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因信稱義,很多人都只接受到信耶穌『當時』是因信稱義,
但信耶穌『之後』呢?
這時,很多人就會認為是『靠行為保全』。
這是標準阿民念主義的路線,天主教就是這樣,安息日會也一樣,某些個人網站也一樣,真耶穌教會也是,其他走這路的教會還一大堆,連加爾文主義的教會也都有。
事實上,這根本都不是真正的因信稱義。
我用個名稱來描述好了----------------『半吊子因信稱義』,
還可以用另一個名稱來稱呼---------------『只有一半的因信稱義』。
因為,這種因信稱義,只有一半,
另一半,就是要靠信徒自己行為去維持稱義。
真正的因信稱義,一定會和『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連在一起,
二者根本不可能分割。
假使宣稱自己相信因信稱義,但卻堅持聖徒不能永蒙保守,
那麼,一定是講的人對這兩個教義的認知出了問題。
我先講什麼叫基督教的『因信稱義』好了。
這種稱義,又稱為『法庭式稱義』,
也就是說----------------在法庭審判時,法官判你無罪釋放(即使你明明就有罪)。
基督教宣稱,那個無罪的耶穌基督,代替我被判刑贖罪了,所以我雖然有罪,但已經被上帝宣判為無罪。
看見這種因信稱義的極大恩典,以及可怕的教義了嗎?
天主教在馬丁路得、加爾文提出這種因信稱義的觀念之後,非常震驚,根本不能接受。
因為這種因信稱義,太過廉價與便宜,完全不提『好行為』的重要性。
因此,天主教在視同聖經權威等級的天特會議決議裡,就宣布抱持這種因信稱義觀念的,願他們被咒詛。
這個條文,至今沒有廢棄。
天主教說的稱義是什麼,知道嗎?
可以用『因信成義』來描述-----------------
信耶穌就會得救,但你必須一直有好行為,否則不能真正得救。
這種說法,和阿民念主義非常類似。
事實上,我覺得天主教還比較誠實呢!
因為他們很清楚,也瞭解基督教的因信稱義和他們的觀念不同,而且也承認這不同。
但阿民念主義卻不一樣,一樣宣稱自己相信因信稱義,但卻常常不敢對人說他們只是信半套而已。
真正的因信稱義:
1. 信主時是因信稱義,信主後一樣因信稱義。
2. 因信稱義 + 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半套的因信稱義:
1. 信主時是因信稱義,信主後靠行為保全
2. 因信稱義 + 聖徒可以沈淪變不得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假使因信稱義只有一半,那我們死定了!永遠不可能有平安!
因為,亞伯拉罕犯罪時、大衛犯罪時、彼得犯罪時,他們當時是否依然維持得救身份?
我們萬一有某些罪忘記認,會不會因此就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我們會不會因為觸犯一些律法,結果變成不得救?
我們會不會死前因為某些忘記的罪沒認完,結果就變成不得救?
我再講一次:
大衛姦淫人妻、殺人丈夫時,當時,他是否依然維持得救身分?
彼得三次不認主時,當時,他是否依然維持得救身分?
走這條半套因信稱義路線的,常會有兩種後來的發展:
一條因為發現做不到守住全律法以維持得救,後來會變成新派,乾脆不去遵守聖經,不相信全本聖經,然後主張上帝愛世人,所以全部的人都會得救的普救論。此派常會認為同性戀、離婚、解放神學、女性主義、、、全部都可以。
另一條則越是拼命要去守,越想靠守住全律法來維持得救,後來會變成律法主義,堅持聖經的律法,並且主張不守律法就會喪失得救身份。這是安息日會、天主教,以及很多敬虔教派走的路。這條路的人,別說是同性戀他們一定會認為不得救,連更雞毛蒜皮的抽煙、喝酒都可以被當成不得救。
這兩條路,全部都錯,都會害死人。
第一條路給你假平安,
第二條路給你不平安。
天主教的德蕾沙修女,已經做多少好事了,但她依然沒有平安,很怕自己不得救。
這就是標準範例。
所有走第二條路的,全部都沒辦法獲得平安,都被律法重軛壓得半死。
而且,走第二條路的敬虔教派,很快就會發展起自己教派自創自訂的所謂「大罪小罪」,然後說大罪必死,小罪可活。
因為,這些人也知道,不發展成這種自創的大罪小罪的觀念,那麼律法主義會逼死他們自己,變成沒有任何人能維持得救。
這種自創大罪小罪,認為大罪必死小罪可活的觀念,天主教有,安息日會有,阿民念主義也一大堆。
而為了發展這種大罪小罪,就一定會加入『人為』的分類。
比如說:安息日會認為,不守安息日就是大罪,甚至可用來辨識是否得救。
安息日會也認為喝酒是大罪,因為正式信條裡有特別列出。
問題是,聖經只禁止醉酒,沒有禁止喝酒,但安息日會因為堅持人意,所以用人意的方式,硬製造出過度的重軛來讓人背,即使違反聖經也在所不惜。
所以,在律法主義的核心精神下,
人要能維持得救:
1. 必須靠守誡命,特別是必須守自己教派規定出來的誡命。
2. 人意開始大量加入信仰,不在乎解通全本聖經。
3. 雖然表面上宣稱唯獨聖經,但其實是用人意解經、斷章取義而已。
4. 高舉個人的人意成為必然。所以,天主教將教宗諭旨視為和聖經同等級;安息日會正式信條將懷愛倫高舉(雖不敢說和聖經同等,但其實已經沒太大差距);聚會所將李常受的解經放入恢復版聖經,信徒人人必需研讀。
這種律法主義路線的教會,會很敬虔,行為會很好。
但很不幸的,這更可怕,因為常常越信越不能使人得救,偏離因信稱義越遠。
請不要以為只有這些錯誤教派才會這樣,不是的。
我讀過一本書,那位牧師是長老會的,而且相當重視加爾文的各種東西。
他很敬虔,很看重好行為。
然而,在他書裡,雖然大量講解加爾文的東西,也引用加爾文的東西,
但是,他是律法主義核心觀念的人,他不講因信稱義,專講守誡命來維持生命。
看懂了嗎?
看重好行為的,只要一走律法主義,就死定了,不管什麼教派都一樣。
真正對好行為的看重,一定要緊緊站在因信稱義和聖徒永蒙保守的核心下,
才能開始注重。
否則的話,永遠都是重軛、都是靠行為來維持得救、都是錯誤、都不可能給人平安。
重軛背久了,會怎樣,知道嗎?
有的,後來就自暴自棄,覺得上帝不要我了,我沒有救了;
有的,就活在恐懼裡,深怕自己哪裡沒做夠、沒做好,會被上帝丟掉;
有的,就變成新派,不信聖經,什麼都能得救去了。
有個實驗:
老鼠不管往哪裡走,都用電去電擊牠。
剛開始,老鼠會掙扎。
久了以後,老鼠不再掙扎,任憑你去電牠了。
這時即使你給牠開了門,也沒有用,牠反正覺得自己都死定了,無路可走了。
別的不說,單單一個問題:
1. 父母永不丟棄我------------我知道自己永遠是我父母的孩子,即使犯錯,他們會嚴厲管教我,但絕不會丟棄我。
2. 父母隨時可能不要我-----------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會不會哪天在我犯錯之後,就不要我了。
在這兩種不同的認知基礎下,兩個孩子都很認真努力行好事,
問題是,哪種可以獲得真正的平安幸福,哪種不可能獲得真正的平安幸福?
因信稱義,不是叫人不要有好行為,或是說好行為都不重要,請不要誤解。
真正因信稱義的人,當然會努力去行出好行為。
問題是,半套的因信稱義者,是因為不知道父母什麼時候會丟棄他,所以他必須行出好行為來維持兒子身分;
而正確的因信稱義者,是因為深知父母永不拋棄,所以在平安中,努力行出好行為來使父母歡樂。
同樣看重好行為,但觀念不同,結果會有天壤之別。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相信我們都是得救者。
但是,我們一定要認清楚:
這種靠行為來保持得救的核心教義是錯誤的,我們千萬不能相信與跟隨。
我們必須堅持正確的真理,不管身在何處。
假使我們抱持這樣的態度與觀念,那即使我們留在這類錯誤教導的教會裡,也不用太擔心。
因為,我們已經很清楚真理假道,有能力分辨了。
有些教會,一定要離開,像: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
但有些教會,即使偏差極大,甚至已經瀕臨異端邊緣,或是跨過一些異端的分界,但還不是很嚴重,這時,假使信徒觀念正確、教義清楚、有能力分辨真理假道,是可以繼續留這種教會的。
所以,即使教會對於因信稱義的教導出偏差,我們繼續留原教會是可以的,沒關係的,不用急著換教會。
但是,請千萬千萬不要認為這種教會的核心教義是正確的,切記切記。
繼續留在原教會時,自己教會的講道與教導要小心分辨,錯誤的部分不要跟、不要信。
我會擔心的,不是單單因為一些弟兄姊妹是錯誤教導的教會的,
而是因為不少弟兄姊妹竟然在吸收了很多正確的真理之後,還會認為自己教會對因信稱義的核心教義正確,這一點是非常可怕的。
因為那表示要不是這些弟兄姊妹不夠瞭解自己教會的核心教義,要不就是弟兄己妹自己對正確的教義還不夠瞭解。
假使,自己思考之後,開始知道自己教會因信稱義的核心教義有問題,那就對了。
我們這園地裡,一大堆來自亂七八糟教會的。
靈恩派的、成功神學的、新派的、、、、,一大堆。
這都沒關係,都可以繼續留自己教會。
但很多弟兄姊妹都很清楚:
他們教會教導是錯誤的,他們不接受自己教會教導,只接受園地傳講的正確教導。
牧師講的他們聽過便是,錯誤的都不予以理會,只堅守自己正確的信仰。
但依然可以在教會裡和弟兄姊妹相交,彼此相愛,互相扶持。
並在有機會時,如小組或團契,就開始傳講真理。
所以,不是教會出現錯誤觀念,我們就一定要換教會。
但是,不管如何,自己的教義與觀念一定要清楚、正確才行。
小小羊
但信耶穌『之後』呢?
這時,很多人就會認為是『靠行為保全』。
這是標準阿民念主義的路線,天主教就是這樣,安息日會也一樣,某些個人網站也一樣,真耶穌教會也是,其他走這路的教會還一大堆,連加爾文主義的教會也都有。
事實上,這根本都不是真正的因信稱義。
我用個名稱來描述好了----------------『半吊子因信稱義』,
還可以用另一個名稱來稱呼---------------『只有一半的因信稱義』。
因為,這種因信稱義,只有一半,
另一半,就是要靠信徒自己行為去維持稱義。
真正的因信稱義,一定會和『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連在一起,
二者根本不可能分割。
假使宣稱自己相信因信稱義,但卻堅持聖徒不能永蒙保守,
那麼,一定是講的人對這兩個教義的認知出了問題。
我先講什麼叫基督教的『因信稱義』好了。
這種稱義,又稱為『法庭式稱義』,
也就是說----------------在法庭審判時,法官判你無罪釋放(即使你明明就有罪)。
基督教宣稱,那個無罪的耶穌基督,代替我被判刑贖罪了,所以我雖然有罪,但已經被上帝宣判為無罪。
看見這種因信稱義的極大恩典,以及可怕的教義了嗎?
天主教在馬丁路得、加爾文提出這種因信稱義的觀念之後,非常震驚,根本不能接受。
因為這種因信稱義,太過廉價與便宜,完全不提『好行為』的重要性。
因此,天主教在視同聖經權威等級的天特會議決議裡,就宣布抱持這種因信稱義觀念的,願他們被咒詛。
這個條文,至今沒有廢棄。
天主教說的稱義是什麼,知道嗎?
可以用『因信成義』來描述-----------------
信耶穌就會得救,但你必須一直有好行為,否則不能真正得救。
這種說法,和阿民念主義非常類似。
事實上,我覺得天主教還比較誠實呢!
因為他們很清楚,也瞭解基督教的因信稱義和他們的觀念不同,而且也承認這不同。
但阿民念主義卻不一樣,一樣宣稱自己相信因信稱義,但卻常常不敢對人說他們只是信半套而已。
真正的因信稱義:
1. 信主時是因信稱義,信主後一樣因信稱義。
2. 因信稱義 + 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半套的因信稱義:
1. 信主時是因信稱義,信主後靠行為保全
2. 因信稱義 + 聖徒可以沈淪變不得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啊,假使因信稱義只有一半,那我們死定了!永遠不可能有平安!
因為,亞伯拉罕犯罪時、大衛犯罪時、彼得犯罪時,他們當時是否依然維持得救身份?
我們萬一有某些罪忘記認,會不會因此就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我們會不會因為觸犯一些律法,結果變成不得救?
我們會不會死前因為某些忘記的罪沒認完,結果就變成不得救?
我再講一次:
大衛姦淫人妻、殺人丈夫時,當時,他是否依然維持得救身分?
彼得三次不認主時,當時,他是否依然維持得救身分?
走這條半套因信稱義路線的,常會有兩種後來的發展:
一條因為發現做不到守住全律法以維持得救,後來會變成新派,乾脆不去遵守聖經,不相信全本聖經,然後主張上帝愛世人,所以全部的人都會得救的普救論。此派常會認為同性戀、離婚、解放神學、女性主義、、、全部都可以。
另一條則越是拼命要去守,越想靠守住全律法來維持得救,後來會變成律法主義,堅持聖經的律法,並且主張不守律法就會喪失得救身份。這是安息日會、天主教,以及很多敬虔教派走的路。這條路的人,別說是同性戀他們一定會認為不得救,連更雞毛蒜皮的抽煙、喝酒都可以被當成不得救。
這兩條路,全部都錯,都會害死人。
第一條路給你假平安,
第二條路給你不平安。
天主教的德蕾沙修女,已經做多少好事了,但她依然沒有平安,很怕自己不得救。
這就是標準範例。
所有走第二條路的,全部都沒辦法獲得平安,都被律法重軛壓得半死。
而且,走第二條路的敬虔教派,很快就會發展起自己教派自創自訂的所謂「大罪小罪」,然後說大罪必死,小罪可活。
因為,這些人也知道,不發展成這種自創的大罪小罪的觀念,那麼律法主義會逼死他們自己,變成沒有任何人能維持得救。
這種自創大罪小罪,認為大罪必死小罪可活的觀念,天主教有,安息日會有,阿民念主義也一大堆。
而為了發展這種大罪小罪,就一定會加入『人為』的分類。
比如說:安息日會認為,不守安息日就是大罪,甚至可用來辨識是否得救。
安息日會也認為喝酒是大罪,因為正式信條裡有特別列出。
問題是,聖經只禁止醉酒,沒有禁止喝酒,但安息日會因為堅持人意,所以用人意的方式,硬製造出過度的重軛來讓人背,即使違反聖經也在所不惜。
所以,在律法主義的核心精神下,
人要能維持得救:
1. 必須靠守誡命,特別是必須守自己教派規定出來的誡命。
2. 人意開始大量加入信仰,不在乎解通全本聖經。
3. 雖然表面上宣稱唯獨聖經,但其實是用人意解經、斷章取義而已。
4. 高舉個人的人意成為必然。所以,天主教將教宗諭旨視為和聖經同等級;安息日會正式信條將懷愛倫高舉(雖不敢說和聖經同等,但其實已經沒太大差距);聚會所將李常受的解經放入恢復版聖經,信徒人人必需研讀。
這種律法主義路線的教會,會很敬虔,行為會很好。
但很不幸的,這更可怕,因為常常越信越不能使人得救,偏離因信稱義越遠。
請不要以為只有這些錯誤教派才會這樣,不是的。
我讀過一本書,那位牧師是長老會的,而且相當重視加爾文的各種東西。
他很敬虔,很看重好行為。
然而,在他書裡,雖然大量講解加爾文的東西,也引用加爾文的東西,
但是,他是律法主義核心觀念的人,他不講因信稱義,專講守誡命來維持生命。
看懂了嗎?
看重好行為的,只要一走律法主義,就死定了,不管什麼教派都一樣。
真正對好行為的看重,一定要緊緊站在因信稱義和聖徒永蒙保守的核心下,
才能開始注重。
否則的話,永遠都是重軛、都是靠行為來維持得救、都是錯誤、都不可能給人平安。
重軛背久了,會怎樣,知道嗎?
有的,後來就自暴自棄,覺得上帝不要我了,我沒有救了;
有的,就活在恐懼裡,深怕自己哪裡沒做夠、沒做好,會被上帝丟掉;
有的,就變成新派,不信聖經,什麼都能得救去了。
有個實驗:
老鼠不管往哪裡走,都用電去電擊牠。
剛開始,老鼠會掙扎。
久了以後,老鼠不再掙扎,任憑你去電牠了。
這時即使你給牠開了門,也沒有用,牠反正覺得自己都死定了,無路可走了。
別的不說,單單一個問題:
1. 父母永不丟棄我------------我知道自己永遠是我父母的孩子,即使犯錯,他們會嚴厲管教我,但絕不會丟棄我。
2. 父母隨時可能不要我-----------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會不會哪天在我犯錯之後,就不要我了。
在這兩種不同的認知基礎下,兩個孩子都很認真努力行好事,
問題是,哪種可以獲得真正的平安幸福,哪種不可能獲得真正的平安幸福?
因信稱義,不是叫人不要有好行為,或是說好行為都不重要,請不要誤解。
真正因信稱義的人,當然會努力去行出好行為。
問題是,半套的因信稱義者,是因為不知道父母什麼時候會丟棄他,所以他必須行出好行為來維持兒子身分;
而正確的因信稱義者,是因為深知父母永不拋棄,所以在平安中,努力行出好行為來使父母歡樂。
同樣看重好行為,但觀念不同,結果會有天壤之別。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相信我們都是得救者。
但是,我們一定要認清楚:
這種靠行為來保持得救的核心教義是錯誤的,我們千萬不能相信與跟隨。
我們必須堅持正確的真理,不管身在何處。
假使我們抱持這樣的態度與觀念,那即使我們留在這類錯誤教導的教會裡,也不用太擔心。
因為,我們已經很清楚真理假道,有能力分辨了。
有些教會,一定要離開,像:摩門教、耶和華見證人、、、。
但有些教會,即使偏差極大,甚至已經瀕臨異端邊緣,或是跨過一些異端的分界,但還不是很嚴重,這時,假使信徒觀念正確、教義清楚、有能力分辨真理假道,是可以繼續留這種教會的。
所以,即使教會對於因信稱義的教導出偏差,我們繼續留原教會是可以的,沒關係的,不用急著換教會。
但是,請千萬千萬不要認為這種教會的核心教義是正確的,切記切記。
繼續留在原教會時,自己教會的講道與教導要小心分辨,錯誤的部分不要跟、不要信。
我會擔心的,不是單單因為一些弟兄姊妹是錯誤教導的教會的,
而是因為不少弟兄姊妹竟然在吸收了很多正確的真理之後,還會認為自己教會對因信稱義的核心教義正確,這一點是非常可怕的。
因為那表示要不是這些弟兄姊妹不夠瞭解自己教會的核心教義,要不就是弟兄己妹自己對正確的教義還不夠瞭解。
假使,自己思考之後,開始知道自己教會因信稱義的核心教義有問題,那就對了。
我們這園地裡,一大堆來自亂七八糟教會的。
靈恩派的、成功神學的、新派的、、、、,一大堆。
這都沒關係,都可以繼續留自己教會。
但很多弟兄姊妹都很清楚:
他們教會教導是錯誤的,他們不接受自己教會教導,只接受園地傳講的正確教導。
牧師講的他們聽過便是,錯誤的都不予以理會,只堅守自己正確的信仰。
但依然可以在教會裡和弟兄姊妹相交,彼此相愛,互相扶持。
並在有機會時,如小組或團契,就開始傳講真理。
所以,不是教會出現錯誤觀念,我們就一定要換教會。
但是,不管如何,自己的教義與觀念一定要清楚、正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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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做到像耶穌那樣就成為基督徒了,耶穌是誰? 馬太福音 12:15-21 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裏,有許多人跟著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又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裏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神顯現在人間,藉著基督道成肉身,如果我們心中還有另一個神的形像,我們不明白基督的話,即使我們的個人經歷很像是使徒、先知所經歷的。長久之後我們就在公眾的場合顯出很像基督的樣子,但是神看人的內心。所以拜偶像的罪造成的後果是相當嚴重的,我們身處的環境鼓勵我們支持我們盡量去拜偶像假神,不知不覺潛移默化而阻礙了我們認識神的道路。 做到被釘十字架之後就死了,神沒有揀選每一個人都復活升天。事實是我們需要神的救恩,但是我們並不知道也不認識神。這樣,是誰揀選了他呢?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羅馬書 11:28-29) 他們是以色列人,你們是外邦人,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福音的仇敵,但是他們仍是蒙愛的。 如果我們自己怎麼得救的都不明白,我們很難傳福音給人。如果我們不信,而這是最大的阻礙,使我們不能傳福音。當你今天還有甚麼是出於你的功德,你不會想到福音,你會想到你自己,你會想要榮耀你自己。你覺得這也沒甚麼不好,這卻是罪,意思是你竊奪了神的榮耀。這些話說給未曾聽過福音的人可能聽不懂,說給基督徒是聽得懂的。然後基督徒會想說我傳了沒有人信。 為甚麼不傳福音的教會必死無疑?因為不傳福音的教會是正在抗拒神而榮耀自己,特別是當教會已經失去了拯救失喪靈魂的使命,這個教會可能有很多人十一奉獻,可能有人奉獻十分之二,那多出來的滿足肉體額外的需求,但是我們相信那是奉獻給神的,那其實比不奉獻更糟,因為那最終不是將榮耀歸給神。意思是神留給我們十分之九,我們怎麼判斷那是誰的?都是神的?都不是神的?神要那一點錢做甚麼?神要那麼多錢做甚麼? 有沒有可能教會的信徒在使用金錢奉獻建築神國奧祕的巴別塔?有人強解保羅的書信,但是保羅說這奧祕是外邦人也有得救的。那這樣我說超越了傳福音給伊斯蘭教徒的障礙,其實指的就是這個。這是一種堅固的理念型態的營壘,始於希臘哲學家柏拉圖。我們在教會建構偉大的烏托邦,我們追求的偉大精神,可能是敵基督的。 現在這個混雜的哲學與神學思想流行在這世界,又反過來襲擊教會,結果更難以應付。
回應abc網友的疑問: 加拉太書 3:5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3:6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 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給反對者: 整篇看不到一句經文,就沒有說服力? 唉!一個人對聖經的認識能力過度膚淺時,就會很容易以外在判斷人。 當你的程度只有這樣,你講的話就會暴露出你的愚昧。 很多人整篇都是聖經經文,但全是鬼扯、亂解。 也有人整篇沒有聖經經文,但處處講的都是聖經觀念。 哪種才是正解聖經?才是真正在傳講聖經? 該引用經文的文章,我已經寫很多了,不再重複。 『罪、得救、因信稱義』分類夾文章已多,請自行閱讀。 想學習,歡迎來這裡。 不認同,就不用來浪費大家時間了。
字字見真義,乞求主持續保守。阿們。
聖經上也說,真正的信心,會帶出行為。也許不是信而得救的當下就立刻有好行為,但真正的信心一定(慢慢)帶來生命的改變。 (太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上帝並沒有將得救的條件,設定為"要有好行為"。祂希望萬人都有機會得救,即便是那些天生處於不良環境,或是後天墮入不好環境的人。祂使耶穌為我們的罪代贖,使得任何人都能藉相信主耶穌成為神的兒女,藉著神的恩典與供應,讓我們得以改變並得到新的生命。 得救之後,神必保守。唐崇榮牧師說過:"真正得救的人,如果偏離主的道,神會重重管教,直到你回頭。"
給閱讀能力不好的反對者: 閱讀能力不好,這很麻煩耶! 想來踢館,請先加強自己閱讀能力吧? 答案都給你了,還看不懂; 告訴你不認同就不用來講,你還繼續講; 這顯示出你的能力與信仰很差耶! 再給你一次答案好了,已經刊登在2013年10月6日 12:45了: 「該引用經文的文章,我已經寫很多了,不再重複。 『罪、得救、因信稱義』分類夾文章已多,請自行閱讀。」 「想學習,歡迎來這裡。 不認同,就不用來浪費大家時間了。 」 認真去『罪、得救、因信稱義』分類夾讀文章吧? 從最早的開始讀起,一篇一篇引用的經文,請自己動手查吧! 下次我直接刪文,不再教你了。
經文是有的,但一時間只記得一、兩處。 加拉太書3:2~3節 歌羅西書2:20~23節
to反對: "未免也太武斷了吧, 不容許不同的意見發聲"--- 神是鑑查人內心深處的 神,所謂不同的意見以及為反對而反對,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別,到底是什麼心態,反對者心裡頭自然有答案,這答案騙得了人騙不了 神。 "把反對者的文章刪除,"--- 這是板主的自由,就好像中華民國憲法讓人有宗教的自由一樣,難道你要剝奪板主管理他自己部落格的資格嗎? "這難道是基督教的本意嗎?"--- 這種事情不必扯到 神,做人最起碼基本的尊重先學會再說。 "好霸道的宗教"--- 是的,就是這麼霸道,你不吃不喝就會死,食物也很霸道,你不呼吸就會死,空氣也真霸道。你真以為你是自由的嗎?錯!你根本就不是自由的,因為你甚至連阻止自己犯罪的本領都沒有,那麼--罪--真是霸道,如果你願意仔細想想,對你霸道的事情可多著的,紅綠燈很霸道,因為紅燈你不能過去,售票員很霸道,你不買票就不給進,隔壁班的漂亮女同學很霸道,因為她不同意你的追求...霸道的事情太多了,既然那些事情你覺得霸道有理,那麼為何就單獨看你所謂的"基督教"呢? 答案是什麼?因為你的靈性是死的,你活著卻像死的,以為自己有自由,其實是被綑綁的,以為自己很富足,其實是貧乏的,當這一切被指出來的時候,你用你所謂的自以為有的自由來批判這很霸道,這其實再正常不過,因為黑暗並不來就光,我們怎麼能期望黑暗和光融為一體呢?黑暗是躲避光的,就像犯罪的亞當夏娃在園子裡躲避 神一樣,人的罪性讓人逃避真理。 為了滿足罪性之中的"尋求真理",人們發展出許多能夠接受的神和宗教,他們合理多了,他們包容、他們合一,神和神之間還能彼此認識,你有的我也有,我有的也借你用,多麼融洽,你難道還看不出這就是人類的社會的縮影嗎? 用表面的和諧、客氣來隱瞞心裡頭的輕視、傲慢和反對,但至少表面客氣,就連孔子都告訴過,真朋友是不會害你的,酒肉朋友跟你麻吉、客氣,卻是真正害你的,唯一告訴過你真理是什麼的,就是你現在大聲怒叱、指責、羞恥於自己被霸道的,親自像你啟示的真理,就是 神,就是你鄙視的聖經,因為 祂說 祂才是唯一的神,所以你感到憤怒。 "不能接納其他宗教."--- 因為那實在沒什麼好說的,好吧,要說接納,不妨說點另類的吧,如果要接納其他宗教,我們還真不曉得要怎麼跟印度那破千以上的"神"好好合一,北歐神話的一堆,希臘羅馬混合的一堆,美洲、歐亞非各自原住民發展出的精靈神一堆,亞洲的也一堆,連小說人物齊天大聖封神榜之類的也一堆,要合一,還真的拜不完,你敢保證你拜了齊天大聖,豬八戒晚上找你泡茶,因為你不尊重牠,沒拜牠,更遑論外頭一堆姑娘廟什麼的,唉呦,拜不完的啦。 換個角度想,信主的話只要敬拜 上帝就好,而且是用你的心敬拜 祂,什麼綑綁也沒有,連鬼都不必怕,那該多好。 這世界上,你所知道的"宗教",從來都不能給你什麼保證,你的生死大事寄託在功德簿上,但今天只不過面臨反對,你無法控制犯罪的自由就"犯瞋"了,朋友,忠言逆耳,但聽進去是你的福氣,聽不進去我們也不會有什麼損失,何況我們說的難道不合理嗎? 你從來都沒去懷疑過自己所膜拜的那些沒有問題嗎?沒有錯,信 上帝也就要那點信心才信得進去,信 上帝是這世界上最難的事情,難,是難在你連信 上帝的自由都沒有,因為那掌握在 上帝的手裡,但信 上帝又是這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因為你什麼都不必做,你不必積功德,不必初一十五拜拜,不必惦記著什麼日子要拜什麼東西,不必成天避諱各種空穴來風的民間風俗,你什麼都不必做,只要信 上帝,信 耶穌是神的兒子,相信他為你否認 上帝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相信差派來對你傳福音的人講的是 神真理,你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又受了洗,恭喜你,你得救了,就是這麼簡單,既不科學,又不合理,但,就是這麼簡單。 你,願意相信 上帝嗎?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萬有是藉著他而成的;凡所成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而成的。 生命在他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這光在黑暗中照耀,黑暗卻沒有勝過這光。 你可以不用在黑暗中的,朋友。
看看保羅的態度。 (羅 8:38-39)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腓3:12-14)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林前 9:27) 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我們能得救,完全只憑「信」而已。 而且這「信」不是來自自己,完全是神所賜的。 若說對神的「信」是來自自己,這無異於是說自己是靠自己(的行為)得救了,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若非 神的揀選與重生,人只能隨波逐流、失喪走迷於世界之中,隨著自己的意念、信念謀虛逐妄,此時,人的「信」是死的,不認識 神,人自己根本沒有能力信 神。 所以,能「信」真神,完全是恩典。 若此後還妄想以自己"自以為"的好行為來"維持"救恩,這種行為不是否定了當初的「信」、背離當初的「信」了嗎? 救恩不是money,不是勤奮作工即能賺取的,不是靠人的行為。 十字架的恩典,是白白從天而降,賜給普世眾人。 人就是想賺也賺不來,偷也偷不著,搶也搶不到,因那不是世界可見的金錢。 生命的贖價,是主耶穌捨命流的血。 信祂的,祂就只因你「信」,便白白地賜給你。 人的行為被罪性汙染,多麼汙穢,怎能與主耶穌捨命流的血相比呢?行為怎能賜人永生呢? 主耶穌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若離了祂,我們只能是被丟棄在路邊的枯枝,剩下被火焚燒的份。 人的罪性是想要"賺"得全世界(甚至連救恩也想以這樣的思維來建立),但主耶穌卻是捨棄自己的性命做眾人的贖價。 主十字架的贖價,只有認罪、否定自己來接受,無法靠人自己的能力來賺取。 能夠認罪和否定自己的感動,絕對不是來自已在罪中墮落的人自己,絕對是來自於引導人行善信主的上帝。 「信」主,有捨棄自己主權的意思。因為信主就是要聽從主,不再是自己任性妄為了,有主的真理在我們的信念裡面引導我們行事為人,與世界有所分別,行道、行真理,就是行義、行善。 好行為絕對是救恩結出的好果子,怎可倒果為因、過河拆橋,妄想著是自己的好行為帶領自己上天堂呢?怎麼可以忘記自己是有罪的、不完全的、憑靠行為無法得救呢? 義人因「信」得生。 人若無法在這最初的「信」上完全歸榮耀給上帝、意識到能「信」主完全是恩典、在主面前完全只能憑「信」而立,那麼他是在這「信」上還不完全、不完全信的。 願主幫助我們、破碎我們、管教我們、賜恩給我們,讓我們真能明白自己是罪孽深重、完全不配得祂的恩,賜我們完全的信,有信心像一個雖然微小卻完整而有生命的芥菜種,在信心上能逐漸長大、更認識主,結出好果,而非假果。
我也曾是那信"半"套的人,雖然剛開始一段時間是熱心追求主的,但到後來越顯得無力,口頭上我信"耶穌"但是內心卻沒有平安,我可以經歷許多也可以了解許多聖經內容但面對"如果最後一刻沒有把持住"來說是形同虛設,一切都將崩壞。 某天無意間點到此園地,好奇的我隨手點了預定論進去,一天兩天過去了,我漸漸的意識到神的主權及我如同海一樣深一樣廣闊並且無法自行抹除的罪,也意識到最難處理不是魔鬼,而是己身的罪,但祂就如此簡單的稱我為義,並且直到永遠。 到如今三年了,深刻記得當晚的淚也許不是一兩個水桶所裝的完。
看了這篇小小羊傳達的真理 我好感動 真心感謝主讓我現在得已認識純正的真理 過去我聚會的靈恩派牧師的話言猶在耳:你要做好...否則哪一天你想返天家 耶穌會在天國的大門把你攔住說: 你是誰? 我不認識你... 過去為了怕主耶穌說祂不認識我 我都戒慎恐懼的在行事為人 結果變的很像落入民間信仰的【做公德】 一直作卻依舊一直怕 沒有平安 可見信耶穌後是否能認識上帝純正的真理有多麼的重要 感謝主憐憫我、拯救我
"隨著對基督教了解越來越深, 真的很後悔....." "這樣子很會讓其他人覺得這個宗教這麼的自以為是, 自大, 毫不尊重其他不同的聲音." "再怎麼信教,..." "早就讓人對教會失去了信心....." yy網友,你公開在園地這種熱心錯誤了! 請細心看看你的發言,你從來沒有清楚認識"上帝"耶! 你只耗時間努力在"宗教","教會","人"這些地方! 快甦醒過來吧! 你已經有機會發現這園地了,卻仍是在錯誤地認知"上帝"?! 甚至錯誤地以為這裡是多元討論區? 看不見是個在教導真理的私人地方?! 此時此刻,誠懇地盼望你三思自己這番說話:"自以為是, 自大, 毫不尊重其他不同的聲音"這話! 請你千萬不要"自以為是,自大,毫不尊重這個私人地方!" 你的發言,放在自己地方,放在其他可以多元聲音的公開地方可以, 要留在這裡,請專心學習真理,以至,真正"認識上帝"!
在教會傳後現代主義、傳全球化資本主義的「先知」,要人把農地賣給跨國企業,等到糧食作物被全球跨國企業控制了,教會沒有食物可吃的窮人變多了,這些假先知是不是應該把騙來的錢拿去買糧食救濟窮人? 如果你在這種教會成長,去參加蕭邦鋼琴競賽得到第一名,你會在意牧師是否講錯道嗎? 類似這種情況是可能已經發生的。哪一些人你從來沒有在教會見過他們,但是他們可能早就聽信了某個人傳講的「真理」,而且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只是你不知道而已。若非如此,在沒有傳過福音的地方開佈道會應該有很多人有興趣來聽。 你要傳福音給那些被假先知騙過的人,你傳的福音就是叫人「去教會」,再一次和假先知合一,你是在這罪中有份。你已經嚐到的甜頭幾乎是不可能放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