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過福音』和『沒聽過福音』,審判標準相同嗎?
『認真的基督徒』和『懶惰的基督徒』,獎賞一樣嗎?
下地獄的人,痛苦程度都一樣嗎?
其實如果弄清楚一些相關的觀念,我們就不會被這類的問題所困惑。
以下,要簡單說明這些相關的觀念。
在講解之前,我要先提出兩個很基本的觀念:
1. 標準
審判的標準是甚麼?
用來當審判的標準,是不是一樣?
對有聽過福音的人,和沒聽過福音的人,都用相同的標準來審判嗎?
這樣公平嗎?
正確答案是………………審判『標準』是不一樣的。
2. 程度
一樣是獎賞,但獎賞都一樣嗎?
一樣是刑罰,但刑罰都一樣嗎?
這樣的話,努力的和不努力的,又有甚麼差別呢?
正確答案是………………賞罰『程度』是不一樣的。
當我們抓住這兩個很重要的概念之後,我們再思考下面的部分,
就比較能抓住重點。
一、 聽過福音,和沒聽過福音,審判一樣嗎?
答:
不一樣。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
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3)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
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
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2:14-16)
說明:
1.聽過福音的人,會用『福音』來審判;
沒聽過福音的人,不用福音來審判,而用『良心』來審判;
拒絕福音的猶太人,用『舊約律法』來審判。
2.太多人誤解『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的意思了。
這並不是表示沒聽過福音的,就『不會滅亡』。
事實上,這經文的意思是說:
那些沒有律法,可是『有犯罪』的人,他們『也會滅亡』,
但『不是按照律法來判他們滅亡』。
也就是說,一樣會滅亡,只是用不同的標準來審判他們而已。
為什麼?
因為,這些沒聽過福音的人確實『沒有律法』,
所以當然不會用律法來審判他們,否則就太不公平了。
可是,這些沒聽過福音的人,難道就不是『犯罪的罪人』?
當然是!
既然是犯罪的罪人,當然會滅亡,
只是不是按律法來判他們滅亡,而是按他們自己的是非之心來判他們滅亡。
因為,他們一樣不可能凡事都沒有違反自己的是非之心。
連孔夫子都要到七十歲才能『隨心所欲不逾矩』,
亦即他在七十歲之前,一樣無法做到完全不違反良心。
這樣的話,有哪一個人,能靠『一生都未曾違反自己良心』而進天堂?
事實上,全世界所有的人,不管有沒有聽過福音,自己都清楚,
從小到大,每個都有違反自己良心過。
二、 都是下地獄,但懲罰的程度一樣嗎?
答:
不一樣。
『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
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
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推羅、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
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
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
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
(太11:20-24)
說明:
1.聽過福音而不信的人,審判懲罰會比較重;
沒聽過福音而下地獄的人,審判懲罰會比較輕。
如:
在審判時,哥拉汛、伯賽大、迦百農的審判會比較嚴厲,
因為他們已經聽過福音;
而推羅、西頓、所多瑪受的審判較輕,
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前幾個城市的福音機會。
2.聽過福音而拒絕的,審判的嚴厲,會比沒聽過福音的壞人還要嚴重。
因為,所多瑪本來就是罪惡滔天,嚴重到被上帝天火焚燒。
但這樣的城市,在審判時,竟然比行為沒那麼壞的迦百農還要輕,
差別就是因為迦百農有聽過福音,而所多瑪沒這種機會。
換言之,聽過福音而不信的「好人」,會比沒聽過福音而滅亡的「壞人」,
審判更嚴重。
3.肉體的死亡刑罰,不表示最後審判就會比較嚴重。
那些肉體被天火焚燒的所多瑪,在人來看,好像很悽慘。
但是,那只是肉體的死亡。
末日大審判時,所多瑪竟然懲罰比迦百農輕。
事實上,得救的基督徒也一樣。
有時被上帝管教,受到肉體死亡的刑罰,並不表示靈魂的審判就會很悽慘。
舊約烏撒摸約櫃被當場擊殺,不表示他靈魂就沒有得救;
新約使徒行傳亞拿尼亞夫妻欺哄聖靈被當場擊殺,也不表示他們靈魂就沒有得救。
事實上,有些人被管教,上帝用肉體死亡來刑罰,
搞不好是避免他們真正靈魂沈淪的方式之一。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
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4.一樣下地獄被火焚燒,為什麼可以發生懲罰或痛苦程度不同的情形?
對此,聖經沒有多講。
不過,我分享一個個人想法,不代表真理,大家參考一下便是:
一樣被火燒,每個人痛的感覺,一樣嗎?
有些人一點點痛,就受不了;有些人卻可以有很大的疼痛忍受度。
所以,或許在地獄時,上帝可能會讓一些人痛苦感覺特別強(像賣主的猶大),
而讓一些人痛苦的感覺比較弱(像沒聽過福音的人)。
這時,雖然都是一樣的地獄之火焚燒,但每個人的痛苦程度,卻有差別。
但是,我要提醒:
1.不管如何,地獄就是痛苦,所以一定要努力傳福音,
盡量不希望有人下地獄。
任何基督徒不以傳福音救人為目標,而以看人下地獄為快樂,
是超級嚴重在犯罪。
2.關於地獄裡的情形,我們不要做過度推論。
我們只能在已有的聖經經文部分推論,
千萬不要去相信那些越過聖經的天堂地獄遊記。
任何相信那些天堂地獄遊記就是真實狀況的人,請小心聖經嚴厲的懲罰:
『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啟22:18)
那些寫這種書的人、相信這種書的人、到處宣傳這種書的人,都要小心了,
因為已經觸犯這個嚴厲的警告了。
另外,天主教雖然有掌握住聖經『刑罰不同』的觀念,
但卻越過聖經,推展出『煉獄』教義,
這也是嚴重違反聖經,我們絕不接受。
三、 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審判一樣嗎?
答:
不一樣。
說明:
1.沒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受的審判,會比那些沒聽過福音的人更嚴重。
(如:賣主的猶大)
而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再受下地獄的審判,而是關於獎賞的審判。
因為,這些基督徒一切的罪,都已經被主耶穌赦免代贖了。
2.基督徒的審判,是『獎賞的審判』;非基督徒的審判,是『下地獄的審判』。
審判的標準,我們上面也已經講過了:
聽過福音的非基督徒,用福音來審判,這會比較重;
沒聽過福音的非基督徒,用良心來審判,這會比較輕。
但不管有沒有聽過福音,非基督徒都一樣被審判下地獄,
但嚴厲程度輕重有別。
四、 基督徒的獎賞,程度一樣嗎?
答:
不一樣。
『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
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
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
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
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0-15)
『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
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
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
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太25:15-28)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
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
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19:27-28)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7-48)
『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彼前4:17-18)
『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
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6-11)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2)
說明:
1.得救的人,即使一切工程被火焚燒存留不下來,只剩僅僅得救,但還是得救。
這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教義。
2.每個基督徒,從重生得救那時開始,就已經永遠得救,但是,都只是『僅僅得救』而已。
接下來,就要看個人成聖的追求與努力了,
因為這部分的『獎賞會不同』。
所以,對那些臨死才信主的人,不用羨慕,
因為他們可能只得到僅僅得救而已,未必有更多成聖的獎賞。
(請注意,我說的是『可能』,不是『一定』。
事實上,搞不好有一些臨死前才信主的人,
獎賞還比那些信主很久卻亂七八糟的人好很多)。
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當然可以上天堂,
但是,他絕對不可能像跟隨主、流血流汗的使徒那樣,
坐在天堂十二支派的寶座上。
3.每個基督徒,都在建立自己的工程,但每個人能存留到永恆去的程度不同。
只有那些真正站在真理上(用金銀寶石)建築起來的,才能存留到永恆去。
否則的話,不管表面上傳多少福音、做多少服事、教會多大、人數多興旺,
都是草木禾秸,都存不下來。
你辛辛苦苦學的正確的三位一體、上帝護理、預定、因信稱義、、、,
都會存進永恆去;
你辛辛苦苦學的成功神學、破除祖先咒詛、地域邪靈、、、、,
都會被火燒光光,在天上甚麼都不剩。
其實,讓我們來想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天堂裡,可以容得下任何錯誤嗎?
不可能的!
如果天堂裡面可以有錯誤,那個地方就不再是純淨無誤的天堂,
而是有污染的地方了。
所以,錯誤的信仰觀念,存得進天堂去嗎?
當然存不進去!
換言之,很多拼命學一大堆錯誤教義與教導的弟兄姊妹,
屆時會發現自己在地上所辛苦學習的,後來都必須被當成垃圾丟掉,
帶不進天堂去。
反而只有那些認真在真理上、一步一腳印、紮紮實實、穩穩固固學習的,
他們所存的,才能帶進天堂去。
4.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還是必須受責打,只是責打比較輕。
這觀念,可以用在沒聽過福音的人在審判時的狀況,
也可以用在一些不知道自己做錯事的基督徒的狀況上。
但這也提醒我們,務要竭力認識神,務要竭力認識真理,
畢竟,被責打總不是好事。
因為,即使責打比較輕,也依然是責打。
5.已經知道自己做錯、走進偏差、不合真理,還不願改正,這樣的處罰會比較嚴重。
這一點對聽到福音不信的人,和不願意改正偏差的基督徒,都一樣適用。
6.基督徒雖然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但是,假使基督徒不願修正偏差、不肯認真追求成聖,那麼,上帝會透過兩種方式來處理:
a. 在世上,會被上帝管教,而且可能很嚴厲,甚至使你肉體死亡。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
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有很多人不按理守聖餐),
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
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林前11:30、32)
b. 在審判,獎賞會比較少,甚至只剩僅僅得救。
太多基督徒忘記上帝是會嚴厲管教的上帝,
然後就以為可以隨隨便便、馬馬虎虎,不認真追求成聖,
這都是會倒大楣的。
那些犯大罪、一錯再錯而不認真悔改,結果到死都沒被管教的,我們要小心,
因為那反而表示他可能不是真正上帝的孩子。
當然,我們不以看人被管教為樂,但真的要深深引為借鏡,用來警惕自己。
『這些事都是我們的鑑戒,叫我們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
(林前10:6)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
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1)
7.基督徒並不是單為得獎賞多寡而追求成聖,請千萬不要弄錯動機。
基督徒努力追求成聖、修正偏差,只是應盡的本分。
知道有獎賞,也可以期待有獎賞,但不用拼命去探究獎賞內容是什麼。
至於上帝以後會給我們甚麼獎賞,那是上帝主權,我們不得而知。
我們千萬不要搞錯重點,
拼命去探求上帝隱密的領域,拼命去猜測上帝會給我們甚麼獎賞內容。
事實上,越是抱持錯誤態度與動機,越是得不到獎賞。
8.上帝獎賞評斷的標準,不是用人多、量大這種人世間的成功標準。
而是依照:
a. 上帝給你恩賜多寡
b. 上帝給你的責任多寡
c. 你動機為何
d. 盡忠職守的程度
e. 、、、
所以,挪亞傳福音一輩子,雖然只有一家八口信主,
但因他盡忠完成上帝交辦的任務,他一樣可以得到很好的獎賞;
以賽亞傳福音,上帝事先告訴他不會有人信,
但他依然盡忠職守,完成上帝交辦的這種看不見外在果效的任務,
所以他一樣可以得到很好的獎賞。
相反的,假使上帝給你五千的恩賜,你只賺三千,
雖然表面上看來好像比二千的賺得還多,但那沒有用,因為沒有盡到本分,
所以獎賞一樣會比較少;
假使你帶很多人信主、很熱心傳福音、很熱心做許多教會事工,
但卻都是傳錯誤的福音、用錯誤的動機、用很多錯誤的教義,
這樣的話,反而可能都會被火焚燒光光,存不進永恆,
結果只剩僅僅得救,沒得到甚麼獎賞。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去拼外表的量,而不在乎自己所信是否正確。
必須在『所信是正確』這種根基上,然後努力『追求成聖』,
完成上帝交辦的任何使命,這樣才對;
如果變成『所信是錯誤』,然後很努力,這反而會變成枉然。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
我按照真理努力盡本分,結果則是上帝決定。
這樣,我們才能不只僅僅得救,而是真正得到獎賞。
五、 不得過度推演與探究
這篇文章,是比較簡單的介紹與說明。
雖然我們已經得救,聖靈已經內住我們心中,
但我們畢竟肉體仍在,墮落的理性依然會影響我們。
所以,雖然提過了,還是要不厭其煩再認真提醒大家一下:
1.我們努力,絕不是單為得上帝獎賞多寡而做,而是為了感謝上帝拯救,
所以出於孝子之心,盡忠職守。
那些為了得到父母遺產而孝順父母的,這絕非真孝順;
不為遺產多寡,而是出於內心而做的,這才是真孝順。
2.聖經雖然有講到獎賞不同、懲罰不同,
但是,到底有哪些不同、具體的項目是甚麼,聖經並沒多講。
所以,我們千萬不要放任自己墮落理性的好奇心,
擅自去探究上帝隱密的部分。
太多人很喜歡看天堂地獄遊記之類的書和見證,
這是很嚴重的錯誤,請千萬去除。
聖經有講的,我們都可以認真學、認真思考、認真發問。
越過聖經的東西,請千萬不要當成真理。
現在已經有很多弟兄姊妹,
真的相信那些越過聖經的天堂地獄遊記所講的東西,
這已經進入很危險的犯罪,很容易招致上帝刑罰的,請千萬要棄絕。
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在真理的根基上,穩固又紮實,而且認真追求成聖。
在見主面時,能得到主的稱讚:
『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
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25:21)
後記:
1. 本文排除嬰兒和植物人之類狀況,
單純指具有行為能力,可以行使自由意志的人。
否則的話,狀況變得太複雜,會討論不完。
2. 本文講的基督徒,是講真正得救的基督徒。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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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創造天地又創造人, 人信從創造的神是不是天經地義? 是嗎? 不是。 這個屬乎自然的天經地義不會自動將人帶到神那裏, 人可能因為驚歎神的創造而渴望認識神, 但是這種出於神形像的創造性動機並不保證人可以藉此重生得救。 保羅說這神性在於受造的萬物是明明可知, 但是那些隨從外邦異教風俗的卻不以神當作神榮耀神, 這表明了人不能以本有的受造的良心藉著受造者認識神。 這是不是說罪是神創造的? 不是。 奧古斯丁原來也不明白這個道理, 他再怎樣思想研究都不能明白, 惟有神使他明白。 神是不是一定要給每一個人不一樣的個別的啟示, 為了要解決這個問題? 不一定? 不可知? 直到目前為止還未知? 直到目前為止還不可知? 有一天必要明白? 一定不是。 神可以而且有絕對的主權決定要怎樣帶領奧古斯丁認識神, 奧古斯丁領受的神的啟示與加爾文約翰領受的同樣是出於聖經, 我們領受的也同樣是出於聖經, 這並不否定神的公義, 而且必然是要這樣才合乎神的公義。 因此這惟獨聖經不是為了對抗羅馬天主教而限制基督徒在基督耶稣裏的自由, 而是因為主基督耶稣說的: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翰福音 JOHN 8:32 阿們!
请问什么是“奖赏的审判”?如何理解? 既然基督徒一切的罪,都已经被主耶稣赦免代赎了,为何将来还要受审判? 基督徒可以在祷告中求神不要审判自己吗? 主耶稣作了挽回祭止息了父神对基督徒的忿怒,是否可以理解成基督徒免受”下地狱的审判“? 基督徒可以每次祷告都求主用宝血洁净自己的罪吗?可以求主洗净别人的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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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花生米: 我文章中的經文,你看了嗎? 那些經文,已經回答你大部分的問題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