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聖經裡這段是代表神認為人都應該有配偶較好嗎?
2. 教會教導未婚的要為未來的另一半禱告,我總覺得彆扭。
1.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聖經裡這段是代表神認為人都應該有配偶較好嗎? 我一直覺得這句是指著亞當說的,不是所有的人,否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說的不就和這相抵觸嗎?
答:
這句話確實是針對亞當的,但也可以成為一個『大致的原則』。
請注意,我只說是『大致的原則』,而不是說這是對『全世界每個人的絕對真理』。
因為,主耶穌、保羅,都是獨身,
上帝可沒說主耶穌獨身不好,所以我要造個配偶幫助祂;
保羅獨身不好,所以他要找個姊妹結婚幫助他。
另外,這原則主要是『男性』,而非女性。
也就是說,通常男性比較需要女性幫助他。
這觀念和很多人的觀念是相反的。
在聖經裡,女性要『順服』男性;
但是,在婚姻一事上,女性並不太需要男性『幫助』,是男性才需要女性幫助。
可是一般人的觀念是女人很需要男人的愛與感情,否則會活不下去,但這是錯誤觀念。
2. 教會裡大部份的人都認為應該結婚才好,也都喜歡引用這句話。
答:
我可不這樣認為,聖經也不是這樣教的。
事實上,在末世之時,聖經反而認為要考慮『獨身』這一選項。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林前7:26-27)
我不是說人人都要努力獨身,而是說結婚並不是聖經規定人人必須做的選項。
不過,『一般而言』,確實是以結婚為主要狀況。
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獨身屬於恩賜,但不是人人都有此恩賜,特別是男生。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獨身);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7:7)
3. 牧師還教說未婚的要為未來的另一半禱告,我總覺得彆扭,因為目前沒打算結婚,也沒有對象,如果上帝有安排我結婚,我應該會知道吧? 我有需要很積極的找對象嗎? (像是參加聯誼或什麼可認識多點人的活動),我自己沒有很積極的意願,但長輩似乎都很急 (不管是教會還是家裡...),
答:
1.假使你『想』結婚,那麼,你為另一半禱告,是可以的(即使你不知道到底結不結得成)。
2.假使你『不想』結婚,那麼,你不需為另一半禱告,但須認真尋求上帝是否引領你獨身,而且你必須很小心查驗自己是否有獨身恩賜。
切記:
獨身是恩賜,不是人人都能有這恩賜。
3.假使你沒有特別想或不想,也不會特別反對結婚,那麼,當你到了適婚年齡,就該為自己婚姻禱告,求上帝帶領(不管是帶領進入婚姻,或是帶領進入獨身,都願上帝旨意成全),這是應盡的本分。
4. 假使你沒有特別想或不想,也不會特別反對結婚,那麼,當你到了適婚年齡,參加各種婚友聯誼,是對父母的順服,而且這是必須的順服。因為,父母要你去參加聯誼,並沒有違反聖經。
5.雖然必須順服父母去參加聯誼,但這不表示自己就必須順服父母做『沒有意願的結婚』。請注意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其實,有時或許上帝真的會在聯誼中,聖靈感動你的心,也感動某位姊妹的心也說不定。
我們不需太快太早下定論,凡事留心上帝引領,並且願意順服上帝引領便是。
小小羊
2. 教會教導未婚的要為未來的另一半禱告,我總覺得彆扭。
1. 「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聖經裡這段是代表神認為人都應該有配偶較好嗎? 我一直覺得這句是指著亞當說的,不是所有的人,否則保羅在哥林多前書7章說的不就和這相抵觸嗎?
答:
這句話確實是針對亞當的,但也可以成為一個『大致的原則』。
請注意,我只說是『大致的原則』,而不是說這是對『全世界每個人的絕對真理』。
因為,主耶穌、保羅,都是獨身,
上帝可沒說主耶穌獨身不好,所以我要造個配偶幫助祂;
保羅獨身不好,所以他要找個姊妹結婚幫助他。
另外,這原則主要是『男性』,而非女性。
也就是說,通常男性比較需要女性幫助他。
這觀念和很多人的觀念是相反的。
在聖經裡,女性要『順服』男性;
但是,在婚姻一事上,女性並不太需要男性『幫助』,是男性才需要女性幫助。
可是一般人的觀念是女人很需要男人的愛與感情,否則會活不下去,但這是錯誤觀念。
2. 教會裡大部份的人都認為應該結婚才好,也都喜歡引用這句話。
答:
我可不這樣認為,聖經也不是這樣教的。
事實上,在末世之時,聖經反而認為要考慮『獨身』這一選項。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林前7:26-27)
我不是說人人都要努力獨身,而是說結婚並不是聖經規定人人必須做的選項。
不過,『一般而言』,確實是以結婚為主要狀況。
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獨身屬於恩賜,但不是人人都有此恩賜,特別是男生。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獨身);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林前7:7)
3. 牧師還教說未婚的要為未來的另一半禱告,我總覺得彆扭,因為目前沒打算結婚,也沒有對象,如果上帝有安排我結婚,我應該會知道吧? 我有需要很積極的找對象嗎? (像是參加聯誼或什麼可認識多點人的活動),我自己沒有很積極的意願,但長輩似乎都很急 (不管是教會還是家裡...),
答:
1.假使你『想』結婚,那麼,你為另一半禱告,是可以的(即使你不知道到底結不結得成)。
2.假使你『不想』結婚,那麼,你不需為另一半禱告,但須認真尋求上帝是否引領你獨身,而且你必須很小心查驗自己是否有獨身恩賜。
切記:
獨身是恩賜,不是人人都能有這恩賜。
3.假使你沒有特別想或不想,也不會特別反對結婚,那麼,當你到了適婚年齡,就該為自己婚姻禱告,求上帝帶領(不管是帶領進入婚姻,或是帶領進入獨身,都願上帝旨意成全),這是應盡的本分。
4. 假使你沒有特別想或不想,也不會特別反對結婚,那麼,當你到了適婚年齡,參加各種婚友聯誼,是對父母的順服,而且這是必須的順服。因為,父母要你去參加聯誼,並沒有違反聖經。
5.雖然必須順服父母去參加聯誼,但這不表示自己就必須順服父母做『沒有意願的結婚』。請注意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其實,有時或許上帝真的會在聯誼中,聖靈感動你的心,也感動某位姊妹的心也說不定。
我們不需太快太早下定論,凡事留心上帝引領,並且願意順服上帝引領便是。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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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小小羊 : 怎樣知道或判斷自己是否有獨身恩賜呢 ? 是看自己的個性、人緣來判斷嗎 ? 若是一個人到了適婚的年齡, 也有能力承擔家庭的負擔, 自己也覺得不適合單身, 很想結婚, 那這個人上帝可能會給他獨身恩賜嗎 ? 謝謝
關於自己是否具有獨身恩賜,這很難講。 基本上,在『恩賜』部分,我們可以有兩種角度來檢驗: 1.自己 自己覺得是否有這部分恩賜? 2.別人 別人覺得我有這種恩賜嗎? 假使二者都有,那麼,確實比較『可能』(請注意,我只說可能,不是一定,因為,真正有無恩賜,還是要上帝才知道)。 假使自己覺得有獨身恩賜,但別人都認為你沒有,那麼,通常你確實比較可能沒有這種恩賜。 假使自己覺得沒有獨身恩賜,但別人都認為你有,那麼,你很可能真的有,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 很多恩賜,其實,都不是單純涉及到『自己』,而是涉及到『別人』。 因此,別人的看法,在恩賜的判斷部分,有時,真的很重要。 比方說: 自己覺得自己很有歌唱的恩賜,問題是,別人覺得你唱得很難聽,根本沒有這種恩賜。 那麼,我們在判斷恩賜時,當然要強烈考慮自己是否誤判自己所認定的歌唱恩賜。 相反的,自己覺得自己很不會唱歌,問題是,別人明明就覺得你超級會唱。 這時,當然要重新評估自己原先的自我判斷。 而獨身與結婚,這又更複雜,因為,結婚涉及『另一人』。 我對某人心有感覺,問題是,假使對方對我心無感覺,那表示我這種感覺不是真正來自上帝,因為,真正來自上帝的感情,必定二者都有感動(時間可以前後,但不可能另一方一直都沒有)。 同樣的,覺得自己沒有獨身恩賜,問題是,自己一直找不到對象結婚,這時,表示自己必須審慎判斷,重新考慮,是否上帝認為你有這種恩賜。 當然,即使現在找不到婚配對象,即使現在還找不到雙方都能對彼此有感覺的對象,也不表示自己就必須獨身。 有很多時候,只是時間未到而已。 上帝的時間何時來到,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預先做好準備,不管是結婚也好,獨身也罷,做好準備,總是正確的。 這樣的話,哪一天,上帝將對方帶來給你時,你已經準備好接受了; 哪一天,上帝讓你知道自己真要獨身時,你也準備好了。 我們對上帝,到底有多信任?到底有多順服? 請自行參閱這篇文章,然後想一想: 『一個小故事。與所有未婚的姊妹分享』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17376.html 這不是僅適用於姊妹,而是連弟兄都適用: 如果有一天,上帝要你到相當年紀時,才邁入婚姻,而且對象也年紀老邁,你願意嗎?
『真正來自上帝的感情,必定二者都有感動』 針對這句話, 我還有一個問題, 請問小小羊 : 上帝會讓一對男女彼此都有感動, 而男和女都有禱告一段時間, 確定是神帶領才決定在一起。 男和女都很努力維持感情也堅守信仰, 但神最後卻沒有讓他們在一起也沒有結婚, 上帝帶領的感情會有這種例子嗎 ? 謝謝 !
James: 『確定』是神帶領才決定在一起。、、、但神最後卻沒有讓他們在一起也沒有結婚, 答: 這個最後的結果,就證明當初的『確定』,根本就不是正確的確定,不是嗎? 對於上帝旨意,我們不要輕易就說自己確定。 事實上,在關於個人事務的上帝隱密旨意領域,動輒說自己知道上帝心意、確定上帝心意的,常常就是最錯誤誤解上帝心意的。 說真的,我很不喜歡許多人的那種動輒宣稱『上帝告訴我』、『聖靈對我說』的習慣。 那種習慣很不好,因為常常『事後』都證明根本就是妄稱上帝名號,觸犯十誡第三誡。 養成『我有一個感動』這種不訴諸上帝名號的用法,然後觀察『事後』的變化,來『反推』原本確實是上帝來的感動,這樣會穩妥一些。 不過,話又說回來,確實有相戀的弟兄姊妹,不僅彼此有感覺,而且禱告尋求上帝心意之後也平安,但後來卻彼此沒步入結婚禮堂的。 對此,我們只能說: 1.上帝帶領他們當戀人 2.上帝沒帶領他們結婚 3.上帝帶他們當戀人,是一種訓練的課程,而不是上帝對他們婚姻的心意。 4.絕對沒有上帝帶領你們結婚,所以讓你們相戀,但後來卻讓你們沒結婚這種事。 請參閱: 尋求神的旨意相關文章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372345.html
謝謝小小羊。 通常會為自己未來的另一半禱告就是因為人很軟弱, 1.不希望承受失戀的痛苦 2.希望可以少走一些冤枉路 因為人的智慧是遠不如上帝的。 但還是有這種 : 『上帝帶他們當戀人,是一種訓練的課程,而不是上帝對他們婚姻的心意。』的情形..... 要完完全全信任、順服上帝真的是一件不容易的事阿。 願 神給我們更多的信心...
幾年前,學園出版社有一本暢銷書,叫做《不再約會》。 作者是一位很年輕的基督徒,我推算,他寫作時的年紀大約二十歲左右。他以切身的經驗告訴年輕人,基督徒不應該效法這個世界的樣式,大玩約會交友的遊戲,而是應該將感情生活交由上帝掌管,除非已經預備好了,並有結婚的打算,否則不要約會。 內容大致上是這樣,這本書曾經在我們的團契中引起一番熱烈的討論,有人同意他所說的,也有人強烈地反對。 小小羊請問您的看法,基督徒是應該「一次」戀愛就成功比較好呢?還是應該「多看多比較」呢? 對了,想要再請問一下小小羊,您鼓勵姊妹主動追求弟兄嗎?謝謝。
關於March所問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身為基督徒,面對人世間一切的事情,我們所要做的事,首先,就是要回到聖經來,看看聖經怎麼說。 聖經,就是上帝的話,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 那麼,關於男女朋友交往,聖經說了什麼? 我們有沒有發現,聖經沒講? 聖經對於『夫妻』,有很多權利義務的規定,有很多應盡的本分。 但是,聖經對於『男女朋友』,卻幾乎是緘默的。 我不是說聖經沒有提供一般原則,好比不可姦淫、不可暴力、心地善良、、、。 問題是,這些原則,只是很一般性的,甚至不管是否男女朋友關係,都一律適用。 我說的是: 聖經幾乎沒有特別針對男女朋友階段,做出什麼特定的規定。 這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 『已結婚』和『沒結婚』,二者簡直是天壤之別。 『結婚』是一個很重要的分水嶺,讓權利義務與本分關係,進入完全不一樣的要求與標準中。 而且,這還代表什麼意思? 這代表上帝對於『男女朋友』階段,有大量領域,是屬於『相對領域』,而非『絕對標準』領域的。 好比說: 夫妻是『不能離婚』的,可是男女朋友卻『可以分手』,一點都沒有涉及犯罪問題。 先有這樣的觀念之後,我們就可以來看一些問題。 1.除非已經預備好了,並有結婚的打算,否則不要約會 答: 聖經有這樣規定嗎? 恐怕沒有,不是嗎? 因此,對於這類的問題,是一種『相對領域』,而非『絕對真理』,個人可以有自己決定的自由。 當然,個人的自由,不表示就一定正確,或一定非常好。 事實上,各種自由,都帶有自己日後必須承擔的風險。 聖經不會告訴你錢要存放在哪家銀行,聖經根本不會告訴你銀行的名字,只告訴你不可貪財、要認真規劃、、、這類的原則。 因此,你錢要放哪家銀行,當然都是個人自由。 不過,有些銀行比較安全,有些比較危險。 這些,就是個人自己要去衡量的部分了。 不過,雖然對於『以結婚為前提才能約會』這樣的觀念,我根據聖經說聖經沒有這樣規定, 然而,以我自己而言,我確實是抱持這樣的看法,而且是這樣執行的。 我自己認為,這樣的立場與做法,確實是比較好的。 不過,我還是必須強調: 如果只是我個人的習慣與看法,那就不是絕對真理,大家『參考』便是。 但對於『絕對真理』,那則是人人都必須遵守。 而對於『以結婚為前提才能約會』這樣的觀念,這只是屬於個人習慣與看法,不是絕對真理,大家參考即可,不需奉為圭臬。 2.基督徒是應該「一次」戀愛就成功比較好呢?還是應該「多看多比較」呢? 答: 還是一樣的問題: 我們凡事先想想聖經: 聖經裡,上帝有提出這種『應許』嗎? 上帝有保證一次戀愛就成功嗎? 沒有!不是嗎? 在以結婚為前提的情形下交往,我們當然希望能戀愛一次就成功,與初戀者步入結婚禮堂。 但問題是,『主權』是在上帝手中,我們只能時時尋求上帝引領與保守而已。 唐崇榮牧師講過一個關於葛理翰牧師(或譯葛培理)的戀愛故事,大意是: 葛理漢牧師還在大學時,他喜歡上一位美女,後來去追求這位美女時,這位美女對他說:「我只嫁世界級的大佈道家!」 當然,葛理翰牧師當時只是個的名不見經傳的大學生,所以,這個戀情,就很悲慘的破碎了。 後來,有一天,他在團契幫忙搬東西時,不經意間,看到一位女生。 他看了看,而那位女生,後來也看到他,對他笑了笑。 這一笑,讓他驚為天人,強烈的愛意不斷湧出。 這位女生,後來就是國際級大佈道家葛理翰牧師的夫人。 而原先葛理翰牧師喜歡的那位女孩,所嫁的人,反而沒葛理翰牧師那麼知名。 一次戀愛就成功嗎? 未必。 在男女戀愛階段,上帝的帶領與安排,很難講,不是嗎? 上帝預備的另一半是誰,誰知道呢? 不過,一旦結婚,那就不用想,反正你的另一半,就是神所配合的,任何人都不准分開。 當然,假使葛理翰牧師原先追求的女生,也是為虔誠愛主的基督徒的話,那麼,即使後來她所嫁的,不是國際巨星級的大佈道家,她也一定會感謝上帝的帶領,讓她與這樣的丈夫結婚,她依然會活在幸福之中的。 假使她是出於虛榮,而非真正愛主,那麼,上帝的決定與安排,也回覆了她的個人意見。 3.您鼓勵姊妹主動追求弟兄嗎? 答: 我倒要反問:Why not? 為何不可呢? 聖經並沒禁止,不是嗎? 其實,『主動追求』有很多種意思與層面,技術部分更不用講,路是無限寬廣。 很多時候,姊妹只需「主動開出一些路」,弟兄有時就會「陷入陷阱」中了,不一定要直來直往表明心意。 當然,有時,弟兄是呆頭鵝,那麼,這時當然就要更「清楚」一些開出一些路、設出一些更明顯的「陷阱」。 上面的這些詞彙,是一種玩笑話,大家理解意思即可。 假使要正經講的話,我們可以稱為『引導』、『安排』。 姊妹既然對某位弟兄有感動,那麼,當然可以引導、安排、暗示、、、、。 而通常姊妹臉皮比較薄,用這種比較含蓄的方式,即使被拒絕,也比較不會覺得很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