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的重點在,「沒真正得救」(意味著聖靈從沒真正內住)這句話的使用上。
你我都知道,真的有非常多曾經信的很認真、很火熱、品行良好,
教義內容都很正確的傳道人、信徒,晚年跌倒,
或是遇到苦難等等原因而離開信仰,到死都沒回來,
請問,你怎麼解釋他們年輕時期的那些現象?
你說檢視自己信的教義(罪、因信稱義、三位一體),
那些離教者也檢視過啊,你無從舉證他們沒信這些內容,不是嗎?
那請問,我們如何得知我們「真正得救」「聖靈真的內住」?
你我根本都不知道我們死前會遇到什麼事而不信,不是嗎?
訪客 於 2022/11/04 08:51
答:
這次,我要從比較嚴肅的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而不是感性的勸慰。
感性的勸慰,請參閱:
『發問:基督教的離教者與沒真正信過』
首先,請留意我在這園地,一直反覆強調的一個觀念:
『對自己』VS『對別人』,二者有很大的差距。
在得救的確信部分,
只要一個人否認使徒信經、三位一體、神人二性、罪—十字架—因信稱義,
那麼我們直接可判定對方現在還沒得救。
但只要一個人宣稱自己有信到上述這些,
我們可以檢驗自己,但無法確認別人是否真正得救。
再強調一次,對於已經是基督徒身分的人是否得救的部分,
我們『可以檢驗自己』,但『無法確認別人』。
再來,我要強調另一個觀念:
我們不是上帝,『無法知道人心最深處』。
上帝深知人心一切隱密處;
知道教會中誰是真正祂的羊,誰是得救者;
誰是麥子,誰是稗子。
但是,我們不知道。
第三個,我要強調的是,
『聖經』才是我們教義建立的準則與依歸,各種『現象』不是。
各種『現象』,必須拿到『聖經之下』來檢驗與解釋。
我們不是用現象建教義,而是用聖經建教義。
因此,不論任何原因,那些離教且至死沒有悔改的人,
聖經怎麼說?
很不幸的,聖經的答案很清楚-----------他們不得救。
因為,對他們而言,教會的惡行、各種苦難、、,可以使他們放棄信耶穌,
就表示在他們心中,耶穌不是不可或缺、不是唯一的拯救者。
講白話點,耶穌不是他們心中必須努力持守的大鑽石。
會因為鑽石沾到大便,就把整顆鑽石丟棄,
就表示丟棄者心中,那顆並不是什麼超級珍貴的鑽石。
那麼,問題來了,
他們是一開始就沒得救,還是本來得救後來才變成沒得救?
既然我們建立教義必須從聖經來,不能從現象來;
一切現象,必須用聖經來解釋;
所以,聖經如何說的?
問題一、
「曾經信的很認真、很火熱、品行良好,
教義內容都很正確的傳道人、信徒,晚年跌倒,
或是遇到苦難等等原因而離開信仰,到死都沒回來,
請問,你怎麼解釋他們年輕時期的那些現象?」
答:
聖經裡,賣主的猶大,就是這種狀況的最佳範例。
他是牧師,行過神蹟,趕過鬼,傳過福音,傳講正確道理,也帶人歸主。
至於行為,起碼,主耶穌讓他管錢,這是重要職位。
當然,猶大會偷他所管的耶穌佈道團的錢,
但聖經是到主耶穌死前才陳述這件事,
而且猶大講錢也講得很偉大誠懇:
這珍貴的香膏可以拿去賙濟窮人,而不是拿去擦腳浪費掉。
(約12:1-6)
那麼,聖經如何看待賣主的猶大?
他是一開始就沒得救,還是本來得救後來變成沒得救?
1.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
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
主耶穌會被賣,上十字架受死,這是必然的,因為舊約已經預言。
有人要賣耶穌,並非上帝臨時起意,而是早就已經預言了。
2.
同樣可以作對比的,是迫害耶穌門徒的信主前的保羅。
他的得救,也是出生前就已經預定的了。
『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上帝的教會。
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
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
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上帝』(加1:13-15)
3.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
『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
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7:22-23)
這些人,不僅是一般基督徒而已,而且是能傳道、趕鬼、行神蹟的,
但是,主耶穌說的是--------從來不認識!
從來!
這些人,是『從來』沒得救過!
不是『曾經』得救,後來變成不得救!
4.
稗子和麥子這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比喻裡,二者是一同生長的。
而且主人不要僕人把稗子拔掉,以免誤拔麥子。
為什麼怕誤拔?
當然是外型相似,難以分辨。
假使外型截然不同,哪有難以分辨,導致誤拔麥子之理?
並且,請注意,不是本來是麥子,後來才變成稗子,
而是稗子本來就是稗子,只是之前無法分辨而已。
而且,沒錯,聖經也說:
好樹結好果,壞樹結壞果,從果子好壞可以分辨得出。
然而,有時果子看起來很像的時候,
我們就無法輕易分辨是好樹還是壞樹。
很多東西,要夠長的時間,才比較容易分辨是真正的好果,還是假的;
要夠長的時間,才比較知道這人是稗子,還是麥子。
而要多長時間,才能判定,這個主權,是上帝決定。
5.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
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誰是那滅亡之子?
是賣主的猶大,不是不認主的彼得。
猶大是滅亡之子,不是本來是得救之子,後來才變滅亡之子。
另外請注意,聖經寫的是『滅亡之子』,不是『滅亡之人』。
這裡使用的詞彙是『兒子』,不是『一個人』-------
是『滅亡所生的兒子』,是『生的』,強調這人和滅亡同屬性;
不是單純的『有一個人,後來滅亡了』。
類似的用法,可參考同屬約翰福音這段經文:
『(法利賽人)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
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
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上帝。」
耶穌說:「倘若上帝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
(約8:39、41-42)
6.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路22:31-32)
明知猶大和彼得二人都將會犯罪,但是主耶穌為誰祈求?
為彼得祈求,不是為猶大祈求!
叫誰不致於犯罪之後失去信仰?
為彼得,不是為猶大!
保守誰、護衛誰?
是保守、護衛猶大之外的其他使徒,不是保守、護衛猶大!
連信心很小的多馬,也在被護衛的行列。
多馬並沒有至死離棄信仰。
同樣會犯罪,主耶穌護衛彼得、為彼得祈求,
使他不僅不會失去信仰,
還確保他不會滅亡,確保他不會變成滅亡之子。
7.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
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
(約10:27-29)
上帝賜給主耶穌的人,會從得救變成不得救嗎?
不會!
因為,『一個』也『不失落』!
連一個都不會!
他們『永不滅亡』!
絕不會變成滅亡之子!
誰也不能把得救者從主耶穌手裡、從天父手中,把他們奪走!
連『一個』也『不會被奪走』!
通通都被主耶穌護衛、被主耶穌代求。
是的,得救者會失敗、會犯罪,一如不認主的彼得,
可是,他們會悔改。
他們絕不會變成賣主的猶大,永遠離棄信仰。
8.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
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
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一2:19)
所以,離棄信仰,至死沒悔改的,
不是曾經得救,後來變成不得救,
而是從來就沒得救過。
否則,主耶穌會護衛他們、為他們祈求,
使他們即使犯罪,也不至於至死離棄信仰。
問題二、
「你說檢視自己信的教義(罪、因信稱義、三位一體),
那些離教者也檢視過啊,你無從舉證他們沒信這些內容,不是嗎?」
答:
針對你質疑的論點,我也可以照你論點來反問:
你又如何知道他們這些離教者誠實自我檢視過自己所信呢?
你又如何舉證他們有真正信入這些內容呢?
我一直在講,我們只能檢驗自己,無法知道別人。
而聖經告訴我們,這些人至死背棄信仰,表示他們從來沒真正信過。
所以,我當然可以合理推論他們沒有真正信入這些內容。
可是,你有辦法『從聖經』證明他們得救過嗎?
否則,你不過是從他們的『外在表現』(行為),來認定他們曾是得救者而已,
不是嗎?
然而聖經又告訴我們:
外在的好行為(包含各種敬虔的表現),不表示一個人就真是得救者。
因此,你以這些人過去外在的現象來認定對方就曾是得救者,
只是人性自以為的合理而已,並無法真正通得過聖經檢驗。
沒錯,外在都是爛行為,至死都是爛,我們是該強烈懷疑這人是否得救。
因為,聖經說好樹結好果,壞樹結壞果。
但是,外在是好行為,並不能因此得出對方就是得救者,
因為我們是因信稱義(因正確的信仰而得救),不是因行為稱義(因好行為而得救)。
假使單憑好行為就可以認定一個人得救,
那就不需要有稗子麥子的問題了。
稗子麥子,就是因為二者『外觀很像』、『內在不同』。
單憑外觀,根本無法判定,所以才要等候主來審判。
再講一次,
1. 一個人的『壞行為』,我們確實『要懷疑』他是否得救,
但依然『不能確定』。
因為,他可能是正在犯罪時的大衛,或是正在犯罪時的彼得,
未必就是正在犯罪時的猶大。
2. 但是,一個人的『好行為』,並『不能』因此讓我們『確定』他是得救者。
因為,他可能是平時尚未暴露出的賣主的猶大,未必是平時好行為的彼得。
然而,當一個人至死離棄信仰,我們就可以斷定他從來沒得救過,
否則主耶穌一定會護衛、代求,使他不致於至死失去信仰。
聖經說得很清楚,屬於主的人,一個也不失落。
既然失落了,就表示不是屬於主的人。
至於「請問,你怎麼解釋他們年輕時期的那些現象?」,
對我來說,聖經說他們從來沒得救,這樣就夠了。
我不想落井下石。
我親愛的朋友,真要我講教會與人心黑暗面嗎?
真要我講一大堆看似得救,後來卻背道的人的黑暗面嗎?
有些人,後來有暴露出來;
但也很多,沒有暴露出來。
離棄信仰的,有些是加害者,有些是被害者。
教會的黑暗面,我知道的,恐怕並不少。
但是,既然至死離棄信仰,那表示他們自己選擇那條路,不能到上帝的家去。
人死不能復生,也不再有悔改的機會,更何況有些是被害者。
因此,我也不再落井下石,多說些什麼。
我只能說,人的心,黑暗的部分,恐怕不是我們真願意去知道的。
加害性的離教者是上帝眼中的罪人,這大家都不會有問題,
可是,被害性的離教者也是上帝眼中的罪人啊!
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因為別人的罪,就使我們自動變成義人。
不管加害者還是被害者,都必須解決自己是罪人,需要耶穌基督救贖的問題。
但既然拒絕耶穌,那就表示當事人不認為自己需要耶穌的救贖,
那麼,就只能自己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
所以,請不要再繼續困在那些人曾經的好行為上,就以為對方是得救者。
聖經告訴我們清楚的答案:
真正得救者,絕不會至死背棄信仰。
聖經這樣說,我們就這樣信。
問題三、
「那請問,我們如何得知我們「真正得救」「聖靈真的內住」?
你我根本都不知道我們死前會遇到什麼事而不信,不是嗎?」
答:
檢驗的方法,我已經寫過文章了:
『如何知道我自己有沒有得救?』
再提醒一次:
得救的『事實』,和得救的『確信』,是二回事。
一個人可以已經得救,卻『未必能快速獲得得救的確信』。
而且,即使是真正得救者,依然可能在犯大罪之後,『喪失這確信』。
但是,真正得救者,不管遇到什麼處境,絕不會至死離棄信仰。
多想想彼得和猶大的對比吧?
主耶穌可是在彼得犯罪之前,就保證他一定會悔改了,
因為主耶穌會護衛他、為他祈求,使他不致喪失信仰,
使上帝的小羊絕不失落任何一個。
其實,那些因為教會的罪行而至死離棄信仰的,
他們真的把『罪—十字架—因信稱義』信進去了嗎?
否則的話,深知自己是重罪之人,除了耶穌以外沒有救贖,
這樣的話,又怎會因為其他基督徒的惡行,就把自己得救之路斷絕?
別的基督徒會對不起我們,但主耶穌從來沒有對不起我們。
因為別的基督徒對不起我們,我們就棄絕主耶穌,這是遷怒無辜者的行為。
一個人可以有很多好行為,
因為異教徒也有,慈濟就不少。
一個人可以講出正確的教義,但根本就不信,
因為不少異教教授講基督教的各種教義比基督徒講得還正確。
一個人可以當牧師、當長老、很熱心,但從來就沒真信,
因為主耶穌就是這樣說的———我『從來』就不認識你們。
因此,你說的那些「有非常多曾經信的很認真、很火熱、品行良好,
教義內容都很正確的傳道人、信徒,晚年跌倒,
或是遇到苦難等等原因而離開信仰,到死都沒回來」,
這並不奇怪,不是嗎?
因為,聖經其實都有很合理的解釋,
只是,就情感上而言,很多人聽不下去而已。
四、接下來,輪到我來提出我對你問題的困惑了
1. 其實,那些曾是基督徒,後來至死離棄信仰的,
不管是『曾得救,後來變成不得救』,
還是『從來沒得救,後來也沒得救』,
結果還不是一樣,就是『不得救』?
既然都是不得救,『之前』是否得救,又有什麼差呢?
『結局』還不是一樣?
2. 假使你認為基督教為假
假使你認為基督教為假,那麼,這些人已經選擇自己認為正確的事。
那麼,基督教認為如何,你其實不用在乎,不是嗎?
因為,既然基督教是假,
那麼,離棄基督教,當然不會受基督教這種假教所說的天堂地獄影響。
這時,何必為基督教憤怒呢?
事實上,他們其實是所謂「離開錯誤,走到正確」,你應該高興才對,不是嗎?
3. 或是說,你認為基督教為真?
否則,你何必如此憤恨不平呢?
若是你認為『基督教為真』,或是『基督教是真理』這個可能性不能排除,
那麼,我們豈不該認真思考『聖經說什麼』,而不是『自己喜好憤怒』是什麼?
4. 或是說,你認為否定這些離教者熱心的過去,很不公道?
但是,你知道上帝的計分算法嗎?
在信仰上,一個人之前99次都考100分,最後一次考0分,
那麼,這人的總分為何?
全部平均嗎?
不是的!
總分是----------0分!
相反的,在信仰上,一個人之前99次都考0分,最後一次考100分,
那麼,這人的總分為何?
全部平均嗎?
不是的!
總分是------100分!
對我們人性而言,這樣很不公平,
但是,這就是上帝的算分法,而且上帝說這樣才公平。
先善後惡,主不念其前善(例:舊約的掃羅王)
先惡後善,主不念其舊惡(例:十字架上死前信主的強盜)
(結18:21-29)
這,就是上帝的評分標準。
更何況,不管我們考多好,我們都不可能考100分,
因為只有主耶穌才每次都考100分。
而聖經大量經文都要求我們------務要持守信仰到底。
你之前信,很好!要堅持到死前都依然信,這樣才行。
因此,你說的「非常多曾經信的很認真、很火熱、品行良好,
教義內容都很正確的傳道人、信徒,晚年跌倒,
或是遇到苦難等等原因而離開信仰,到死都沒回來」,
這些人就是沒得救。
我們惋惜,我們悲痛,但這就是事實。
我們不能讓個人感覺,凌駕於聖經之上。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聖經怎麼說,就是上帝怎麼說,我們就怎麼信。
另外要補充說明一下,上帝的計分法,當然不是我講的那麼簡單。
稱義和成聖的計分方式,也不相同。
但請原諒我用超級簡化的0分和100分來當示範,以加深印象。
5. 或是說,你純粹就是反對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而已?
a. 假使你想知道正確教義
若是如此,歡迎閱讀園地文章。
我已經寫過很多很多文章,來講述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
全然的墮落,
無條件的揀選,
限定的救贖,
不可抗拒的恩典,
聖徒永蒙保守。
要清楚第五點聖徒永蒙保守,
那就必須從前面第一點開始,一條一條弄懂,
一定要把前四點都搞懂,否則是無法正確理解第五點的。
在此,我不可能把複雜的教義,單單用一、二篇文章就對你講述清楚。
有時,自己還是必須下點工夫,好好用心研讀、思考。
有任何讀不懂,或是有疑問之處,歡迎發問。
b. 假使你不想知道正確教義
那麼,你只是純粹來發洩罷了。
若是如此,很抱歉,你來錯地方了。
這裡不是各家言論大鳴大放的討論區,
我也沒有三頭六臂去處理所有反對者意見。
就請尊重我們這群小小眾,給我們一個安靜學道、思想真理的空間吧?
願上帝幫助你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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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謝謝您的回覆,我會仔細思考。
更難判斷的是像《神聖電視台》裡的男女主,他們愛主也會在獨自一人時向神禱告、祈求(信仰不是裝給外人看的),但走的路線是成功神學。
我給兩個對比好了。 這兩個對比,應該夠強烈了。 都是重量級牧師,一樣犯大罪,之後反應卻不相同。 1. RZIM的拉維·撒迦利亞(Ravi Zacharias) 請自行使用關鍵字『拉維·撒迦利亞』去搜尋網路文章。 這人已經過世了。 他可能就是犯罪的猶大。 我想,他應該是至死沒有悔改的人。 (當然,確切狀況,我們不得而知) 2. 曾任美國全國福音派聯盟NAE主席的泰德哈嘉德(Ted Haggard) 我想,他應該是犯大罪以後,有悔改的人。 他可能就是犯罪的彼得。 (當然,確切狀況,我們不得而知) 針對此人,我寫過思考文章: 『教會仍為犯大罪的悔改者保留恩慈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325025106 求主憐憫我們,求主保守祂的小羊。 即使我們跌倒,求主使我們認罪悔改。
感謝小小羊弟兄的分享,相當精闢的分析,對於訪客朋友的提問我也覺得那是相當珍貴的,雖然不知道前因後果,但大致上猜得出什麼情況以及為何會有這種問題。 我也有一些分享,關於『原先是得救者』之後卻離棄信仰』,姑且就不談如何確定什麼人是原先就得救的,以及最終卻看似不得救了,這個小小羊弟兄已有精闢經文分享作為依據,我想說的是,光用科學的態度就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什麼不可能呢? 邏輯上說不通。 我有可能本來是我父母的兒子,最後卻因為某些原因,變成不是我父母的兒子嗎? 不可能吧,既然是父母的兒子,那麼就必定是事實,不會因為任何原因而使得我後來不是父母的兒子了。 退一萬步想,如果某人本來就是神所撿選的,那麼他必定得救,如果人可以因為某些事情而使得『本來得救』,好吧,我換個講法可能更貼切,從『本來是 神的兒女』變成『不是 神的兒女』了,那麼, 神的救恩也真廉價啊,看起來 神也沒那麼厲害嘛,神撿選了人以後,還得千辛萬苦的又是護衛又是疼愛甚至賄絡,拜託別離棄,別變成『不是 神的兒女』了,這樣廉價的救恩還需要 主耶穌基督替我們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嗎? 不是吧,如果是這樣,人既然可以主動拒絕救恩,那當然也能主動得到救恩了,不是嗎? 對 神的救恩若有清楚的認識的話,那麼真正的事實就是: 人不但不能決定自己是否得救,也無法做什麼使自己變成得救的! 若能,人根本就不需要 耶穌基督! 吃齋拜佛念經做功德當人人眼中的好人即可。人在得救上能使自己的行為有份,那救恩一點都不珍貴! 既然救恩也沒那麼珍貴,罪好像也沒那麼汙穢了,所以是不是可以和 神講講價啊,請 神稍微容忍一下我們的罪行吧。 如果是這樣的話,耶穌怎麼會這麼痛苦的在十字架上說:主啊,你為什麼離棄我! 每當我看到這段經文總是相當深沈的難過,但讓我們理性一點,為什麼這時候我們的 父神要轉頭不看耶穌了,因為此時的他正承擔了我們的罪啊! 神是絕對聖潔無誤的,一點罪都不相容的,就算是 耶穌基督,在那個時刻也只能這樣呼喊! 並且,現在我必須強烈指出另一件殘酷的事實,人是喜歡找藉口的,什麼叫做因為什麼原因而離棄了信仰、離棄了 神,不,沒有這回事,那些都是藉口! 這講起來就好像本來是被撿選的、得到 耶穌基督寶貴救恩的兒女,但因為人生痛苦、挫敗、受害、倒楣或任何原因,所以人開始抱怨 神,甚至轉而痛恨 神,因為這個那個,所以我不要了,是環境所逼、是人家逼我的、是人家害我的,都不是我的錯、不是我的因素,恕我直言啊,都是藉口! 天上的飛鳥有窩、狐狸有洞,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耶穌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耶,他可曾抱怨 父神、埋怨 父神? 或是找一些藉口離棄 父神? 反正耶穌很倒楣啊,什麼倒楣的事情都跟 耶穌有份,他很有找藉口的資格呢。 耶穌的榜樣不容易學習,甚至可以說很難做到,但他確確實實的做了榜樣,所以任何時候,我們應定睛仰望 耶穌,不要把希望放在人的身上,希望放在人的身上有高機率會跌倒,但希望放在 神的身上,永遠不會跌倒的。 因信稱義、神的救恩本來就是既是難懂但卻又既是簡單的道理,也往往會惹惱很多人,但事實就是事實,我們可以有很多種說法,委婉的說、溫柔的說、堅定的說、嚴肅的說,但不論怎麼說,神的救恩從來都與人的行為沒有任何關聯。 願 神祝福你。
感謝板主文章,釐清我內心一些疑惑。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