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個問題,為什麼耶穌基督沒有親筆寫下著作呢?
很多人說這表示新約是後人的作品,其真實度與原作者有差距,應當重新詮釋
面對這樣的問題,基督徒應當怎麼回答呢?謝謝


答:
誰規定自己就必須寫下自己的著作?


『論語』是孔子語錄,問題是,那根本不是他自己寫的,而是弟子和再傳弟子寫的。
結果,中國人還不是讀了幾千年?還不是奉為真理?


第一本佛經是釋迦牟尼死後五百年以後出產的,佛教還不是一大堆人信?


新約聖經最晚在西元一百年內就全部都完成了,當時親眼見過、聽過耶穌講話的人,這裡面,有些人還活著。
假使使徒亂寫,經得起這些人檢查嗎?


我們讀『史記』,那是中國『正史』,還不是稗官野史。
問題是,司馬遷記錄的內容,很多是很古老很古老年代的事蹟,
他自己根本沒見過,只是去訪問查資料而已。
請注意:
作者自己沒見過、受訪者自己沒見過,全部都是『聽說』。
問題是,中國自古以來,大家還不是接受那樣的內容?


對我而言,聖經的可信度比起史記高多了。
大家可接受史記可由後人記錄,卻不能接受聖經由後人記錄,堅持耶穌必須自己寫,豈不怪哉?


再者,耶穌已經忙到累死了,假使還要凡事自己來,自己親自寫聖經,以免被人誤判,那祂一天要幾小時才夠?
只要有人對祂有意見,祂就該自己親自從事,以滿足這些人,是嗎?
現今有任何人可以『凡事自己來的』?
虐待人也不是這樣的虐待法!做人真的要公平一點!


其實,不想信聖經的人,永遠可以找到理由不去信。
面對未信者的問題,我們觀念要清楚,但如何回答,就看上帝帶領,還必須使用智慧了。
至於已信者不信聖經的,對我而言,那些人已經不是弟兄,我不去對他們浪費時間了。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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