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對於無法完整得知被禱告對象狀況,我求問神感動我,
讓我知道對方需求,可以嗎?
該如何避免有靈恩派錯用?
答:
這部份要分好幾個層面來講。
首先,我們可不可以『求智慧』,讓上帝賜我們智慧來『做』某件事?
答案是-----當然可以!
那麼,接下來,
我們可不可以『求智慧』,讓上帝『指引』我們,如何來『有智慧幫助』某人?
答案是-----當然可以!
那麼,繼續,
我們可不可以『求智慧』,讓上帝『感動』我們,
讓我們知道『對方有什麼需求或狀況』,如何來『為對方禱告來幫助他』?
這部份,已經是屬於聖經裡面,『求智慧』來『幫助人』的『引申』。
暫時,我還沒想到『直接』的聖經經文。
但是,我覺得並無不可。
因為,這還是合理的聖經觀念引申使用。
當我們為人處事的時候,『直接』的『合全本』聖經的經文使用,
是最安全的。
但是,許多時候,我們也可以『間接』的,或是『引申』的聖經經文使用。
這一樣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危險性。
通常,引申越遠,危險性越高。
什麼時候就過了安全的臨界點,變成不能使用這種引申,每種狀況不同,
因此,無法訂出簡單標準。
回到上面,
我們可不可以『求智慧』,讓上帝『感動』我們,
讓我們知道『對方有什麼需求或狀況』,如何來『為對方禱告來幫助他』?
我自己認為可以。
但是,有些東西,不能越界:
1. 不能要求『一定要用某種方式』來感動我們
不能要求一定要出現異象、異夢之類。
上帝可以用各種方式來感動我們,不受我們限制。
2. 不能認為每個感動都『一定是上帝來的』
即使我們已經禱告求上帝感動我們了,
這時,我們依然不能認為所有感動都一定是上帝來的。
畢竟,內心感動的來源有三:上帝、魔鬼、自己。
3. 不能認為每個感動都『一定是正確的』
當我們對於對方有某種特別感動,要為對方這部份禱告時,
不能認為這種感動一定是正確的、一定是對方真正的狀況與需要。
假使可以,不妨實際關心對方一下,
看對方真正需要是什麼,也驗證自己的感動是否正確。
假使錯誤,那就要放棄這個感動。
大致上,只要有注意這些,
那麼,在禱告祈求上帝賜下智慧與感動之後,
照自己心中感動而進行這些感動內容的禱告,
我不覺得不可以,而且這也不是靈恩派。
福音派與靈恩派,都同意上帝依然可以在這時代給我們感動。
再強調一次,福音派並不否認上帝會給我們感動。
但是,二者差別在哪裡?
其中一個重大差別,就是-----
靈恩派輕易就認為那『一定』就是上帝來的感動,
福音派會比較謹慎,認為那『不一定』是上帝來的感動。
但是,既然有可能是上帝來的感動,
而且,就算不是上帝來的,只要觀念正確,不要有上面提醒的狀況,
那麼,我們照這感動來為對方禱告,會有什麼壞處嗎?
目前看起來,好像也沒什麼壞處,不是嗎?
既然沒什麼壞處,那就照這特殊的感動,額外在禱告時加入這內容便是。
當然,我認為,既然出現特殊感動,
那麼,最好就做出『實際行動』去關懷對方-----
電話、信件、探訪、一起吃個飯、、、、,問候對方一下。
一方面可以驗證自己感動正確與否,一方面可以更知道對方需要。
假使驗證結果真的符合感動內容,
那我們更要認真為這感動的內容而為對方禱告。
因為,那很可能是上帝要我們為對方禱告的重點。
假使驗證結果和感動內容不符,
那麼,我們就照關懷詢問之後得到的新資料,照這新的資料來為對方代禱。
禱告,是一種『實際做事』,並非空談沒做事。
禱告就像認真工作、認真料理家務、認真讀書、、、、,
一樣是『真正的做事』。
靈恩派在這部份觀念很強,他們很看重禱告。
當然,靈恩派對禱告有很多錯誤觀念,
但是,『看重禱告,認為禱告是一種實際做事』,這種態度,是正確的。
福音派對於禱告,雖然很多觀念是正確的,
但是,卻常常太低估禱告的『力量』,也太缺乏禱告。
這是我們福音派需要認真改進的地方。
許多時候,金和銀我們都沒有(徒3:6),我們能力也有限,
無法實際幫關心的對象解決問題。
但是,我們所有的,就是能『幫對方禱告』,求上帝幫助對方。
真心的代禱,是有功效的。
真心的代禱,就是我們能為對方做的『實際』幫助。
我說的真心代禱,不是那種流水帳的念經。
其實,教會禮拜時,許多代禱事項,我們就算照唸,
捫心自問,我們是『真心』為這些人禱告嗎?
其實,我們心力有限,時間有限,
並不容易真心關懷這些人,真心為這些人禱告。
而那種不出於真心的流水帳念經式的代禱,
真正對代禱對象的幫助,恐怕不大。
畢竟,基督教不是念咒語的宗教,
也不是中世紀天主教那種要用念珠來算禱告文念誦次數的搞法。
我們看重的,是真心的禱告,不是念咒語或念經。
也正因為心力有限、時間有限,
我們只能為『有限』的人代禱,而且是真心代禱。
真心,是發自內心,而且是真正關心這人。
因此,我們會關心這人的各種狀況-----
除了『被動關注』這人的消息以外,甚至會『主動去了解』這人狀況。
這樣的代禱,就是我們真正為對方做的實際的幫助。
太多時候,福音派的代禱,常常只是流水帳的念經,根本就不是真心。
而且,也不會有附帶的實際行動,好比:
『真有能力時』(沒有能力的不算),就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真的實際去關懷對方,與對方接觸。
而且,我們福音派的所謂關心,很多時候,
也只是喜歡聽八卦、聊是非、看笑話,
不是真心要幫助這個人,不是真正要對方過得好。
結果,當然就會變成出張嘴巴的假愛心,這種代禱當然毫無幫助與功效。
因此,那種出於真心的代禱,就非常可貴。
因為,即使沒有能力出錢出力去實質幫助,但這卻是另一種實際的幫助。
而且,這是完全合乎信仰,也是上帝喜悅的事。
願上帝幫助我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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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職場上遇到的狀況:一大堆XX教的人跑來,同事們有人問我,請為我同事禱告。此篇留言為真實事件,福音派基督徒不准濫用騷擾之名。真正的騷擾就是異端不斷騷擾正統或是拉未信主者拉人入教強迫受不會得救的洗,這才叫騷擾
另一個訪客 平安。 本人認為, 該「騷擾」之定義,與 小小羊兄所定義不同。 箴言有寫,早晨起床大聲祝福他人=詛咒。 如早上禱告音量過大,拉人入教信可以得救的觀念,並受洗禮, 皆屬騷擾。 參考閱讀: 每天大清早耶穌叫我起床,我該怎麼辦?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82849384 --Brandweer
這世界上過去數千年的歷史文化當中,論到人和超自然神的接觸,我的看法是極少數是有超自然的力量直接造訪一個人,多數是人傳給人關於超自然神的靈界力量的說法,加上人的經驗及其解釋個人經歷而產生的神話傳說,再轉述給後代更多人。 類似的現象還有譬如「催眠術」是較普遍的在人的意識層次操控人或受人控制,這些影響人類的意識作用及真理的認知系統,而宗教崇拜同時也激發人與超自然靈界的力量之間的溝通對話,這兩件事看起來很像是一樣的東西。所以我們可能會被要求扮演在「神靈」與人之間中介的角色,而在道德行為上產生權利義務的關係。 當然,對於一個基督耶穌的跟隨者來說至少有聖經和教會的權威衍生出類似的權利義務關係,又譬如某族群文化崇拜某神明,此一混合種族、地域、宗教、政治、經濟的社群也會有一「族長」在國家的法律之外護衛某種「潛規則」,這時候當然耶穌的跟隨者在其中也會被賦予某種程度的宗教對象崇拜的權利義務。 明顯的例子使徒保羅在傳道旅行的路途當中就經歷了人們對他作為人與神靈之間的中介者之期待與想像,而當時別說是羅馬政府的差役,包括希臘化世界的知識分子與猶太人社群的宗教,現在我們知道了,其實偏離基督耶穌所傳的道很遠,乃至於根本就不是了。 所以我們今日比較常見的困擾是譬如同時有一個教會的歷史淵源的傳統,有聖經的傳統,又同時有信徒與超自然神交流的問題,這表示基督教信仰並不簡單,那些將已經簡化過的問題與方法再更簡化的企圖將使這一切原本就不簡單的問題更加難解,譬如「禱告」本身可能被簡化成一粒能治百病的萬靈仙丹。 我們看新約使徒行傳第十六章: 25 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祈禱歌頌 神,囚犯們都側耳聽著。 26 忽然發生了大地震,以致監牢的地基都搖動起來,所有的監門立刻開了,囚犯的鎖鍊都鬆了。 27 獄吏醒過來,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都已經逃脫了,就拔出刀來想要自刎。 28 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裡!” 29 獄吏叫人拿了燈來,就衝進去,戰戰兢兢地俯伏在保羅和西拉面前, 30 隨後領他們出來,說:“先生,我應該作甚麼才可以得救?” 31 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人都必定得救。” 我不是在演講,如果我是,現在我寧願聽自己演講,因為我被指定一個題目同時又是我非常需要的。但是三十年前不是這樣的,當然你可以說我聽過不少人的演說,但問題是我真正需要的有人知道嗎?這個羅馬和歷史上的羅馬是同一個羅馬,譬如說你不要以為讀法律系的都不相信法律,就連貪汙腐敗的法官都還相信法律,否則怎麼知道拿人的錢辦事情一定成功? 不要以為音樂家都不怕餓死,選擇了最困難、最冷僻的音樂專業的也還相信人類需要那種音樂。羅馬的法律是有權威的,這也不是開玩笑的,你說我們只有法院見了,那表示雙方都還相信法律,而我們可以說這羅馬的法律是有權威的。監獄的建築象徵國家法律的權威,那麼對羅馬人而言法律不只是政府控制人民,而是可以斷定生死的行為準則。 所以當那個獄吏發現監門打開、鎖鏈鬆脫,這象徵帝國的法律權威被超越了,問題是羅馬皇帝還活著,他活在羅馬人的心中,那麼是誰在搞鬼呢? 如果你真的相信有超自然神蹟,你只要相信一次耶穌基督的復活也就夠了不是嗎?或者你相信的是耶穌復活加上禱告唱詩等於保證自由? 我先聲明在前,今天我並不認為禱告之後一定有神蹟,但是如果我不相信有神,禱告也沒有意義了。 禱告: 我們呼喊在天上的父上帝,這世界有法律系統,有相信的國家人民在護衛這法律,有合乎你公義要求的法律,有不公義的法律,有接近你真理的政治意識形態,有否認聖經卻還聲稱是最合乎上帝公義的政權統治集團。 今天我們看見當日使徒保羅身在囚犯的地位卻宣稱他相信我們應當信主耶穌,而事實上我們清楚看見當神的審判臨到這世界,我們唯一可以信靠的唯獨是主基督耶穌,因為只有祂是我們的拯救,且是永遠的救贖,領我們到永生。 今天我們不是要求神蹟,而是願你的國度降臨,願你的旨意在這地上實現,同時人們可以看見是你的公義,是你的主權,我們得以勝過這世界,並得享平安。今日我們或為罪遭受刑罰,卻因著你的恩惠慈愛,我們得以進入這永生的國度,得勝了陰間死亡的權勢,而這確實超越了地上的萬國,無論是富貴榮華,無論是權力威嚇。 願你顯出你的榮耀,並攔阻仇敵加害我們的意圖。奉主基督耶穌的聖名,阿們。 這樣無論是到了2027年、2037年,或2047年,我們的立場都很清楚,就是主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這永遠是我們信仰的根基,就算有一天我們聚集在一起發現只有不到五十個人,而不是人們以為的五十億人。 我們可以清楚看見多數人的回應就是不信,這表示我們自己也需要檢視自己的信心之真偽。
我突然沒有一個感動,就連半個都沒有,不知道要不要出去傳福音。 好的,我們看新約腓利門書第一章,也是該卷書的最後一章,原來只有一章。 腓利門書 13 我本來想把他留在我這裡,使他在我為福音被囚禁時,可以替你服事我。 14 但還沒有得到你的同意,我就不願意這樣作,好叫你的善行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甘心。 15 也許他暫時離開你,正是為了使你永遠得著他, 16 不再是奴隸,而是高過奴隸,是親愛的弟兄。對我固然是這樣,對你來說,不論按肉身或在主內的關係,更是這樣。 17 所以,你要是把我看作同伴,就接納他好像接納我一樣。 18 如果他使你受了損失,或欠你甚麼,都記在我的帳上。 19 “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手寫的。用不著我說,甚至你的生命,你也是欠我的。 哇!這是非常不現代的,非常封建的,非常不自由解放的。 他是我們的奴隸,但是在沒有經過你自願同意之前,我寧可先不用他,而這些花費我都記在賬上,有會計師公證的。 甚麼啊?太誇張了。看看我們現在的關係,按斤論兩當週結算,換算央行利率和外匯牌價分毫不差,這才是未來的世界貿易大趨勢,不是等到出現虧損了還不知道要做風險控管。 保羅的意思是他無論在你那裡或在我這裡,無論是造成你的損失或對你有幫助的,我都有辦法損益平衡,而我保羅,事實上已經償還了,雖然還繼續在償還。 現代的教會也很注重類似的生死盟友的關係,但結果往往是建築在有共同利益的基礎上,從各位的問題可以看出多數是被教會要求要「彼此相愛」,結果變成要有超時空的視覺,不只是看見有一隻狗沒主人也沒罐頭吃,還必須看見某處有好吃的狗罐頭在那裡。 這種關係是很勉強的,也是使人感到痛苦的。 然而在使徒保羅的心中,一個為主基督被囚的人是這樣的,我知道你生命最大的需要,『我被猶太人打過五次,每次四十下減去一下,被棍打過三次,被石頭打過一次,三次遇著船壞,在深海裡飄了一晝一夜;多次行遠路,遇著江河的危險、強盜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族的危險、城中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上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勞碌辛苦,多次不得睡覺,又飢又渴,多次缺糧,赤身挨冷。除了這些外面的事,還有為各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的身上』,這都是為了你們能得到福音的好處,知道我們的主為了你們被釘十字架。 所以,除非妳們也知道也信有主為妳們受死,除非妳們也為了傳這福音給人而遭遇各樣患難,妳們到死也學不到該如何發現人們的需要。
所以我們都被毒蛇咬過幾次了? 可能半次就一命嗚呼了,我們需要拯救者。有人類普遍性的需求,也有個別特殊性的需求,但總歸不是一定可以看得出來,而同時我們會遭遇這些問題,也並非每一個人的需求都是每一個人可以滿足的。 羅馬書第六章23節:『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 神的恩賞,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生。』 付清了一個奴隸欠他主人的債務,這主人和奴隸都自由了嗎?難道不是又進入下一次罪與死的輪迴?我們看大衛和掃羅的故事,他們誰戰勝了死亡?他們如何能發現彼此之間有共同獲得永生的可能? 然後人們將得到結論,就是「我看你還是死了比較好」,但這不是主耶穌吩咐祂的門徒去普天下傳的福音。所以其實不都是「靈意解經」或「先知預言」的問題,但都會面臨罪與死。大衛如此,掃羅也如此,我們看舊約聖經,在我們的觀念裡這些一次死一大群人的場景和我們所期待的宗教與道德的「聖善」實在很不相稱,倘若有天使下來要幫助任何一邊,從歷史考古學的觀點找到一個無關於神的解決方案成功的機率有多高? 那麼妳和牧師一起去探訪還未受洗的慕道友呢?保羅說他不再是罪的奴僕卻是「義的奴僕」,他也還是有主人,也還是有人服事他,但結局不是走向死亡,他顯然獲得了自由,而在上帝的國度人們面對肉身和屬靈的需要時亦是如此。 我們少有被毒蛇咬的機會,但可能被蜜蜂咬或被狗咬,卻不會因此就成為使徒。但是在這魔鬼抓人的世界,還有我們自己的私慾與聖靈爭戰,我們的靈性可以復興,這同時也是智慧的啟示指引我們看見人的真正需要。 羅馬書 第八章 12 弟兄們,可見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隨著肉體而活。 13 如果隨著肉體而活,你們必定死;如果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你們就必活著。 14 因為蒙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 15 你們接受的,不是奴僕的靈,使你們仍舊懼怕;你們接受的,是使人成為嗣子的靈,使我們呼叫“阿爸、父”。 16 聖靈親自和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 神的兒女。 17 既然是兒女,就是後嗣;是 神的後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後嗣。我們既然和他一同受苦,就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在道德上我們一定會遇見這樣的問題,就是為何那人欠缺的好像變成是我們必須來償還?但是使徒保羅明確說道,如果是隨著肉體而活,就可以償清債務是嗎?不是。那結局必定是死,而死根本不算是償債。 這裡我們已經不再能取用無神論的觀點,因為神的後嗣所需要的,其實是神所預定的,乃是神的榮耀,否則,這一切都是枉然,且終局皆是死亡。 與基督耶穌一同作神的後嗣,不只是領受到神的恩典,也是與基督一同爭戰,這也包括拯救人的靈魂,而神的兒女身上有的不是向魔鬼妥協罔顧上帝榮耀的靈,卻是與世界的權勢爭戰的靈,而這受苦的聖靈也是榮耀的聖靈,基督耶穌是我們的主,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這是攸關與基督耶穌聯合的總原則,不只是分別信心與行為的問題,也不只是關於使徒蒙召時被指派的特殊使命。 今天福音派和靈恩派一直抓不到基督教信仰的重點,教會失去傳福音的動力,短期內很難承接向這世界佈道的大使命,很可惜有不少教會堅持己見,不明白過去這段時日歸正福音運動其實是在堅固基督徒信仰的根基,而那些寧願找來明星講員搞熱場子的教會宗派,幾十年過去了仍一無所得。而我可以坦誠相告,他們在我個人重生得救的事上,其實是無權無份的,我在情感和理智上都完全不需要依賴他們,這也是為何我同時也不願意看見他們只是出一個美女來幫我生孩子這種不幸的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