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許多弟兄姊妹常會詢問的問題,
因此我簡單做一些講解,不做複雜的論述。
我們自己有沒有得救,是可以進行檢驗的。
但不是靠自己主觀感覺,認為自己有得救就是有得救。
事實上,很多人的感覺都是錯誤的,都只是『自我感覺良好』而已。
至於『檢驗』,我們也必需很小心。
因為很多人教導的檢驗有無得救的工具,都是錯誤的。
好比說:
『決志』就是得救:
你只要有公開宣稱自己信耶穌,就有得救。(這是很多福音派教會的觀念)
『洗禮』就是得救:
你只要有受洗,不管你是否真心相信,都有得救。(這是天主教常見的觀念)
『說方言』就是得救:
你只要有說出方言,就有得救。(這是很多靈恩派的觀念)
『有主觀體驗』就是得救:
說方言、大哭、大笑、倒地、嘔吐、被電流電過的感覺、、、、,就是得救。
(這是更多靈恩派共有的觀念)
假使我們使用的是這類檢驗工具來檢查自己有無得救,那會很嚴重。
用一個本身就已經嚴重不準的體溫計來量體溫,
並且用量出來的結果做為治療依據,
病人會死一缸子的!
什麼是正確的檢驗工具?
簡單來說,有三個部分:
1. 你信的『內容』是什麼?
2. 你是否『真心相信』這些內容?
3. 你信主後的『行為』有無變好?
更簡單濃縮來講的話,就是兩個:
『內容』與『行為』。
一、第一步程序…………你信的內容是什麼?
教義信錯,不能得救。
那麼,要信到哪些教義呢?
簡單講的話,最最基本的……………………使徒信經。
多一點講的話…………………罪—十字架—因信稱義。
1. 我有罪。
2. 主耶穌為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三天之後復活。
3. 我只要信祂,就能得救。
再多講一些,共四點:
1. 只有信耶穌,罪才得赦免,才能得救。
2. 上帝是三位一體。
3. 耶穌是完全的神人二性(百分之百的人,也是百分之百的神)。
4. 因信稱義。
你信的內容,通得過這些檢驗嗎?
很多人宣稱他信耶穌,也宣稱自己認罪悔改,
但拒絕三位一體,或是拒絕耶穌神人二性,
這是很可怕的,是不能認為已經得救的。
有些極端教會與異端,表面上看,幾乎和傳統教會大同小異,
但問題出在他們教義的內容,是非常嚴重的錯誤,觸犯這些不得觸犯的教義。
通不過檢驗的,不得擅自認為自己已經得救,
不管他自己如何感覺,都沒有用。
二、第二步程序…………你是不是每一句都從心裡相信?
請注意,『知道』是沒有用的,必需『信進去』才行。
我曾遇過一個青年,教會傳道人拼命要為他洗禮,而他自己也很想接受洗禮。
我詢問使徒信經的內容,他全部都知道,
但當我詢問他是否相信馬利亞是處女懷孕生子時,他坦承自己不相信。
看見了嗎?
我非常震驚!
這樣怎能受洗呢?
會背使徒信經、知道使徒信經、知道一堆聖經知識,那是沒有用的,
除非當事人承認自己真的有信進去。
當然,宣稱自己有信的,未必表示真的信進去;
問題是,當事人自己都很誠實說自己沒信進去了,我們怎能幫他施行洗禮?
他怎有得救?
另一個例子,有位我透過網路傳福音的人,後來有去教會禮拜。
教會見他做禮拜一段時間後,很多人就叫他受洗。
他私下來問我的意見。
我詢問他:
你真心相信自己是個罪人,主耶穌為你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嗎?
他承認自己還不相信。
我一樣非常震驚!
連這麼基本的內容都還沒信,要洗什麼呢?
他當然知道那些教義,問題是,他自己還沒信啊!
這兩個例子,雖然他們都已經做禮拜一段時間,也都很清楚許多教義內容,
但是,他們離得救都還遠得很!
教會該做的,不是急著叫他們受洗,不是急著為他們施洗,
而是更認真努力幫助他們,使他們將這些知識信進心裡去。
洗禮不一定要很長時間的觀察。
聖經裡,埃提阿伯的太監聽完福音後,當場就受洗了。
某些教會也是這樣快速為人進行洗禮。
問題是,當事人真的腦袋清楚,承認自己相信這些了嗎?
很多人事後承認:
自己根本就是迷迷糊糊、沒弄懂什麼,
人家說信不信,自己就說信;
人家說洗禮,自己就說好;
這樣而已。
可是,這樣是不行的!
要確定自己有沒有得救,第二個步驟,就是認真省察自己。
看清楚第一個步驟必需相信的內容,然後認真思考,查驗自己,問自己:
我真心相信這些內容嗎?
假使查驗的結果是肯定的,自己是真心相信這些內容,
那麼,我們就進入第三步驟。
三、第三步程序……………你的行為,在信主之後,有無變好?
請注意,不能跳過前兩個步驟,直接從這步驟開始。
別忘了,基督教是『因信稱義』,不是『因行為稱義』。
什麼是因信稱義?
是你只要信,就得救。
所以,當然要從信開始。
而講到信,當然要先檢查看看有沒有信錯、該信的有沒有信到,
否則信什麼啊?
確認該信的內容都有信到,而且是正確的內容,並且真心相信之後,
接下來,『好行為』才有存在的餘地。
假使我們信仰的內容是正確的,而且真心相信這些內容,
那麼,我們一定有重生。
一個重生的人,『必定』會結出重生的果子,也就是好行為。
果子可多可少,人人狀況不同,所以無法輕易拿別人來和自己比。
但是,自己絕對可以拿自己信主前後來比。
一個真正重生的人,一定會有果子;
假使沒有果子,那一定沒有重生。
一個真正的得救者,會希望遵行上帝誡命;
當他違反上帝誡命,他會痛苦,會認罪悔改。
任何宣稱自己有信到正確的內容,也真心相信那些內容,
但對於聖經裡各式各樣的誡命,卻不想努力遵行的人,
這人所認為的得救,是大有問題的。
任何宣稱自己有信到正確的內容,也真心相信那些內容,
但行為卻一樣亂七八糟的人,
這人所認為的得救,是大有問題的。
一個偷東西的人,信主之後,一樣繼續偷東西,
不會有罪惡感,也不會努力想改掉惡習,那麼這人恐怕根本沒有得救。
一個吃喝嫖賭的人,信主之後,一樣繼續吃喝嫖賭,
不會有罪惡感,也不會努力想改掉惡習,那麼這人恐怕根本沒有得救。
請注意,我不是說信主之後,
我們所有行為都立即變得神聖無誤,從此不再犯任何罪,不是這意思。
除非死了,到天堂了,否則我們今生在世上,一定不可能不再犯任何罪。
但是,真正得救的人,犯罪不是常態:
得救者犯罪會有罪惡感,會認罪悔改,不可能不認罪悔改。
假使這三個步驟,你都通過了,那麼,你就是得救的人。
接下來,就是繼續努力,往天路繼續追求成聖便是。
當然,有時會跌倒,特別是在犯大罪之後,是可能喪失得救的確信的。
(請注意,是喪失得救的『確信』,不是喪失得救的『份位』)
好比大衛的姦淫殺人、彼得的三次不認主。
但是,真正得救者必定會認罪悔改,不可能像猶大和掃羅王不悔改。
另外請注意,這三點,都不涉及感覺,看見了嗎?
你如何感覺,是沒有用的。
你覺得自己有得救,沒有用;
你覺得自己沒有得救,也沒有用。
要確認自己是不是某人的孩子,驗了DNA就知道。
一些富豪死掉以後,常常會跑出一些所謂的「子女」,
宣稱自己是這位富豪婚外情的骨肉。
他們都宣稱自己感覺是這位富豪的子女,而且會講出一大堆經歷。
但是,是不是真的,DNA一驗就知道。
DNA檢驗,才不會管你自己感覺如何,它只會告訴你客觀的事實。
當然,嚴格來說,也不是都沒涉及感覺。
比如說:自己有沒有真心信進去,這就是一種很主觀的檢查;
自己有沒有好行為的改變,也常常是很主觀的。
但是起碼我們可以看見,用說方言、感覺聖靈充滿這類的東西來做驗證,
在判定有無得救上,是沒有地位的。
簡單說明,盼望能給大家一些幫助。
請閱讀:
1. 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
沒傳到這些,你就沒傳到真正的福音;
沒信到這些,你就不是真正的得救。
2. 異端定義探討(二):狹義與廣義的定義
信錯了內容,就不能得救。
3. 既然因信稱義,為何我們還是可以用好行為來檢驗?
沒有行為變好的,沒有得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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