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我們教會有個同工,是管財務的。
最近教會在審明年的預算,有一些支出由於找不到相對應的科目
(據其說,我們的帳還要呈給中會,而中會並沒有那樣的細項科目......),
但又是必要的支出(聽說是救濟......可是,怎麼會沒有這樣的科目呢??),
所以教會要求這同工必須"調整"以符合科目。
先前,教會有員工因為債務的問題被銀行執行扣薪,
教會為了留住這個家境不好的員工,
於是讓這員工辦了假離職,找人頭來頂替,
好讓這員工可以領到全額的薪水。
那時,這個做帳的同工心裡已經很反彈,
但這同工也知道教會是出於愛心,不好說什麼,
只是覺得這些帳都出於其手,非常有罪惡感。
接二連三之下,這同工萌生去意,想辭掉職分。
牧師告之,這些帳並不是"金額上的造假",
只是因為沒有適合的科目,不得已做"科目的造假",
而且是出於愛心,所以婉留這同工,希望同工繼續做。
我對此很困惑。我覺得,既然科目的設定有問題、不符合實際需要,
那麼就該改掉科目的設定,而不是在做帳時造假。
我覺得這就像"善意的謊言"一樣,是很危險的。
可是另一方面,又覺得自己這樣想是不是淪為法利賽人?沒有愛心?
因為要更改中會的科目設定,應該不是那麼容易,而有需要的人又等不得。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這類事情教會偶而就有,並非特例)
答:
我親愛的主內肢體,你問的,是很棘手的問題,我也沒有一定的答案。
帳目我不懂,會計這領域有很多知識,但我並不會。
所以,我以一個不懂會計的人的立場,來分享一些想法。
不一定正確,聽聽便是。
1.絕對真理,大家都必須遵守;相對領域,人人彼此尊重。
哪些是絕對、哪些是相對,要由全本聖經決定。
2.管錢的人,自己的手一定要乾淨,絕對不能中飽私囊,這是聖經絕對真理。
3.錢要如何管?帳目要如何記錄?
很不幸的,這屬於灰色地帶,我們不容易找到直接經文。
4.對於灰色地帶,我認為,個人依照自己信心與領受大小,不要勉強。
假使覺得自己手潔心清,但對於變更會計科目難以接受,
那就不要接受,辭職便是。
假使覺得自己手潔心清,但對於變更會計科目可以接受,
那就照慣例做便是。
5.對於教會員工債務被銀行扣款部分,你們教會的處理方式,我比較保留。
這是很有愛心沒錯,但因為變動太大、牽涉多人,還有法律問題,
假使我是記帳者,我自己信心就過不去。
6.對於某些支出找不到合適項目,必須調整科目部分,
我覺得,應該要一項一項詳細檢查,無法一概而論說一定可以或不可以。
a.
有些,我認為,調整記帳的科目是我自己是可以接受的,
因為這些帳的性質彼此相關。
而且我相信很多體制上的東西,有時很死很僵化,未必能解決全部問題,
而要正式解決又不是短時間可達成。
b.
但也有些,我會覺得根本就是不當支出、或沒有發票、或沒有收據、、,
這些本來就不能申報,也不該申報。
這部分,我會拒絕變更科目。
以救濟貧困來說,假使中會沒有編列這科目,
我認為問題應該是出在教會便宜行事慣了,而不是中會科目的問題。
我不懂實際情形,但我認為,基督教團體,
『救濟貧困』應該會有相關科目才對,不可能沒有相關科目。
但是,你們教會現在所謂的找不到相關科目而必須變更科目,
我猜反而可能是類似你說的員工被扣薪然後找人頭這類的狀況。
這種狀況,本來就很有問題,所以當然很容易面臨無法帳目核銷的窘境。
7.『個人』慈善,可以自由行使;
『教會』慈善,盡量以遵守體制為宜,不要隨便便宜行事。
教會是『眾人的事』,不是『個人的事』。
假使教會慈善便宜行事,很多時候,就會出現有人從中做出不當行為之舉,
禍害無窮。
以上是我個人看法,小小意見,提供參考。
小小羊

做假帳的問題不是帳,而是謊言。 心裡不安就是聖靈已經提醒。 欠債還錢,不是應該的嗎?信仰不是要剛強勇敢嗎?怎會不敢面對自己的財務問題?這種逃避行為,一旦被抓到,可能有其他刑責,為何信基督還是和世界的人一樣,很難誠實呢? 這位牧師,很多行為,讓我想起創世紀,表面好心要幫助夏娃眼睛明亮的那位。 我會立刻離開這種「教會」,隨他們去…祝福他們…願神幫助他們…憐憫他們… 在聖經裡,滿腦子靠自己或靠世界之法得勝的,蠻多例子可以參考。 神要我們心靈誠實敬拜祂,多少基督徒假裝拜神,其實拜瑪門拜很兇,這很難勸,只能鼓勵一起多讀經、討論經文,剛好符合現實時,就會得到來自神的啟發,最後還是要回歸聖經。
給訪客: 你講得很好, 不過「我會立刻離開這種「教會」」這句話比較重。 基本上,換教會是大事,必須慎重計議、多方考量。 我們是有罪的人,活在有罪的人間,不可能找到無罪的教會。 因此,面對教會中各式各樣的罪惡, 是否必須換教會,要多方考量,小心謹慎為宜。 因為教會或牧師的罪惡,決定離開,並非不行。 畢竟,每個人領受不同。 但是,小心謹慎,絕非壞事。 馬太福音十八章面對教會問題, 也不是主張立即離開教會。
不是在說風涼話,但如果任職的公司高層有不法情事,基層的職員勞工未必知曉,譬如說一國的總統貪汙,全國人民難道都要移民國外嗎? 國家政府尚且有司法,教會如果只是塑造一個最高領導潔淨無瑕的形象,難保不會有更大的罪惡被隱藏。要當心你們的內在信仰會影響這世界人們對真理的認知,基督耶穌流血是承擔了鞭傷,不是醫美雷射整形手術。(譬喻若有不恰當尚祈醫界見諒)
謝謝小小羊!願意長期和肢體空中對話,願神記念妳的愛心。 我覺得發問的肢體需要屬靈夥伴,一起讀經、一起討論真理的夥伴。因為人生的答案都在聖經裡,人很有限,既不是聖,也不是神。頂多就是陪伴、傾聽,提供另一思考方向。
東方的基督徒 可曾想過 神召你們 所為為何 十字旗 飄揚 處處 為六芒星 在哈米吉多頓 不要沈迷 世間小學 讓主 得以認識 審判的角聲響起 真真假假 稗子麥子 將要分明 起來吧 眾教會 起來吧 基督徒 誠實敬拜 專心倚靠 建造 屬靈巨人 在磐石上 在基督上 風雨大水 站立得住 永生神的軍隊 在永恆裡 站立得住
https://sunrisetaipei.com/20220815-2/ 這篇律師寫得還可以。 「故意」隱匿薪資有幾個法律問題: 1、使用人頭,觸犯刑法的偽造文書罪。 2、當事人喪失勞健保權益(有工傷意外時,付三成薪資的比例償債,其實很划算) 3、人頭有所得稅和二代健保費問題。 4、當事人喪失工作記錄,對債信更不利。 欠債有勇氣面對都不是問題。不解做的帳也是給主內看,為何要這樣? 幸好神的生命冊不會有人頭事件,感謝主。
https://tw.news.yahoo.com/%E4%BA%BA%E9%A0%AD%E8%AB%8B%E9%A0%98%E8%A3%9C%E5%8A%A9-%E6%9D%8E%E5%A9%89%E9%88%BA%E6%B6%89%E5%81%BD%E9%80%A0%E6%96%87%E6%9B%B8%E7%B7%A9%E8%B5%B7%E8%A8%B4-134502922.html 這新聞解釋得更清楚,謝謝小小羊願意幫助主內肢體。建議發問者鼓起勇氣去規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