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第一種 撒在路邊的硬地,肯定是沒有得救的。
第四種 多結果的好土,肯定是得救的。
第二種 土淺石頭地,看來也是沒有重生得救的。
第三種 荊棘叢生地,雖然成長,但是無法結出果子。有些人說第三種,只是僅僅得救,沒有獎賞。也有的說是沒有得救的。
請問第三種的,撒在荊棘叢生地,是指真基督徒,還是假基督徒?
答:
關於撒種的比喻(太13:1-23、可4:1-20、路8:5-15),因為主要是針對『人的努力與責任』角度在講,而不是針對『上帝主權』的角度在講,
也就是說,是著重在『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神的主權』領域,
因此,一般而言,我們比較不從這比喻來講解上帝主權的觀念。
當然,在這比喻裡,假使要講上帝主權部分,則主要切入點是『泥土』。
泥土表示『人心』。
依據聖經,上帝除了將赦罪的恩典賜給人以外,連人能悔改信主的那顆心,也是神所賜的。
『(上帝)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也就是說,泥土的特質本身是上帝預定、上帝主權的領域。
很多人只知道赦罪之恩來自上帝,
但卻嚴重忽略使徒行傳那經文的前半句,也就是『將悔改的心、、、賜給人』。
沒有上帝先賜給你那顆心,你連悔改的意願都不會有,
因為,所有未蒙重生的人,靈性早已死在罪中,只有行惡,沒有任何行善的意志了。
死人是不會主動要去悔改信主的,只有靈性先被重生起來,人才會有意願去悔改信主。
因此,『上帝赦免人罪,但人靠自己力量決定得不得此恩』,這種觀念是錯誤的;
正確的觀念是『上帝赦免人罪,而人得此恩的一切力量,全部都來自上帝』。
但是,這絕不是說人都不需要使用自己的意志來決定悔改信主,就能自動得救。
正如撒種比喻裡我們所看見的,人的意志是很重要的,人最終確實是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來決定悔改信主。
但是,上帝將悔改的心賜給人,這是『先』,人用自由意志決定悔改信主,這是『後』;
可不是人『先』用自己自由意志決定信主,『然後』神恩才能施行在此人身上。
我們一定要小心區分這種先後的差異,一旦搞錯先後關係,整個觀念就會差十萬八千里。
一切恩典,唯獨來自上帝;
一切恩典,都是由上帝先發;
人在得救的事情上,連最微小的功勞也沒有。
人能信主得救,純粹是上帝先給你恩典,先給你悔改的心,之後人才能用自己的意志悔改信主。
當然,有人會抗議,認為若是如此,那麼那些沒蒙上帝揀選,給予悔改的心的人,不就可以對自己的不信理直氣壯?
但這是錯誤觀念,因為上帝早就講得很清楚:
1. 罪,是人自己犯的,不是上帝犯的。
2. 上帝沒有義務拯救任何一個罪人。
3. 蒙拯救的,那是恩典;沒蒙拯救的,自己為自己行為負責。
4. 沒有任何一個不得救的人,可以用上帝預定當藉口。
這裡面每一句話所講的觀念,都必須很清楚才行,
否則我們面對恩典、上帝主權、人的自由意志、人應盡的本分之類的問題,一定會亂成一團。
太多基督徒一直有一種錯誤觀念,就是:
上帝有義務要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神愛世人就是神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問題是,這種觀念根本就無法解通全本聖經。
正確的觀念是上帝沒有義務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神愛祂的兒女更甚於其他人。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11:35)
誰先給上帝什麼好處,使上帝欠人東西,必須償還此人呢?
其實,不管是馬太、馬可或路加的這段撒種比喻,都有插入一段可怕的話,而這段話卻是很多人避過不講的:
『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可4:11-12)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主耶穌為天父的兒女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因為唯有那些兒女才是真正屬上帝的。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18:9)
上帝所賜給主耶穌的人,主耶穌連一個也沒失落。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
『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主耶穌必定護衛每一個屬於上帝的孩子,絕對愛他們到底,絕對沒有一個滅亡。
什麼是恩典?
不配得而得,才叫恩典;
配得而得,那是應該。
而人能得救,純粹是出於上帝恩典。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4-7)
任何人講到恩典與上帝主權觀念,只要無法解通預定論之章羅馬書第九章,就表示其觀念無法解通全本聖經:
羅馬書
9: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9: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9:14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
9:15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9:16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9:17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9: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9:19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9: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9:21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
9:22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9:23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不過,我們要小心『稱義』(得救)與『成聖』領域的差異。
講到稱義,人的努力,毫無功勞可言,完全是神恩獨做;
講到成聖,人的努力,嚴重影響你未來獎賞大小。
在這觀念之下,第三種泥土因為已經接受種子,只是沒結實而已,
所以我個人認為屬於『僅僅得救』那種。
哥林多前書
3:10 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
3:11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3:12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3: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3: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當然,讀聖經還是盡量從各段要強調的重點切入比較好,而撒種的比喻重點很清楚是在講人的責任,
所以,就算是第三種,一樣是上帝不悅納、不喜悅的(即使有得救也一樣,上帝依然不高興)。
上帝喜悅的,是盡忠職守、能善盡本分結實的人,也就是第四種人。
『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13:8)
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都能成為那種結實的人,蒙主喜悅。
小小羊
第一種 撒在路邊的硬地,肯定是沒有得救的。
第四種 多結果的好土,肯定是得救的。
第二種 土淺石頭地,看來也是沒有重生得救的。
第三種 荊棘叢生地,雖然成長,但是無法結出果子。有些人說第三種,只是僅僅得救,沒有獎賞。也有的說是沒有得救的。
請問第三種的,撒在荊棘叢生地,是指真基督徒,還是假基督徒?
答:
關於撒種的比喻(太13:1-23、可4:1-20、路8:5-15),因為主要是針對『人的努力與責任』角度在講,而不是針對『上帝主權』的角度在講,
也就是說,是著重在『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神的主權』領域,
因此,一般而言,我們比較不從這比喻來講解上帝主權的觀念。
當然,在這比喻裡,假使要講上帝主權部分,則主要切入點是『泥土』。
泥土表示『人心』。
依據聖經,上帝除了將赦罪的恩典賜給人以外,連人能悔改信主的那顆心,也是神所賜的。
『(上帝)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
也就是說,泥土的特質本身是上帝預定、上帝主權的領域。
很多人只知道赦罪之恩來自上帝,
但卻嚴重忽略使徒行傳那經文的前半句,也就是『將悔改的心、、、賜給人』。
沒有上帝先賜給你那顆心,你連悔改的意願都不會有,
因為,所有未蒙重生的人,靈性早已死在罪中,只有行惡,沒有任何行善的意志了。
死人是不會主動要去悔改信主的,只有靈性先被重生起來,人才會有意願去悔改信主。
因此,『上帝赦免人罪,但人靠自己力量決定得不得此恩』,這種觀念是錯誤的;
正確的觀念是『上帝赦免人罪,而人得此恩的一切力量,全部都來自上帝』。
但是,這絕不是說人都不需要使用自己的意志來決定悔改信主,就能自動得救。
正如撒種比喻裡我們所看見的,人的意志是很重要的,人最終確實是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來決定悔改信主。
但是,上帝將悔改的心賜給人,這是『先』,人用自由意志決定悔改信主,這是『後』;
可不是人『先』用自己自由意志決定信主,『然後』神恩才能施行在此人身上。
我們一定要小心區分這種先後的差異,一旦搞錯先後關係,整個觀念就會差十萬八千里。
一切恩典,唯獨來自上帝;
一切恩典,都是由上帝先發;
人在得救的事情上,連最微小的功勞也沒有。
人能信主得救,純粹是上帝先給你恩典,先給你悔改的心,之後人才能用自己的意志悔改信主。
當然,有人會抗議,認為若是如此,那麼那些沒蒙上帝揀選,給予悔改的心的人,不就可以對自己的不信理直氣壯?
但這是錯誤觀念,因為上帝早就講得很清楚:
1. 罪,是人自己犯的,不是上帝犯的。
2. 上帝沒有義務拯救任何一個罪人。
3. 蒙拯救的,那是恩典;沒蒙拯救的,自己為自己行為負責。
4. 沒有任何一個不得救的人,可以用上帝預定當藉口。
這裡面每一句話所講的觀念,都必須很清楚才行,
否則我們面對恩典、上帝主權、人的自由意志、人應盡的本分之類的問題,一定會亂成一團。
太多基督徒一直有一種錯誤觀念,就是:
上帝有義務要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神愛世人就是神同等愛全世界每一個人。
問題是,這種觀念根本就無法解通全本聖經。
正確的觀念是上帝沒有義務拯救全世界每一個人,神愛祂的兒女更甚於其他人。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11:35)
誰先給上帝什麼好處,使上帝欠人東西,必須償還此人呢?
其實,不管是馬太、馬可或路加的這段撒種比喻,都有插入一段可怕的話,而這段話卻是很多人避過不講的:
『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可4:11-12)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約17:9)
主耶穌為天父的兒女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因為唯有那些兒女才是真正屬上帝的。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18:9)
上帝所賜給主耶穌的人,主耶穌連一個也沒失落。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
『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主耶穌必定護衛每一個屬於上帝的孩子,絕對愛他們到底,絕對沒有一個滅亡。
什麼是恩典?
不配得而得,才叫恩典;
配得而得,那是應該。
而人能得救,純粹是出於上帝恩典。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4-7)
任何人講到恩典與上帝主權觀念,只要無法解通預定論之章羅馬書第九章,就表示其觀念無法解通全本聖經:
羅馬書
9: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9: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9:14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麼?斷乎沒有!
9:15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9:16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9:17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9:18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9:19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9: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9:21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
9:22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9:23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不過,我們要小心『稱義』(得救)與『成聖』領域的差異。
講到稱義,人的努力,毫無功勞可言,完全是神恩獨做;
講到成聖,人的努力,嚴重影響你未來獎賞大小。
在這觀念之下,第三種泥土因為已經接受種子,只是沒結實而已,
所以我個人認為屬於『僅僅得救』那種。
哥林多前書
3:10 我照神所給我的恩,好像一個聰明的工頭,立好了根基,有別人在上面建造;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
3:11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3:12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
3:13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3:14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3: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
當然,讀聖經還是盡量從各段要強調的重點切入比較好,而撒種的比喻重點很清楚是在講人的責任,
所以,就算是第三種,一樣是上帝不悅納、不喜悅的(即使有得救也一樣,上帝依然不高興)。
上帝喜悅的,是盡忠職守、能善盡本分結實的人,也就是第四種人。
『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13:8)
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都能成為那種結實的人,蒙主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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