然,把傳統道德教育標準當作真理的謬誤,又是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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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牧師責備信徒沒有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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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位基督徒友人與我爭辯『同性戀』議題,
對方一直認為這是先天的,他們的天性生而如此,
就像異性戀自然會去愛戀異性一樣,那是無法自我控制的天性;
然而我不能苟同,我認為即使先天貪戀某事物,神不允許,依然得自制。
然後對方又說有些人有『性別錯置症』,
是上帝將他們的靈魂錯放在不同的性別軀殼下,所以怎能怪他們呢?
但我不認為靈魂有性別之分,因為馬太福音廿二30說: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
而天使是不具血肉之體的,也就沒有所謂男女性的分別,
人的靈魂像天使那就沒有性別之分了,哪還有上帝放錯靈魂這回事呢﹖
只是這議題也引發我另一個問題想請教:
如果一個人動了變性手術,後來信了主,他到底該把自己當甚麼性別看呢?
因為功能上已經使他無法重回神最初造他的軀殼了,
那麼他到底可以跟甚麼性別結婚才不算『同性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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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上帝有責任要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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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神之名,神功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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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點:我們也不要去評論一個人是不是真正得救,這事只有上帝能做。
上帝知道一個人一輩子所做過的所有事,以及所有的心思意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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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死前還沒機會認清楚罪,還能上天堂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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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牧師推薦排毒教父林光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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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從小我家裡環境很好,而爸媽都信奉"金錢的力量"。
媽媽常常灌輸我,"男人就是要有成功的事業,要不然就不是男人"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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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四十日?你有喝水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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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教會「門徒訓練」的課,這個主日探討到「耶穌基督的死」,
有兩個問題經牧師講解後,我還是覺得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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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曾為『隱而未現的罪』禱告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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