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是不會矛盾的。
會覺得矛盾,是因我們對聖經不夠瞭解。
雅各書上,不斷出現『因行為稱義』的觀念。
乍看之下,這和羅馬書上『因信稱義』的觀念不同。
基督教主張的,是『因信稱義』,絕非『因行為稱義』(這點千萬別忘了)。
在早期教會歷史上,羅馬書很早就被眾教會視為正典(不是一間教會,不是少數人,而是多數人)。
反而,雅各書是比較晚,才被眾教會接納為正典的。
為什麼?
很簡單,羅馬書『因信稱義』的觀念,才是符合全部新舊約的觀念;
『字面上』的『因行為稱義』(做功德),則違反聖經觀念。
請記住,聖經絕無主張作功德可得救;
相反的,聖經不斷強調,做功德絕不能得救。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嚴以律己,嚴以律罪,寬以待其他罪人。
我們對『自己』的要求,和對『其它信徒』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對『其他信徒』,我們不能輕易因一個人『成聖』上的缺乏,
就判定他沒有『稱義』。
對『自己』,我們也不能以為已經『稱義』,
就不追求『成聖』。
這裡面,牽涉到稱義、成聖、論斷、對象。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我們不是神,
因此,單看眼前,我們怎知一個人,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有個居高位的牧師,地位位居全國神職最高位,
好比是聯會總主席,或是總會議長。
而且,他還設了神學院。
可是,他除了神的工作不太做之外,其他壞事都蠻認真做的。
貪愛錢財,結交權貴,和政治人物一起使壞。
性好女色,和許多女性發生關係。
想盡辦法,陷害異己,殺害忠心於主的信徒。
他的權勢與壞,是到人看到他都會發抖的程度。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面對教會中品行不良的信徒,您『真的相信』因信稱義嗎?
教會中,總有一些品行不佳的信徒:
口嚼檳榔,出口成髒,出入不正當場所。
心地不佳,常背後說人壞話,造謠生事。
不節制口德,一生氣就像潑婦罵街。
存心不良,常動腦筋,利用教會愛心,到處向會友借錢不還。
還有、、、、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單以字面上的『以經解經』而言,是不是就能解出正確的道理?
很不幸的,不是!而且,有時還會越解越錯。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上帝還愛我嗎?
在我犯那麼多罪之後,會不會不要我了?
 
 
不管再大的罪,沒有任何一種,是主耶穌寶血不能洗淨的。
不管再滔天的巨惡,也沒有任何一種,是主耶穌不能赦免的。
沒錯,有時,犯罪之後所產生的後果,我們未必能逃脫。
但是,『平安』,那種真正安息主懷的平安,雖然我們深處痛苦的後果之中,
但卻依然可以安息主懷,這是上帝應允賜給我們的。
 
 
認罪、悔改之後,上帝未必讓我們逃離當初犯罪的苦果。
但是,上帝承諾對我們的愛,永遠不變。
『我以永遠的愛愛你』(耶31:3)
上帝承諾,即使我們不可愛,但祂依然愛我們。
即使我們身處苦果之中,主依然褓抱懷佑,陪我們一同度過並承受苦汁。
 
 
犯罪後,認罪悔改的大衛,雖然仍會承受苦果,但上帝依然饒恕他。
知道何謂饒恕嗎?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林後5:17)
多好啊,一個嶄新的人,不再是舊的人了。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從前的事不再被記念,也不再追想』(賽65:17)
過去的不堪回首,都已被主耶穌的寶血塗抹,不再追想。
 
 
『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賽1:18)
殺人犯,殺人之後的血跡,不管如何擦拭,都還是會留下證據。
但我們那滔天硃紅的罪,不管如何洗都洗不乾淨的罪,靠著主的寶血,
竟可以完全洗淨,成為雪白。
 
 
在上帝面前,約書亞穿著破爛的衣服,撒但拼命指控約書亞的罪。
(撒加利亞3:1-5)
然後,上帝就接著撒但的責備,繼續罵約書亞,是嗎?
不是的!
上帝竟然責備撒但,而且還命令天使給約書亞華貴的衣服穿。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不要中了撒但的計謀,
牠是『晝夜控告我們的』(啟12:10),要使我們以為上帝再也不要我們了。
 
 
請用信心相信,全心全意相信,用感謝的心相信:
上帝愛我,祂已赦免我了。
不是出於感覺(雖然,目前您可能還感覺不到平安,還感覺不到上帝的愛),
而是出於信心。
不憑感覺、不靠眼見,只因聖經如此說,我們就如此信,
這才是真正堅強有力的信心。
 
 
『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約11:40)
不要懷疑,就是堅心相信。
信了之後,我們自然就可以看見上帝的大能與榮耀。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羅8:35)
誰能使基督不再愛我們呢?有任何東西可以使主耶穌不再愛我們嗎?
沒有!
連一件都沒有!
不管是人、是物、是事、是魔鬼,都不能使基督不再愛我們。
這是何等的安慰,何等的確信!
從此以後,我們可以安息主懷,不再懷著恐懼的心,來到祂面前。
『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
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8:15)
『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約壹4:17)
 
 
我什麼都不用怕,因為,主耶穌愛我們,就必愛我們到底。(約13:1)
請完全相信上帝已赦免的應許,請完全相信上帝必愛您到永遠的應許。
這樣,您才能獲得真正的平安,才能知道如何靠主得勝。
 
 
 
 
小小羊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萬一,有天您犯了滔天大罪,沒有人願意饒恕您。
萬一,有天您遇到大苦難,悲痛欲絕。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

上帝可以讓我們生在其他時代的,但是,
為何不多也不少,就是讓我們生在這個不好的時代?
台灣的經濟,每況愈下。
產業大量外移,貧窮線以下的民眾越來越多。
失業,特別是中年失業,越來越常見。
物價,不斷飛奔;賺的薪水,卻無法同步提升。
政治,則越來越讓人看不到未來的前途。
朝野,只會彼此惡鬥,無法彼此攜手完成任何有意義的事。
統與獨,成為政治人物最重要的角力點。其他一切,都被作政治解讀。
社會人心,越來越敗壞。人情的澆薄,四處可見。
笑貧不笑娼,已成為年輕一輩的基本觀念。
努力上進,成為遙遠的觀念。
今朝有酒今朝醉、先玩再說、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都成為新一代人基本的心態。
坦白說,在台灣,未來在哪裡?
為什麼,上帝讓我們生在這個時代的台灣?
如果,我們相信凡事絕非偶然,我們相信上帝掌管一切,
我們相信上帝不是冷眼旁觀,而是慈愛的看顧,
我們相信凡事必有上帝美好旨意,
我們如果依然相信這些的話,
那麼,我們就該知道,
我們活在這個時代,是上帝旨意。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太10:31)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在基督徒大受迫害的時代,這是一個真實的見證。
如果,我們是她,會如何?堅守信仰?放棄信仰?
最令人感動的一個例子,當然要算是第三世紀前葉的佩蓓圖(Perpetua),這個了不起的年輕貴族婦女來自北非,住在迦太基,只有二十二歲,而且才剛成為一位母親。她與她的女侍斐麗西達(Felicitas)還有其他人一起,她們甚至都還不是教會的會友,她們是才剛信基督的新信徒,正在初學教義以準備入會成為北非那裡的教會會友。這兩位年輕女子,還有幾位加入她們的男人,寧願去迦太基的競技場捐軀,而不肯背棄她們的信仰。
她在入獄之後就開始寫作。她寫道:「我們被逮補,而我的父親出於對我的愛,正試著要勸服我、動搖我的決心。「父親」,我說,「你見到那個瓶子了嗎?」他當然看到了,那是一個盛水的盆子般的東西,所以他說,「是的,我看到了」,她就對他說,「你可以用別的名稱來稱呼它嗎?」他回答說:「當然不能」,然後她說:「那麼,請看著我。我也不能在我所是之外被以其他任何方式來稱呼,我就是一個基督徒,所以我必須忠於這個身份。」
監獄對她來說當然是一個難待的地方,尤其是她才剛剛生完孩子。她說:「我剛給孩子餵了奶,他因為飢餓而昏厥,在焦慮當中,我與我母親談了有關孩子的事,我試著安慰我的兄弟,並且把孩子給他們看顧。我因為見到他們受苦而處在痛苦之中。我必須要忍受多日的審訊,然後,我的嬰孩被許可與我一同待在牢房裏。我立刻就恢復了健康,宛如卸下我對孩子的擔憂與焦慮,我的牢房一瞬間成為一座宮殿,我願意待在那兒勝過其他任何地方。」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基督徒的行為,未必有異教徒好。
那麼,好行為的異教徒,還需要福音嗎?
單以行為來說,基督徒很多時候比異教徒(包括無神論者,因為他們信的,就是『沒有神』)還糟糕。
『宗教都是勸人為善』。
這句話,對其他宗教,是對的。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上天堂的條件是什麼?
在這裡,我們不拘泥於文字: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理論上,如果傳福音是正常狀態的話,
教會中的男女比例,應該不會差太多,甚至應該男比女多一些才對。
但事實上,為何教會裡男比女少? 
這是個事實。
但是,這卻是個有趣的事實。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