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芥末網友所提出的疑惑。請各位熱心的兄姊,有空時盡量幫忙回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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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會姐妹的兒子今秋要離家去唸大學,他展望大學生活的自由自在,
和更寬廣的交友圈,不願被感情牽絆,所以二月跟相交年餘的女朋友(非
基督徒)分手。原先交往時,這位姐妹鼓勵她兒子傳福音給他的女朋友,
這位女孩也跟著他們上過幾次教會,參與青年團契的活動。
現在她兒子又了一位女朋友,也不是基督徒,她說,她鼓勵她兒子傳福音
給她,我回她:「千萬不要!他根本不是真心與她交往,只是用她來填補
上大學前的情感空白,叫他傳福音只會讓她知道真相後,對基督徒大為反
感,以後別人要再傳就難了!」
這位姐妹認為我的說法有偏差,我心中雖有平安,但想知道這樣做合不合
聖經的教導。
Posted by 芥末 at 2008年05月20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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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會姐妹的兒子今秋要離家去唸大學,他展望大學生活的自由自在,
和更寬廣的交友圈,不願被感情牽絆,所以二月跟相交年餘的女朋友(非
基督徒)分手。原先交往時,這位姐妹鼓勵她兒子傳福音給他的女朋友,
這位女孩也跟著他們上過幾次教會,參與青年團契的活動。
現在她兒子又了一位女朋友,也不是基督徒,她說,她鼓勵她兒子傳福音
給她,我回她:「千萬不要!他根本不是真心與她交往,只是用她來填補
上大學前的情感空白,叫他傳福音只會讓她知道真相後,對基督徒大為反
感,以後別人要再傳就難了!」
這位姐妹認為我的說法有偏差,我心中雖有平安,但想知道這樣做合不合
聖經的教導。
Posted by 芥末 at 2008年05月20日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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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那建議請女性的屬靈長者傳福音給她. 或跟她年紀相仿的基督徒女孩傳福音給她. 長者是比較好 因為可以一起輔導兩個人對交往的態度也 把不對的行為與思想指出來.
這個可能造成對方的觀感是福音的本質被人的感情的存在所決定, 原來愛的時候可傳可不傳, 後來不愛了就要傳, 這是不是說上帝只愛不被人愛之人? 聽起來好像很合理,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我們不愛因為其中有一人沒有被神愛, 我們相遇就是因為神要愛其中一人, 這樣原來為甚麽愛呢? 神不是只愛未曾被愛過的人, 神也愛被神愛的人, 所以福音所到之處不是只作用在還未得救的人身上, 已經得救的人同樣可以經驗到神的大能, 只是因為這能力是在初信的人身上彰顯, 並不表示沒有感動基督徒的就不是福音。 這樣看來從聖經明白福音的本質不是相對的可有可無, 而是絕對的必要之條件, 基督徒不能永遠活在追求感情衝動的人生, 在基督徒成聖的路上感情也是需要被聖化。
有一位弟兄前後帶過多任女友到教會, 有人調侃他每次有甚麼跨教會的聯合特會 都會成為他的歷任女友全員集合大會 這真的蠻尷尬的! 如果雙方未論及婚嫁,或根本就不是以婚姻為前提作交往 這樣輕易就在教會大喇喇的公開戀情 如果以後戀情沒有結果,在教會或聯合特會碰面豈不是很尷尬 我覺得這對彼此、尤其是姊妹,並沒有做到保護! 基督徒交往男女朋友應以婚姻為前提,不可以仿效世俗那種輕率的態度 交往對象也該是基督徒才對! 不要裝作沒看見聖經的話,把它當作老掉牙的過時用語〜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 所以那位才剛要上大學的兒子可以邀請這位“女性友人”上教堂 卻不應該在對方不信主的狀況下就急著做進一步交往 傳福音要清清潔潔的傳! 找婚姻對象也要符合神的教導, 我們要得神祝福、而非讓神任憑,最後再來祈求神憐憫 這樣做才合神心意。
很需要為教會的青年人來禱告!願上帝保守每位弟兄姊妹都能有合神心意的認知與持守,不叫他們遇見試探,救他們脫離兇惡。
這件事,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 基本上,對外公開的分手理由,未必是真正的理由。 所以,每對男女朋友分手真正的理由,我們未必能確實知道,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 但為了方便討論起見,我們就假定芥末所提供的,就是男孩子心中真正的理由。 因為,這個理由,真的有值得商榷之處。 以下,只是分享我個人看法。 不是真理,大家聽聽看看就好,就當成一些思考方向即可。 1. 為了大學生活的自由自在,和更寬廣的交友圈,不願被感情牽絆,所以二月跟相交年餘的女朋友分手? 我的看法: 說真的,我很不能認同這是分手的理由。 因為,這給我『不太有責任感』的感覺。 事實上,假使真的是為了離家去大學後,有更多的選擇機會而分手,這樣會在短短三個月(甚至不到)的時間內,和舊女友分手,馬上又結識新女友? 那麼,這個新女友,是九月開學前的墊檔?九月以後又可以找理由分手,以便追求自由寬廣的大學交友圈? 和交往一年的女友分手,竟然可以這麼快就撇除傷痛?或是說,可能也不太會痛? 一個基督徒男生,對感情的態度,可以這樣隨便,毫無責任感? 2. 每次都找未信者? 基督徒男生,每次都找非基督徒女生談戀愛? 我很懷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假使不知道,那麼,是不是家庭與教會教導不足? 我家的孩子,從很小,我們就不斷教導他們長大後只能和基督徒結婚,連天主教徒都不可以。 而這樣已經要去大學唸書的男生,到底知不知道這個很基本的聖經教導? 當然,也有可能是知道,但不當一回事,或是覺得很難遵行。 我同意,教會裡面,姊妹常數量比弟兄多。 所以姊妹要堅守,有時真的比較難,我比較可以體諒。 但是,弟兄呢? 不往信主的姊妹找,卻要往不信主的女生去找,這又是甚麼意思? 信主的姊妹,條件都比不信主的差?打死我都不相信。 或是說,信主的姊妹比較衿持不隨便,而不信主的比較開放,所以我比較能獲得性的滿足? 3. 找不信主的女朋友之後,再來傳福音給她? 已經犯姦淫,再來認罪悔改? 已經賣了主,再來認罪悔改? 已經三次不認主,再來認真贖罪? 當然,認識不信主的女朋友,並沒這麼嚴重。 但是,接二連三都去認識不信主的女朋友,說真的,我也不相信這人真是在乎聖經真理、在乎聖靈帶領、在乎上帝心意。 我這話說得很重,但我身為年紀一大把的老弟兄,我絕對敢講這麼嚴厲的話。 任何弟兄擇偶,卻不在乎也不尋求上帝帶領,而只以個人喜好來選擇對象,是嚴重的錯誤。 事實上,應該是要在還沒發展出戀情之前,就應該先帶『女性朋友』去教會、或傳福音給她了,之後,才能考慮發展成女朋友。 如果顛倒了,變成先發展出戀情,已經變成『女朋友』,然後才去傳福音給她,這根本是本末倒置、搞錯方向。 因為,假使感情已經放到很深,這時如果對方硬是不信主呢? 這時你撇得下感情順從主嗎? 為什麼要試探主呢? 不知道人性的軟弱、不知道試探主是大罪嗎? 『也不要試探主,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林前10:9) 『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來3:8) 明知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為何硬要去找不信者,然後事後再來傳福音? 明知不能上床,為何硬要上床了,然後克制不住了,事後再來傳福音? 明知不能先放感情,為何硬要先把感情放下去,然後再來傳福音? 生米先煮成熟飯,然後再來傳福音,給上帝背書?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 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來3:12-13) 4. 交女朋友,目的是甚麼? 人家有,我也要有? 我正血氣方剛,有生理需要,所以我要有一個來滿足生理需求? 我正情竇初開,有感情需要,所以我需要有一個來滿足感情生活? 這都是世俗文化的觀念,問題是,基督徒可以效法這種觀念? 身為基督徒,雖然我們不能保證認識的男女朋友以後一定會結婚(因為聖經也沒這樣要求), 但是,我們真的不能把男女朋友關係當兒戲。 因為,任何放下感情的男女朋友,未來確實可能發展成婚姻的。 所以,在談戀愛、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之前,真的應該抱持慎重的態度: 假使這人以後是我的另一半,我願意嗎? 假使不願意,最好就不要太快把感情放進去。 說真的,現今的潮流,彼此玩玩、先玩再說、順從感覺的帶領,這都是亂七八糟的錯誤行為。基督徒怎能效法? 5. 父母在幹什麼? 我這話,說得也很重。 聖經一直要求父母:務要教導你們的孩子,當他們走錯路時,一定要糾正、甚至管教,不得放縱小孩。 撒母耳的老師祭司以利,一生算是認真作主工,本身行為也很良善。 但是,只因他縱容自己孩子亂七八糟,上帝就嚴厲刑罰他們一家。 聖經的鑑戒,我們不要當隨便。 說真的,在這個例子裡面,這孩子已經大有問題了,可是我不知道父母到底有沒有警覺? 1. 感情可能很隨便 2. 可能不在乎上帝、可能不在乎聖經真理、可能沒有尋求上帝引領的習慣 3. 可能已經受世俗文化影響很深,卻沒多少聖經真理存在心理 4. 可能將傳福音視為一種隨便的事,而不是很重要、很神聖的事 5. 可能已經有責任感很差的傾向 6. 可能喜歡和不信者女生在一起,而不喜歡和教會或信主的女生在一起活動 7. 可能很薄情、不愛惜、不珍惜女朋友(未來很容易會變成不愛護妻子) 8. 可能很自我中心、個人利益至上、不在乎別人感受 9. 父母可能縱容、溺愛,卻毫無警覺 10. 父母對信仰真理可能認識已經有偏差,卻毫無警覺 11. 更重要的是:這男生真有重生得救了嗎?父母關心自己孩子有沒有真正重生得救嗎? 隨便信手拈來,就一大堆可怕的警訊,我不知這男生的父母,到底有沒有發現事情的嚴重? 假使父母知道,卻不趕緊想辦法制止孩子,這樣是嚴重失職。 假使父母不知道事情嚴重,而別人提醒了,也依然溺愛,這一樣是嚴重失職。 沒有人能保證父母即使很認真持守真理、認真教導孩子,孩子就一定不走偏差。 但是,至少父母已經能在上帝面前無愧於心。 但是,假使父母沒盡責,那未來如何站在上帝面前交差呢? 受到現今世界人本主義潮流的影響,很多基督徒父母也以為尊重小孩、人本至上就是真理,卻嚴重忘記聖經才是真理,任何違反聖經的世俗學問我們都願意棄置。 結果,越來越多第二代基督徒變成不像樣,成為表面的基督徒,其實根本沒重生得救。 說真的,小孩信仰有問題,那麼,信仰正確的父母,會是救回偏差小孩的一股很大的力量。 假使小孩信仰有問題,父母信仰也有問題,那就難了。 旁人有時就很難幫上忙,使上手。 這時,只能求主幫助,求主賜下智慧而已。
我記得是我高三的時候吧,那時候快要大學聯考了,我們都待在學校唸書衝刺,當然也很嚮往考上大學後能夠自由,不用在像在高中這段時期那麼痛苦,唸書的空檔,就跟我們班的班長閒聊,他談到他有女朋友,他有去教會,他是基督徒,他在教會是打鼓的,都聊到他在校外的種種生活(對我們這種只在學校,家庭,補習班之間穿梭的,覺得他很酷)當然我最羨慕的是他有女朋友,那時候我沒信主,我就隨口問問,那你們上床了嗎,他說沒,可能考上大學後就會了吧..現在我是覺得一般傳統教會對於性道德方面的教導感覺上不是很多,我是覺得到現在還是很多信徒不把基督教當作一回事,只是拿來跟傳統的信仰做比較,自傲自己的宗教比他人的有水準,一直消費耶穌,而道德觀念方面還是很糟糕,看不出是個基督徒的樣子
我想傳福音還是要的 而且要傳完整的福音 比如說這個男的在消費別人的女兒 證明人的罪性與私慾 但 神的愛是不改變的 男的會變心 神不會變心 男的會離棄或因為死亡而離去 但神就算我們死了之後 都不會離開我們 所以 耶穌要我們不能愛我們的親人 超過愛主 不然 就不能作主的門徒 也許這個男的 並不是真的信耶穌 傳福音再一次對自己提醒 人會信耶穌 也不一定是基於這個男人的甜言蜜語 而是聖靈的大能 所以 不用為將來的事操心 說不定 女的將來已經是熱心的基督徒 這男的仍然信的糊里糊塗
首先,我完全贊同思佳姐妹所說: “傳福音要清清潔潔的傳!找婚姻對象也要符合神的教導,我們要得 神祝福、而非讓神任憑,最後再來祈求神憐憫 這樣做才合神心意。" 而小小羊的看法,命中要害,這也是我對這位男孩年來觀察後的疑慮: 沒有責任感,感情態度隨便,不看重聖經教導,父母看不見孩子靈命偏 差種種問題。 這次,我是鼓足勇氣才對這位年長的姐妹提出忠告,問題是:多少父母 有雅量聽得進去別人對自己兒女的批評呢?特別是主內弟兄姐妹和教會 長執都習以外在行為、學業成就和教會服事來衡量少契、青契孩子的靈 命,而忘記用「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撒母耳上記16:7)的原則來教養子女,我屢屢看到他們“心的偏差”, 卻不便說什麼。 謝謝各位弟兄姐妹不吝分享,我會好好禱告後,等候 神給機會,再與 這位姐妹交通各位的看見。 其實,這個討論又引發另一個困擾我很久的問題:聖經對弟兄得罪我要 如何應對,在馬太福音18章有很清楚的教導,對看到弟兄犯罪,也明白 要用愛心說誠實話的原則規勸,但是:若看到弟兄姐妹的子女的偏差時, 要如何以聖經原則提醒,又不至於干犯父母教養的權柄?
就以身為小弟兄的我來說, 之前也是跟幾個位信主的女朋友交往,回想過去真是深感有愧對上帝 總是憑著自己的情慾而行事,然後又在罪後懊悔。 這時候一個屬靈夥伴就非常的重要, 一位我的學長,特別是在感情上是非常持守的,就很感謝他體諒我的軟弱,但他也很嚴厲的指責我說: 「你要耶穌為你釘上幾次十字架,你才能夠省悟,知道神有多麼的傷心!」 這句話我一直記在腦海裡。 真的在與未信主交往,實在有許多價值觀與生活態度不合,然後又草草的結束。 到現在我每天一直為我自己禱告,求上帝保守我的心思意念。 主,求你關閉我的心,只等到遇見了她; 求你關閉她的心,只等到遇見我的那一天。 阿們 這是我一點點的分享 就我的經驗來說,尤其是之前待過像靈糧堂這總大型教會來說,很多情侶大多數都是與未信主居多,而且比較多都是主內姐妹與未信主男生交往。 這不經讓我納悶,是弟兄們不爭氣,還是教會或者是父母的疏失? 尤其是在傳福音同時,到底自己不知道是是在傳什麼,還是以傳福音之名,在消費教會?
教會女多男少的組成在華人為多數的地區相當普遍, 這個我認為是受到文化傳統的影響, 男性是更容易被外在的地位名聲吸引而比較少注意到內在的靈性的問題。 女性主義者相信藉著內在的革命性地在性別身份與行為取向的對應領域之間的轉換, 以及破除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 可以疏解因著角色認同而造成的對立與緊張, 我個人則相信性別的差異不是男與女無法和平相處的決定性因素, 人面向神的對焦關係在本質上不被現象界的行為或精神層面的符號或價值所決定, 也就是說教會的信徒是可以清楚地意識到人的理性與信仰及真理之間有不協調之處。 當代流行的心理學未能根本解決如此問題, 因為知與行之間不是除去知或是除去行就可以解決衝突, 而是因信而知, 也是因信而行。 所以不是說好像歸正的教會就不與人合一, 而是教會的合一不是合到哪裏去才算是合一, 只有在真道上合一才是真正的合一, 在對於人的認識上合一是缺乏穩固的根基, 只有主基督耶稣並他釘十字架才是基督教會信仰的根基, 除此之外全是隨流逝去的沙土。
我今天在電視看一個節目,那個節目讓我感覺到這個問題應該是,先請別的姐妹傳福音給那位「女朋友」,然後,先別跟她說他這位基督徒男朋友的巨大錯誤,好比提問問題人所擔心的一件事:「傷害到她而從此不信任基督教。」 先引導正確觀念給那位未信主的女朋友,慢慢讓她認識主,過聖潔的生活,然後我認為,也應該嚴厲教訓並導正這個信主的弟兄的觀念,不要為了私慾欺騙未信主的女孩子,實在太過份了,應該把他錯誤、自私自利的錯誤觀念導正過來,此外,也許是這位弟兄可能有軟弱之處,需要引導他把心思放在正當活動,而不是男女情慾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