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站在上帝審判台前時,上帝審判的標準是什麼?
有位悲壯犧牲的回教徒,在他執行炸彈任務殺死基督徒之前,
他遺書中如此描述:
有一天,我們都將站在阿拉的審判台前。
回教徒稱他們的上帝叫阿拉。
基督徒稱我們的上帝叫上帝。
當我們站在上帝審判台前時,上帝審判的標準是什麼?
回教徒說是可蘭經,
基督徒呢?
『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8)
也就是全本聖經。
有人信的,是眼見的耶穌,顯靈的耶穌,直接在我耳邊講話的上帝。
我信的,是聖經裡的耶穌,講的是聖經裡的話的上帝。
有人信的,是靠眼見,
我信的,是靠信心。
眼見的耶穌、顯靈的耶穌、耳邊講話的上帝,
如果違反聖經,那還算真的耶穌或上帝嗎?
相反的,見不到耶穌,但信的是全本聖經呈現出來的耶穌,
這樣信的,是不是真的耶穌?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
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
『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
真正的耶穌或上帝,絕不會違反聖經。
你信的耶穌或上帝,如果可以被聖經駁倒,那表示你信為假。
因為,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聖經就是上帝主動對人做出的啟示,
而上帝絕不矛盾。
任何斷章取義解經、任何經不起檢驗的耶穌,都是假基督。
猶太人認為耶穌不是基督,
因為他違反他們牧師與教會的教導,違反他們引用的經文。
他們的牧師與教會只會教榮耀的彌賽亞,卻對受苦的彌賽亞經文視而不見。
他們的牧師與教會只會教成功神學,沒有苦難神學。
耶穌卻認為自己是基督,雖引用的和猶太人不一樣,但依然是聖經經文。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當魔鬼引用斷章取義的聖經經文來探耶穌時,
主耶穌依然用正解的經文駁斥回去。
耶穌示範了一個很重要的原則-----------
反合性經文(paradox經文)(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任何教導與觀念,如果經不起paradox經文檢驗,都是假,都屬斷章取義。
信那些錯誤的教導與觀念,會走向死地,邁向偏差。
教那些錯誤的教導與觀念,未來都會受到更重的審判。
有一天,當我們站在審判台前,
上帝要用聖經來審判。
上帝是用『全本聖經』來審判,還是用『斷章取義的聖經』來審判?
假使你用斷章取義的經文來站在上帝面前,
那當上帝搬出paradox經文來質問你時,你如何回答?
在人世間,連有人提出paradox經文來提醒質疑,你都毫不在乎了,
這樣還能確定自己是正解經文嗎?
這樣的話,如何站在審判台前呢?
有一天,我們都將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
別人通不通得過,我不知道。
但我已經很努力在今生,就已經盡量讓自己所教的通得過全本聖經檢驗。
至於那些教導通不過paradox經文檢驗的觀念的人,我只能再提醒一次:
你,真的正解經文了嗎?
你,在審判台前,如何回答上帝用paradox經文對你的質疑呢?
小小羊

人的思想架構之形成是有原因的,要解通反合性經文並不容易,論到上帝的審判人們要從聖經獲得啟示也很不容易。 啟示錄 第十七章 12 你看見的十隻角就是十個王,他們還沒有得到王權,但是快要跟怪獸一起得到權柄,短暫為王。 13 他們同心合意,把自己的能力和權柄交給怪獸。 14 他們將向羔羊開戰,但羔羊將戰勝他們,因為他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那些與羔羊在一起的人是蒙召、蒙揀選和忠心的。” 15 天使又對我說:“你看見那妓女坐著的眾水,就是眾人民、群眾、國家和語言群體。 16 你看見的十隻角和怪獸,都將憎恨那妓女,使她荒涼赤裸,還要吃她的肉,用火把她燒掉, 17 因為 神把意念放在眾王心裡,要他們實行他的旨意,就是叫他們同心合意把自己的王權交給怪獸,直到 神的話語都成全為止。 18 你看見的那個婦人,就是那座大城,她有王權統治地上眾王。” 當我們看聖經是聖人教主的道德言行記錄,只能從個別書卷截取某些看起來是聖而善的美德,符合人行善積德的思維,卻解不通全本聖經。 譬如基督教信仰的「天書」《啟示錄》,是要我們怎麼辦呢?要我們也去憎恨那妓女,或者是反擊那怪獸?或是我們要去訪問那妓女,然後對她親切地說「耶穌愛妳,我也... 」... 呃...,好像不太對。 「我們一起來得生命吧」,她說。 但是我們將反而失喪生命。 在末後的時代我們面臨的爭戰與戰爭不是單靠個人的德性修為可以克服的,也不是說「我們都一起重新做人吧」就可以一筆勾銷以前的罪債。二十世紀曾經有哲學理論試圖將人類置放在平等且自由的位置,訴求的是超越人類經驗理解的偏見,但更不幸的是人類最大的偏見卻是不認識神。 神的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要得勝撒旦的權勢,那被殺的羔羊卻是我們復活的救主,也是我們永遠信奉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