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你的文章已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會犯褻瀆聖靈的罪嗎?的篇章中,
你在回應時提出了兩個基本觀念:
1. 已重生得救的人,就已經有聖靈內住。
2. 聖徒永蒙保守(一旦得救,就永遠不再沈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而在2.中,令我想起我身邊有著以前由小到大也是相信主,
但在中途卻突然不承認主的的弟兄姐妹。
(即是不再相信主,由基督徒變為非基督徒,原因大多是覺得神不存在)
而在第2點中曾提及聖徒永蒙保守,
(一旦得救,就永遠不再沈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那麼他們以前也相信主時已經得救了,現在又不離棄主,
那現在他們到底是處於什麼狀態?
因為聖經中也提及: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
那他們現在不在認主,但以前也曾得救了,
到底我們可以如何理解他們現在的境況?
再者,聖經中有沒有信徒突然變意不相信主的事情,
和主對此又有什麼行動去對應的事情提及?
若想把他們帶回耶和華的身邊,我又怎去盡我基督徒的責任?
還是等待主的安排,讓他們重回身邊?
最後想問的是,我們怎樣去分辨所屬教會中牧師的行為是否符合神的旨意?
(我是指帶領我們查經和祈禱等的行為)
而我這樣的質疑,是不是代表我在質疑耶和華?質疑我的信仰?
若是,我應由那方面去鞏固我們的信仰?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1. 我身邊有著以前由小到大也是相信主,
但在中途卻突然不承認主的弟兄姐妹,、、、聖徒永蒙保守
答:
『真正』得救者,一定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問題是,我們假使發現有人後來背道,而且至死沒悔改,
就表示這人過去從來沒得救過、從來就不是真正得救者。
但是,單單現在離開主,
我們並無法知道他現在是不認主時的彼得,還是賣主時的猶大。
假使是彼得,後來會悔改;
假使是猶大,後來不會悔改。
2. 他們以前也相信主時,已經得救了,現在又離棄主,
那現在他們到底是處於什麼狀態?
答:
錯了!
他們『從來沒得救過』,而不是『已經得救之後,又再背道』。
不要以為宣稱自己信主、已經受洗的,就是真得救者。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
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
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2:19)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
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
『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
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
『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太7:21-23)
請多想想彼得與猶大。
一樣是不認主或賣主,
但主為彼得祈求,而且保證他會悔改;
但主不為猶大祈求,猶大後來也沒悔改。
3. 若想把他們帶回耶和華的身邊 我又怎去盡我基督徒的責任。
還是等待主的安排,讓他們重回身邊?
答: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我們並不是凡事都不做,坐在那裡等上帝帶人信主。
但是,話又講回來,當一個人已經宣稱信主,之後又背道,
這時要再帶他們重新信主,有時就很難了,比不信者還難。
所以,要禱告尋求上帝帶領,看上帝有無給你這樣的感動。
否則的話,通常都是做白工,成效很差。
4. 我們怎樣去分辨所屬教會中牧師的行為是否符合神的旨意?
(我是指帶領我們查經和祈禱等的行為)
答:
用全本聖經來檢驗。
多讀園地文章(包括過去的文章),你就會有分辨的智慧。
5. 我這樣的質疑,是不是代表我在質疑耶和華?
答:
不是!
真理不怕被檢驗,歪理才怕被檢驗;
聖靈不怕被檢驗,邪靈很怕被檢驗。
上帝命令我們要檢驗!連聖靈都必須被檢驗!
『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
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4:1)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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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無數曾經認真信過後來離開的離教者,你們能寄出的終極大招就是:「他沒真正信過」。反正不管他們如何解釋他們的離教過程(比如被牧者性侵、對教會心灰意冷),你們仍舊堅持他們「沒真正信過」 很好!那請問,什麼叫「真正信過」? 斷氣那一刻才揭曉? 如果是這樣,那麼你,也沒資格宣稱你「真正得救」,因為你也無法保證你死前會不會背道。
訪客您好:您可能沒有看清楚這篇文章重點,小小羊也說得很清楚了,他們現在背道“不代表”一定沒有得救(除非至死都不悔改),我們不能蓋棺論定他們的得救狀態,得不得救是用來反省自己、檢討自己喔,而不是拿來定罪別人。過往文章也講的很清楚,我們當然、也應該去確認自己是否得救(是否真心相信罪-十字架-因信稱義等核心教義);至於若是因為您說的這些情況離開教會,確實要關心他們、檢討自己教會是否有需要改進處,的確教會的不完美會把人推出去,但真正得救者不會因此而失喪救恩地位~
如果「致死沒悔改」那就代表他「從沒真正得救」,所以我沒說錯啊,真正信過的「判斷標準」就是斷氣那一刻才揭曉啊不是嗎?如果一個人真的信的很認真、投身福音信仰幾十年, 晚年因為家破人亡、被教會人士重傷等等苦難而不信,死前也沒悔改(這種例子國內外數不勝數,葛理翰團隊的某位同工不就是如此嗎),那麼按照你們的說法,他「從沒真正信過」,不是嗎? 那麼他們以前的努力又算什麼?全部都跟神沒關係,都是自己的一腔熱血嗎?這很難說服人!
我們當然要去關心被傷害的離教者,也要去檢討自己的信,這沒什麼問題,我的重點在,「沒真正得救」(意味著聖靈從沒真正內住)這句話的使用上,你我都知道,真的有非常多曾經信的很認真、很火熱、品行良好,教義內容都很正確的傳道人、信徒,晚年跌倒,或是遇到苦難等等原因而離開信仰,到死都沒回來,請問,你怎麼解釋他們年輕時期的那些現象? 你說檢視自己信的教義(罪 因信稱義 三位一體),那些離教者也檢視過啊,你無從舉證他們沒信這些內容,不是嗎?那請問,我們如何得知我們「真正得救」「聖靈真的內住」?你我根本都不知道我們死前會遇到什麼事而不信,不是嗎?
罪、得救、因信稱義 @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category/3270860 設立宗旨與管理說明 @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category/3270884
我反問... 會去性侵別人的人,能當牧者嗎?他自己的問題,他自己沒有讓上帝的信仰來幫助、來醫治,他會有辦法還有能力去牧養別人嗎?他都沒有辦法讓上帝的信仰來幫助自己改變,又怎麼有能力幫助人或和他一樣軟弱有罪的人來讓上帝的信仰來改變呢? 會去性侵別人的人,他雖然在教會裡取得了牧者的職位,然而,他雖名為牧者,卻實非牧者,乃是偷著進來的狼... 他是毫無牧養別人的能力的... 但是... 我必須非常遺憾地說... 這裡,仍然是有罪的人間,並不是無罪的天堂,真理就是... 我們不能一股腦地執迷於要在這個世界上有完美無缺的教會和人,畢竟就連我們自己要去要求自己這樣子做到那都是做不到。。。。。。 會去性侵別人的人,他雖然在教會裡取得牧者的職位,但他卻是個假牧者而不是真牧者,乃是偷著進來的狼... 一樣地... 到後來會背道的人,他從沒有真正容讓上帝的信仰來幫助他、來進入他的心裡面... 所以,其實... 也說不上是“背道”,因為,他就是從來都未曾相信過,又何談“背道”呢? 基督的信仰,處理人的苦難問題的方式,往往不是把苦難移除,而是讓人能靠著信仰而內心堅強起來而能經受得住苦難。 縱觀聖經裡面的傳道者、先知,以我們人世界的價值觀來看,不得好死的,竟然十有八九,然而,他們心裡,為了上帝的道,卻是無怨無悔無畏還覺得這是他們的榮幸。主耶穌說:“為義受逼迫的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我們有誰,有這樣的膽量呢?原來深受世界影響所以為的好處,是會被信仰改變為棄之如敝屣的。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所說的心靈向善與肉體貪圖享樂的交戰,真正的信仰是可以幫助人去做到“行出來由得我”的。能夠一心行善而毫無畏懼,才是真正有福的。 基督的十字架,處理人的罪、自我中心、自私自利的問題。 人的苦難和罪,來自於人的自我中心、自私自利。 不要把自己想得太好,不要太過於愛惜自己,這都是保羅和主耶穌在新約聖經教導過我們的攸關我們生命靈魂的真理。然而,這等真理,並不是我們單靠自己就能做到的,而是要靠著“信仰”。 “檢討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是比“檢討別人與上帝的關係”更為重要而有益的。 祝福訪客。
發問:基督教的離教者與沒真正信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338902479
希望我的回應,不至於讓人感到吹毛求疵。 我認為,這個議題的癥結,有一部分來自於我們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直覺理解,通常思考的是這個人宣稱自己以基督為救主時,那時才得救,其根據可能是使徒行傳對歸主之人的記載,以及羅馬書十章9~10節。 我認為這觀念存在若干失焦,即是以人的認信、宣告作為得救的標準;然而以耶穌對四種土的比喻而論,人聽道後,初期的反應並不是最終判斷的依據,甚至以成效而言,第二種土的速度是最快的。因此當我們以這個人的認信,認為這個人是否蒙恩得救?是否得著永生?有分於永恆基業福樂?並探討這個人的信仰是否會失去,其討論基礎就已經建立在這個人的狀態上了。 但人的反應並不可靠,按著麥稗比喻給我們的認識,無法識透人心的我們,也無法分辨;加爾文的鬱金香的論點是以神為本,明指人是全然敗壞,而神在創立世界之先,就已經不照人的條件、而照自己永恆的旨意,在基督裡揀選了一些人、而非所有人(弗1:4),並且賜下基督為這群人償付了罪的贖價(弗1:7),差遣聖靈在這些人身上工作,使之成聖稱義,並口稱耶穌基督是主(林ˊ前12:3),並且這群人,因著基督的保守,聖靈的幫助與代禱,永不失落(羅8),聖徒的永蒙保守,全然是出於三一神的旨意與工作,這保守是全然穩妥、不會失敗的;而也因著這些人身上有著永生神莫大的拯救、保守工作,會在他們身上看到聖靈所結的果子(加5:22-23、彼後1:4),會有因聖靈而有、對神的真實認識(弗1:17);因此若有人強烈的否認我們的救主,表明他的不信,放蕩而行,我們可以懷疑他的信仰、生命,是否真實屬主?但不是肯定,誰曉得這人將來如何呢?就連逼迫耶穌、教會的大數人掃囉,都為主所選召,我們現階段的觀察,也只是暫時。 此外,雖然我們都約定成俗的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同等於「聖徒永蒙保守」,但我認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個說法,是有瑕疵而且也有產生困惑的可能;主要是聖經在使用「得救」一詞,意涵與用途是多樣的;使徒行傳提到「得救」,確實多數是指蒙恩、歸主而言(徒2:47),但從聖經其他處,有時指的是從逼迫中得救(太10:22),有時是人身安全得保全(徒27:20),有時是還沒有成就的救贖(羅8:23~24),不一而足,因此若以「得救」概稱為重生、蒙恩、稱義的人,從我們的習慣、溝通而言,並無問題,但在查考聖經時,可能會出現若干疑惑。此處有我整理的表格,供參考。 https://arsone14.wordpress.com/2022/04/26/得救多面-法與限/ 一點點分享,願大家同蒙主恩,得因信基督而有的平安喜樂。
我很簡要的提出常被人忽略的問題,我們想到是否得救直覺認知是不會下地獄或不會被人殺害,當然上帝不至於先使某人得救再推他進地獄,然而在人有限的自由(只由得自己而非真自由)情況下是可能選擇往地獄那邊過去,但得救的人指的是上帝已赦免他一切至於永死的過犯,包括聽唐崇榮牧師講道還打瞌睡的信徒,只要是重生得救的都在上帝的恩典之下且不至於永死。 這當然不是一般的恩惠,而是莫大的救恩,這表示當罪人遇見上帝,不是只有想著他如何能趨吉避凶,而是根本上如何止息上帝的憤怒,這一點卻不是人憑著善行積累的功德可以成就的,這也表示得救的問題之根源乃是人在神的面前之生命本質,講得更明白一點,是神的救贖臨到他。 所以一個人是否得救,雖然是人的問題,同時更是神的主權問題,約翰加爾文或許對於福音救贖的信心高過常人,要異端回頭歸主卻是上帝的主權,加爾文能做的是將純正的福音講解明白,至於說異端在當時的危害有多大,法律處死異端的規定是否過於殘酷或根本錯誤,我個人的看法是這仍不能取代上帝最終的公義審判,並且也正因此不認為有必要尋求上帝的政府與法律將是越來越遠離上帝而至終抗拒神。 這也是為何有人要為加爾文辯護,因為一個人不應該同時是天使又是魔鬼,但事實上人們會選擇性地評價一個人的功過,卻忽略了上帝還要看他內心是否真的敬虔愛神愛人,甚至在團契聚會的簽到簿上每一頁都有他的名字,上帝還要問他是否願意為了祂的真理而捨棄父母、子女、房屋、牛羊、名聲、權力等一切擁有的。 這樣誰能得救呢?照著聖經的原則來看,並非上帝不願意有人得救而更喜歡他滅亡,所以當我們談論得救的問題,其實更重要的真相是上帝的恩典,更勝過人的智慧能力。人們想像中有某一種人一定得救了,真相可能剛好相反,那人相信自己的智能,而終至於抗拒上帝的救恩,這也意味著基督耶穌並祂釘十字架的真理並不是普遍被世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