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什麼內容,才算傳到福音?
『傳福音』這詞彙是我們基督徒人人都耳熟能詳的。
我們必須傳福音,我們必須努力傳福音,這大家都不會有什麼問題。
問題是:
傳福音,那麼,什麼是『福音』?
傳到哪些東西,才算是『傳福音』?
廣義而言,福音事工可分成預工、正工、後工。
『預工』是預備人的心、是鬆土階段;
『正工』是真正傳福音的部分;
『後工』是跟進、栽培、造就。
其實,不管是預工、正工、還是後工,都很重要。
但我們今天思考的重點,是集中在『正工』部分。
因為,預工做得再多,假使沒有碰觸正工,就沒有真正傳到福音;
而後工的牧養造就做得再多,假使沒有正工,很快就沒有新的信徒進來。
所以,我們今天要認真思考正工部分,
看傳到哪樣的內容,才是真正傳到福音。
一、 宗派
當我們很認真幫助弱勢窮人、設立孤兒院、幫助雛妓、幫助家暴受害兒、成立各種救助機構、、、、,名稱也用『基督教XXXX』,
這樣,算不算傳到福音?
當我們看見社會的不公不義,就開始從事各種改革,
像十八世紀英國威伯福司廢除黑奴、像二戰期間德國一群牧師出來發表譴責納粹的巴門宣言、、、、。(確認翻譯名)
這些,都是由基督徒發起,改革內容與口號的基督教旗幟也非常鮮明。
這樣,算不算傳到福音?
由於教育水準不高,所以我們基督教出面來設學校,
甚至可以從幼稚園、小學、中學、設到大學。
事實上,這種基督教學校很多,許多也都是一、二百年前的宣教士來設立的。
可是,這樣算不算傳到福音?
由於要幫助病患解決身體病苦,所以基督教出來設醫院、療養院,
這也都是許多偉大的宣教士做過的事。
這樣,算是傳到福音嗎?
以上所隨意列舉的一些例子,事實上,是非常常見的。
這些醫院、學校、機構,名稱常常都有『基督教』三個字。
這也是走『社會福音』路線的教會所常做的事,甚至是非常積極做的事。
這些事都很好,一點都沒有不好。
但問題是,做了這些,就算是傳到福音了嗎?
上面那一些,因為經費要很龐大,常都不是單一教會能做的事,
而是整個『宗派』的力量比較能達成。
現在,我們把眼光縮小一些,看看各『單一教會』就可以了。
二、教會
教會辦好社區活動,盡量和社區居民打成一片、盡量幫助社區居民,
像節慶時歡迎社區居民來教會參與節慶、舉辦各種社區活動、教會辦課輔班、才藝班、、、、、。
這些,算是傳到福音了嗎?
教會吸引年輕人,辦各式各樣的活動,像打球、競賽、歌唱比賽、、、、。
這樣算不算?
甚至,教會變成咖啡廳、社區圖書館、卡拉OK中心,
而且歡迎不信者進來享用。
這樣呢?算不算傳到福音?
其實,現今這幾十年來的教會,活動比過去多出很多。
許多教會非常積極走入社區、走入人群,
也非常努力改變教會原本的封閉型態,而努力張開雙手歡迎人進來。
這都是非常好的事,也是很正確的轉變。
上述那些活動,也都很清楚明確使用教會資源、使用教會場地。
來的人,也都很清楚那些活動是教會辦的,
大家風評也都很好,反應也非常熱烈。
但是這樣,算不算是傳到福音了呢?
三、個人
我們繼續將視野縮小到『個人』身上好了。
我們通常都會在職場、學校接觸到人,
即使是家庭主婦,也會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鄰居、市場、、、。
我們盡好本分,努力唸書工作,與人有好的相處,待人和善,
我們在工作與人際關係上,都受到眾人很大的肯定,
大家也都知道我們是基督徒。
這樣,我們算不算傳到福音了?
或是我們分享個人見證,告訴未信者信耶穌很好,去安慰受苦的心靈,
在別人得癌症、離婚、家庭破碎、事業失敗時,
告訴對方只要信耶穌,這些都能得到解決。
這樣,還不算傳到福音嗎?
這些,都很好,都很重要,也都是我們基督徒應該做的事。
但是,做到這些,就表示我們有傳到福音了嗎?
事實上,
不管是大型的宗派所做的,還是機構作的、單一教會做的、或個人做的,
我上面提的那麼多例子,全部都還是只能算在『預工』的層次裡面,
還沒進入『正工』。
什麼樣才叫福音『正工』?
傳到什麼樣的『內容』,才算是真正傳到福音?
為避免誤解,我必須再慎重強調一次:
上面那些例子都很好、都很重要,但都還沒真正傳到福音。
假使我們對福音的內容不夠清楚,我們很容易以為自己已經傳到福音了,
但其實我們根本就沒傳到。
更可怕的是,很多大家都以為是正工的東西,其實也都不是傳到福音。
比方說:我們帶不信者去參加小組、參加聚會、參加特會、參加佈道會、去教會做禮拜,
這樣不是已經在做正工了嗎?難道這還不算傳到福音嗎?
事實上,許多時候,大家都天經地義以為這已經就是傳福音。
但很不幸的,我必須說:
是很接近了,但還不一定。
為什麼?
我們看下一個例子。
比方說:『佈道會』不是正工嗎?
一般來說,確實是。
但問題是,佈道會講的內容是什麼?
假使這個佈道會講的內容,沒傳講到真正福音的內容,
那麼,這個佈道會一樣沒真正傳到福音。
類似的還有各種特會,什麼醫病、趕鬼、神蹟奇事特會都一樣。
一場沒有講到真正福音內容的特會或佈道會,
這時即使決志者再多、宣布願意信主的人再多、
甚至當日與日後受洗的人再多,也都沒用。
因為,除非這些人有真正聽過真正的福音,
否則他們所信的,都沒有用、都不能使人得救。
同樣的觀念,也可以用在『教會禮拜』裡。
請不要以為帶人去教會做禮拜,就已經是在傳福音、做正工。
因為,假使教會禮拜從來都不會提到真正福音的內容,
那麼,即使做禮拜好幾年,即使也信也受洗,這也都沒得救。
因為,聽者根本沒聽到真正的福音,
既然沒聽到,如何能信到正確的福音?
沒信到正確的福音,怎能得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知道這是何等可怕的事嗎?
我們再仔細思考一下現今教會禮拜講道的內容,
一年下來,會有幾次真正傳出福音的?
假使整年的禮拜講道都不會提起真正的福音,
那麼,那些只參加禮拜的慕道友,除非有其他管道可以接觸到福音,
否則的話,教會禮拜根本就沒傳到福音,即使做了一萬次禮拜也一樣。
有時,我會這樣覺得:
很多東西,因為太熟了,所以我們幾乎會忘了它到底是什麼意思。
『傳福音』這詞彙就是這樣。
我們都以為我們懂,教會裡大概沒有基督徒會聽不懂這三個字的意思。
但是,我們以為我們懂,不表示我們就真懂,
更甚至,我們搞不好一點都沒弄懂。
所以,我很喜歡用心重新回來學習各種基要真理。
當我們重新更清楚很多看來再簡單也不過的基要真理時,
我們的靈命又會獲得更深的造就與成長。
身為基督徒,我們都知道主耶穌交代給我們大使命,要我們去傳福音。
這是主耶穌的交代,也是主耶穌的命令,
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都必須做的事,不是只有傳道人才需做的事。
『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
聖經也說得很清楚,聽到福音而相信的,就會得救。
『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我們必須傳福音,人家才能信福音,這樣人家才能得救。
這些都沒有問題,我們也都很清楚。
問題是,傳什麼樣的福音『內容』,才算是傳到福音呢?
傳到什麼樣的福音,人才能聽了『相信』之後,才能『得救』呢?
當我們用經文關鍵字『福音』去搜尋聖經時,
我們會發現有很多描述,我稍微將之歸類一下:
『天國的福音』(馬太)、『神國的福音』(路加)、
『神的福音』(馬可)、
『神兒子的福音』(羅1:9)、
『基督的福音』(林前、林後、加)、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可1:1)、『我主耶穌的福音』(帖後1:8)、
『神榮耀的福音』(提前1:11)、『基督榮耀的福音』(林後)、
『福音就是真理的道』(弗1:13)、『福音就是道』(彼前1:25)、
『和平的福音』(徒10:36)、『平安的福音』(弗6:15)、
『叫人得救的福音』(弗1:3)
這些,都是對『福音』的一些描述。
在這裡,我們可以發現,『福音』是『天國的、神國的』福音。
換言之,這是關乎神國、天國的福音,
不是關乎地上國的福音,不是要來建立一個地上國政權的福音。
『福音』也是『神的、神的兒子的、基督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
換言之,這『福音』是有關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福音,祂是神,也是人。
因此,任何不承認耶穌是基督的、不承認耶穌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的,
都不是福音。
而且我們要留意,新約聖經有很多不同經卷,都不斷重複提到這些詞彙。
這表示我們所傳的真正的福音的內容,和耶穌基督的關係是何等密切。
『福音』也是『真理的道』,
而『道就是上帝』(約1:1),『道成了肉身』(約1:14),
這肉身的道就是耶穌。
再來,我們也看見『福音』是『和平的、平安的』福音。
是使人獲得平安、使人與神和好的福音。
最後,『福音』就是『使人得救的』福音。
這福音會使人因為聽而相信,就能因此而獲致得救。
我們要記住:
假使我們講的是錯誤的福音,聽的人信了,是不能得救的;
但假使我們講的是正確的福音,聽的人信了,就會因此而得救。
所以,傳正確的福音,是非常重要的事。
什麼叫福音?
什麼樣的福音內容,才算真正傳到福音?
福音是什麼?
簡單來說,福音就是『好消息』。
這樣的定義,簡單又明瞭。
問題是,是什麼樣的好消息呢?
是政治將出現清明的好消息嗎?
是人間的苦難即將消失的好消息嗎?
是大家都會賺大錢的好消息嗎?
是生病的人都會痊癒起來的好消息嗎?
當然不是這些!
福音就是好消息,
是『彌賽亞臨到人間的好消息』!
彌賽亞也就是救世主,
所以,福音也就是『救世主來到世間的好消息』!
那麼,
救世主來到世界幹什麼?
帶來什麼好消息?
聖經回答了這問題: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
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4:18-19)
救世主來到人世間,傳福音,
使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的禧年來了。
什麼是『禧年』?
在舊約裡,每逢第七年,叫『安息年』。
經過七個安息年,也就是7 X 7 = 49年之後,第五十年,叫做『禧年』。
禧年是一個非常驚人的恩典之年:
在禧年的時候,
貧窮人可以重新獲得原本失去的產業、欠債人的債務被免除、
奴隸可以重獲自由、人與土地都得安息。
換言之,救世主來到人世間,就是要拯救世人,
使世人的一切重擔都能得到釋放、獲得真正的安息。
這樣的消息,這種救世主來到人間的消息,確實是好消息。
然後呢?
宣告救世主來到人間就可以了?
救世主是誰啊?
誰是救世主啊?
沒講清楚誰是救世主,大家怎麼信呢?
還有,救世主來到世間拯救世人,
但是,世人要怎樣才能被救呢?
沒講清楚救世主『是誰』,
沒講清楚如何被救的『方法』,
這樣,人是無法獲得解救的。
救世主是誰?
就是『耶穌』!
祂就是『神』,就是『上帝的兒子』,就是舊約聖經所預言的『彌賽亞』。
所以,沒講到『耶穌就是救世主、拯救者』,就不算傳到福音。
因為,福音的重心,就是在耶穌基督上。
而福音的另一個重心,就是要『信耶穌』。
知道了耶穌就是救世主之外,這還不夠,還必須相信這件事才行。
要得到耶穌這個救世主的拯救,聽的人就必須從心裡相信這件事才行。
也就是要:
『口裏承認,心裡相信』『耶穌就是救世主』。
在上面,我們已經可以發現,正確的福音,和『耶穌基督』是強烈相關的。
去除了耶穌基督的福音,都不算是真正傳到福音。
因此,即使我們設再多學校、蓋再多醫院、做再多慈善、改進再多政治、做再多社區工作、名稱有再多基督教的稱號,
只要沒提到耶穌基督,都不算是傳到福音。
鬆土的工作做再多,只要之後沒有帶進『耶穌就是救世主』的領域來,
就不算傳到福音。
但是,難道提到『耶穌基督』(耶穌就是救世主)這幾個字,
就算傳到福音了嗎?
當然不是!
講到耶穌,這可有趣了。
是誰定義的耶穌呢?
傳到哪個耶穌,聽者信了之後,才能得救呢?
佛教徒說的耶穌、不信者說的耶穌、新時代運動者說的耶穌、是人不是神的耶穌、、、,
那麼多的「耶穌」,我們到底要傳到哪一個耶穌,
才能使人聽而相信,才能得救?
以下我們要綜合來討論這些問題。
我們要看三段經文:
一、
使徒行傳第二章彼得在五旬節時的福音講道:
『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2:21)
『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
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
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2-24)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2:32)
『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2:36)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
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
彼得說:
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2:37-38)
二、
『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
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我們從他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
(羅1:1-5)
三、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
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
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
第一, 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
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1-4)
這些經文很清楚告訴我們,要傳到什麼樣的福音,才能使人信了能得救。
假使我們濃縮再濃縮,我們可以把福音縮成很簡單的一個觀念:
『罪-----耶穌基督與十字架-----因信稱義』。
再更精簡,就是:
『耶穌基督與十字架』,
就是這麼簡單。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林前2:2)
1. 罪
我們有罪。
2. 耶穌基督十字架
耶穌是基督(救世主)(單數)(沒有其他救世主了),是上帝的兒子,
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復活了。
3. 因信稱義
我們相信並承認祂是我們的主,唯一的主人,祂會赦免我們的罪。
只要我們相信這些,就能得救。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8-10)
『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加2:1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14:6)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
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簡單嗎?
很簡單!
難嗎?
很難!
不相信?
你去告訴別人「你是罪人」,
你看別人聽到這句話,會有什麼反應。
我不是說一傳福音,就必須要對人家說「你是罪人、要悔改」。
事實上,這樣的傳福音法,是非常糟糕的。
我們要看狀況,因人而異來傳。
但是,不管如何起頭,如何進行,反正到後來,
都必須提到我上面說的『罪----耶穌基督十字架----因信稱義』的道理去。
還沒提到這些,就不算是傳到福音。
事實上,我們看看真正福音的內容:
我有罪啦、耶穌死而復活啦、耶穌為我的罪而死啦、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啦,
這種東西,好傳嗎?好聽嗎?不信者喜歡聽嗎?
相反的,現今很流行的所謂「福音」的內容:
像信耶穌病就得醫治、信耶穌就會獲得成功賺大錢、信耶穌就會讓我丈夫愛我、、、、,
這種東西,不好傳嗎?不好聽嗎?不信者會不喜歡聽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假使我們傳的福音是不信者天性就很喜歡聽的,
那我們可要警覺了,因為,那可能表示我們傳的根本就沒碰到真正的福音。
相反的,真正的福音,是不好聽的,是聽了以後會讓人:
『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的(約16:8)
我們必須時時記住,傳福音的重心是在『耶穌基督』身上,
但是,我們必須很清楚是傳『哪一個耶穌』。
我們所傳的耶穌是這個:
「是上帝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了、復活了;
是我們的救世主,是我們的主人。」
傳到這樣的耶穌,才是傳到福音。
任何傳耶穌『只是人』、
或是耶穌『只是神』、
或是只講『神蹟奇事』但不講『為我罪死』的耶穌,
這都不是傳福音。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假使我們傳一個信了身體就能得醫治、婚姻就會得美滿、事業就會得成功的耶穌,
可是沒提到信的人必須承認自己是罪人、這個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這個耶穌死而復活,
那麼,因我們所傳而信的人,是無法得救的。
因為,他們並沒有聽到真正能使人得救的福音。
假使我們傳福音只注重神蹟奇事的表演,
重視神蹟奇事的展現,
高舉耶穌的神奇「權能」,
一樣傳講耶穌復活,但認為復活的耶穌只帶給我們一切今世的成功與興旺,
卻閉口不談『罪----十字架-----因信稱義』,
那麼,因這樣的所謂「福音」而信的人,即使人數再多,也都沒得救。
假使我們傳一個信耶穌是很好的人生寄託、
傳一個信耶穌是很好的人生調劑、
傳一個信耶穌不用當成唯一真理、
傳一個信耶穌後依然可以保留很多我各種錯誤觀念不用努力去改變、
傳一個除耶穌是主人以外我還可以保有很多其他主人(如:金錢、財富、地位、婚姻、子女、父母、、)的福音,
那麼,這樣的「福音」,都不能使人信而得救。
假使我們傳一個教會生活很好、
教會弟兄姊妹很有愛心、
教會很溫暖很會關心人、
信徒會彼此扶持彼此分享、
信主可以享受這種快樂的教會生活的福音,
那麼,這樣的「福音」,一樣是不能使人得救的。
很不幸的,看看我們現今傳福音的觀念,
以及現今很多教會與信徒所傳的福音,
我們所傳的這些,有傳到上面講的那些真正福音的核心嗎?
假使沒傳到,那麼,
我們即使領再多的人「信主」、教會即使受洗的人數成長再驚人,也都是假的。
沒聽到真正的福音,哪能真正信?
沒聽到真正的福音,信的是無法救人的福音。
那種福音,其實不是真正的福音,只是假的福音而已。
更慘的是,大家卻以為自己信對了,殊不知自己正在往地獄的路上狂奔,
還以為自己已經拿妥登上天堂的機票。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真正能救人的福音,是古老的福音,
不是什麼新奇的新道理。
絕對沒有什麼新福音,是我們教會在這兩千年後的今日才發現的。
真正的福音,是何等古老,
老到很多人厭煩、覺得不好聽、耳朵發癢、非得要將福音改頭換面,
用各種新奇的道理來迎合這世界才行。
但是,請記住,那種新奇的「福音」,
是給你今世享福、保證引人入地獄的大道,
而不是真正老舊能救人的十字架。
請多看看那老舊的十字架,多多研讀聖經裡那古老的福音內容吧?
這樣,我們將會發現,
那古老的福音,是何等的甘甜、何等的好聽、何等令人真心渴慕、非聖靈動工無人能聽下去、也才是能真正拯救人的福音。
最後,僅以一首古老的傳統聖詩作本文的結尾。
這是一首常常令我感動萬分的聖詩,
聖詩的歌詞,會深深打動我的心。
常常,當我唱到這首台語聖詩最後一句歌詞『思念愛我的主』時,
我常只能流淚感動地說阿們。
也盼望這樣一首聖詩能使我們重新思考,什麼叫真正的福音。
也盼望我們也能對下面我摘錄的歌詞,由衷的發出內心的阿們。
『我真愛講這故事』(台語聖詩204)
『I LOVE TO TELL THE STORY』
The message of salvation from God’s own holy Word(英文歌詞)
聖經所記,上帝救贖的信息(意譯)
To tell the old, old story of Jesus and His love(英文歌詞)
傳講那古老、古老的故事:關於主耶穌以及祂的愛(意譯)
思念愛我的主(台語歌詞)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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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是這樣認為 當同事講來教會很好可以學很多樂器....等 假日帶小朋友到教會不錯阿 我們兒童主日有很多好聽的故事.... 在之前的教會還聽過姐妹講信主的人不可能越信越貧窮 會越來越... 都不提到真正福音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耶穌)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 3:16 真正的福音 就是 罪 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 第三天復活 因信稱義 就像使徒信經裡所講的 福音的內容就是我信的一切 講到罪 與不能祭祖先 就沒人有興趣聽 有朋友問能不能佛教跟基督教能不能同時信 我回答不行 我們信的是獨一真神 我當然也可以回答先信信看再說 我就是不願意這樣傳 我真的不願看到有人要信主卻被領向錯誤方式走 因我知道當真正歸主後那心裡(為走錯所苦)是很難受的 話是這麼講 自己受逼迫還是會軟弱 求主憐憫幫助
一點感想: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可14:9)這女人所作的,是近乎不給自己留退路的捨己為主。福音不只是耶穌為我死在十字架而已,我也必須與主同釘十字架(羅6:6),這福音才算完整。我想這就是耶穌為什麼命令我們傳福音時一定要提到這個女人,以免福音被人整型成討好罪人的可愛模樣。
> 傳福音,那麼,什麼是『福音』? 神子基督降世, 為了替世人死,為了使罪人得救-重生-順服。 耶穌帶領我們離開罪惡,與掌管萬事的神同在。 那更大的福分,最大的福分,就是有神的聖靈同在。 > 傳到哪些東西,才算是『傳福音』? 為主而活,辨惡行善,邀人認罪。 魔鬼不可能傳福音,邪靈不可以傳福音。只有悔改的人才可以傳福音。 懂福音,守福音,就是傳福音。
小小羊弟兄:您好! 信耶穌是否要附帶「捨己」這個條件?記得在十多年前的「校園」雜誌內看到了一篇文章報導當時福音派神學界為了這個問題大大爭辯(贊成與反對的都是鼎鼎有名的神學專家,也各自提出了聖經經文的支持)。反對的人,理由很簡單:信仰是不能有自己功勞的,否則,就是傳另一個福音,所以加入任何一個條件也不行(我想小小羊弟兄您是支持這樣看法的,因為你認為捨己是屬於「成聖」的範疇,不是屬於「得救」的範疇)。不過,以我的理解:聖經上並沒有把「信徒」與「聖徒」再作區隔,「信徒」就等於「聖徒」。我認為即使是得救也要捨己。因為捨己並不是一個我們主動的選擇,而是當我們選擇要接受耶穌十字架的救恩時,我們的舊人就必定與耶穌同被釘死(可能當時自己還不曉得這個教義,但這卻是事實)。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麼?」(羅6:3)當時的羅馬信徒可能真的不知道受洗就是要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羅6:5),但不表示他們沒有死,保羅明明地告訴信徒:「你們已經死了」(西3:3)!因為我們的罪得赦免,是藉著舊人的死而得來的,請看:「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羅6:6-7)這段經文詳細解釋了我們脫離罪的「機轉」,所以若沒有舊人死亡,就不會得救。除此之外,耶穌說了許多告誡門徒必須捨己、背十字架跟隨主的話,也都一再告訴我們:捨己是「必要條件」,不是「自由選項」。 「捨己」並不是在「信」之外另外增添的條件,而是「信」的必然結果,否則這個「信」就有可能有問題。請參閱「吳鯤生:天堂門與永生路——也談「信」的內涵」(http://www.campus.org.tw/public/cm/cm10/9610-2.htm)
約翰福音第一章19-20節:「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 這第一次的接觸很重要,因為福音不是和猶太人的神沒有關係,但是福音也不是從利未支派的祭司出來的,希伯來書論到麥基洗德的祝福,我們知道希伯來書講論基督耶穌的超越性,這都是和福音有直接關係的定義性的論述。 既然是神兒子的福音,信從福音的人不在撒旦的權勢下,卻必須進到神的國,主耶穌親口講明人必須重生,也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福音信息的本質肯定是有神的國度降臨之宣示,我們看福音機構的差派及佈道都有向外宣揚的意味,不會是只在乎個人的宗教冥想,一定是宣稱神的國度要來臨,所以否認耶穌基督神性與人性的講論在神的國降臨這裡就過不去了。希伯來書也說「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因為「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福音肯定不是為了堅固那受造之物,卻要顯明那不被震動的,這裡我要再發一次警報,不是針對哪一個對基督教不友善的政權,而是要警戒所有為了堅固那受造之物卻引誘、欺騙、攔阻教會敬拜那不被震動的國度的主宰——我們的主,我們的神。 約翰福音第一章23節:「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He said, "I am A VOICE OF ONE CRYING IN THE WILDERNESS, 'MAKE STRAIGHT THE WAY OF THE LORD,' as Isaiah the prophet said.")以賽亞書第四十章5節:「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因為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請問如果彌賽亞不是道成肉身,你我要怎麼看見?既然福音必須與神的榮耀在一起,就必定有神的赦罪,否則無人得以見神。 約翰福音第十章25-30節:「耶穌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你們,你們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為我作見證;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 神與我們同在,我們是基督的門徒,這兩件事是在一起的。我們如何見證自己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我們為何原來將走向滅亡? 耶穌基督的福音為何戰勝魔鬼?大洪水來了不會有人不知道審判的日子到了,但是只有建造方舟的挪亞一家人得救。除去神的審判單獨講人的罪,這人可以辯稱既然人人都犯了罪,就沒有罪的差別,在法律中為某行為除罪就免得沒有人可以清白。但是罪必然導致神的審判,有關於神的問題在福音當中是不能刪去的,啟示錄也說神的啟示不能加添或刪減。正是因此罪人要得救也不能無視於全本聖經關於神的審判之啟示,也就限定了一切關於神拯救人的真理,意思就是人的得救本來是完全關乎神的主權,無關於人的任何善行。 保羅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我們原來還想這信息當中有甚麼好康的補藥,吃下去就精神百倍的大力丸,只要我們找到了也吃了就有機會得救。但這不是福音,我們找不到也吃不到,在我們的計算當中沒有一點點得救的機率。我們原來是在神的烈火之中思想神的話語,在審判與恩典之中領受神的救恩,因此我們的信只有神預定揀選的那一位才有功效,所以除去先知臉上的帕子,至終顯露的並非我們有甚麼好行為,也不是我們有甚麼特異功能,而是唯獨神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是可信且當信的,且這救恩並不至於失去。 這稱義的職事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神的律法使人知罪,焚燒的聖靈一同見證主耶穌基督的榮光。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於是我們要問:究竟主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對於我們有何意義? 我們祈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創造天地的主,在地上顯明祂的旨意,引領我們進入祂的國度,敬拜祂為獨一真神,並在那即將滅亡的世人面前施恩憐憫,願祂自己的心意成全,因為我們原是滅亡之子,如今卻是祂的兒女。 我沒有特別感動看見美國、中國大陸、臺灣的未來。若神在此地實現祂的旨意,我不能也不該阻擋祂的工作,因為唯獨神的羔羊是可稱頌且應當稱頌的,也唯獨神的羔羊配坐在寶座上接受我們的敬拜,顯明祂至高的尊貴榮耀,原來這是天父上帝在創世之前即預定的旨意。
願主賜福
我們會煩惱要先傳福音給誰,對某人並無特別的感動怎麼辦?然而傳福音肯定是和上帝的主權分不開的,所以我現在開始明白上帝的確是會呼召人去傳福音。 因此福音的內容也肯定是上帝要這人聽見的,而不只是我們想要這人聽見,或我們擔憂這人聽不見。照著主耶穌在山上講論天國的福音,接續舊約聖經的終末,不是只有在權力關係之下或之上的人才需要這福音,而是所有神創造的人,包括那曾拒絕福音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 那麼當你傳的是如果在行為上不這樣做那樣做就會死,例如來我們教會的人必須先考托福達標,去美國讀到博士回來加入教會的某項事工,神就會祝福你給你房子車子孩子,你就得救了,那麼請問這樣傳福音的人是怎麼活下來的?死人怎麼讀書考試?死人手上有幾張臺積電的股票可以做甚麼用? 臺灣的政府很聰明,基督教在臺灣享有所謂的宗教自由,佈道家在台上佈道,政客就解釋說上帝要你選誰做總統,好像我們唯一需要的就是「宗教自由」。妳確定基督徒在臺灣沒有機會殉道嗎?在妳看不見的地方可能已經有基督徒殉道了,只是妳不知道。現在沒有一個政權敢對唐崇榮牧師怎麼樣,但難道說沒有群眾支持的青年人就可以任意監禁嗎?我們會想唐崇榮這個人佈道給那麼多人聽,他不能上天堂誰可以?他積的功德是誰也比不上的不是嗎?有佛教的高僧笑笑說功德無量,功德無量。 甚麼?唐崇榮還需要別人為他禱告?我看是蔡英文才需要吧?所以福音的功效應當是永遠的不是嗎?所以聖徒在禱告中的關係才能夠持續,因為神永遠活著,而不是只有在傳福音和聽福音的那時才需要信心。 我們祈求神顯明祂的旨意與榮耀,我們不是傳審判與滅亡的信息使人恐懼,因為世人都在公義的憤怒當中經歷神的烈火。但神有恩惠、慈愛與憐憫,祂赦免我們的過犯,祂以恩慈待我們,我們便傳出這赦罪的福音。 主啊,人們在黑暗之中看不見你的真光,願你的光照耀這世上悲慟的人,叫他們的心回轉向神,你的救恩便臨到他們。奉靠主基督耶穌的名求,阿們!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真正能救人的福音,是古老的福音, 不是什麼新奇的新道理。 絕對沒有什麼新福音,是我們教會在這兩千年後的今日才發現的。 真正的福音,是何等古老, 老到很多人厭煩、覺得不好聽、耳朵發癢、非得要將福音改頭換面, 用各種新奇的道理來迎合這世界才行。 但是,請記住,那種新奇的「福音」, 是給你今世享福、保證引人入地獄的大道, 而不是真正老舊能救人的十字架。 請多看看那老舊的十字架,多多研讀聖經裡那古老的福音內容吧? 這樣,我們將會發現, 那古老的福音,是何等的甘甜、何等的好聽、何等令人真心渴慕、非聖靈動工無人能聽下去、也才是能真正拯救人的福音。 最後,僅以一首古老的傳統聖詩作本文的結尾。 這是一首常常令我感動萬分的聖詩, 聖詩的歌詞,會深深打動我的心。 常常,當我唱到這首台語聖詩最後一句歌詞『思念愛我的主』時, 我常只能流淚感動地說阿們。 也盼望這樣一首聖詩能使我們重新思考,什麼叫真正的福音。 也盼望我們也能對下面我摘錄的歌詞,由衷的發出內心的阿們。 『我真愛講這故事』(台語聖詩204) 『I LOVE TO TELL THE STOR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AOwA_Hdg0c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Ym2VgBWe80 The message of salvation from God’s own holy Word(英文歌詞) 聖經所記,上帝救贖的信息(意譯) To tell the old, old story of Jesus and His love(英文歌詞) 傳講那古老、古老的故事:關於主耶穌以及祂的愛(意譯) 思念愛我的主(台語歌詞) 阿們。” 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