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牧師教導:許多精神病患者的所謂精神病並不是真的生理問題,而是單純心靈上的。
也就是說,許多被指為精神病的其實是出於罪的問題,
因為大部份的精神病是出於人際關係的問題,
而人在未能真正與上帝關係復和之先,是無法與人有正確的良好人際關係(有的也只是利益上的表面良好),
所以聖經輔導是建議人先從罪的問題說起。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精神疾患,基本上可分成二大類:
1.精神錯亂--------如:精神分裂、躁鬱症、妄想症、、。
這類型的精神病患,就是我們常說的『瘋子』,
他們整個人是錯亂狀態。
2.非精神錯亂--------如:憂鬱症、人格問題、、、、。
這類型的病人,並無錯亂狀態。
很不幸的,一般牧師由於對醫學領域不夠了解,
所以在討論精神科時,無法區分此二大類的差異。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心理學。
心理學一樣可分兩大類:
1.科學實驗類------如:語言學習、腦部運作、、、
2.非科學實驗類-------如:各種心理輔導、佛洛伊德、、、
我敢講不客氣的-----不管是精神醫學,還是心理學,
假使我們認為第一類的精神錯亂不須接受精神科治療,
或是拒絕接受第一類科學實驗類的心理學,
這是嚴重不當的。
我們該小心謹慎的,是第二類的狀況。
因為,精神科第二類的那種非錯亂的精神疾患狀況,很多都確實和罪有關;
而心理學第二類的那些非關科學實驗的技巧與學問,很多也確實是邪術、或其他不合聖經的觀念與技術。
但是,若說精神分裂、躁鬱症是罪的問題引發,我不同意。
因為,這和把精神分裂、躁鬱症都當成鬼附一樣荒謬。
精神分裂、躁鬱症原因,到目前依然不清楚。
我們只知道目前已經發現腦部某些物質不平衡,
而且使用藥物之後,狀況確實多半會獲得大幅度改善。
這些物質不平衡,是因為『個人內心問題』所導致;
還是『先物質不平衡』,才導致內心問題;
還是混合型態,我們不得而知。
一個學生是因為發燒而上課打瞌睡;
還是因為不想上課而上課打瞌睡;
還是多種因素的混合;
處理的方式並不相同。
假使一律當成不想上課才打瞌睡,這不是理想的判斷方式,也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
當然,犯罪本來就可以引發各種身體狀況,就像犯罪當然也可以引起發燒生病。
但是,正如我們不會一看見發燒就『先』認為那是犯罪引發,
我也不同意一看見精神錯亂就先往犯罪去套。
假使我們有這些醫學知識,再去看這些牧師所講的,
我們會發現他們通常不是在講第一類狀況,而是第二類。
我想,這些牧師,並不會反對精神錯亂的病人該去精神科就醫,
也不會反對那些科學實驗得出的心理學知識。
假使,他們真認為精神分裂、躁鬱症、妄想症這類錯亂型的是單純心靈上的,
所以用認罪悔改、聖經輔導就可以解決,
那麼,我無言,而且拒絕他們這種錯誤的教導。
因為,這和靈恩派叫人生病不要吃藥,單靠禱告一樣荒謬。
當我在講述鬼附與精神病狀況時,不特別去提第二類。
因為我講的是『鬼附』。
會和鬼附產生混淆的,當然是精神錯亂那類,而不是第二類。
既然是第一類精神錯亂類,所以當然要就醫,而不是先去聖經輔導,要求病人認罪悔改。
至於憂鬱症,成因比較複雜,而且不少和罪可能有關。
但是,也確實,不少人會在藥物使用之後,獲得相當程度的改善。
而就像發燒最好是吃藥+禱告,
同樣的,既然藥物有良好效果,所以憂鬱症也最好吃藥+禱告,
而非一味拒絕藥物。
至於人格疾患(好比反社會人格、自戀型人格、、、),一般無特殊藥物可醫。
這種類型和罪的關聯極高,要針對罪的部份去處理。
其實,自戀型人格,和聖經嚴厲譴責的法利賽人,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種若不解決罪的問題,根本不可能真正解決這人的人格問題。
焦慮類疾患(如:焦慮症、恐慌症、強迫症、、、),不少有藥物可控制。
不過,單靠藥物是不夠的,所以一定要加上聖經輔導。
但是,對此類疾患依然不須拒絕藥物。
失眠的話,有藥物可處理,而且效果良好,但不宜產生依賴。
假使有人敢去做科學實驗的話,
應該可以發現:
『藥物+聖經輔導』會比『只有聖經輔導』、『只有藥物』效果好。
當然,不是效果好我們就能用,因為有些效果好是來自違反聖經的東西,
這種就算有效,我們依然拒絕使用。好比:
邪術技巧(如:內在醫治、冥想、積極思想、、),還有很多輔導諮商技術。
可是,藥物與醫學,絕大部分屬於非聖經禁止的領域,
我們當然可以使用,不須拒絕。
園地不少弟兄姊妹罹患憂鬱症,
在未經藥物控制前,什麼認罪悔改之類沒搞過?
問題是,狀況就是嚴重。
反而是開始藥物控制之後,聖經輔導才開始能發揮作用。
道理很簡單----------一個發高燒、頭昏腦脹的人,你對他上課,他有能力聽下去嗎?
你先把他發燒控制一下,讓他不要燒那麼高,讓他不會那麼嚴重頭昏腦脹,
這時你對他上課,他就比較能吸收進去了。
硬要一個發高燒的人不准吃退燒藥,然後要他很認真上課,真的強人所難。
園地一貫主張聖經輔導、反對世俗的心理學,而且有多篇文章。
但是,我們不因此就否定醫學的藥物使用,更不因此就否認科學實驗得出的心理學知識。
再強調一次:
有狀況,就該去精神科就醫;
有狀況,該藥物治療就該藥物治療;
然後,我們依然要加上聖經輔導,
這樣才是比較合理的處理之道。
否則,只想靠聖經輔導而不吃藥,很容易和極端靈恩派只禱告不吃藥一樣,
都是走入錯誤的路線去。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也就是說,許多被指為精神病的其實是出於罪的問題,
因為大部份的精神病是出於人際關係的問題,
而人在未能真正與上帝關係復和之先,是無法與人有正確的良好人際關係(有的也只是利益上的表面良好),
所以聖經輔導是建議人先從罪的問題說起。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精神疾患,基本上可分成二大類:
1.精神錯亂--------如:精神分裂、躁鬱症、妄想症、、。
這類型的精神病患,就是我們常說的『瘋子』,
他們整個人是錯亂狀態。
2.非精神錯亂--------如:憂鬱症、人格問題、、、、。
這類型的病人,並無錯亂狀態。
很不幸的,一般牧師由於對醫學領域不夠了解,
所以在討論精神科時,無法區分此二大類的差異。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心理學。
心理學一樣可分兩大類:
1.科學實驗類------如:語言學習、腦部運作、、、
2.非科學實驗類-------如:各種心理輔導、佛洛伊德、、、
我敢講不客氣的-----不管是精神醫學,還是心理學,
假使我們認為第一類的精神錯亂不須接受精神科治療,
或是拒絕接受第一類科學實驗類的心理學,
這是嚴重不當的。
我們該小心謹慎的,是第二類的狀況。
因為,精神科第二類的那種非錯亂的精神疾患狀況,很多都確實和罪有關;
而心理學第二類的那些非關科學實驗的技巧與學問,很多也確實是邪術、或其他不合聖經的觀念與技術。
但是,若說精神分裂、躁鬱症是罪的問題引發,我不同意。
因為,這和把精神分裂、躁鬱症都當成鬼附一樣荒謬。
精神分裂、躁鬱症原因,到目前依然不清楚。
我們只知道目前已經發現腦部某些物質不平衡,
而且使用藥物之後,狀況確實多半會獲得大幅度改善。
這些物質不平衡,是因為『個人內心問題』所導致;
還是『先物質不平衡』,才導致內心問題;
還是混合型態,我們不得而知。
一個學生是因為發燒而上課打瞌睡;
還是因為不想上課而上課打瞌睡;
還是多種因素的混合;
處理的方式並不相同。
假使一律當成不想上課才打瞌睡,這不是理想的判斷方式,也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
當然,犯罪本來就可以引發各種身體狀況,就像犯罪當然也可以引起發燒生病。
但是,正如我們不會一看見發燒就『先』認為那是犯罪引發,
我也不同意一看見精神錯亂就先往犯罪去套。
假使我們有這些醫學知識,再去看這些牧師所講的,
我們會發現他們通常不是在講第一類狀況,而是第二類。
我想,這些牧師,並不會反對精神錯亂的病人該去精神科就醫,
也不會反對那些科學實驗得出的心理學知識。
假使,他們真認為精神分裂、躁鬱症、妄想症這類錯亂型的是單純心靈上的,
所以用認罪悔改、聖經輔導就可以解決,
那麼,我無言,而且拒絕他們這種錯誤的教導。
因為,這和靈恩派叫人生病不要吃藥,單靠禱告一樣荒謬。
當我在講述鬼附與精神病狀況時,不特別去提第二類。
因為我講的是『鬼附』。
會和鬼附產生混淆的,當然是精神錯亂那類,而不是第二類。
既然是第一類精神錯亂類,所以當然要就醫,而不是先去聖經輔導,要求病人認罪悔改。
至於憂鬱症,成因比較複雜,而且不少和罪可能有關。
但是,也確實,不少人會在藥物使用之後,獲得相當程度的改善。
而就像發燒最好是吃藥+禱告,
同樣的,既然藥物有良好效果,所以憂鬱症也最好吃藥+禱告,
而非一味拒絕藥物。
至於人格疾患(好比反社會人格、自戀型人格、、、),一般無特殊藥物可醫。
這種類型和罪的關聯極高,要針對罪的部份去處理。
其實,自戀型人格,和聖經嚴厲譴責的法利賽人,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種若不解決罪的問題,根本不可能真正解決這人的人格問題。
焦慮類疾患(如:焦慮症、恐慌症、強迫症、、、),不少有藥物可控制。
不過,單靠藥物是不夠的,所以一定要加上聖經輔導。
但是,對此類疾患依然不須拒絕藥物。
失眠的話,有藥物可處理,而且效果良好,但不宜產生依賴。
假使有人敢去做科學實驗的話,
應該可以發現:
『藥物+聖經輔導』會比『只有聖經輔導』、『只有藥物』效果好。
當然,不是效果好我們就能用,因為有些效果好是來自違反聖經的東西,
這種就算有效,我們依然拒絕使用。好比:
邪術技巧(如:內在醫治、冥想、積極思想、、),還有很多輔導諮商技術。
可是,藥物與醫學,絕大部分屬於非聖經禁止的領域,
我們當然可以使用,不須拒絕。
園地不少弟兄姊妹罹患憂鬱症,
在未經藥物控制前,什麼認罪悔改之類沒搞過?
問題是,狀況就是嚴重。
反而是開始藥物控制之後,聖經輔導才開始能發揮作用。
道理很簡單----------一個發高燒、頭昏腦脹的人,你對他上課,他有能力聽下去嗎?
你先把他發燒控制一下,讓他不要燒那麼高,讓他不會那麼嚴重頭昏腦脹,
這時你對他上課,他就比較能吸收進去了。
硬要一個發高燒的人不准吃退燒藥,然後要他很認真上課,真的強人所難。
園地一貫主張聖經輔導、反對世俗的心理學,而且有多篇文章。
但是,我們不因此就否定醫學的藥物使用,更不因此就否認科學實驗得出的心理學知識。
再強調一次:
有狀況,就該去精神科就醫;
有狀況,該藥物治療就該藥物治療;
然後,我們依然要加上聖經輔導,
這樣才是比較合理的處理之道。
否則,只想靠聖經輔導而不吃藥,很容易和極端靈恩派只禱告不吃藥一樣,
都是走入錯誤的路線去。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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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病患吃藥的理由之一是如果因為藥物上癮就會失去對上帝的信心,這聽起來很嚴重,但是有藥可吃卻不吃,病情更嚴重,豈不是更失去信心? 靈恩派教會的信徒們,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為甚麼好像以前都沒有這個問題,現在我提出來才發現? 因為那就是要強制自己用力信下去的積極思想的邪術,好像禱告要很激烈還不夠,禁食要不吃東西把自己餓死禱告才夠力。 信心不必然都是從禱告產生的,知道自己的禱告不合聖經也可以產生信心。重點不是我自己的禱告,而是聖經的真理。 所以聖經的一句話理解偏差了,用那一句決定全部的真理,會使自己和別人都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我剛好學過心理輔導,這問題曾經是我很大的困擾。經過多年的摸索,漸漸掌握到一些關鍵。有一位師母小時候被父親亂倫,婚後跟先生同房一直有很大的恐懼,後來就整個拒絕和先生同房。聖經輔導(指像Jay Adams 那樣的聖經輔導)會怎麼幫助她呢?聆聽、同理、指出她的罪、做認罪交託的禱告、鼓勵她向先生認罪、信靠神、立志照著聖經的教導行,也就是努力克服恐懼跟先生同房。不幸這位師母不只「沒有勝過(原來的)罪」,還多了一些新的困擾:是不是她認罪不徹底?是不是她對神的信心不夠?是不是她還沒有盡力?... 不跟先生同房,明顯是違背聖經,也虧欠先生的。但對同房的恐懼也是事實。前者可以稱為罪,後者應該稱為困難,這樣的講法我想大概不太會有人反對。罪要認,要悔改;困難要解決。解決困難需要禱告、交託,需要相信神、依靠神、順服神,這是最重要的。但除此以外,就像身體生病或經濟發生困難時,是否還應該做別的事呢? 我們都知道心理治療揭櫫的目的,是幫助人解決心理上的困難。心理治療的確也幫助人,解決了不少心裡的困難(無論這解決是因為心理治療的方法有效,還是因為有人理解和陪伴,或是隨著時間而逐漸消失,抑或其他原因)。我所認識到心理治療的最大問題,是忽略罪(不承認罪,也不認為有必要認罪),而一律教導人看自己是受害者,把對人的傷害看(因為過去所受的傷害)成身不由己的結果。治療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這個問題跟靈恩派的問題蠻相似的,就是追求的重點是今世的快樂滿足。 Larry Crabb在這本書裡還提出一個關念,指出心理治療的另一個嚴重錯誤:人只信靠自己,要自己做主。世俗的心理治療相信人可以解決問題,解決也是以人自己決定的目標為準。依靠自己,不相信神,和以自己的判斷,而不以神的旨意為標準,其實就是犯罪。 我想聖經輔導在「罪」的方面是對的,但在「困難」這方面卻過於簡化而粗糙。從摩西寫五經的時代到現在,管理學的知識、觀念、和技術已經「進步」了很多。管理學的知識、觀念、和技術,一部分是關於心理的。如果基督徒可以接受現代管理學的一些思想和方法,其實心理治療也不應該像邪魔外道那樣,一概排斥拒絕才是。
給泰一: 你講得很棒, 把『罪』和『困難』分開,更是精彩的論點。 但因為沒有更進一步的講解,所以有些地方我比較無法掌握你結合二者的方式。 所以,能否針對你講的這種童年被性侵,婚後無法性生活的案例,示範一下你如何處理?
謝謝小小羊指出了我的疏漏。這個童年性侵案例的處理,講起來比較複雜,我想先用個比較單純的案例,來分享我所領會的原則。 我幫忙過某教會的一對領袖,他們長期以來有很大的衝突,一部分原因是來自於財務困難。幫忙的過程讓我清楚看到諮商技巧的效果(但諮商技巧的效果只能針對問題的局部,是有限的),也看到需要神親自動工(若神沒有動工,結果不會那樣完滿)。 有一次談到衝突,我建議他們下次快要衝突時,先暫停,拿錄音機來,錄下衝突的過程,第二天打成逐字稿,下次我們見面時帶來。他們發現從那以後不太容易發生衝突了,因為每次快要衝突時,都會有人問「要不要錄音」。後來他們發生過一次衝突,錄下音來,不過要打逐字稿的時候,兩個人都覺得莫名其妙:怎麼會發生這個衝突?自己怎麼會說出那麼幼稚的話? 這個技巧降低了衝突的頻率,但真正的改變是因為神在環境中所做的安排,讓他們互相幫助、互相需要,主也為他們的財務困難安排了解決。 從那次的經驗裡,我領悟到無論用什麼方法(單純的勸誡也好、僅僅是陪伴也好、整理複雜的童年傷害也好),都必須依靠神,都需要神自己動工,因為,我相信,如果神不允許,困難是不會消失的;如果不是聖靈動工,生命是不會改變的。所以我覺得在基督徒的助人工作中,必須幫忙求助者體認到神是真實的、可信的、能依靠的、當順服的。在任何事上,這四樣都是必須的,不過重點是要讓人體認到,而不只僅僅是知道。這是一件比勸誡、教導更深、更要費功的工作。 要解決像童年性侵傷害這樣地積重的困難,需要的是「體認」。受害者要體認上帝的信實、可依靠,也要順服神,放棄長久以來依賴的自我保護。受害者還需要春分體會自己真實的光景--最怕面對的自我形象(我是骯髒的、我是破爛的、我永遠都不乾淨...),因為覺得是大逆不道而不敢承認的想法(我恨我爸爸、我想殺了他、基督的寶血也除不淨我身上的汙穢...),最希望一輩子不再感覺到的感覺(性交和愛撫時喚起的兒時心裡的無助、身體上的痛...)等等。 為什麼要讓求助者再去體會 那些她一生都在逃避的 痛苦和恐懼的感覺和記憶呢?因為在那些東西裏有她對上帝最深的需要,那是她最脆弱無助的地方,是她最需要幫助,人從來都不能給的。把生命中最痛的痛帶到上帝面前,把心中最怕的怕在上帝面前打開,這時禱告是降卑的,認罪(多年來心中的恨、對神的懷疑和不敢相信、因自己的問題對別人造成的傷害等等)是痛切的,信靠是願意鼓勇嘗試的,順服是出自信靠的。 幫助這位師母,需要的不是把過去和現在的痛苦恐懼打包,而是支持著她在主面前攤開,在每一個過犯和傷口上,藉著禱告和神的話語,經歷神的真實、可信、能依靠、和當順服。在這過程中,心理治療的訓練可以讓助人者能夠忍耐陪伴時的驚嚇、衝擊、難過、與痛苦,和有時會出現的對求助者的不耐煩。心理治療的訓練可以讓助人者比較了解 求助者當下內心的經歷,做出比較合適的回應。當然,這些幫助都是局部的、有限的,能夠帶來生命改變的醫治的,是上帝自己的工作:在環境中的安排,和在心靈裡的工作。
寫完上篇之後,我發現還有東西也遺漏了:支持。怎麼支持?陪伴、安慰、理解、分擔生活上的負擔(如送頓晚飯、幫忙帶帶小孩)、和哀哭的人同哭...這是連世人都知道的支持。代禱、一起禱告、見證、勸勉、分享讀經亮光...是基督徒都熟悉的。我想說的是 禱告、見證、勸勉和分享讀經亮光,有時是支持,有時反而會變成施壓或打擊。 當那位師母在跟先生同房的事上,表現得仍然害怕而猶豫時,告訴她聖經上主應許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可能是一個支持,也可能是一個壓力,端看說這話的人的心,和從心裡流露在聲音和臉上的態度。說的人如果心裡想的是「所以你應當...」,那位師母感覺到的會是什麼?說的人如果心裡想的是「我知道你還害怕,主也知道,但是主這樣應許,好不好你像瑪拉基書三章10節說的『試試祂』,試試看相信祂的應許?也許你不會一下子就經歷很大的成功,但不管大或小,甚至這次一點都沒有,全都在神的掌管中;因為你願意信祂,表示你愛祂,祂會使這經歷效力,讓妳從這經歷中得益處。妳相信神,妳試試看,成敗神掌管,成敗不是妳的責任」,他的表情、他的語言、他的聲音會完全不一樣。這會讓那位師母有什麼感覺?這是我想要多寫一點關於支持的原因。
不好意思,再次出現。因為覺得前面兩篇並沒有清楚回覆小小羊的指示。 小小羊指出 結合最與困難二者的方式,我沒寫清楚,而前兩篇我寫得可能太多,也就沒法真正講清楚。所以我想用幾句比較簡單的話,把重點說一說。 兩者結合的方式,簡單說就是:罪要認,困難要面對;在誠實面對困難時,一定會看到很多過去隱藏的罪。 稍微做點解釋: 在深入面對困難的過程中,必然有很多不堪的、可怕的事情會想起來,心中必然想要壓抑它們,想要逃避,把它們推回去,或是想要草草地承認,求神赦免了事。但是這些事情裡,隱藏了很多犯罪的想法,裡面可能有很多犯罪的意圖,也一定會有不該有的感覺。如果能夠的話,盡量一樣也不放過,在神面前都原原本本地承認,不只承認,還求神幫助細細地查看,看出裡面千絲萬縷的隱情,把裡面的隱惡拉出來,也讓裡面從來得不到滿足的需要,和從來沒得到安慰的傷痛出來,一起攤在神面前,從神得到赦免,得到滿足和安慰。在這過程裡,常常有很長的禱告,很長時間的沉默,很多一起心痛的哭泣。 面對困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條路一個人走很難,會因為太痛而走不下去,太熬人而草草收拾,必須有人陪伴。陪伴也不容易,因為不但非常耗時,也會喚起自己的很多傷痛。這是跟靈恩派的內在醫治很不相同的。跟靈恩派內在醫治不同的另一個地方,是陪伴的人不宣告醫治。報告(是報導而不是宣告)醫治的是求助者本人。求助者自己在經歷醫治的改變之後,不但在言語上做見證,在生活上流露出確實的改變,也在行為上活出改變之後的生命品質:愛神、愛人、和甘心的順服,無論主定意困難是否除去。
從1990年代開始我就有在注意新紀元運動的所謂身心靈冥想能量訓練,包括音樂治療,是非常功能取向的,所以逐漸有人發現音樂的豐富內容不該被宗教靈修的單一動機捆綁,近年這種音樂不再是市場的主流,在歷經無神論階級鬥爭的中國大陸也不容易成為主流。 但是人本心理學的諮商難免不會和靜坐、冥想、積極思想這些東西合流,這顯示了人本心理學在知識與靈性的建構上是很貧乏的。我們可以把人類分成三種,一種是以身體的需求領導思想和行為,一種是以思想領導身體的行為,一種是介於兩者之間並尋求完全物質化或心靈化的可能性。 輔導的個案不也時常在如此功能性認知與真理論述的兩極方向拉扯?所以很多人都有經驗,失戀時最想做的就是離開以前熟悉的場景,有辦法的父母就把小孩子送出國做小留學生,甚至可能是出於原生家庭父母對於大環境的認知之偏差而造成很多不幸的後果。 理論和實際上沒有宣教士來異地,就沒有福音的種子可以生根建造,所以不能說一個地理與文化的空間和時間因為不適合福音真理就必須順應自然。精神官能症患者長期在療養院修養身心靈,結果還是很自然地就回復到過去情境的想像,很少會自然地痊癒。 憂鬱症、感情創傷、精神崩潰,在醫學上有特別的定義,「聖經輔導」原來就是很功能化取向的,聖經的功能原來不是為了心理輔導的過程方法設計的,特別是中世紀前後很多符號象徵被廣泛使用,用新的符號取代舊符號的記憶,可能會更加混亂,對於重度精神官能症患者是更危險的。 但是我個人相信從聖經的啟示出發的心理學是可能的,然而「心理學」的範疇本身就是關乎心理意識的學科類別,「聖經輔導」不一定非要和「心理學」關聯不可,這是常見被忽視的觀點。「教牧輔導」有獨特的位階,非教牧的以聖經為本的心理學輔導是可能的,教牧的非心理學的輔導也是可能的,如果政府法律的規定完全把精神病患者的心理輔導限制在「心理學」的範疇,而應用的方法又完全是人本主義心理學的方法,這在我們基督徒與基督教會的觀點,是災難的起點。 「教育心理學」被廣泛的應用,使問題更形複雜。幾乎到了沒有人可以處理這麼複雜的情勢的地步,所以我們這個時代開始重度依賴有神學、哲學、科學背景的牧職人士,造成向知識精英貴族階級集中的結果,這不是聖經的基督門徒的標準典範。要知道醫學的臨床實驗不是人人都有環境設備,這也會造成資本集中的結果。 我之前說做科研的要有所準備,現在看來不是專指高等科學院的研究員,而是包括了所有應用科學研究方法的人,甚至可能是牧師。回到現實世界的案例,我們不能任憑焦慮或躁鬱主宰我們的人生,因此在一個複雜的情勢當中必須要有優先的次序。 輔導不一定要是心理學的,心理學不一定要是人本的,就好像總統不一定姓蔣,主席不一定姓毛。舊約聖經最古老的約伯記主人翁約伯,後來發現他自己原來不認識神,我們注意到他最終得到更大更好的祝福,卻沒有注意到他到底認識神了沒有。 使徒保羅為甚麼竟然能夠開展他的福音之旅?簡單地說,因為神除去了很多障礙,大家想想,船難是時常發生的,有毒蛇猛獸是時常遇見到的,保羅這樣有大學問的人還免不了這些困境,因為大環境就是如此。保羅被視為基督教創始之人,顯然基督教從起初就是運動派的,是信心派的,是福音派的。 怎麼看保羅都不像是靈恩派的。無論如何,奧古斯丁抓到重點了,「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如果你有一個朋友是真的像保羅那樣,就會比較像基督而不像魔鬼,你無論在何處,都不必羨慕那些人長得漂亮的,歌唱得好聽的,住在明星學區的,在歐美名校讀過書的人。 反過來說,擁有這一切,卻像魔鬼,就比甚麼都沒有的更遭。好消息是上帝的救贖不會因為魔鬼的攪擾而失效,也就是說就算你越看越像魔鬼,你也不必自殺,你可以尋求上帝。前面都聽不懂也無妨,記得最後這句話就是了。
感謝泰一的分享。 不過,我要對聖經輔導,做一些解釋與說明。 基本上,泰一分享的東西,其實和聖經輔導,並沒什麼太大差異與衝突。 很多東西,名稱雖然不同,但實質卻差不多。 也就是說,泰一說的這些,其實也是聖經輔導在講的東西、做的東西。 聖經輔導,其實,其核心思想,就是『唯獨聖經』。 放在輔導上,就是-----確認自己的每個做法,都有聖經依據、合乎全本聖經。 有聖經依據、合乎全本聖經,不表示我們每件事都要開口閉口拿出經文。 但是,只要追溯,一定要可以追溯到聖經為根基。 就像我們研究物理學、醫學、化學,不用開始閉口聖經, 但是,我們一定可以追溯到聖經,而且是以聖經做根基來出發。 另一個名稱,就是『具有聖經的世界觀』,養成凡事會回到聖經、用聖經來思考、用聖經看世界。 因此,我們可以使用藥物,但依然是以聖經為根基。 因為,聖經本來准許使用藥物,但禁止唯獨藥物而不加上信仰。 心理學一些科學性的研究,聖經輔導依然使用。 像學習、腦神經的運作、、、。 當然,有些人會把這類心理學歸類為『生理學』。 這只是名稱的改變而已,沒有關係,反正概念抓住即可。 我們說『聖經輔導反對心理學』,不是指這類狀況。 聖經輔導反對的,其實簡單來說,就是『人本思想』的心理學。 心理學中,任何人本思想的東西,都是我們反對的。 可是,有些心理學的輔導技術,和聖經輔導,觀念與技巧是相同的。 但是,這些技術與觀念,未必只在心理學才能學到, 而是很多領域都可以學到。 好比:愛心對待受輔導者、要保護隱私、要建立起信任關係、、、。 另一方面,聖經輔導和心理學的輔導,有很重大的差異。 好比說: 一般諮商輔導,沒有罪與信仰的基本觀念與架構; 聖經輔導卻有強烈罪與信仰的架構。 好比說: 一般諮商輔導,會盡量避免把輔導者價值觀強加在受輔導者身上; 可是聖經輔導卻不然,是具有高低關係,必須灌輸價值觀的。 好比說: 一般諮商輔導沒有對罪的判定; 可是聖經輔導會對罪做出判定,並要求改正。 用一種比較不是很精準的方式來描述的話: 一般諮商輔導,是一種『平等關係下』的輔導關係,像同輩; 聖經輔導,是一種『上下關係下』的輔導關係,像師生。 這種架構差異極大。 當然,上下關係,不表示用一種高高在上的輕視心態來輔導, 而是輔導者自己要清楚,要把正確聖經教導灌輸給被輔導者。 而罪的概念,不表示每件事都是由罪導致,更不表示不管狀況與階段,劈頭就拼命探討罪的問題。 這種態度,我們可以簡單歸納成『愛心』兩字, 而這並非心理輔導所獨有,而是很多領域都有的概念。 也就是說,一個好的輔導者,是可以沒受過心理輔導訓練,一樣可以成為好輔導者的。 相反的,受過心理輔導訓練,假使不夠謹慎小心去除各種毒素,反而很容易使用不合聖經的方式來輔導。 當然,假使像泰一一樣,能清楚各種狀況,使用的方式也是合聖經的,那當然沒問題。 以小時候被性侵,長大後拒絕與丈夫同房的案例而言, 這是很棘手的領域。 泰一分享了他的處理方式,我也開始分享我用聖經輔導觀念的處理方式: 1.基本上,小時被性侵的人不少,但為何長大後依然被嚴重影響,而且拒絕與丈夫同房? 就像美國黑人很多都在貧民區長大,男的長大多半混幫派,女的當娼妓,可是依然有力爭上游的。 為何有些人能掙脫,有些人卻不能? 這表示具有『個人性』因素在裡面,而不是單純『環境因素』、『事件因素』。 因此,我們必須找出個人性的因素,否則問題無法解決。 2.拒絕與丈夫同房,當然是違反聖經規定,這就變成犯罪。 雖然很可憐,但是,很不幸的,拒絕同房,就是犯罪, 受輔導者必須清楚這是犯罪,而且要努力改正。 說這些,不是嚴厲責備,不是高高在上,而是陪伴受輔導者一起回到上帝面前, 一起認真面對各種狀況與困境。 並且,輔導者讓受輔導者知道這是罪,不是出於一種『定罪、譴責』的態度, 而是一種『告知、教導』,並且是出於愛心的。 好比說: 責備受輔導者你不該犯這罪、嚴厲譴責受輔導者犯這罪,這是錯誤的。 溫柔讓對方知道這是犯罪,而且不譴責,而是陪對方一起面對這罪,這是正確的。 (註:聖經輔導並非不能責備受輔導者,但不是一開始就責備,而是輔導之後,當受輔導者一直拒絕努力時,有時可加上一些責備,以資督促) 3.既然這是犯罪,那我們就要找根源與原因。 這時,就必須面對幼年被性侵的問題,誠實面對自己心中各種感覺: 悲傷、憤怒、害怕、、、、。 然後,一一解決這些感覺問題。 而感覺問題的解決,每一項都要回到聖經,要知道聖經正確觀念是什麼。 事實上,很多人自己原本的觀念,很多都是錯誤的。 那些錯誤的觀念,都很容易變成重軛壓死人。 所以,聖經輔導要努力幫受輔導者建立起正確聖經觀念,去除各種重軛。 很多重軛一旦被去除,狀況就好一大半。 好比說:憤怒。 一般基督徒都以為憤怒就是犯罪,卻不知道基督徒是可以憤怒的、憤怒未必是犯罪, 而且很多人也不知道,有時,受到重大傷害時,基督徒甚至可以使用詩篇的咒詛詩的。 4.正確知道每種狀況的聖經觀念,然後該認罪的部份認罪,並求上帝賜下力量,努力去做。 這時,各種實際可行的方法,都可以拿出來嘗試。 好比:先和丈夫學習擁抱這種肌膚接觸,逐漸克服恐懼感之後,再慢慢進入親吻、愛撫、、、。 好比:有時可以使用一些抗焦慮、抗恐慌的藥物,減少那種焦慮狀態。 一般輔導諮商,會盡量讓被輔導者講,輔導者只是傾聽,而且盡量不加個人意見、不做教導。這比較像一種『朋友間的傾吐』。 但聖經輔導卻不是只讓被輔導者進行發洩、盡情講而已,而是要不斷『教導』正確聖經觀念。這比較像一種『師生間的輔導』。 當然,這不是只有老師講、學生不能講的情形, 而是老師認真聽學生講述狀況與問題,然後告訴學生聖經答案,並陪學生一起面對問題、鼓勵學生努力。 其實,類似聖經輔導的模式,天主教已經進行上千年了。 那種神父告解模式,就很像聖經輔導。(當然,還是和基督教的聖經輔導有很大差異) 基督教傳統的牧師探訪,也是在進行聖經輔導的應用。 小小分享,提供大家參考。
最近讀到一個國外的案例,是一對在青少年事工傳道夫婦,先生發脾氣時會情緒失控,非常可怕。太太基於順服丈夫的要求,忍受了十二年,終於快要崩潰,而無法繼續跟先生一起生活。 輔導者的助人工作 要對人有益而且不造成傷害,有三個條件: 1)本於歸正神學,2)依據正確解經,3)教導別人之前必親自奉行實踐。 「妻子要順服丈夫」是聖經的教導,但教會的解經出問題,用這條教導,當成誡命要求妻子。其實丈夫明知他的情緒,造成妻子的恐懼和心理傷害,卻沒有改變,把它「養」了十二年。姑且不提丈夫要愛妻子如同愛惜自己的身子這個教導,很明顯地他違背了第二大的藉命「愛人如己」。丈夫違背誡命時,妻子是不是還應該順服丈夫? 我用這個例子,說明神學和解經的正確性,在輔導工作上非常重要。偏差的神學、錯誤的解經、罔顧人性的教導,會使原本助人的輔導變成傷害人。 芝加哥宣言主題十九的第二十條說: 我們確認世俗心理學家(和別的非基督徒)的有些觀察和作法,當以合乎聖經的 前題假設的亮光之下來重新解釋和重新形態化的話,可能在基督徒輔導上有幫 助。 唐牧師在講道中常常談哲學,他的哲學素養就像他的音樂才華一樣高深。他常鼓勵信徒多讀哲學書籍,培養哲學思考能力,而對華人教會不重視哲學,傳道人普遍欠缺哲學素養非常感嘆。我記得大學時修哲學系的課,心裡的壓力很大,防衛也很大,因為哲學系的老師經常把基督教信仰批得一文不值。但是唐牧師卻認為我們需要多讀哲學、讀通哲學,學習他們的思辨方式和能力,以增加思想的深度,和解經時的嚴謹與正確性。 大部分哲學家的思想,和聖經與歸正神學是嚴重牴觸的,但我們對於哲學不該跟它「漢賊不兩立」、「不共戴天」、「井水不犯河水」,反而是要深入敵營「擄掠仇敵」。對哲學如此,對世俗心理學為何不亦復如此呢?
謝謝小小羊及泰一弟兄(?),獲益良多。 可不可以請教一個問題,就師母這個個案,丈夫的部分有沒有什麼可以做的呢?有沒有什麼不該做的呢? 感謝您們。
泰一弟兄所言: "偏差的神學、錯誤的解經、罔顧人性的教導,會使原本助人的輔導變成傷害人.." 其中什麼是 「枉顧人性的教導」? 時下頗富盛名的 『X香女人專欄』裡教導(如下)是否為「枉顧人性的教導」? 在接下來的經文,我們在第17、18節,保羅說:「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他若虧負你,或欠你甚麼,都歸在我的帳上,我必償還。」各位姊妹,這也是主今天要對我們說的話,今天你做在這些不配得到你的愛,不配得到你的順服、不配得到你的服事的人身上,就是做在主的身上。就當作是為主做的。而上帝給我們一個大的應許是,主必償還。 上帝在天上記帳,並且上帝要我們將我的盼望放在主的身上。也許我們不知道要在監牢中熬多久,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神的心意,是希望我們接待阿尼西母,像接待主一樣。這個阿尼西母可能是你的先生、你的婆婆….。 你心裡可能想對方不值得我如此做,但是,今天如果是上帝對你說,「今天如果是我,你願意服事我嗎?為了我,你願意待在這個家中嗎?就算我求你,你願意嗎?如果你有任何的虧損,如果他虧欠你甚麼,記在我的帳上,我一定補償你!」 甘心樂意的順服 縱然,你有千百個理由與權利你可以主張說不,但是,今天為了主,你願意嗎?如果今天是主這樣謙卑求你,他原本是可以命令我們的。但是,上帝就如同保羅對腓利門一樣,希望我們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你願意嗎? 摘自 給充滿無力感的你 一文 因著對上帝的補償所產生的盼望, 而能忍人所不能忍, 是否更加討 神喜悅?
感謝泰一的分享也回應一下: 世俗的哲學、科學或心理學等等固然是全然扭曲的, 而通常指的是其世界觀、價值觀、宇宙觀或人生觀等等, 以聖經為最高權威來看是需要歸正且重新建造的, 但這樣世俗的哲學或思想,神卻能藉著它來刺激教會去發現聖經真理的精妙之處, 例如:奧古斯丁與柏拉糾的神主權恩典的論述, 讓奧古斯丁發展出人得救無關人的一點行為,連信心都是神的恩典的偉大救恩論。 在此絕不高舉「哲學」、「理性」甚至「神學」,我們反倒要批判且分辨它們, 最高權威乃是聖經以及上帝在歷史引導的改革宗神學(特別是那些有十分把握的真理)。 不過身為基督徒還是得先建立好聖經的根基, 用聖經建立的根基去研究世俗的哲學或心理學。
最近太忙,時間有限,只能慢慢回覆。 先回應泰一部份。 1.正確的解經是很重要的 泰一講的例子,是很重要的提醒。 在此,我要開始回應喜悅姊妹的部分。 不配弟兄已經先點出『馨香女人專欄』的一些問題點, 等一下我會補充這部分。 喜悅姊妹提供的這文章,是有問題的。 不管是『教義上』,還是『解經上』,都不理想。 喜悅姊妹這文章,基本上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凡事順服』。 但這種解經法,嚴重輕忽『反合性經文』、『解通全本聖經』的重要解經原則。 聖經雖然有『凡事順服』的經文,但也一大堆『不順服』的經文。 也就是說,『順服』是有條件限制的,不能無限放大的。 夫妻之間,並非無限制的順服。 任何人只要主張妻子必須無條件順服丈夫,就表示他在進行錯誤教導,嚴重違反全聖經。 我常用一個很簡單的例子來提醒: 丈夫要叫妻子去賣淫,妻子要不要順服? 假使這例子太極端,那我再用另一個例子來提醒: 丈夫命令妻子不准跑,要乖乖被丈夫毒打,妻子要不要順服? 至於經文使用『阿尼西母』,這非常糟糕。 為什麼,知道嗎? 1.阿尼西母是『悔改者』。 也就是說,腓利門書的應用,屬於『要接納悔改者』。 這一點都不是要人接納『未悔改者』的經文。 2.擔保要補償的是保羅,不是上帝。 而且,保羅也沒放大到願意為所有人做擔保,只為阿尼西母一人作擔保。 坦白說,這種拿經文亂解,然後亂講出神聖話與的教導, 我很不喜歡。 這是另一種『以神之名,製造重軛給人背』的情形。 這種搞法,不可能使人真正獲得真理中的自由, 反而越綑綁越嚴重而已。 再來,我要講一下『馨香女人專欄』。 這專欄的基本立場,算是相當不錯的,多半也合聖經。 但是,魔鬼藏在細節裡。 「信念五:神對婚姻的心意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至死不離。 我們深信婚約的神聖,離婚並非解決問題的好方法,任何婚姻裡的問題都應透過聖經捨己的原則去面對與解決。 信念六:媽媽親自帶孩子,為孩子奠定一生最重要的基礎:安全感、健全的自我形象、正確價值觀以及與神美好的關係。 我們鼓勵有十歲以下孩子的媽媽回家照顧子女,這是最有價值的投資。」 乍看之下,這有什麼不對? 不對在哪裡,知道嗎? 不對在--------越過聖經,比聖經還嚴苛! 一旦比聖經還嚴苛,馬上變成重軛,會壓死人。 這時,變成用人意來講出很神聖的話,但那卻不是上帝要人做的。 不要以為叫人做壞事才是犯罪, 事實上,叫人做所謂「好事」,一樣可能是犯罪,而且更可怕。 聖經有沒有准許離婚? 有啊! 配偶淫亂、不信者要離去,這時是可以離婚的。 當然,我們要盡量鼓勵避免離婚,但萬一真的沒辦法的時候,符合這兩種條件的離婚,並非錯誤,也非犯罪。 因此,我們不能說出『離婚並非解決問題的好方法,任何婚姻裡的問題都應透過聖經捨己的原則去面對與解決』這種話。 因為,有時,離婚就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而捨己並不是唯一要考慮的原則。 至於『十歲以下』,更荒唐了。 聖經哪裡這樣講? 媽媽『親自』帶孩子也是, 聖經哪裡這樣講? 而『回家帶小孩』,這是指『不應當職業婦女』嗎? 聖經有規定媽媽不能當職業婦女嗎? 聖經規定得很清楚,父母有教育兒女的責任, 問題是,聖經並沒規定太複雜的細節! 我們可以分享各種帶小孩的心得,但不能把這種『非聖經』的東西, 當成真理,變成準則,還認為大家都要遵守。 我不是說馨香女人專欄的東西都不好,更不是說都不能讀, 但一樣的,『唯獨聖經』、『凡事用聖經作檢驗』。 不好的、教錯的,我們就不要學了。 不配弟兄已經提出一些該專欄錯誤的例子,大家可以體會一下我的提醒。 2.我們對於哲學不該跟它「漢賊不兩立」、「不共戴天」、「井水不犯河水」,反而是要深入敵營「擄掠仇敵」。對哲學如此,對世俗心理學為何不亦復如此呢? 答: 很不幸的,這部分比較複雜,不是那麼簡單。 基督徒可不可以去讀佛經、學習佛經? 當然可以! 那麼,連這種異教東西都可以,學習心理學有何不可? 問題出在哪裡,知道嗎? 出在--------1.警覺心,2.使用 基督徒可不可以讀進化論、學習進化論? 可以! 為何我們不擔心? 因為,幾乎每一個信仰純正的基督徒,都會知道進化論是錯誤、我們不跟隨進化論。 因此,我們學習進化論,並不會受污染,更不會去使用進化論當成思想主軸。 基督徒可不可以學哲學? 可以! 因為,哲學領域,很多探討的,是客觀的哲學思想, 而一般基督徒有能力分辨哪些合聖經、哪些不合。 但是,也確實,無力分辨的也不少。 所以,基督徒學哲學,要很小心謹慎,分辨哪些可接受、哪些不能接受。 心理學呢? 問題出在一個很致命的部分,就是-----當今多半基督徒對心理學毫無警覺性! 當一個人毫無警覺性時,他當然會受污染!他當然會大量使用所學! 而偏偏這種所學的技術,影響又很大,因為是實際用在輔導上。 當今教會大量使用各種不合聖經的心理學觀念、技術,就是因為毫無警覺性、不加思索就使用所致。 當然,假使基督徒能對心理學有警覺性,有能力分辨哪些合聖經、哪些不合, 那心理學就會和哲學、進化論一樣,不會在教會造成嚴重問題。 但很不幸的,當多數基督徒毫無警覺性、毫無分辨力、而且大量使用時, 教會就被敗壞了、污染了、引進邪術了。 坦白說,能像泰一弟兄這樣有正確神學觀念、能分辨心理學不合聖經部分的,為數很少。 這就是我們的擔憂。 也正因此,我個人會認為,假使一個基督徒無力分辨心理學不合聖經之處, 有時,就不適宜去學習並使用心理學的輔導諮商技術。 康來昌牧師的神學博士學位,是去新派神學院學的。 但是,他沒被污染,而且信仰很純正。 有位歸正神學路線的神學家,博士學位是去天主教神學院,專攻教父的。 但是,他一樣沒被污染,依然信仰純正。 但是,這些人都是信仰很純正,而且有能力分辨對方教的合不合聖經。 多數人,去到新派神學院、去到天主教神學院,就被污染了、報銷了。 擄掠仇敵,是很好的。 教會歷史上,偉大的護教士們,有非常漂亮的表現, 他們學習當代思潮,然後用聖經把當時各種世俗思潮不合聖經之處,打得落花流水。 但是,我們也不能忘了,一樣很快的,進入敵營,也被污染了、同化了。 中世紀天主教很快就和當代潮流同流合污,不管神學、教會治理、、、,都被污染了。 不過,當時,起碼確實擄掠過仇敵、擊敗過仇敵, 可是當今,我們並沒有哪位基督徒能在心理學領域擊敗仇敵,使敵人俯首稱臣,使基督教方獲得重大性勝利。 當然,我不是說基督徒不能採取擄掠仇敵的方式。 畢竟,我前面說過了,基督徒連佛經都可以去學了,有什麼不能去研究與學習的? 但重點還是一樣----警覺性、使用-----有能力分辨這門學問哪裡合聖經、哪裡不合了嗎? 假使無力分辨,那麼,就像新派神學院一樣,寧可不去那裡學習,也比去學習結果被污染還好。 多加姊妹部分,是另一個大課題,另找時間回應。
在小小羊詳細回覆多加之前,我願把我一點點淺見先說一說,小小羊回覆時請一併指正。 我真的佩服多加的心細,想到那位師母的先生(多加問問題,就好像督導在問一樣:一針見血,又有啟發)。在她的復原上,先生的影響超過任何其他人。他需要讓太太看清楚他不是她爸爸,把她爸爸的身影從他身上除掉(在他跟她同房的時候)。他要讓她看到他是顧惜她、尊重她的,是願意包容她、努力想要了解她的,是願意等候她、不會強迫她的,會挺身保護她,不會欺負她。其實她還需要看到他的脆弱、孤單、對她的依戀和需要。當太太在掙扎復原的時候,他不能讓事工和別人優先佔有他。他最不能做的,是堅持自己權利,拿聖經來壓她。其實這位師母的復原過程應該是他們一起經歷的,因為他們一起是那件事的受害者,也是彼此的加害者與受害者。認罪、饒恕、復合是兩個人都要做,可以一起做的功課。 講到饒恕,我想起另一個讀到的案例。有一對父母,他們的兒子做了對不起他們的女兒的事。他們都「信基督教」。教會的牧者介入了,兒子口頭上認罪悔改了,但行為上並沒做出相應的改變。女兒因此不肯饒恕哥哥。為了女兒的不饒恕,他們找到一位神學背景是衛斯理思想的教牧諮商教授。這位教授剛好完成一個有關饒恕的研究,寫成一篇論文發表。她對饒恕過程有很深的了解。當她嘗試要讓這對父母知道饒恕是有一個過程的,需要協助,這對父母完全聽不進去。他們堅持自己的神學看法:既然他已經悔改了,你就必須饒恕。饒恕,就像哀悼過程一樣,需要幫助,也要經歷一些過程。這對父母的要求,算不算罔顧人性?接受口頭認罪,而要求口頭饒恕,算不算罔顧人性(罔顧人性的詭詐)?不接受人的軟弱(我願意(饒恕),可是我辦不到≒「我信不足」),否定尋求幫助的需要(「求主幫助」),算不算罔顧人性? 曾聽過一個說法:「人人都是神學家」。這話有點誇張,但說話的人把「神學家」分成四種,這個分法好像還倒蠻有道理。他把所謂「神學家」分成為 1) folk theologians, 2) lay theologians, 3) ministerial theologians, 4) professional or academic theologians。Folk theologians 是偏聽偏信,不查究,也不反思的,可能大部分自稱基督徒的都屬於這類;lay theologians 是會鑽研、反思,慎思明辨的平信徒;ministerial theologians 是受過正式神學訓練的,這些人裡有些會慎思明辨,有些卻不喜歡思辨;professional or academic theologians 是專業從事神學研究的,他們研究的結果,是其他人鑽研思辨的工具。那對父母應該是第一類「神學家」。罔顧人性不單單是對人的不體貼,也是在神的話語上剛愎自用,不夠認真到要「慎思明辨」。 小小羊對世俗心理學的顧慮是恰切的,因為世俗心理學太吸引人,太能讓人覺得舒服了,而且聽起來又那麼頭頭是道,那麼貼近經驗。它雲山霧罩,讓人看不清真假。我走過這條路,知道小小羊的擔心是有必要的。我說深入敵營,擄掠敵人,不是指所有弟兄姊妹,而是有神學裝備,想從事輔導助人的人。衛斯理有四大神學支柱:聖經、傳統、理性與經驗。這四大支柱,在輔導上,我的領會是:聖經就是正確的解經,傳統是歸正神學的思想與實踐,理性是慎思明辨,經驗是身為人的種種體會和認識(我們自己的,和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心理學家的),而它們作為基準的權威性,是聖經居首,傳統(也就是神學)居次,理性第三,經驗第四,後者不能違反前者。我呼籲深入敵營擄掠敵人,就是強調要重視這第四根支柱,因為我看到人的自我保護是多麼難突破,即使教會裡也常充滿假面文化,反倒是在諮商情境中,我和我的案主比較能夠卸下偽裝,比較不用堅強、不用體面,比較貼近真自己。我真的希望在教會裡,弟兄姊妹也能這樣。
"即使教會裡也常充滿假面文化,反倒是在諮商情境中,我和我的案主比較能夠卸下偽裝,比較不用堅強、不用體面,比較貼近真自己。我真的希望在教會裡,弟兄姊妹也能這樣。" 唉 很難 尤其一些很認識主 信仰內容正確 在團體中是多數人學習神學對象的人 他們幫助一般信徒很多 卻也傷害一般信徒很多: 或許他們覺得很嚴厲的面對自己問題是個好方法 便也這樣對待別人 主的話的確是像刀一樣刺穿人性 但大家都是罪人 還是需要一些包容 一些溫柔的 和緩的應對方式 可是那些學習對象總是喜歡一刀砍下 並覺得那樣才是愛主 卻反而更容易因爲激起人的防禦心而讓彼此戴上偽裝 (是的 在嚴厲的對待中連刺砍的那位自己也開始偽裝保護自己了) 所以雖然我不認同世俗心理學的背後價值觀 但我很認同在輔導時 和緩氛圍的營造
一、給小小信徒 1.請問,基督徒輔導者是否可以嚴厲? 假使不能嚴厲,那我只能很感嘆的說:要加油啊! 這整大篇文章與回應,你要沒認真讀啊! 園地其他文章,也要認真讀哦! 假使可以嚴厲,那溫柔到什麼時候,才能嚴厲? 2.溫柔的氣氛,這是心理學才有的嗎? 聖經沒有嗎? 必須去學心理學,才能獲知溫柔氣氛的重要, 單單從聖經學不到嗎? 3.請解釋這些經文,特別是我特別圈起來的地方: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責備)、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3:16) 『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提後4:2) 我不是說要不管三七二十一隨便嚴厲,更不是說嚴厲永遠是對的。 但是,我們不要搞錯狀況與重點。 有些東西,無關聖經輔導,而是信徒成聖問題。 用同一把菜刀切出爛菜,常常是廚師個人問題,不是菜刀問題。 我們要有能力分辨是『聖經輔導不好、不夠』,還是『輔導者個人』問題。 關於聖經輔導不夠,這種錯誤觀念,我已經反覆提醒過了。 至於輔導者個人問題,這不是去靠心理學就能解決的。 二、關於多加的問題 答: 泰一弟兄已經有很好的回答,我只簡單補充。 1.要注意經文使用的對象 聖經裡,有很多經文,是只能拿來『要求自己』,不能拿來要求別人的。 一旦用錯,會很嚴重,會變成製造重軛。 好比說: 丈夫不能拿『妻子要順服丈夫』來要求妻子,只能拿『丈夫要愛妻子愛到願意捨己』來要求自己。 妻子不能拿『丈夫要愛妻子愛到願意捨己』來要求丈夫,只能拿『妻子要順服丈夫』來要求自己。 面對童年受性侵,導致拒絕行房的妻子,丈夫是不能強迫妻子的, 而是必須用愛心、耐心、包容,幫助妻子走向正常的。 但是,相對的,妻子也不能一直逃避,妻子必須努力去解決這個問題,努力和丈夫討論、努力去尋找協助,否則就是沒善盡本分。 2.逐步、漸進的接觸 先從比較簡單的牽手這種肌膚接觸開始練習,慢慢進展到擁抱、親吻、愛撫、、。 同房問題,不僅要解決心理問題,也要解決實際上性行為的問題。 在妻子尚無法同房時,丈夫若忍受不住性慾,那就自行解決, 不得去找其他女人,或是去召妓。
我的意思絕對不是不能嚴厲 只是我看到一些神學領袖的表現 或許是超出主所認可的嚴厲: 1.很喜歡直接的當眾指出一般信徒錯誤 而且一定要先責備對方能力不足 2.認為一般信徒行為是錯 很有可能是自己判斷錯誤 或者該錯誤自己也有 3.不管用以上哪個疑問詢問嚴厲的那方 常以自己是爲對方好回應 或直接無視疑問 4.一般信徒表達自己因不懂而感到難過甚至想離開現場 神學領袖無視雙方認知差異造成的溝通裂痕 以"戰勝"之姿叫對方離開現場 馬太福音7:1-6講得是主准許肢體之間有信與不信的判斷 但上面的行為好像已經超出分辨信與不信 而是該名神學領袖對於一般信徒好惡 以及對於行為的表面評價 甚至管不住自己的口舌
給小小信徒: 你講的東西,好像不是『輔導』耶? 你講的,是『當眾』,這和輔導不同。 輔導是私下的、極少數人的,不是當眾的。 而且,你講的東西,好像也不是輔導, 而是一些聚會、講道類的狀況。 我們討論的,是輔導,不是這類的東西。 為避免離題,我們就不須再講述公眾性的講道或言論這類的事務。 而且,坦白講,你講的,其實是『個人性問題』, 而非我們探討的『聖經輔導』、『心理學』這種整體性的問題。 這種牧師個人問題,和他走的是聖經輔導、心理學、、,根本沒有關係。 所以,在本文回應裡,就不須再探討這些了。
小小羊講得沒錯 我在講的不是私下的輔導 因為我是回應泰一講的希望教會也多一點諮商情境的好處那部分 因為看起來泰一是希望那樣的氛圍能超出私下諮商之外的
回小小信徒: 你對那神學領袖的不爽,好不好回到那現場去面對這人,正面與這人討論下去?而不是在這神學領袖背後,在這園地上閒話?發洩?你好好在那邊學習下去吧!請不要負面、苦毒,而是積極求主加力,學懂你要學到的教義與真理,你尋找認同者要認同的方向是----學習真理上不怕老師嚴厲!而不是認同你苦毒中! 我直白了,願你明白! 討論不對應文章,請版主見諒!
回園友甲: 我有跟對方當場反應 但對方是以自己爲別人好或直接無視開脫 之前這部分我都有講過了 我想我的回應到此為止 不再模糊這邊的焦點 也請你停止文不對題的回應 謝謝
世俗的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之所以效果有限或沒有效果 我的經驗是 - 因為心理師的手上不只一位個案(每個月接觸好幾十位個案) 都是先預約時間面談, 若排在自己前面的個案是情緒失控者 ,心理師內心受衝擊, 有可能會對下一位不好 ,因為沒有聖經真理在內心當根基的緣故吧
教神學的人很難沒有立場,有立場很難不偏頗。有人是自己受一方之害,有人是親眼看見無辜之人蒙上另一方之冤。 這些可以是正面積極的動力,也可能是毀滅的因子。所以每一個人都要謹慎不要被仇恨控制蒙蔽了心靈。 是否饒恕和是否仇恨還是有差別。你不饒恕一個人,你可以不必跟他做朋友,你仇恨一個人,你可能會想要害他。
世俗的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之所以效果有限或沒有效果 我的經驗是 - 因為心理師的手上不只一位個案(每個月接觸好幾十位個案) 答: 這種論述與理由是錯誤的! 因為,聖經輔導也不表示輔導者只能輔導一個人。 聖經輔導,在過去歷史上,主要由牧師和屬靈長輩擔任。 哪有牧師只牧養一個人、輔導一個人這回事的? 假使以美國多數牧師牧養的人數多半是100人以下, 而我們為計算方便,用一個牧師牧養100人來計算好了, 需要深度輔導的,怎可能只有一人? 別的不講,我們捫心自問,一間100人的教會, 需要輔導的信徒,只有1個人嗎? 同一時間,只有一個人需要被輔導嗎? 沒錯,我同意,輔導者情緒有時會受被輔導者影響, 但是,這不能當成反對世俗心理輔導的理由。 因為,訓練良好的、個人情緒控制良好的世俗心理輔導者, 一樣可以盡量避免發生這種把前一個輔導者的影響帶進下一個輔導者身上的事。 反過來講,就算是聖經輔導,也不表示就不會被被輔導者的情緒影響。 我們不要把輔導者個人的問題,放大成反對該路線的依據。 雖然我主張聖經輔導,不認同世俗的心理輔導, 但是,我們要很小心,不要做出錯誤推論與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