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家裡婆婆掌權,婆婆常欺負我、、、、、
答:
我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婆媳問題』的核心,不是婆媳問題,而是『夫妻問題』。
所以解決夫妻問題,才能真正解決婆媳問題,否則都只是解決表象而已。
上帝對夫妻的準則是甚麼?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任何違反這一條規定的,都不太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請注意:
1.離開父母
換言之,任何夫妻之間的事,都不能拉哪一邊的父母進場參戰,頂多只能請父母進來調解。
而且,心態上、經濟上,都必須獨立於父母之外。
夫妻雙方都不能攻擊對方父母,雙方的父母也不能攻擊對方,雙方的父母也不能攻擊夫妻。
2.二人成為一體 + 妻子順服丈夫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3-24)
所以,除非丈夫違反聖經,否則妻子必須順服。
所謂順服,並不表示雙方就不需溝通、不需取得一致,而是當雙方意見僵持不下時,妻子必須順服丈夫。
所以,你反而必須多為丈夫禱告,求上帝賜丈夫力量,能成為有智慧、行真理的丈夫。
否則的話,很難解決婆媳問題的。
聖經對丈夫的要求很多,比方說要愛妻子、體諒妻子、、、。
假使這個丈夫真的愛妻子,他就會願意為了妻子被婆婆欺負的問題,認真去想解決的辦法,甚至帶妻子離開這不良環境,避免妻子受傷害。
假使丈夫在婆媳問題上,想當好兒子,卻不願當好丈夫、不願意為妻子捨命,你幾乎不太可能真正可以解決婆媳問題。
一個真正的好丈夫,當然會是孝子,但絕不會是愚孝,而且絕對會將夫妻關係的位階列在他父母位階之上。
任何一個丈夫,只要他將夫妻位階放在他父母位階之下,任何衝突發生時,他優先選擇他父母而非選擇他妻子,都是不合聖經的丈夫。
要如何檢驗?
很簡單問個小問題吧:
假使有一天,遇到災難,你只能救你母親和我這妻子,你會選擇救誰?為什麼?
當然,說的不一定會這樣做,但起碼你可以知道他的一些想法。
很多丈夫的想法是什麼,知道嗎?
「天大地大之外,我父母最大。
妻子可以再娶,父母不會再有。」
這是很多未信者的觀念,也是很多基督徒錯誤的觀念哦!
正確的聖經觀念,不是這樣的哦!
你若嫁給這樣的丈夫,除非他觀念改變,否則婆媳問題,很難解決的啦!
很多東西,婚前最好就知道比較好。
一旦婚後才知道,除了忍耐與禱告,也沒有其他好方法了。
小小羊
答:
我要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婆媳問題』的核心,不是婆媳問題,而是『夫妻問題』。
所以解決夫妻問題,才能真正解決婆媳問題,否則都只是解決表象而已。
上帝對夫妻的準則是甚麼?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
任何違反這一條規定的,都不太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請注意:
1.離開父母
換言之,任何夫妻之間的事,都不能拉哪一邊的父母進場參戰,頂多只能請父母進來調解。
而且,心態上、經濟上,都必須獨立於父母之外。
夫妻雙方都不能攻擊對方父母,雙方的父母也不能攻擊對方,雙方的父母也不能攻擊夫妻。
2.二人成為一體 + 妻子順服丈夫
『丈夫是妻子的頭,、、、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弗5:23-24)
所以,除非丈夫違反聖經,否則妻子必須順服。
所謂順服,並不表示雙方就不需溝通、不需取得一致,而是當雙方意見僵持不下時,妻子必須順服丈夫。
所以,你反而必須多為丈夫禱告,求上帝賜丈夫力量,能成為有智慧、行真理的丈夫。
否則的話,很難解決婆媳問題的。
聖經對丈夫的要求很多,比方說要愛妻子、體諒妻子、、、。
假使這個丈夫真的愛妻子,他就會願意為了妻子被婆婆欺負的問題,認真去想解決的辦法,甚至帶妻子離開這不良環境,避免妻子受傷害。
假使丈夫在婆媳問題上,想當好兒子,卻不願當好丈夫、不願意為妻子捨命,你幾乎不太可能真正可以解決婆媳問題。
一個真正的好丈夫,當然會是孝子,但絕不會是愚孝,而且絕對會將夫妻關係的位階列在他父母位階之上。
任何一個丈夫,只要他將夫妻位階放在他父母位階之下,任何衝突發生時,他優先選擇他父母而非選擇他妻子,都是不合聖經的丈夫。
要如何檢驗?
很簡單問個小問題吧:
假使有一天,遇到災難,你只能救你母親和我這妻子,你會選擇救誰?為什麼?
當然,說的不一定會這樣做,但起碼你可以知道他的一些想法。
很多丈夫的想法是什麼,知道嗎?
「天大地大之外,我父母最大。
妻子可以再娶,父母不會再有。」
這是很多未信者的觀念,也是很多基督徒錯誤的觀念哦!
正確的聖經觀念,不是這樣的哦!
你若嫁給這樣的丈夫,除非他觀念改變,否則婆媳問題,很難解決的啦!
很多東西,婚前最好就知道比較好。
一旦婚後才知道,除了忍耐與禱告,也沒有其他好方法了。
小小羊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天大地大之外,我父母最大。 妻子可以再娶,父母不會再有。」 這是很多未信者的觀念,也是很多基督徒錯誤的觀念哦! 正確的聖經觀念,不是這樣的哦!』 那請問小小羊,正確的聖經概念是什麼?
我想請問災難二擇一救誰的題外話。 會不會不管救哪一個都會違反聖經呢? 或是都不違反呢? 夫妻合為一體,丈夫要為妻子捨命。 救妻子無庸置疑。 但是如果不救父(母),此時是否會違反孝敬父母? 再把孩子加進來三選一。 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有責任養育孩子。 是否會變成互相矛盾的狀況? 又,孩子成年了,父母照顧孩子的責任沒有了。 再來三選一。 是不是孩子變成唯一可以捨棄的對象呢?
1.正確的聖經概念是什麼? 答: 文章已經講了啊! 這篇文章在講的重點,就是正確的聖經答案啊! 我再講更清楚好了: 1.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成為一體,不是與父母成為一體。 父母關係,要低於夫妻關係。 2.妻子要順服丈夫。 3.丈夫要愛妻子,要為妻子捨己,不是為父母捨己。 2.會不會不管救哪一個都會違反聖經呢?或是都不違反呢? 答: 當然可能啊 ! 但那還是不能解決我的問題啊 ! 我的問題很簡單 : 萬一你就是無法全救,只能救其中之一時,你如何選擇? 面對兩難,請不要輕易就用[兩者全救]之類答案來回答我, 因為,我當然知道要全救,但問題是,假使無法全救呢?假使只能選擇一個而已呢? 請不要小看這種兩難的問題,雖然很尖銳,但卻會讓我們清楚很多真理。 3.但是如果不救父(母),此時是否會違反孝敬父母? 答: 不會! 因為聖經對於孝順父母的規定,不含為父母捨己, 可是聖經規定愛妻子必須到為妻子捨己的程度。 看見這兩種的程度差異了嗎? 4.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有責任養育孩子。是否會變成互相矛盾的狀況? 答: 一樣不會! 理由同3。 父母對子女的責任,無法大於夫妻間的責任。 父親對兒女的愛的位階,無法大於對妻子的愛的位階。 父母-----夫妻-------兒女 只有夫妻位階最高,其他都是次之。 任何搞錯位階的,都是違反聖經,很容易造成混亂與不幸。 類似的觀念也很簡單: 孝順父母,與順服上帝,位階哪個大? 順服丈夫,與順服上帝,位階哪個大? 當然是上帝大! 所以,萬一無法兩全時,當然只能選擇順服上帝, 這時,我們不能說此人就違反孝順父母、就違反順服丈夫的規定。
感謝解答!
>遇到災難,你只能救你母親和我這妻子,你會選擇救誰?為什麼? 先救還未信的。
1.先救還未信的。 答: 不對! 這種回答,表示你還是沒讀懂這篇文章。 假使面臨兩難時,救人要先救未信的,捨棄已信的, 照此種觀念推下去,假使你面臨你自己已信的妻子,和船上才知道他未信的陌生人,船難時,你只能救那個陌生人,要捨棄你妻子。 看見了嗎? 什麼時候起,未信的陌生人,竟然比你已信的妻子位階還大啊? 你若照此原則行事,那你會比未信者還不如,成為聖經譴責的對象。 救人兩難時,連父母、子女的位階,都還比陌生人高。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 聖經對許多事情的倫理規定,是有位階的,大家不要擅自主張,作出一些看似偉大的觀念。 其實,不合聖經的觀念,即使看來神聖,也經不起全本聖經檢驗。 真正照聖經規定來做,我們才有真正的平安幸福可言。
人對聖經中生命優先順位不解及不順服是所有人際關係問題的根, 人都在問題表面打轉, 殊不知, 回歸聖經教導, 人際關係才會走上正軌, 而很不幸的, 現今家庭中的夫妻關係, 常是婆媳問題, 姻親問題, 親子問題的源頭, 謝謝點醒, 非基督徒的不明就理還可理解, 但大多基督徒還是對聖經真理霧煞煞, 真不知是基督徒自己的不用功, 還是要歸罪於教會不盡責教導??
羊老 平安 父母 腦傷 行動不便, 雖有外勞照顧, 但久病 情緒差 像小孩 , 常煩妻子,造成妻子委曲求全. 為顧 及 妻子情緒, 於是把父母 送至 養老院照顧. 只能 假日去探望. a但每次去探望, 都是心痛,因父母都渴望回家.不斷懇求,又親戚間的壓力. b為顧及 妻子,又符合 神教導... 二害取其輕(a/b). 但都是心痛.. 請問羊老師...我 只能 禱告..忍耐 是嗎 ?
寫給光: 禱告求主安慰你父母並且看到你的難處和需要,我之前也有這樣的困擾和苦痛,但我比你好點,我的親戚都支持我。快兩年了,前些日子難得帶她出去慶生,她很開心,現在都不太跟我吵著要回家了。
成家後仍與父母同住, 都是多擾多煩憂居多, 我想並非要住在一起膩在一起才是孝吧!
光講的,是相對領域,而非絕對真理的東西,所以,沒有一定答案與對錯。 基本上,個人領受不同、家家狀況不同,無法完全照抄。 對於絕對真理,我們絕不妥協, 但對於相對領域,上帝授權給每個人決定。 要將精神、情緒出問題父母送至養老院,無妨;不送至養老院,也無妨。 看自己家庭狀況而定即可。 基本上,能和父母住一起,無妨, 但原諒我這樣說: 能住得好的,並不多。 所以,假使無法和諧住一起,我不認為需要勉強去住一起。 有時,『住附近』,但不住同一家,常常或天天去探望父母,會是一個不錯的解決方案。 假使經濟狀況可以讓你在家裡附近租房子給父母住,又能幫他們請看護的話,你或許可以考慮看看。
大家好, 容我另外一個提議 : 若可以的話, 就介紹教會長青團契的人跟父母作朋友, 鼓勵他們另拓自己的交友圈. 也多加入長青團契, 讓父母有社會參與感也是很重要的, 否則可能在情感上會很渴望兒孫陪伴, 這是正常的.
對於amy所說的我也有所感觸,雖我尙未婚,但真的覺得父母若沒有自己的交友圈或是生活圈,他們的生活重心全都落在子女身上,變得生活毫無目標,相對的他們對兒女的生活就會較為嚴苛與限制,我再讀大學離開雲林家鄉時,我家人ㄧ度無法接受我到外縣市讀書,每天流淚洗面,多次勸他們要將生活重心轉移,參加教會活動或是手工藝等等,但就是很難..每天鬱鬱寡歡,甚至開始出現精神壯況的疾病,但該說了也都說了 狀況依舊如此.我真害怕若有一天我結了婚 他們該怎麼辦??狀況豈不是更慘,院主幫助我..
「假使有一天,遇到災難,你只能救你母親和我這妻子,你會選擇救誰?」 這個問題很奇怪。 搞了半天,我是救主? 發生災難時,我可以決定誰被救,誰不被救? 全能慈愛的上帝,在災難發生時,會讓我在妻子和母親之間,只准挑一個來救? 這個假設性的問題很荒謬,也不實際。 拿九二一或四川大地震來說好了,丈夫看到房子塌了,他會先去考慮聖經原則中誰最優先,然後決定救誰? 這時候丈夫當然是拼命地挖、死命地挖、能救到誰就就救誰,哪有可能會有時間想:「要先救哪一個?」 文章中的聖經原則沒有問題,但是這個應用的例子並不恰當,反而傷害了教導的信服力。
我剛好近來看過這段見證短片,~~向食人族傳福音~~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y7WMYYO56k&feature=related 真人真事---感人的故事!動人的生命!五位前途無限的有識之士,懷著信念與愛心去荒山野嶺,向兇殘的食人族傳福音,卻很快就被無情殺害! 但故事並未完結,他們的家人、妻子也去到當地,卻不是為了報仇雪恨!結果....... 片中的信徒(犧牲生命的丈夫和跟隨道路的妻子)是否看未信的陌生人比自己的生命更重?比自己的家人更重? 當然他們都是看上帝最重! 是否指日常生活上的照顧幫助,不是指關乎生死危難的取捨? 信與未信的人死了的分別完全相反,信的人是回到天家享福。若親屬未信則當然是看親屬優先。 以馬內利!
針對寄居者的意見, 我只能說: 假使上帝不讓我們遇見兩難, 那是上帝恩典。 但是,有罪的人間,很不幸的, 有時就是會遇到無法兩全其美的兩難。 否則,真以為婆媳問題都是不存在的問題? 全能又慈悲的上帝,不會讓我遇到這種問題? 只要婆婆和媳婦都是基督徒,就不會有婆媳問題? 不要太一廂情願, 不要太以為我們活在天堂。 因為,我們是活在有罪的人間! 遇到災難時,當然是不會想太多, 能救就趕快救。 但那是通通都被淹沒了,掩埋了, 『看不見哪一個』的狀況! 世界上很多時候,是『看得見二者』的狀況耶! 這種情況下,你只能從你看得到的二個人, 決定只能救哪一個。 真以為兩難問題都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妻子生產時病危,醫師緊急告訴你這丈夫: 目前狀況無法二者都保住,請做出選擇, 讓醫師知道,你優先救妻子還是救孩子? 二個都要救,就是二個都非常可能全死, 你要如何決定? 作選擇,不表示我們就擅自以為自己是上帝、是救主。 上帝讓我們成為有自由意志的人, 我們就不斷在進行各式各樣的選擇。 你今天中午決定吃便當,晚餐決定吃牛排, 這不叫你在當上帝。 正因為我們承認自己不是上帝, 所以我們才要努力去遵守上帝的規定與指令。 正因為我們承認自己很弱很無能, 所以我們只有在上帝的原則下作決定,才能活在平安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