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拉多,這是所有基督徒都知道的名字,
而且是千古罵名。
即使是賣主的猶大,也沒有被列在使徒信經中,
也不是每個禮拜被罵一次。
可是,彼拉多這名字,卻是被直接列在使徒信經中,
禮拜時信徒每唸誦一次,就等於咒罵一次這大罪人。
其實,彼拉多只是總督,最後的審判者而已。
他並不是出賣耶穌,或是千方百計要把耶穌送上死刑的人。
但是,只因他明知耶穌無罪,卻依然判了耶穌死刑,
所以,就變成千古罵名。
這些,我們都知道。
可是,我們真的知道嗎?
換成我們是當時的彼拉多,我們就不會判耶穌死刑?
我們真的比彼拉多好?
彼拉多當時,知道耶穌根本沒罪。
所以,身為審判者,他好幾次想要救犯人耶穌。
可是,假使我們是當時的彼拉多,
身為審判者,我們會好幾次想救一個犯人嗎?
彼拉多知道猶太人是出於嫉妒,才要耶穌死,
因此,他並不願就此做出不公義的判決,判無罪者死刑。
可是,假使我們是當時的彼拉多,
明知群眾是出於嫉妒、憤怒、、、,而不是犯人真正有罪,
我們會願意拒絕做出不公義的判決嗎?
彼拉多最後確實投降了,屈服在群眾的聲音之下。
據說,彼拉多當時已經做過許多讓皇帝不高興的事,是個所謂的「黑人」。
他身在總督位置可能隨時不保,甚至人頭也可能隨時不保的處境。
沒想到,從來就不想順服羅馬皇帝的猶太群眾,
這時突然願意變成羅馬帝國順民,只承認羅馬皇帝是唯一的王了。
這些猶太人,當然是虛情假意,
他們假借法律,目的是要來搞死耶穌而已。
可是,當這些本來不順服羅馬皇帝的猶太人突然變順民,
而且對彼拉多大喊:
「耶穌自稱是王,他是叛亂犯,觸犯國家法律,
你若不處死他,你就不是皇帝的忠臣,等於承認國內可以另有一個王」
這是壓斷彼拉多努力與堅持的最後一根稻草。
因為,他假使不判耶穌死刑,猶太人一定會告訴皇帝,
彼拉多就死定了。
為了自己的官職,甚至為了自己的人頭,
他屈服在群眾聲音面前。
但即使如此,他依然表明,那是你們猶太人要求的,不是我要判的。
流這人的血,罪不歸我。
我們都知道,沒有任何權柄,不是上帝給的。
但是,權柄越大,責任就越重,懲罰就越大。
身為審判者,明知對方無罪,卻屈服在群眾聲音之下判對方死刑,
這就是嚴重失職!就是愧對上帝!就是大罪!
問題是,假使是我們,
我們若是當時的彼拉多,我們就能承受得住那麼大的壓力?
讓我們捫心自問:
假使我們是權柄者,在龐大的群眾壓力下,我們能堅持做出公義的審判?
假使我們身為法官,在龐大的群眾壓力下,真能秉公判刑?
假使我們身為老師,在龐大的家長、學生、、壓力下,
真能秉公處理學生紛爭?
假使我們身為校長,在龐大的媒體、家長、學生、、、壓力下,
真能秉公處理校內紛爭?
假使我們身為主管,在龐大的群眾壓力下,真能秉公處理下級人事糾紛?
除非我們都沒當過小主管,
否則,我們都心知肚明,我們很難從來都沒屈服在壓力之下,
做出完全秉公的判決與處置。
所以,彼拉多當然可惡,
但是,我們恐怕一點也沒比彼拉多神聖。
我們,其實也都是軟弱的罪人。
當我們身為審判者,面對龐大壓力時,
我們都可能是投降者,以保護自己,而不是保護受害者。
因此,當我們鄙視彼拉多時,
我們是否也透過一次又一次的省思,提醒自己並沒比彼拉多好,
提醒我們自己不過是軟弱的罪人而已。
若不是上帝恩典,
否則,假使上帝讓我們身在主耶穌時代,站在彼拉多那個位子。
那麼,今天降服在猶太人聲浪之下的,就不是比拉多,而是我們自己。
會判出耶穌死刑這種判決的,就會是我們!
會被列在使徒信經中被萬世咒罵的,就會是我們的名字XXX!
使徒信經: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
祂從聖靈感孕,從處女馬利亞出生,
在XXX任內受苦,釘十字架,埋葬,下陰府。」
請把XXX換上自己名字吧!
彼拉多是大罪人,但是,我們一樣是大罪人!一點也沒比彼拉多更無罪!
會釘死耶穌的,不只是彼拉多,也會是我們自己!
罪大惡極的,不只是彼拉多,也包括我們自己!
我們,都該下地獄!
但是,假使只講到這裡,這還不是基督教。
基督教不是『絕望』的宗教,而是帶來『盼望』的宗教。
基督教不是只告訴我們絕望的事實,還告訴我們得救的盼望。
假使我們是比拉多,判了主耶穌死刑;
假使我們是猶大,賣了主耶穌;
假使我們犯了這種滔天大罪、罪無可赦,
那麼,我們還有活路走嗎?
我們這種垃圾,還有悔罪的機會嗎?
有!
就算是彼拉多,就算是猶大,
只要認罪悔改,信靠耶穌,求耶穌基督赦免,
那麼,就算是罪無可赦的罪,上帝依然赦免,主耶穌的寶血依然有效。
彼拉多和猶大下地獄,
不僅僅是因為他們犯下滔天大罪。
他們確實犯下罪無可赦的大罪,
但是,他們是有得救的機會的。
他們會下地獄,是因為他們在犯下滔天大罪後,
至死沒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認罪悔改信耶穌。
他們假使有認罪悔改信耶穌,
那麼,即使當初犯下這種人類所能犯的最大惡行-----殺死上帝的兒子,
他們依然有得救的機會。
然而,他們雖然親眼見過、聽過,也親自和主耶穌講過話,
但是,至終,他們卻沒信耶穌。
結果,他們就要帶著自己犯下的大罪,
毫無赦免,被大罪一路拖進地獄去受永遠的苦刑。
求主幫助我們,深知自己也是大罪人,
更求主幫助,即使我們犯下滔天大罪,也幫助我們認罪悔改,
永遠信耶穌,永遠得蒙赦免與拯救。
阿們。
小小羊

聖經的論述是否以愛為中心? 啟示錄有強烈的末世審判預告,創世記從人類犯罪遠離神開始,詩篇述說人尋索神的蹤跡,愛似乎並不是論述的對象,救恩才是。 愛是神的救恩最核心的成份,是人尋求神最大的動機,也是教會見證神的終極話題,但是愛如果是神的本體屬性,愛是神的一切嗎? 人類可以藉由觀察探索研判地球資源的蘊藏量及其消耗速率,但是人活著必需有的各樣要素並不都能量化計算。聖經記錄不少人的故事,在人之上是神的旨意,而非宇宙萬物間的某種力量。愛可以產生力量,但那使人活下去的力量必須是超越死亡的,任何會消耗歸於無有的能量都不足以代替。 愛的信心立場是否遭遇重力波的干擾?愛的行進方向是否有暗物質阻擋?耶穌基督為罪人死,這是最大的愛,也超越了宇宙的負面力量,但是單方向的正面而積極的愛卻無如此反合性,而是從某主體出發投射到可反饋愛意的他者。 既然上帝的愛是在永恆界當中作用,可以促成此一期望的「愛人」在暫時界的最高表達難免歸結於一粒鑽石,所謂「我對妳的愛就如同這一顆鑽戒」:晶瑩剔透、堅不可摧、裝飾保值、概不退換。 妳一生付出代價得到的東西也只有一個,沒有就沒有了,這種銀貨兩訖的感覺確實是相當恐怖。妳的屁屁被軟爛男捏一下當然感覺很不舒服,不過,妳的靈魂被魔鬼當成廢棄的倉庫在裡面開趴,可以殺妳靈魂的,殺身體有甚麼困難? 以人為本的愛的藝術形而上者或為「情癡」,形而下者難免淪為「花癡」,皆非人類智慧的表率。聖經不是為了培育瘋狂愛戀的癡情漢而生的,吾等見花不是花,見霧亦非霧,若有人很同意聖經的一句話,又很不同意聖經的另一句話,這又能爭論到何時? 真理究竟是甚麼?我也不能說當拿撒勒人耶穌站在我面前佈道那時,我有如何的本領可以分辨誰是神的兒子。為甚麼不呢?因為我願意上帝不必一定願意,我不願意上帝也不必一定不願意。 所以兩者皆有情有義才能配對是嗎?顯然上帝不只是愛,一個人不愛上帝了,卻發現上帝愛她並沒有變,這是簽下結婚證書的條件所不能比的,那一張紙終於還是可能敗給離婚協議書。 一個男人從來沒有愛過妳,也永遠不會因為失去妳而後悔。所以若要某個男人為妳後悔,先要確定他曾經愛妳。不認識神的男人如何能愛妳?有一天當妳發現枕邊人竟顯露出魔鬼的面容,那就太遲了。所以真愛是出於神,沒有神也沒有真愛,只能聘僱勞工論時論件計酬。 上帝可以不愛彼拉多嗎?故事要從亞當和夏娃那時開始敘述,原來上帝並沒有不愛亞當和夏娃,至此我們看見人類的政治權力遭遇群眾的集體意志,可能呈現出來的極大的罪惡,而上帝的救恩竟然可以超越這一切險境,我們實在不必把魔鬼看得太了不起了。 詩篇第十九篇一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不是因為彼拉多有政治權力而決定基督徒的上帝贏不過羅馬皇帝卻必須屈服在十字架上,是不是呢?妳覺得呢?或者妳仍然認為基督徒的上帝還不如裝載有渦輪引擎的超音速戰鬥機? 我們觀看佈滿星辰的夜空,可以得到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的結論嗎?有時候想想,人類世界好不容易制訂出一套崇尚理性、順乎自然、合乎經驗的法律,很快又發現不適用了需要增修條文,這不已經說明了人類的存有極為渺小? 設計製造可以瞬間變換方向加速度克服重力和慣性的戰鬥機引擎是相當困難的,摸索了好多年才有一點點心得可以朝向原來的設計目標再進一步,而這一切的努力如果不榮耀上帝,並不能促成人類文明的進步,反而成為人類認識上帝的阻礙。那麼,妳呢?妳的選擇如何? 我們與上帝的距離決定於我們的信心,而信心決定於我們如何回應上帝的救恩,祂在呼喚妳,祂在呼喚我,如同當日祂問亞當,你在哪裡? 我要很多年後才有心情可以慢慢欣賞貝多芬第六號交響曲,音樂家的宇宙是充滿音樂性的宇宙,而不只是問上帝要殺掉幾隻牛羊獻祭才可以得到好收成。
再一次地看到我們這些得以信主的人真的要老好好過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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