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餐是主耶穌設立的,這我們都知道;
使徒們親自領受主耶穌設立的聖餐,我們也都知道。
問題是,那麼,賣主的猶大呢?他也有領受聖餐嗎?
關於這部份,剛好四本福音書都有記載。
麻煩的是,四者之間,好像彼此矛盾------
馬太、馬可、約翰福音看似猶大先離開,然後才舉行聖餐;
路加福音卻看似猶大先領聖餐,之後才離開。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絕不矛盾,聖經也絕不矛盾。
任何看似矛盾的地方,都是我們沒有正確解讀所致。
當然,對於這種paradox(似非而是)(看似矛盾,其實不矛盾)的現象,
有時會有不同的解法。
但不管哪一種解法,通通都必須建立在『聖經無誤』的基礎上才行。
任何違反聖經無誤的解釋,我們都該棄置不用。
那麼,賣主的猶大,有領聖餐嗎?
目前大致分成兩派,一派認為有,另一派認為沒有。
一、猶大沒有領聖餐
認為沒有領聖餐就離開的,主要根據是約翰福音。
『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
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
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約13:26-30)
請特別注意這一節,這節是關鍵:
『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
依據約翰福音的紀錄,這段經文之後,
就是主耶穌講的很長很長的最後的感人話語。
我們看馬太福音、馬可福音: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
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
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
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
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
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太26:20-28)
『他們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與我同吃的人要賣我了。」
他們就憂愁起來,一個一個地問他說:「是我嗎?」
耶穌對他們說:「是十二個門徒中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那個人。、、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了福,就擘開,遞給他們,
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他們都喝了。
耶穌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
(可14:18-24)
感覺上,好像是主耶穌說有人要出賣我,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
而主耶穌把餅給了猶大之後,猶大就出去了,之後其他人才開始領聖餐。
這種解法,確實很有道理。
但就是我前面說的------聖經絕對沒有矛盾。
可是這種解法,比較難以解釋路加福音的順序:
『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
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
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
他們就彼此對問,是哪一個要做這事。』(路22:14-23)
假使主張猶大沒有領聖餐,那麼,面對路加福音這段的經文,就比較難解釋。
對此,有人說路加是『回想』,所以順序和其他三卷福音書不同。
二、猶大有領聖餐
我自己覺得,這才是比較合理可以解通這四卷福音書的解法。
理由一、
主要是路加福音比較以『時間序』為紀錄主軸,
其他福音書比較不看重時間序,而是看重其他重點。
路加寫的路加福音,一開始就講了,他是『按著次序』寫:
『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
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路1:2-3)
當然,這不是絕對。
畢竟,例外依然存在。
好比主耶穌曠野禁食四十日受試探這件事,馬太和路加順序不同----
馬太福音這裡反而比較是時間序,路加福音這裡反而是另有重點。
馬太:1.石頭變為餅、2.到聖殿跳下去、3.跪拜魔鬼 (太4)
路加:1.石頭變為餅、2.跪拜魔鬼、3.到聖殿跳下去(路4)
不過,大致上,路加的寫作方式,確實比其他人更有時間序一點。
所以,依照路加福音的時間序,猶大是先領完聖餐後,才出去的。
當然,猶大沒有參與到底,他只吃了一口餅,就出去了。
所以,主耶穌後面大量的臨別贈言,他並沒有聽到。
理由二、
假使認為路加對猶大有領聖餐的紀錄才是時間序,
那就必須回到其他經文,看能否解通其他福音書。
畢竟,聖經是無誤的,所以我們不能解出矛盾的結論。
這部份,我主要論點是: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沒有說猶大離開』,
約翰福音並『沒有紀錄聖餐過程』,
這導致他們這些經文用猶大有領聖餐、猶大沒領聖餐,通通都說得通。
1.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部分
用猶大有領聖餐來解的話,和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的經文並沒有矛盾之處。
因為,馬太福音、馬可福音並『沒有說猶大離開』。
這點很重要,所以要再強調一次-------馬太、馬可『沒有說』猶大離開!
事實上,明確說猶大離開的,只有約翰福音。
所以,馬太福音、馬可福音這段事件紀錄,
解釋成猶大『有領聖餐』和『沒領聖餐』,都是可以的。
2. 約翰福音部分
用猶大有領聖餐來解的話,和約翰福音的經文一樣沒有矛盾之處。
因為,約翰福音並『沒有紀錄聖餐過程』。
這點很重要,所以要再強調一次-------約翰福音並『沒有紀錄』聖餐過程!
事實上,明確紀錄聖餐過程的,只有馬太、馬可、路加福音。
所以,約翰福音這段事件紀錄,
解釋成猶大『有領聖餐』和『沒領聖餐』,都是可以的。
綜合以上,我自己覺得,解釋成『猶大有領聖餐』,
才是比較合理解可以通相關經文的方式。
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不表示真理。
或許有其他更好的解釋,可以合理解通猶大沒領聖餐的論點也說不定。
小小分享,提供參考
小小羊
補充:
訪客 於 2023/10/14 14:54留言
《比利時信條》第卅五條(論主耶穌基督的聖餐)也是寫猶大領了聖餐:
...
此外,雖然這些聖禮是屬於代表性的事物,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的;
不信的人領受這聖禮,是吃喝自己的罪,因他們並未領受到聖餐的實體。
正如猶大與行邪術的西門都領受了聖餐,但未領受到基督;
因為聖禮所代表的就是基督,信徒惟獨與基督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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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一定在戰爭中失去學習的機會,反而可能在戰時學到更多。 關鍵是真理是否在我們心中,而不是搶佔軍火交易和戰後重建工程的先機。這些事情在歐美各大國還有中國人的面前我們不必賣弄知識,這些大國支持的開發案投注巨額的資金,推動世界經濟也形成主宰政治的力量。 只是,我們如何能面對戰爭與和平,特別是信仰遭受敵人挑戰的時刻。 這新約是主耶穌流的血所立的,如果我們只想著某人喝的是主的血又喝進他自己的罪,就很難察覺我們自己的罪。是的,主耶穌是代替我們受刑,但不是有人雇用他去赴死刑,那個審判的王若是只要有一人釘十字架就大赦其他所有罪犯,除非再犯別的罪,以前的罪行不再有刑罰,也等於是免罪了,但上帝的律法不是這樣的。 基督反而是降臨這世界,又審判了這世界的王。如果說猶大領了聖餐而證明他得救了,他更應該知道誰是審判的神,誰是赦罪的主,這世界的王又是如何在撒旦的權勢之下。這一部分比較複雜有各樣的論點,但我們至少學到一件事,人的罪,神的義,神的審判,在一個重生得救的人心裡,在真理上是一致的,也不會發生聖靈感動一人信耶穌得救,卻不感動他明白自己的罪是因著神的審判而必有一死。 聖靈感動的是神的完全的本性,雖然各人接收到的及其對神的認識有所不同,不能說神的靈感動祂對人的愛的那一刻必須要將祂公義的審判隱藏起來甚至自我否定。這也表示基督教的教義必須是一個完整的系統,不會發生只要信上帝的愛或公義其一而從他處尋找另一部分特別的啟示。 如果我根本不懂音樂又怎能作樂團的指揮?有人告訴我某位小提琴手的演奏會票房特高所以我就找他來拉嗎?有某個女高音的粉絲超多所以我就找她來唱嗎?這樣組成的交響樂團能聽能看嗎? 但是反過來看,有人在別處有一大票的支持者,加入一支雜牌軍雖然也會引來一堆無關痛癢的人士,在基督耶穌的教誨之下也可以成為精銳勁旅,這樣的事會發生,那的確是需要尊崇神的主權。 同時我們也不可忘記,跟隨基督耶穌是不可再隨從這世界的王,揹起自己的十字架也等於是宣誓加入基督精兵的行列,而且耶穌的教導是這樣的,在主基督耶穌裡,是不容許還有其他人在你我和上帝之間成為中保,包括自己的父母子女,我們不能替上帝決定他們的靈魂最終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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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信條》第卅五條(論主耶穌基督的聖餐)也是寫猶大領了聖餐: ... 此外,雖然這些聖禮是屬於代表性的事物,但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接受的;不信的人領受這聖禮,是吃喝自己的罪,因他們並未領受到聖餐的實體。正如猶大與行邪術的西門都領受了聖餐,但未領受到基督;因為聖禮所代表的就是基督,信徒惟獨與基督聯合。 ...
非常感謝訪客提供的比利時信條的內容。 我獲益良多,非常感謝。 為了讓更多人可以讀到,我把你這段分享加入文章後面的補充。 很抱歉,最近太忙,現在才能回文致謝。
信主几年可能因为疏忽一直都没受洗,所以也没有领圣餐,下次找个机会去受洗,不然有很多圣餐的福分都无份享用。圣餐不是得救的证明,一个人如果没重生而去领圣餐,只能是吃喝自己的罪,反而罪上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