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篇文章(略),認為拉班與雅各預表了出埃及相關事件:
拉班象徵法老,雅各代表以色列人;
法老壓榨苦待以色列人,拉班壓榨苦待雅各;、、、
想請教您怎麼看待這件事?
基本上,我對此解經的觀點有相當的保留。
但是這是否為聖約神學救贖歷史釋經法的標準解經?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歸正神學很看重『全本聖經』的『總原則』,
因此,解經時很看重『全本聖經』一起解:
抓出『相似』與『相反』(paradox)的經文,一起來解通。
因此,歸正神學解經時,對全本聖經旁徵博引,並不奇怪。
但是,我接下來要講的是很重要的觀念:
聖經大致可以分成『記敘性經文』和『論述性經文』二大類。
記敘性經文:各種故事、事件、、、。
論述性經文:各種誡命、規定、、、。
教義的建立,要盡量用論述性經文,而非記敘性經文來建立;
解經,要用清楚經文,來解不清楚經文。
歸正神學的類比,主要是用在『論述性經文』,不是用在『記敘性經文』。
因此,我們看見的預定論、因信稱義、、、、,
這些教義,都屬於論述性經文,
透過抓出『相似』與『相反』(paradox)的經文,一起來解通的。
在記敘性經文部分,有時也可以這樣用,進行各種類比(包括預表)。
但是,請記住,這種記敘性經文的類比,
只是『個人的解經心得』,不表示歸正神學的『整體教義』。
歸正神學的整體性教義,是屬於『論述性經文』,
這部分是『相當統一的』,不太因人而異的。
你聽到我講的預定論、加爾文講的、馬丁路得講的、康牧師、唐牧師講的,
都會大同小異,沒太大差別。
每個人講的細節差異當然會有,但大原則卻是普遍一致。
但是,歸正神學在『記敘性經文』部分,並沒有太多統一的整體意見。
這觀念非常重要!
比方說,唐牧師對創世記各偉人的講經與解釋,我就不一定認同。
有時,我就覺得他講的很牽強。
你講的這篇雅各與拉班的解經也類似。
這種對於『記敘性經文』的講述,我建議聽聽就好,
可以參考,但不要以為這種解法就是絕對真理。
畢竟,同屬歸正神學的人,
每個人對同一段記敘性經文的解法未必相同,沒有統一。
事實上,過度牽強的記敘性經文的解經,我是很不認同的。
『預表』(豫表)、『類比』的觀念,聽聽就好。
信仰很好的清教徒,到美國之後,他們竟然有一種很奇特的解經:
清教徒白人 = 以色列人
美洲印地安人 = 迦南人
美國 = 迦南地
所以,屠殺印地安人、侵佔印地安人土地都合理。
看見恐怖之處了嗎?
亂解!強解!
歸正神學強調的是『歷史文法解經法』!
但你講的這篇雅各拉班的解經法,並非歷史文法解經法,
反而偏向『靈意解經法』。
這種解經法不是完全不對,
因為保羅也用撒拉和夏甲來講述屬靈和屬肉體的差異。
但是,這種靈意解經法在歷史上帶來很多偏差,所以要非常小心使用。
我不認為這種雅各拉班的解法,是歸正神學的統一見解與方法。
這是作者個人解法,不是歸正神學解法,也未必需要推廣。
做為一種角度與亮光,當然可以,而且很好;
但視為大家都要學習的解經,那倒未必。
我覺得,
我們可以用清楚的論述性經文所建立起來的總原則,來解釋各段記敘性經文。
但是,不要太強解各段記敘性經文,也不要輕易就說誰預表誰。
可以拿來進行類比、進行比較,沒有關係;
但不要有認為『一定就是這樣』、『這樣才是正確解法』的觀念。
比方說:
改革宗認為『嬰兒洗禮』可以和『舊約嬰兒的割禮』進行類比,
我也非常同意這種看法。
但是,浸信會的人有不少一樣接受歸正神學,
但他們無法接受嬰兒洗禮,也無法接受這樣的類比。
對此,我一樣尊重。
畢竟,這種類比不是絕對真理,不須人人都要照辦。
小小分享,提供參考
小小羊

小羊兄您好,就這篇文章,個人分享一點心得,對於解經我認為有一種狀況要相當注意,就是解經的目的是否為了某些行為合理化,換句話說用聖經來替人的行為背書,像小羊兄提出的,清教徒用約書亞記來合理化屠殺美洲原住民的解經,很明顯的就是這種情形。我相信當第一批清教徒踏上美洲大陸,因著美洲原住民的幫助,度過了第一個感恩節時,絕對不會有人敢這樣解釋聖經,但當白人因為利益逐漸和原住民有了衝突時,他們需要從自己的信仰中找到立足點,於是就用聖經為自己服務,同樣的情形在19世紀美國南方蓄奴州也發生過,教會利用創世紀中挪亞咒詛迦南的經文(創:九25-27) 擴張解釋為含的後裔黑人為奴是應當的;這種解經在歷史上不勝枚舉,但就基督徒而言,要非常小心,畢竟人應當跟著聖經走,而不是聖經跟著人走。
創世記人物的行為偏差可以作為信徒面對神的旨意與人的私慾衝突時的警惕,避免往後犯下同樣的錯誤,但是行為上的道德準則並不必然適用於當今的情境,否則從創世記開始衍生諸多規條反過來牴觸了十誡等論述性經文不可違犯的神的誡命時,難道要站在亞當的立場說你們都是我生的所以一切以我為準? 我們不應否認聖經的每一句都是神的話,因此這時這樣做而那時卻那樣做也都是神的話,但是難道神要某人這樣做就不可以要另一人那樣做?就如同主耶穌說你們查考聖經以為裡面有永生,但是你們可知這聖經是為基督作見證? 而同時他說的是這經是為我作見證,當解經者試圖見證創世記人物的道德行為與信仰的選擇,那是如何為基督耶穌作見證?可見「聖經是神的話」絕對必須和「聖經為基督耶穌見證」同歸於一致的總原則,而不是絕對化記敘性的、相對性的經文。為了教會機構的事工進行順利,傳道者會引用經文試圖找出非如此行不可的證據,但同時也限制了聽者的讀經視域,導致往後講經者遊刃有餘,聽眾卻每況愈下,這是很大的虧損。 不過,原來的動機是一卷書從頭講到尾,這可以使那些斷章取義的解經現出原形,但是聽眾本來就對於細節的疑問充滿興趣,誰可以保證自己研發出的一套萬用解經法可以解通所有的經文?某某同學你有甚麼問題?喔,這個啊,這是這樣的,懂了嗎?還有問題嗎?沒有了,那我們解完了這卷書。 請問解經者你相信嗎?你是從誰那裡聽來的?你的行為又是如何?你知道一間教會是如何建立起來的嗎?你知道一間教堂建築是如何在原地起高樓?你知道為甚麼那在課堂上經過你解答疑問的信徒最後卻選擇自殺?你真的知道該如何解答人的問題嗎? 這些都是相當不簡單的,而在實際群眾佈道的過程還必須應對世間黑暗勢力的攻擊,這種角色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扮演的,而上帝並沒有要求每一個人都成為所謂偉大的群眾佈道家。
我讚同訪客的說法。 而且就平常觀察到的情況而言,還想稍稍補充一下:學者、神學家在用這種方法解經的時候,可能有正確的觀念脈絡框架,不至於走得太偏太離譜。但平信徒很多都沒有,在平信徒的眼中,也看不到這些學者是有框架,不是亂來的。平信徒可能看到「學」到的就是「發揮自己的想像力,天馬行空你說這是甚麼意思就是甚麼意思」。 然後不少基督徒,尤其是華人(可能是因為從小到大多多少少都有接觸各種民間信仰的關係),對宗教信仰和上帝的認知本來就偏向於不理性、神秘經驗、用奇怪的方式領受啓示。 見過最極端的例子:有個姊妹犯罪了,被弟兄姊妹指出來了。然後她禱告以後,過幾天颱風來了,這個颱風的名字叫「鸚鵡」。她馬上大得安慰,認為神是在告訴她「妳沒做錯,那些罵你的不過是在鸚鵡學舌而已」。 所以第一步是要建立「神想給你的啓示都在聖經裡面不要自己在那邊胡思亂想」的觀念,接下來就是「如何正確地讀經」的觀念了。畢竟如果思維方式上偏向不理智、用奇怪的方式領受,讀經的時候就容易犯低級錯誤。 而比較偏向靈意解經的方法,很容易在日常讀經靈修的時候出問題。最大的試探/失誤在於過度將經文和自己眼下的處境相結合,覺得經文就是神對自己眼下處境的回應。我有見過是「自己本來就對目前的做法有疑慮,靈修時看到聖經,對敘事經文天馬行空一番之後覺得聖經也說這樣不行,所以就停下來了」,但其實原本的做法才比較合乎聖經大原則。或是剛好相反,覺得聖經支持自己的做法,所以繼續錯下去。而事實上⋯⋯那段經文甚至可能跟你眼下的處境完全沒有關係。 最慘的是,一個認真的信徒,其實每天都需要自己解經。萬一用錯了方法,後果就嚴重了。
創世記 第三十二章 23 雅各帶著他們,讓他們過了淺溪,然後讓他擁有的一切都過去, 24 只剩下雅各孤身一人。有一個人和他扭打,直到天亮。 25 那人見自己制伏不了他,就擊打他的髖關節。於是,雅各的髖關節就在和那人扭打時扭傷了。 26 那人說:“天已經亮了,讓我走吧!”雅各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讓你走!” 27 那人對他說:“你叫甚麼名字?”他說:“雅各。” 28 那人說:“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而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 神、與人搏鬥,都贏了。” 29 雅各問他說:“請告訴我你的名字。”那人說:“為甚麼問我的名字?”然後他在那裡給雅各祝福。 30 雅各給那個地方起名叫 神臉,意思是:“我面對面看見了 神,我的性命竟然保住了!” 31 他經過 神臉的時候,太陽剛剛出來,照在他身上。他因為大腿的傷,跛腳行走。 32 因此,以色列人直到現在都不吃髖關節上的筋,因為那人擊打雅各髖關節上的筋。 這裡不能再靈意解經了,否則甚麼跟甚麼都搞不清楚了。雅各的行為令人瞠目結舌,但也遭受了制裁。但怎麼著我竟然發現在教會遇見過的最多類型竟是雅各這種的? 天啊!我不相信這些信眾可以佔便宜到幾時,這表示別以為某某宗派有標準本的神學教科書就不會亂來,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結果常是兩回事。所以使徒保羅的意思不是掌握政治權柄的人叫你去信撒旦你也要去,想也知道這是有可能的,但是上帝或者任憑地上的政權作惡,這試探臨到所有人,當然上帝的兒女在信心與行為上都將有所不同,這也表示在地上行審判的必須堅守公平正義原則,如果沒有就黑白兩道都跟著完蛋。 雅各生了很多孩子,後來遭遇了受辱及復仇之事,但是應該沒有教會的主日學開課講授「一夫多妻多子孫者的復仇之道」,至於出埃及記的敘事已經很完整了,有些事牽涉到當時當地的風俗,還有人類社會普遍的罪惡,看起來難免相似,不太需要再找出事件發生的「原型」,有時這是人類的思想自己找出來的麻煩,我們看這時代的心理學一直想要找出人類行為之成因,不如這樣說,你我沒有嚴重的心理疾病,就別再庸人自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