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某位網友提出的資料與看法。對這議題,我開放給大家自由發言。
但是,請不要有任何不敬的筆名與內容。對於不敬的筆名,我一律將筆名刪除。
我們對於『罪』,可以批判與討論。
但是對於『人』,請保持應有的禮貌與尊重。
~~~~~
看娛樂新聞
黃國倫離婚了
而且顯然有意與寇乃馨交往
事實上 從報導中看來
應該說已經當紅粉知己一陣子了
連一個有許多感動見證的基督徒都有軟弱
但為何黃先生與寇小姐膽敢在媒體透漏彼此的好感?
基督徒結婚的誓言
不是說無論生病 貧窮 或死亡 都不會捨棄對方?
............................................
黃國倫和寇乃馨傳了多年緋聞,終於要修成正果了?黃國倫坦言,一年前已和前妻協議離婚,但和寇乃馨目前只到「知己好友」階段,問兩人到底有沒有未來?兩人很有默契的說:「不排斥!」
音樂人黃國倫因參與多個選秀、談話型綜藝節目走紅,目前是三立《超級偶像》的固定評審。但鮮少人知道,他外型粗獷不羈,背後卻一直有個紅粉知己,他說:「乃馨確實是個有氣質、靈性的美女,我們認識很多年了,但我才結束一段辛苦的婚姻,要走入下一段,必須要先把自己整理好,把許多稜角的部分修掉才行。」
黃一年多前協議離婚
黃國倫說,和前妻在一年多前協議離婚,過程非常辛苦,婚姻是痛處,也是個傷口,他花了一段時間才慢慢走出來。半年前,他在演藝圈還是個沒沒無聞的幕後音樂人,有綜藝節目找他當評審,他很抗拒,「如果不是乃馨一直鼓勵我,我開始上小S、蔡康永的《康熙來了》受到注目,事業也不會一帆風順。」
對未來 有默契等時機
寇乃馨說,黃國倫是個溫暖、善良的人,「我確實很欣賞他,但我跟他兩家人都是虔誠的基督徒,爸媽對離婚的人還是非常抗拒,如果我們要在一起,還有很多問題要克服,所以未來的事,真的很難說,但我對他,並不排斥。」
雙方都相互吸引,也都不斷讚美對方,圈內傳兩人已經交往,黃國倫說:「她有很多追求者,我要追她,也不一定追得到。」但問寇乃馨黃有沒有追求過她?她不好意思的說:「這問題,你該去問他,我不知怎麼回答。」黃笑說:「就等天時,地利,人和吧!」
...........................................
你知道黃國倫的故事ㄇ...?
因 為 「 我 願 意 」 而 成 為 炙 手 可 熱 製 作 人 的 黃 國 倫 , 兩 年 多 以 前 , 從 事 室 內 設 計 的 老 婆 , 突 然 得 了 罕 見 的 「 多 發 性 功 能 神 經 硬 化 症 」 這 種 怪 病 , 無 法 寫 字 、 智 商 降 到 小 學 三 年 級 , 黃 國 倫 說 : 「 每 個 星 期 教 友 們 都 來 醫 院 看 她 , 幫 她 禱 告 , 我 們 也 決 定 不 實 用 類 固 醇 , 我 和 我 太 太 一 起 禱 告 , 幸 運 的 是 , 主 沒 有 遺 棄 我 們 , 經 過 兩 個 月 , 我 太 太 的 病 奇 蹟 式 地 好 了 。 」 病 情 控 制 住 後 , 黃 太 太 辭 去 高 新 的 工 作 , 開 始 投 入 「 美 麗 新 世 界 基 金 會 」 的 工 作 裡 , 以 不 支 薪 的 方 式 , 服 務 眾 人 , 黃 國 倫 說 : 「 因 為 我 太 太 覺 得 , 他 的 生 命 是 上 帝 給 的 , 剩 下 的 時 間 , 就 是 要 作 上 帝 的 工 作 。 」
黃 國 倫 回 憶 , 當 初 老 婆 的 病 徵 是 「 無 時 無 刻 都 感 到 暈 眩 、 想 嘔 吐 」 , 後 來 發 燒 、 講 話 大 舌 頭 , 無 法 走 路 , 甚 至 一 度 神 經 功 能 退 化 到 無 法 提 筆 的 地 步 , 面 對 這 種 「 怪 病 」 , 黃 國 倫 與 太 太 看 遍 名 醫 , 除 了 食 用 類 固 醇 控 制 病 情 外 , 幾 乎 束 手 無 策 。 由 於 病 情 嚴 重 到 可 能 癱 瘓 或 死 亡 , 當 時 夫 婦 兩 分 秒 都 感 覺 到 死 亡 的 腳 步 就 在 身 邊 。
愛 妻 的 病 , 因 為 虔 誠 的 禱 告 得 到 控 制 , 黃 國 倫 近 來 連 出 了 兩 張 專 輯 「 掙 扎 」 、 「 帶 領 我 」 , 以 流 行 的 各 式 樂 風 讚 美 主 。 黃 國 倫 笑 著 說 : 「 大 家 看 我 很 虔 誠 , 但 事 實 上 一 開 始 我 看 不 起 基 督 徒 , 覺 得 只 有 軟 弱 的 人 才 信 主 , 也 批 評 聖 經 , 不 管 我 媽 媽 怎 麼 跟 我 傳 , 我 就 是 反 諷 她 , 跟 她 吵 , 說 什 麼 都 不 信 ! 」
黃 國 倫 回 憶 當 兵 時 , 為 了 逃 過 去 教 會 的 命 運 , 每 個 星 期 放 假 不 回 家 , 寧 可 在 外 面 住 旅 館 , 求 得 耳 根 清 淨 ; 但 因 在 贏 內 受 到 長 官 的 欺 壓 , 一 度 想 一 了 百 了 , 後 來 以 修 佛 、 吃 素 的 方 式 , 硬 是 跟 母 親 唱 反 調 , 尋 求 宗 教 慰 藉 。 突 然 一 個 下 午 , 母 親 敲 他 的 門 , 看 著 黃 國 倫 憂 鬱 的 臉 , 問 他 : 「 我 帶 你 禱 告 好 不 好 ? 」 就 這 樣 , 母 子 在 客 廳 跪 著 , 虔 誠 地 禱 告 。 黃 國 倫 說 : 「 就 在 一 瞬 間 , 剛 硬 的 心 變 的 柔 軟 , 我 突 然 聽 到 上 帝 的 聲 音 , 就 這 樣 , 我 成 了 基 督 徒 。 」
與 朱 約 信 同 事 基 力 音 樂 靈 魂 人 物 的 黃 國 倫 , 兩 人 因 屬 不 同 教 會 , 常 在 理 念 上 有 不 圖 , 黃 國 倫 說 : 「 我 們 有 時 吵 起 來 , 都 吵 到 快 打 架 了 , 可 是 我 們 溝 通 的 方 式 很 特 別 , 手 牽 著 手 , 一 起 禱 告 , 就 和 好 了 。 因 為 「 我 們 是 上 帝 的 僕 人 , 上 帝 要 我 們 和 好 。 」
....
.......................................
牧師對新人做「婚約問答」,這是一個承諾,在上帝的面前許下,而新人以「我願意」(I do)回答,表示對彼此婚姻關係的認同和發自內心的意願。
「你是否願意接受這男子(女子)為夫(妻),在婚姻誓約中共同生活。不論貧賤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你都愛護他、安慰他、尊重他、扶助他,終生忠貞不渝,絕無異心?」
我願意。在上帝以及今天來到這裡的眾位見證人面前,我(全名)願意娶(嫁)你(全名)作為我的妻子(丈夫)。從今時直到永遠,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你、珍惜你,對你忠實,直到永永遠遠。
在完成誓約後,牧師由捧戒指的孩童手中接過戒指,牧師高舉戒子說:「寶石是珍貴質材做成,代表純淨聖潔;戒指圓圓,化表圓滿,沒有結束的永恆。當你們彼此交換戒指時,我們祈禱,你們的愛也是如此天長地久、純淨以及聖潔。願 神藉著這個婚姻的記號,賜福你們的婚姻。」
新人交換信物後,由牧師宣告:「新娘(全名)與新郎(全名)已經在上帝及眾人面前立下神聖的誓約。因此,我宣布他們成為夫妻,奉父、子、聖靈,阿門。」並請新郎揭紗新娘子的面紗。然後,接著對新郎說「新郎,你可以親吻你的新娘。」。
……………………………………
見證說的美好 人人會說
但隱藏在背後的 是對生病髮妻的遺棄?
還是真的婚姻走不下去?
報導說黃與寇傳了"多年誹聞"了
表示他們情誼在"模糊地帶"好幾年了
而黃的太太 是多發性硬化症
是一種自體免疫疾病 目前無藥醫 只能症狀治療
到後來 漸漸的外貌上會有很多改變
因為打類固醇變肥變醜
還有疾病進展到甚至變笨 變呆 大小便失禁 平衡失調
如果他是因為這樣而遺棄髮妻 (但當然對外一定說法是個性不合吧?)又寇也敢嫁
婚姻的誓言:不論貧賤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你都愛護他、安慰他、尊重他、扶助他,終生忠貞不渝,絕無異心?
我不是靈命成熟的基督徒
當然在現實生活不敢那麼白目的問牧師問教友
只好在網路上問
這是我對這兩位公眾人物基督徒的真正的看法與疑問
………………………………………
Posted by *某位網友 at 2007年12月13日 05:46 at 2007年12月13日 20:26 at 2007年12月13日 20:34
(小小羊說明:
由於筆名不敬,所以我刪除筆名。
請發言者自取一個莊重一些的筆名來發言)
但是,請不要有任何不敬的筆名與內容。對於不敬的筆名,我一律將筆名刪除。
我們對於『罪』,可以批判與討論。
但是對於『人』,請保持應有的禮貌與尊重。
~~~~~
看娛樂新聞
黃國倫離婚了
而且顯然有意與寇乃馨交往
事實上 從報導中看來
應該說已經當紅粉知己一陣子了
連一個有許多感動見證的基督徒都有軟弱
但為何黃先生與寇小姐膽敢在媒體透漏彼此的好感?
基督徒結婚的誓言
不是說無論生病 貧窮 或死亡 都不會捨棄對方?
............................................
黃國倫和寇乃馨傳了多年緋聞,終於要修成正果了?黃國倫坦言,一年前已和前妻協議離婚,但和寇乃馨目前只到「知己好友」階段,問兩人到底有沒有未來?兩人很有默契的說:「不排斥!」
音樂人黃國倫因參與多個選秀、談話型綜藝節目走紅,目前是三立《超級偶像》的固定評審。但鮮少人知道,他外型粗獷不羈,背後卻一直有個紅粉知己,他說:「乃馨確實是個有氣質、靈性的美女,我們認識很多年了,但我才結束一段辛苦的婚姻,要走入下一段,必須要先把自己整理好,把許多稜角的部分修掉才行。」
黃一年多前協議離婚
黃國倫說,和前妻在一年多前協議離婚,過程非常辛苦,婚姻是痛處,也是個傷口,他花了一段時間才慢慢走出來。半年前,他在演藝圈還是個沒沒無聞的幕後音樂人,有綜藝節目找他當評審,他很抗拒,「如果不是乃馨一直鼓勵我,我開始上小S、蔡康永的《康熙來了》受到注目,事業也不會一帆風順。」
對未來 有默契等時機
寇乃馨說,黃國倫是個溫暖、善良的人,「我確實很欣賞他,但我跟他兩家人都是虔誠的基督徒,爸媽對離婚的人還是非常抗拒,如果我們要在一起,還有很多問題要克服,所以未來的事,真的很難說,但我對他,並不排斥。」
雙方都相互吸引,也都不斷讚美對方,圈內傳兩人已經交往,黃國倫說:「她有很多追求者,我要追她,也不一定追得到。」但問寇乃馨黃有沒有追求過她?她不好意思的說:「這問題,你該去問他,我不知怎麼回答。」黃笑說:「就等天時,地利,人和吧!」
...........................................
你知道黃國倫的故事ㄇ...?
因 為 「 我 願 意 」 而 成 為 炙 手 可 熱 製 作 人 的 黃 國 倫 , 兩 年 多 以 前 , 從 事 室 內 設 計 的 老 婆 , 突 然 得 了 罕 見 的 「 多 發 性 功 能 神 經 硬 化 症 」 這 種 怪 病 , 無 法 寫 字 、 智 商 降 到 小 學 三 年 級 , 黃 國 倫 說 : 「 每 個 星 期 教 友 們 都 來 醫 院 看 她 , 幫 她 禱 告 , 我 們 也 決 定 不 實 用 類 固 醇 , 我 和 我 太 太 一 起 禱 告 , 幸 運 的 是 , 主 沒 有 遺 棄 我 們 , 經 過 兩 個 月 , 我 太 太 的 病 奇 蹟 式 地 好 了 。 」 病 情 控 制 住 後 , 黃 太 太 辭 去 高 新 的 工 作 , 開 始 投 入 「 美 麗 新 世 界 基 金 會 」 的 工 作 裡 , 以 不 支 薪 的 方 式 , 服 務 眾 人 , 黃 國 倫 說 : 「 因 為 我 太 太 覺 得 , 他 的 生 命 是 上 帝 給 的 , 剩 下 的 時 間 , 就 是 要 作 上 帝 的 工 作 。 」
黃 國 倫 回 憶 , 當 初 老 婆 的 病 徵 是 「 無 時 無 刻 都 感 到 暈 眩 、 想 嘔 吐 」 , 後 來 發 燒 、 講 話 大 舌 頭 , 無 法 走 路 , 甚 至 一 度 神 經 功 能 退 化 到 無 法 提 筆 的 地 步 , 面 對 這 種 「 怪 病 」 , 黃 國 倫 與 太 太 看 遍 名 醫 , 除 了 食 用 類 固 醇 控 制 病 情 外 , 幾 乎 束 手 無 策 。 由 於 病 情 嚴 重 到 可 能 癱 瘓 或 死 亡 , 當 時 夫 婦 兩 分 秒 都 感 覺 到 死 亡 的 腳 步 就 在 身 邊 。
愛 妻 的 病 , 因 為 虔 誠 的 禱 告 得 到 控 制 , 黃 國 倫 近 來 連 出 了 兩 張 專 輯 「 掙 扎 」 、 「 帶 領 我 」 , 以 流 行 的 各 式 樂 風 讚 美 主 。 黃 國 倫 笑 著 說 : 「 大 家 看 我 很 虔 誠 , 但 事 實 上 一 開 始 我 看 不 起 基 督 徒 , 覺 得 只 有 軟 弱 的 人 才 信 主 , 也 批 評 聖 經 , 不 管 我 媽 媽 怎 麼 跟 我 傳 , 我 就 是 反 諷 她 , 跟 她 吵 , 說 什 麼 都 不 信 ! 」
黃 國 倫 回 憶 當 兵 時 , 為 了 逃 過 去 教 會 的 命 運 , 每 個 星 期 放 假 不 回 家 , 寧 可 在 外 面 住 旅 館 , 求 得 耳 根 清 淨 ; 但 因 在 贏 內 受 到 長 官 的 欺 壓 , 一 度 想 一 了 百 了 , 後 來 以 修 佛 、 吃 素 的 方 式 , 硬 是 跟 母 親 唱 反 調 , 尋 求 宗 教 慰 藉 。 突 然 一 個 下 午 , 母 親 敲 他 的 門 , 看 著 黃 國 倫 憂 鬱 的 臉 , 問 他 : 「 我 帶 你 禱 告 好 不 好 ? 」 就 這 樣 , 母 子 在 客 廳 跪 著 , 虔 誠 地 禱 告 。 黃 國 倫 說 : 「 就 在 一 瞬 間 , 剛 硬 的 心 變 的 柔 軟 , 我 突 然 聽 到 上 帝 的 聲 音 , 就 這 樣 , 我 成 了 基 督 徒 。 」
與 朱 約 信 同 事 基 力 音 樂 靈 魂 人 物 的 黃 國 倫 , 兩 人 因 屬 不 同 教 會 , 常 在 理 念 上 有 不 圖 , 黃 國 倫 說 : 「 我 們 有 時 吵 起 來 , 都 吵 到 快 打 架 了 , 可 是 我 們 溝 通 的 方 式 很 特 別 , 手 牽 著 手 , 一 起 禱 告 , 就 和 好 了 。 因 為 「 我 們 是 上 帝 的 僕 人 , 上 帝 要 我 們 和 好 。 」
....
.......................................
牧師對新人做「婚約問答」,這是一個承諾,在上帝的面前許下,而新人以「我願意」(I do)回答,表示對彼此婚姻關係的認同和發自內心的意願。
「你是否願意接受這男子(女子)為夫(妻),在婚姻誓約中共同生活。不論貧賤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你都愛護他、安慰他、尊重他、扶助他,終生忠貞不渝,絕無異心?」
我願意。在上帝以及今天來到這裡的眾位見證人面前,我(全名)願意娶(嫁)你(全名)作為我的妻子(丈夫)。從今時直到永遠,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貧窮、健康或疾病、快樂或憂愁,我將永遠愛著你、珍惜你,對你忠實,直到永永遠遠。
在完成誓約後,牧師由捧戒指的孩童手中接過戒指,牧師高舉戒子說:「寶石是珍貴質材做成,代表純淨聖潔;戒指圓圓,化表圓滿,沒有結束的永恆。當你們彼此交換戒指時,我們祈禱,你們的愛也是如此天長地久、純淨以及聖潔。願 神藉著這個婚姻的記號,賜福你們的婚姻。」
新人交換信物後,由牧師宣告:「新娘(全名)與新郎(全名)已經在上帝及眾人面前立下神聖的誓約。因此,我宣布他們成為夫妻,奉父、子、聖靈,阿門。」並請新郎揭紗新娘子的面紗。然後,接著對新郎說「新郎,你可以親吻你的新娘。」。
……………………………………
見證說的美好 人人會說
但隱藏在背後的 是對生病髮妻的遺棄?
還是真的婚姻走不下去?
報導說黃與寇傳了"多年誹聞"了
表示他們情誼在"模糊地帶"好幾年了
而黃的太太 是多發性硬化症
是一種自體免疫疾病 目前無藥醫 只能症狀治療
到後來 漸漸的外貌上會有很多改變
因為打類固醇變肥變醜
還有疾病進展到甚至變笨 變呆 大小便失禁 平衡失調
如果他是因為這樣而遺棄髮妻 (但當然對外一定說法是個性不合吧?)又寇也敢嫁
婚姻的誓言:不論貧賤富貴,不論疾病與健康,你都愛護他、安慰他、尊重他、扶助他,終生忠貞不渝,絕無異心?
我不是靈命成熟的基督徒
當然在現實生活不敢那麼白目的問牧師問教友
只好在網路上問
這是我對這兩位公眾人物基督徒的真正的看法與疑問
………………………………………
Posted by *某位網友 at 2007年12月13日 05:46 at 2007年12月13日 20:26 at 2007年12月13日 20:34
(小小羊說明:
由於筆名不敬,所以我刪除筆名。
請發言者自取一個莊重一些的筆名來發言)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個人初步的意見是至少顯示了教會最好不要以婚姻講座吸引人信主,也不要替人介紹結婚的對象,因為婚姻本來就是在於神的意念而非人的意念,神以祂的意念配合的是人不能以自己的意念分開,我還是相信這個聖經的原則。 對於基督徒的婚姻輔導與初信者靈命造就這兩件事要分別看待,婚姻本來在聖經上就不是罪人重生得救的必要條件,傳福音也不是基督徒得救的原因,這幾件事情之間的因果關係如果混淆,就很容易成為在靈界的爭戰當中魔鬼、世界與肉體交相攻擊的焦點。 我們得救不是倚靠善行或是經驗,唯有倚靠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寶血。兩性之間的婚姻關係在這個時代確實比人們所以為與想像的更加艱難。
"婚姻本來在聖經上就不是罪人重生得救的必要條件,傳福音也不是基督徒得救的原因, 得救不是倚靠善行或是經驗,唯有倚靠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寶血" ........................................... 這麼說 有婚前性行為 或者 嫁非基督徒嘛是沒有關係的意思嗎? 我罪比較重 常常看到一個事件 心中很容易出現批判質疑的想法 也就是"輕易論斷人"的罪人 只是社會待越久 越知道有些話 心裡想想就好 別輕易拿出來告訴別人或問別人 如果想被趕出教會 不妨白目隨心意亂發問想法比較快 受了很多教訓後 所以我現在在教會都當乖小羊 但是這些疑問想法從來沒有獲得解決 像之前看瑜珈老師LuLu 她本身是基督徒好幾年了 但她新婚丈夫黃仲崑是因為去年被誤會吸毒 進而生命低潮 透過她才信主受洗而結婚 而在黃仲崑成為基督徒前 她就已經跟他交往同居七年(從她參加的談話節目得知) 最後 她也可以得到天父這莫大的愛與恩典 神感動未信主的丈夫配與她 那教會宣導的"真愛要等待誓約"也不是一定要遵守? 反正 天父愛我們很深很深 犯罪也沒關係 最後 終究會得到神的恩典?
簡要地說,一個基督徒有能力可以守住婚約也是因為基督耶穌的寶血之約得蒙保守,基督徒蒙保守乃是因為基督的寶血有極大的能力使軟弱的得到剛強。基督也曾經軟弱受試探,但是基督不因此犯罪,基督是以完全無罪之神人二性聯合被釘十字架,這罪在人是極大的,在基督是買贖了人的罪債,所以這救恩也是極大的。基督徒的婚姻不是每一時刻都享受在平安幸福的狀態,但是在基督耶穌裏苦難也是一種福份。
黃國倫是牧師嗎? 沒有這樣的印像耶 我覺得演藝圈宣稱自己是基督徒但是行為並不相稱的一大堆 就跟普通基督徒一樣 潔身自愛是好事 做出這種連非基督徒不會覺得恰當的事也不用太驚訝 若黃國倫和寇乃馨的事情事情事真的 (我記得好幾年前就已經被壹週刊報導過 那時黃國倫還因此被停掉了教會的服事:領詩) 他們任由自己的情慾帶領他們的行為 而非順服聖靈的帶領和聖經的教導 除了現在遭人非議外和之後(或許)得面對一些後果(consequences)之外 將來 神的審判也是不可免的
黃國倫跟黃國倫牧師是同一個人嗎? 很抱歉,我不認識他們。
"黃國倫跟黃國倫牧師是同一個人嗎?" 應該是兩個人: 「我願意」創作者: 黃國倫 bloguide.ettoday.com/music_101/ 好消息空中主日學講員: 黃國倫牧師 www.goodtv.com.tw/program_speaker.php?pro_id=1&web_id=2
感謝小虎鯨與Selena的提醒與資料。 我已經緊急修改標題與刪除原發問者誤認此二人部分的文章內容了。 特此致謝。
總之,在神雖然是沒有不可能或是難以成就之事,神並不是一定要成就怎樣的事不可。舉例說明,神可以止息風暴,這不表示神如果沒有止息風暴就是沒有能力止息風暴,也就是說神可以是有能力與智慧成就某些事情卻未曾行這樣的事。 盼望我們不是要等到風暴發生之時才開始研究神是怎樣的神,而是在人生的波濤來臨之前就有所預備。共勉之!
演藝圈的人跟我們是不同世界的人 價值觀迥異
這樣指名道姓的討論一個人不太好吧 黃國倫印象中他是真正愛主的弟兄 他的姐妹更是 我想離婚是痛苦的經驗 為什麼作這樣決定 有他們的理由 如果真正關心 可以直接透過電話與當事人連絡 何必用那麼多的聯想和揣測 如果不是真正愛他們 關心他們的人 這樣議論的動機又是什麼
如果我是黃國倫弟兄,我不會離婚。 我會邀請新愛上的寇小姐,和我一起來愛我的原配。 基督徒的愛是主內合一之愛,我們三人一起沈浸在這樣的愛當中。 至於和寇小姐之間的慾念怎麼辦。 嗯,難題,真是個難題。 但有一個辦法:祈禱,求神保守不要讓自己和寇小姐之間,發生任何神所不願意看到的事。 這個祈禱相信神會應允的。至少,在我身上已經成就過了啦~。(對不起,我軟弱,神成就這樣的禱告後我還是會對當時的事念念不忘感到惋惜~) :(
給還沒想到筆名網友: 「我會邀請新愛上的寇小姐,和我一起來愛我的原配。 基督徒的愛是主內合一之愛,我們三人一起沈浸在這樣的愛當中」 我非常困惑,請問上面這段話是什麼意思呢? 是指三人一起當夫妻嗎? 是指可以同時保有對兩個女人的愛情嗎? 是指彼此饒恕嗎? 我公開表明我的立場: 1.不得一夫多妻 2.任何人如果對配偶以外的異性帶有愛情,即使沒有性行為,一樣是犯罪。 3.對自己配偶以外的異性,只能有弟兄姊妹之間乾淨純潔的愛心而已,不得有一絲絲的愛情。 而且,這樣的友誼之愛,必須非常謹慎小心。 任何已婚者,只要是私下與異性進行接觸,都必須經配偶同意,而且配偶最好陪在身邊。 教會裡實際的接觸,更必須如此,更不得有任何私下無第三人在場的接觸。 和配偶離婚,是犯罪。 對配偶以外的異性有愛情,是犯罪。 犯罪者,都必須認罪悔改,歸回正道。 什麼是正道?就是: 愛情只能給你的配偶, 停止一切對異性的愛情。
畢竟這裡討論這個問題的 對黃國倫來說都是可有可無的人 也不會有人因為這樣的討論得到造就 倒是真正關心黃國倫的朋友 父母 牧者 看了很難過 他是不是公共人物我不知道 認識他16-17年 知道他有一顆赤子之心 信心很單純 很熱心 之前事業不是很順利 但稍微出名 出錢出力為主作見證 她的太太更是如此 我是他們結婚前就認識他們 他的孩子15歲了吧 我看大家對他不熟 消息出處不外媒體 雜誌 試問 你真的那麼相信國內的媒體嗎 特別是影劇新聞 所以 我說電話去向當事人求證 或是問教會的牧師 不是氣話 而是真的建議關心他的人去求證 為他禱告 如果他真的有錯 挽回一個弟兄的過犯 強如救一個人的靈魂 不是嗎 林前二6這樣的人 受了眾人的責罰 也就夠了 倒不如赦免他 安慰他 免得他憂愁太過 甚至沉淪了.
"有一顆赤子之心 信心很單純 很熱心 之前事業不是很順利 但稍微出名 出錢出力為主作見證" .......................................... 因為這樣 就可以犯罪嗎?就可以離婚嗎? 即時同為基督徒的配偶有同意離婚 兩個人說好就可以離婚? 我也很愛主 我對信仰也很有熱心 我常常禱告 抱著一顆虔誠的心到主面前 可是我看透教會許多虛偽弟兄姐妹甚至牧師師母的嘴臉 我可以原諒他们 因為主會審判 但是我無法跟那些人一樣虛偽 所以我離開教會也是對的囉? 他很愛主 更相信主會祝福他所愛的人 更相信主知道他在婚姻中的痛苦 所以不得已 他要離婚了 所以主一定會諒解? 並且以得一個"紅粉知己"為安慰 如果媒體是亂報導 多年前壹周刊在黃先生還有婚姻時 就曾報導他和寇小姐有曖昧 那時也許可以說媒體亂報 但是這次的報導 是媒體分別對兩位當事男女分開採訪對彼此的印象 都"異口同聲"說對彼此有好感 不排斥未來交往 且他們兩位 並不是時下"有名紅星" 記者媒體沒必要對他們的誹聞造謠生事 無中生有 我最討厭的 就是教會報喜不報憂的傳福音見證方式 雖然我明明白白 這都是人為的 並不是完美無罪的主的錯 我身邊也曾經有一個單純愛主的心 古道熱腸 盡力幫助身邊有軟弱的弟兄姐妹 並且有許多好行為 不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的朋友長輩 都非常喜歡的一位姐妹好友 可是我也萬萬想不到 她可以因為她暗戀喜歡的一位弟兄好像有喜歡我的動作 可以因此與我疏離 變成陌生 甚至跟其他姐妹在背後說我 而我也僅僅跟那位弟兄在教會主日崇拜有數面之緣 而她根本從頭到尾都與那位弟兄未曾有過交往的情誼 只有與他每週五的團契活動有相處過而已 男方也未曾表態要追她 而我從頭到尾都未曾捲入他們彼此之間啊! 可是因為這個傷害 使我相信 再有什麼好行為 或者多愛主侍奉主的人 都與你我一樣 是個罪人 只是大家 或多或少 都會隱藏自己心中顯而未見的罪 但把好行為展現給外面看 認識他的教友或朋友 當然會為他說好話 與他相處過的人 正知道他真的是個好朋友 好弟兄 但是當他犯了罪卻不自知 不正是身為他好友的基督徒要去向他提醒的嗎?
黃國倫與寇乃馨事件從記者引訴倆人的說法只是把婚外情事件合理化,2003年已經有緋聞傳出,如今對讀者而言只是證實當時的緋聞是真的,經過這麼多年我相信黃太太一定相當辛苦煎熬,黃太太及小朋友情何以堪,在對報導不知情的狀況下(求證過)如何去面對周遭的朋友同事同學,多關心他們也為他們禱告,可以想像倆人高興公佈戀情,妻兒啞口傷心落淚,報導前是該多考慮立場減小傷害 寇乃馨小姐標榜自己婚前守貞婚後不婚變,如今卻成第三者,還要強調雙方家庭是基督徒這樣的立場會讓人跌倒,因他們的沉淪讓基督徒之名已蒙羞
數年前的報導跟現在的誹聞報導連在一起看 很有趣喔 很像柯南發現線索了 也終於知道 原來小S口中很難聽的"天使"這首歌 是黃先生為寇小姐所寫的 .......................................... 前男友常立欣將娶王鈞的姪女 寇乃馨 開心祝福他 徐紀琤/台北報導 一年前,寇乃馨和製作人常立欣解除婚約,本週六,常立欣將和同事、也是製作人王鈞的姪女小明結婚。昨天,寇乃馨說,她知道常立欣要結婚了,在她心裡,常立欣就像不會再聯絡好友,她永遠都祝福他。 寇乃馨、常立欣交往五年,訂婚半年後分手。常立欣不願說明分手原因,寇乃馨則表示多半是她造成,任性驕傲的她做了很多傷他心的事,她很高興他找到更適合他的伴侶,她對他永遠心存感謝。 解除婚約後,寇乃馨心情低沉了一陣子,最近又開始主持節目、演出舞台劇,工作忙碌,人也顯得精神奕奕。她說,好多人見她這樣,都問她是不是又戀愛了? 其實她還沒有固定的男友,只是有幾位談得來的朋友,她自嘲說:「年紀不小了,可是個性更成熟了,對異性來說,也許條件更好囉!只是,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天才結婚,反正已經是老處女了!」 恢復工作後,寇乃馨先演了舞台劇「新白雪公主」後,從此不可救藥的迷上舞台劇,最近又接下「天使的時間」,劇裡,她要扮演四個角色,光是換衣服就是大工程。她說,好在有「天使」守護她。 寇乃馨口中的天使即是音樂製作人黃國倫,他幫忙創作、演唱主題曲「天使」,在她情緒低落的那陣子,虔誠基督徒的黃國倫也一路為她禱告。她透露,一次,黃國倫在教堂唱聖歌時,一位小男孩看到他身後有兩位高大明亮的天使,她希望演出時黃國倫能把天使帶來!
http://bb.ttv.com.tw/BB/viewtopic.asp?forum=4&topic=126461&Page=4&total=414&TP=21 (數年前壹周刊的報導) 肉 體 守 教 規 精 神 常 出 軌 寇 乃 馨 成 長 在 一 個 基 督 教 家 庭 , 爸 爸 、 叔 叔 都 是 牧 師 , 因 此 對 於 肉 體 之 愛 , 限 制 十 分 嚴 格 , 同 時 , 教 規 也 嚴 禁 離 婚 , 這 也 是 她 敢 宣 示 「 婚 前 沒 有 性 行 為 」 的 原 因 。 但 是 , 寇 乃 馨 從 小 長 得 聰 明 漂 亮 , 身 材 纖 瘦 , 特 別 惹 人 憐 愛 , 因 之 拜 倒 在 她 石 榴 裙 下 的 男 生 , 也 無 法 計 數 。 詭 異 的 是 , 肉 體 不 能 出 軌 , 但 精 神 之 戀 卻 無 所 限 制 。 寇 乃 馨 身 邊 , 這 一 類 願 意 為 她 付 出 、 甘 願 作 她 司 機 、 呵 護 她 , 與 她 保 持 「 曖 昧 」 情 感 狀 態 的 男 生 , 不 知 凡 幾 ﹔ 而 她 也 一 向 習 慣 享 有 男 人 提 供 生 活 上 的 方 便 , 與 情 感 上 的 寵 愛 。 從 大 學 時 代 起 , 寇 乃 馨 在 學 校 就 擁 有 「 四 大 天 王 」 : 有 些 學 長 照 顧 她 的 功\ 課 , 另 一 學 長 溫 馨 接 送 , 最 妙 的 是 這 些 男 生 也 彼 此 知 道 , 直 到 現 在 , 還 有 兩 位 與 她 保 持 友 好 關 係 。 寇 乃 馨 個 性 很 男 性 化 , 一 方 面 她 也 很 懂 得 拿 捏 「 人 人 有 希 望 、 個 個 沒 把 握 」 的 技 巧 , 因 此 多 年 來 周 旋 在 眾 家 男 友 之 間 , 始 終 沒 有 出 過 什 麼 差 錯 。 但 製 作 人 常 立 欣 與 寇 乃 馨 之 所 以 情 變 , 就 是 因 為 他 受 不 了 寇 乃 馨 的 「 精 神 曖 昧 」 。 當 時 寇 乃 馨 與 侯 冠 群 經 常 秉 燭 夜 遊 , 像 情 人 般 通 電 話 、 傳 簡 訊 , 再 加 上 李 敖 又 來 插 一 腳 , 說 「 我 永 遠 在 牆 外 等 妳 」 。 連 大 學 時 代 的 學 長 不 時 也 會 來 一 句 : 「 等 我 們 沒 伴 時 , 來 談 場 戀 愛 吧 ! 」 寇 乃 馨 的 「 蓋\ 棉 被 純 聊 天 」 , 讓 常 立 欣 無 法 接 受 , 再 加 上 當 時 工 作 壓 力 、 環 境 等 因 素 , 終 至 解 除 婚 約 。 婚 約 難 結 果 大 哥 解 低 潮 我 承 認 我 沒 什 麼 女 性 朋 友 , 從 讀 書 時 候 開 始 , 我 都 喜 歡 跟 男 生 在 一 起 。 」 寇 乃 馨 坦 承 她 很 欣 賞 黃 國 倫 : 「 他 們 夫 妻 其 實 我 都 很 熟 , 國 倫 大 哥 因 為 幫 助 我 渡 過 那 一 段 解 除 婚 約 的 情 緒 低 潮 , 因 此 我 跟 他 真 的 很 好 、 很 好 。 我 很 崇 拜 他 , 他 的 音 樂 、 侍 奉 ( 指 基 督 教 信 仰 ) 、 才 華 、 幽 默 , 他 是 我 的 『 屬 靈 兄 長 』 。 」 但 她 也 承 認 , 這 樣 的 關 係 很 容 易 招 致 對 方 另 一 半 的 不 安 : 「 因 為 工 作 , 所 以 一 度 我 跟 他 比 較 疏 遠 。 但 最 近 真 的 是 因 很 多 教 會 裡 的 合 作 , 才 走 得 比 較 近 。 」 當 黃 國 倫 知 道 本 刊 拍 攝 到 他 與 寇 乃 馨 親 密 共 處 的 鏡 頭 後 , 相 當 緊 張 , 立 刻 驅 車 前 往 本 刊 , 說 明 這 段 外 人 看 似 曖 昧 的 友 誼 : 「 她 是 一 個 很 可 愛 的 妹 妹 , 我 早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成 立 『 音 樂 人 團 契 』 , 就 和 常 立 欣 同 為 一 個 小 組 裡 的 成 員 , 我 是 先 認 識 常 立 欣 , 才 認 識 寇 乃 馨 的 。 」 黃 國 倫 說 , 寇 乃 馨 像 溫 室 裡 的 花 朵 一 般 , 連 出 門 洗 個 頭 都 得 要 男 友 常 立 欣 開 車 接 送 。 四 年 前 , 常 立 欣 主 動 和 寇 乃 馨 解 除 婚 約 , 於 是 他 擔 負 起 兄 長 角 色 , 在 她 崩 潰 痛 哭 時 , 成 為 她 依 靠 的 臂 膀 。 寵 愛 小 妹 妹 曖 昧 三 人 行 甚 至 黃 國 倫 聽 說 常 立 欣 要 結 婚 了 , 當 天 雖 然 是 老 婆 生 日 , 但 為 了 怕 寇 乃 馨 想 不 開 , 他 徵 得 老 婆 同 意 下 , 出 門 尋 找 常 立 欣 , 替 「 妹 妹 」 寇 乃 馨 確 定 這 個 消 息 。 對 於 寇 乃 馨 , 黃 國 倫 懷 抱 滿 腹 責 任 , 大 到 陪 她 購 買 家 具 、 挑 選 電 器 , 小 到 分 享 她 被 人 追 求 時 的 喜 悅 , 只 要 能 幫 的 幾 乎 照 單 全 收 。 「 我 的 工 作 室 和 乃 馨 的 工 作 室 是 在 信 義 路 上 同 棟 大 樓 , 房 東 還 是 透 過 她 介 紹 的 , 我 老 婆 慧 君 全 都 知 道 ! 」 一 段 曖 昧 三 角 關 係 , 寇 乃 馨 、 黃 國 倫 紛 紛 跳 出 來 急 著 否 認 , 一 夫 一 妻 間 , 卻 又 多 了 一 位 紅 顏 知 己 , 三 個 人 , 似 乎 太 擁 擠 了 點 。 黃 氏 夫 妻 回 應 外 傳 黃 國 倫 的 婚 姻 狀 況 不 佳 , 黃 國 倫 出 面 澄 清 : 「 1997 年 , 我 太 太 突 然 罹 患 罕 見 的 『 多 發 性 功\ 能 神 經 硬 化 症 』 我 們 婚 姻 的 確 遭 到 瓶 頸 。 」 當 時 突 如 其 來 的 病 症 , 讓 黃 國 倫 的 妻 子 任 慧 君 持 續 發 燒 、 嘔 吐 , 甚 至 變 成 大 舌 頭 , 無 法 言 語 、 無 法 起 身 走 路 。 遍 訪 名 醫 後 , 任 慧 君 終 於 控 制 了 病 情 。 走 出 重 病 風 暴 的 黃 氏 夫 妻 , 積 極 投 入 教 會 工 作 , 夫 唱 婦 隨 , 也 接 著 參 與 輔 導 寇 乃 馨 的 任 務 , 3 人 因 此 產 生 聯 繫 。 黃 國 倫 當 著 妻 子 的 面 說 : 「 我 是 個 藝 術 家 , 舉 止 難 免 隨 性 自 然 , 但 我 老 婆 是 個 很 傳 統 的 婦 女 , 哪 家 夫 妻 不 吵 架 ? 我 大 而 化 之 的 個 性 確 實 讓 人 生 氣 的 , 別 說 她 , 任 何 人 嫁 給 我 都 會 被 氣 死 的 ! 」 任 慧 君 也 陪 同 黃 國 倫 說 明 , 自 己 深 信 老 公 至 今 深 愛 著 她 : 「 教 會 裡 標 榜 無 性 別 的 愛 , 弟 兄 姊 妹 肢 體 間 摟 抱 是 常 見 的 事 情 , 更 別 說 乃 馨 和 我 們 是 這 麼 要 好 的 朋 友 。 自 從 生 過 重 病 後 , 這 些 年 多 虧 老 公 陪 著 我 一 起 面 對 , 我 相 信 我 們 的 感 情 經 得 起 任 何 考 驗 的 … 。 」
你還不如直接了當的說 "黃國倫你違反了聖經的教導,與妻子離婚 你如果跟寇小姐結婚是犯姦淫" "寇小姐,你跟黃先生的感情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在多說就是出於惡者" 看起來還沒有那麼偽善
找遍網路 就是找不到黃先生或寇小姐的個人部落格 因為我想姑且當他們粉絲 把網站這裡的這些意見轉給他們看 不知為什麼 看到這樣的新聞 就是有氣 我覺得他太太很可憐 因為多發性硬化症這疾病 即使控制良好 但是會三不五時發病 並且隨著打類固醇控制病情 外觀上會變成水牛肩,月亮臉等等變胖變醜 他太太多年來一路忍受丈夫婚姻中的紅粉知己 還要把第三者當自己的好姐妹對待 並且還得要告訴自己要相信基督信仰連結夫妻彼此的愛會戰勝一切 但當最終離婚 還得被迫當一個沒有聲音的好基督徒 或許是她因為不想傷害孩子的爸 或許因為她是基督徒 要學著把一切交托主放在禱告裡 又或者 迫於教會壓力或黃先生的壓力? 所以選擇閉口不言 當然更有可能 她有很大的信心 日日夜夜禱告 相信有天丈夫會再回來 但是你黃先生一邊上電視利用公眾媒體說上帝如何在你生命中彰顯的愛(每次上小S等談話節目一直提"我願意"這首歌是因為上帝如何感動他而創作並且要獻予神) 離婚就算了 但卻還一邊打算"等天時地利人和"要與氣質處女共譜未來 那可不可以 請你不要在電視上傳這種似是而非的福音 讓人以為耶穌基督的信仰是這樣的 當初他結婚時 他的配偶是基督徒 甚至與他離婚後的現在也還是基督徒 所以他身為基督徒麼多年 相信他應該知道 如果他要等到"天時地利" 也就是他想得到上帝的祝福他與寇小姐的這段二段婚姻 只有一種情況 --> 就是他的基督徒配偶因病或意外先行回天家與主相聚去了 所以 那他 是想怎樣?
基督徒要帶領人到基督那裡而不是到自己這裡, 多少人拍著自己的胸膛說我已經對得起我的良心, 我死而無憾了。 真的嗎?
大家都是罪人 都會犯罪 所以彼此沒有資格說對方的不是 連牧師也不可以 頂多只能台上講道 聖經章節拿出來引經據典教訓一下 因為只有上帝可以審判人 說再多 就是出於惡者 就是論斷人 所以不妨就繼續保持彼此在教會一片和樂融融的景象 但私底下在愛宴或團契時 聚在一起說八卦的基督徒文化吧 這樣的信仰還真是輕鬆愉快 果真是福音!
柯南網友在12月17日00:09的回應,我要做一些提醒。 基本上,這段回應裡第三、四段關於黃太太部分,純粹是出於推論。 以我個人習慣而言,除非我們可以找到更具體有效的黃太太方面的說法或資料,否則的話,以現今我們所能找到的資料,並不能讓我們確定她真正的想法與感受是什麼。 我們不是不能推論,但是,可能還是必須有所節制比較合宜。 盡量還是以具體有效的資料來作分析與討論比較合適。 (雖然,我個人也覺得這段推論的可能性非常高) 整篇回應的其他部分,我個人基本上是相當認同的。
近來黃國倫弟兄常在媒體上曝光 他也常在節目上找到機會就為主做見證 我常常為他所說的感動不已... 昨晚上網為找尋黃國倫弟兄的生命見證而看到這篇報導 整個就是讓人憂心.... 請問一下,如果以類似的case,已成事實(離婚)而不排除(再婚),要如何為離婚的人及其家人禱告?
給irenes: 目前,我個人覺得,黃先生可能不覺得離婚是違反聖經的罪,也不覺得未來和寇小姐結婚是犯罪。 由於不認為這些是犯罪,所以,可以繼續在公開媒體一邊繼續傳福音、做見證,一邊繼續講出不排除未來和寇小姐的可能這類的話。 要禱告些什麼呢? 唉!我很悲哀。 因為,在目前的情形下,黃先生與寇小姐的見證做越多,對基督教的傷害可能也會越大。 這正是我在這篇文章中所擔憂的事: 『小心!錯誤的見證內容,不是助力而是阻力』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675121.html 我們能禱告的內容,可以考慮這些: 1.懇求上帝幫助,讓黃先生與寇小姐所做的見證所可能產生的副作用減到最低。 2.懇求聖靈光照,讓黃先生與寇小姐知道什麼是罪,然後知道認罪悔改。 3.懇求聖靈光照,讓黃先生知道只有黃太太才是他的配偶,懇求聖靈帶領他們復合。 4.懇求上帝保守黃太太的心,安慰她的痛苦,也求主保守她堅守信仰,不因這樣的離婚事件而跌倒。 5.懇求上帝保守黃家的孩子。讓父親這樣的離婚與緋聞事件,不會使他們因此就喪失信仰、離開上帝。 其他的,我很難過,寫不下去了。 若不回到聖經,我們所做都將成空,再多的見證、傳福音這些人為的努力,也都是枉然。 即使有人因此而信主,我們所做的,在天上也都存不下來。 很多時候,我們急著為主做這個、做那個, 所以很多人很熱心傳福音、很熱心做見證。 但是,回到聖經、願意照上帝的規定作,這是很重要、更基本的東西。 當我們一邊離婚、一邊認為可以和別的女性再婚, 我們就真的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嗎?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14:21) 『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約14:23-24) 如果我們不遵守主的道,我們如何能說我們愛主呢?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1) 上帝說,要愛妻子,要為妻子捨己,像基督一樣。 但是,如果我們和妻子離婚,是捨己嗎?是愛妻子嗎?是愛妻子愛到像基督那樣捨了自己的命嗎?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約壹4:20) 不愛自己所看得見、所摸得著、所一起相擁共眠的妻子,怎能說自己愛那看不見的神呢? 昨天,當我看到電視上黃先生自己唱『我願意』那首歌時,我突然覺得非常令人厭惡。 那些動人的歌詞,都成為非常諷刺的言語而已。 歌詞裡的『你』,是誰呢? 是黃太太嗎? 是主耶穌嗎? 還是另有其人? 我一直覺得,我們可以承認自己是罪人、可以承認自己努力不夠、可以承認自己愛主不足。 但是,如果我們還沒那麼愛主,就不要對外說自己有多愛。 不對外說自己多愛主,並沒有犯罪; 對外說自己很愛主,但言行卻違反聖經,這只是讓自己的罪更深重而已。 『知罪』、『認罪』、『悔改』是我們信仰很核心的東西。 除非我們一直對此有很深的信念,否則的話,我們真的很容易忘了我是誰,以為自己是無罪的人。 其實,一個剛犯過離婚罪的人、一個以為可以離婚再婚的人,真的不急著做見證、傳福音。 先做到真正的知罪、認罪、悔改再說,以免羞辱主名。
在這網站陸續看小小羊的文章好些日子了 第一次看小小羊公開表達對某件事的立場那麼直接強烈 非常讚賞 也非常佩服您的勇氣 信主一年多 近兩年 雖然我是屬靈小嬰兒 但是很多基督信仰的疑問 很多主內的虛偽 的確曾讓我跌倒 也曾經一次次犯罪 又一次次到主面前流淚懺悔 但是正因為我相信曾對我傳福音的主內弟兄姐妹對我說的聖經教導 所以受洗前 我認真思想曾經得罪過的人 只要找的到還聯絡的到的 就向對方表達我的歉意 很多朋友還被我嚇到 紛紛寫信問我信耶穌要這樣喔? 但我那時相信我即將受洗 舊有的我要死去 我將從耶穌基督裡重生 相信主內前輩給我的教導 所以正因如此更相信他們所說 大家是肢體 要互相支持 要把彼此的軟弱借由團契分享 互相代禱互相支持 可是事後發現 看到自己還有好幾個其他姐妹弟兄 曾經把自己心底最深最真最軟弱的事情拿出來交在信任的牧師師母或者弟兄姐妹裡 面對的 是主內弟兄姐妹在後面的八卦或者那種言語上的看不起 他們不是直接表達 而是一種肢體語言或眼神 是與外邦人無異的樣子 但看到你時 又說著安慰的話 而那些相信他們的當事人 卻都不知道 真是噁心透頂 甚至變成屬靈長輩們茶餘飯後的話題與八卦對象 有良心一點(或說虛偽一點的) 就在八卦完後 就手拉手的說一起為誰誰誰代禱吧 這些人 都是教會裡很愛主 盡心服侍主也有許多見證的基督徒 因為小小羊的文章 使我知道歸正神學 進而認真思考之前我在教會被餵養的基督信仰觀念 也看淡這些我在教會所見所聞 慢慢的 對主 對耶穌基督有更深的認識 現在我突然有點後悔之前因為自己再次看不下去這件基督徒的誹聞 但受過的教訓知道別在教會發問自己心中真正的疑惑與想法 只會招來其他長輩或弟兄姐妹對我的爛看法:是出於惡者的輕易論斷人 現在我可是學乖了 在新教會裡 是順服又有愛心 跟大家和樂融融的好姐妹 要學他們當一個牧師或長輩裡的乖小羊 還不簡單 但在這留言板公開發問對黃&寇事件 現有一個隱憂 實在怕對版大--小小羊 之後會有不好的影響 例如因此成為其他主內攻擊對象 或者....? 禱告!為這園區禱告!!!
關於柯南網友所擔憂的部分: 「但在這留言板公開發問對黃&寇事件 現有一個隱憂 實在怕對版大--小小羊 之後會有不好的影響 例如因此成為其他主內攻擊對象 或者....?」 我對此倒是不擔心。 我一直很努力盡量謹言慎行,分析或批判事情時,盡量做到客觀、盡量使用客觀可信度高的資料來做評論。 同時,也盡量是在有聖經依據的情形下做出分析與評論。 假使我沒有明確聖經的依據,我會盡量表明那只是我個人意見,不表示真理,純粹提供大家參考而已。 但只要是有明確聖經依據的東西,我絕不輕易退讓,除非有弟兄姊妹能提出更強而有力的聖經依據,這樣我絕對願意修正我自己的看法。 我在網路上服事,已經一段時間了。 我們這裡,有不少肢體,是長期看過我在oursweb討論區的發言的。 雖然我已經離開那裡,幾乎很少在發言。 但是,依然有很多公開的發言資料是可以被查證的。 在那裡,我被許多人圍剿、謾罵、惡意批評,是很常見的事。 那些長期看過我在那裡文章的兄姊可以作證,我可不是會被嚇倒的人。 我只在乎所講是否合聖經,而不在乎支持我反對我的人有多少。 我如果在乎這些,根本就不需要出來公開發表文章,只需要躲在自己的安樂世界悠哉悠哉即可。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結33:6) 這經文,是我出來進行網路服事時,所領受的呼召。 『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26:19) 雖然有時會疲倦,但是,我一直很努力做到這經文的要求。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提後4:7) 這是我還在等候,繼續努力的目標。 希望我生命的晚年,要到上帝那裡去時,也能像保羅這樣自豪地說出這句話。 所以不用擔心。 我們要擔心的,是我們這園地能不能繼續供應真理,能不能給弟兄姊妹好的造就,能不能使弟兄姊妹更深深認識上帝。 假使我們傳假道,那我們所做都將成空; 但如果我們所傳真的是合乎聖經的真理,那上帝自會保守我們。 願上帝幫助我們,讓我們繼續能發光,能在黑暗的世代中,繼續發出盡本分的聲音。 願上帝幫助我,也願上帝幫助每一位來到這裡的人。 阿們。
http://1-apple.com.tw/apple/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PageType=ent&sec_id=9&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71220&art_id=30090120 (今天蘋果日報的報導) 寇乃馨談苦情 黃國倫缺席 【劉曉君╱台北報導】音樂人黃國倫在離婚後傳出與寇乃馨好事將近?不過也遭到讀者質疑,兩人是基督徒,基督教的教義該對妻子不離不棄。將主持台東跨年晚會的寇乃馨昨出席記者會時說:「上帝的祝福很重要,離婚在教會很被爭議,壓力很大。」黃國倫昨長嘆了一聲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緋聞男女沒同台 黃國倫與前妻在1年多前簽字離婚,並將與傳緋聞的寇乃馨在台東跨年晚會上同台,寇乃馨是主持人,黃國倫則以嘉賓身分登台。昨記者會主辦單位邀請兩人同台,但只來了寇乃馨,黃國倫缺席,寇乃馨說:「我只能說,你們被騙了,我被消費了。」黃國倫說他昨在台中有商演,老早就跟主辦單位說了。 對於讀者抨擊,黃國倫說:「能不離誰要離呢?這種事只有雙方自己知道,我不想拿此事來說嘴。」他另外透露將帶史英英等子弟兵到台東跨年。
我也要發表個人小小看法。 婚姻生活的難處唯有當事者才知箇中滋味,遇到要離婚時,也只能從旁以經文教訓循循善誘,但是牧者以強勢姿態制止,真的會讓人比較難以接受。 福音書記載耶穌也不定行淫被抓婦人的罪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可是你們這些想以所謂「名人」「演藝人員」「自我經歷」為見證來吸引人悔改信基督的人也別傻了,連我那未信主只有高職學歷的年輕同事都說,基督徒以耶穌寶血遮蓋惡行真是羞恥不合理。 現今年輕人資訊充足判斷力佳,想要傳福音唯有主打強力主角「耶穌基督」「三位一體真神」「聖經真理」!不然進教會的也只是要吃餅得飽之人。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220/4/q8xs.html 黃國倫臨陣缺席變羅生門 寇乃馨怨嘆戀情被消費 更新日期:2007/12/20 04:39 葉君遠/台北報導 寇乃馨辦活動,男友黃國倫卻不賞光?寇乃馨接下了台東跨年活動晚會主持,並負責敲演出藝人通告,「交情匪淺」的黃國倫,是主要的演出「鐵腳」。 19日記者會,媒體邀請函上載明兩人在戀情曝光後首度同台,男主角還可能現場發表「愛的宣言」。沒想到只見女主角妖嬌上台,男主角臨陣缺席,寇乃馨說:「他本來就有別的通告,是主辦單位搞錯了。」 主辦單位卻堅稱黃國倫原本答應出席,是寇乃馨擔心兩人關係模糊了主題,才叫他別來了,同一個場合,兩方說法卻完全不同,氣氛尷尬。寇乃馨看著主辦單位發出的邀請函,還頗有怨言的說:「我跟他被消費了。」總之是媒體被騙了。 兩人戀情進行如何?寇乃馨說,和黃國倫確實相知相惜,「他離婚不久,有些傷痕還需要時間撫平。」在天時、地利、人和下,不排斥未來交往,「天時,是我們要得到上帝的祝福,地利,就是未來在工作上仍不斷緊密合作。」至於人和,是否父母仍不同意?她沒再解釋。
謝謝小小羊的回應 更感謝您為主的正義與勇氣 這裡是亂世中,基督福音的淨土 願上帝祝福您!!
回應一下小小女子的部分: 1.「但是牧者以強勢姿態制止,真的會讓人比較難以接受」 其實,如何勸誡,真的沒有一定的方法。 或是該嚴厲,或是該溫柔; 或是該強勢,或是該善誘, 有時,真的很難講,真的要看狀況與當事人的個人特質來決定。 這部分真的要很有智慧。 有智慧的牧者,會做出有智慧的決定,選擇有智慧的方式; 相反的,沒智慧的牧者,根本不會分辨每位信徒個性與狀況,不知該因人而異,然後常做出愚蠢的處置。 2.「福音書記載耶穌也不定行淫被抓婦人的罪」 這部分,我要做進一步的說明。 我們使用這段經文來說不能定別人的罪的時候,要很小心。 這段經文的『不定罪』,並不是指『不能指出對方的罪』,也不是說『不能說對方有罪』。 這經文的『定罪』,是特別指『要依據法律處對方死刑,而且打算行刑』。 請見經文: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約8:4-5) 法利賽人抓到現行犯,而他們特別對耶穌講出『法律規定這種人要處死』,然後打算看耶穌如何決定。 然後請再留意主耶穌的回答部分: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約8:7) 主耶穌的意思是說,你們打算按法律來處死這人,那麼,你們誰沒有罪,就可以先動手行刑。 聖經不斷強調,我們不能將有罪說成無罪、也不能降低罪的標準; 聖經也不斷強調,我們該指出罪。 但是,這段經文與聖經其他部分所一致呈現的是: 指出對方的罪是一回事,但對對方用律法動刑(甚至是動私刑)又是另一回事。 我們可以指出對方犯什麼罪,但我們不能擅自動刑,更不能以對罪人動刑為目的。 指出罪人犯的罪,目的是希望罪人能悔改、能避免其他信徒學壞,而不是以看人被處刑為樂。 這是一些小小補充說明。 其他部分,我完全認同小小女子的看法。
每個人都可以說自己是基督徒,可見"基督徒"在社會上的形象始終是正面的. 但說自己是基督徒,和是不是基督徒,並不劃上等號,有一本書叫"真假基督徒",各位可以參考看看. 本人也認識黃國倫本人,對於媒體的報導,也不敢全面認同,只是對於當事人不斷的謊言自保,令我不勝欷墟! 可憐的任小姐(黃國倫妻)!可悲的基督徒!
中時電子報 黃國倫被爆謊稱單身 下周有空補辦離婚登記 更新日期:2008/01/10 04:39 宋志民、葉君遠/綜合報導 讀者爆料,「福音教父」黃國倫謊稱離婚,不願離婚的設計師妻子任慧君因此相當難過。對此,黃國倫稱與妻子1年前於律師事務所簽字離婚,因保護雙方家長未公開。但記者問他「那你去登記了嗎」?他愣了一下說「沒有」,證實他現在法定妻子仍是任慧君。 妻禱告 依然有愛想挽回 黃國倫是虔誠的基督徒,2003年被《壹週刊》拍攝到與被封為「娛樂圈最後處女」的寇乃馨外出同車、同食親密照,爆出婚外緋聞,但兩人始終否認曖昧。 去年底黃國倫接受《中國時報》訪問時,突改稱「已簽字離婚」,且坦言對寇乃馨的愛慕,不排斥兩人有未來。但讀者爆料指稱他未離婚,老婆仍愛他、不想離婚,透過禱告盼挽回感情。 1年前 律師樓簽字離婚 對此,黃國倫訪問時坦言「我不懂女人」,所以才會犯下離婚的錯。「我用上帝名字發誓,我真的和前妻在1年前已經去律師事務所、在兩個證人前簽字離婚。」他表示與妻子離婚是採理性態度,感情仍融洽。記者反問他「登記離婚了嗎」?他稱家庭因素加上兩人時間軋不上還沒有。問他離婚與寇乃馨有關嗎?他搖頭,稱她是「朋友」。 8日稍晚,他致電給記者,表示9日會去辦理離婚登記,但昨午黃國倫又致電記者表示,任慧君不希望媒體報導,並說下周兩人才會有空。 寇乃馨 等他處理好再說 對黃國倫的婚姻狀況,寇乃馨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不會多問他那方面的私事。」至於曾經說過和他不排斥有未來,她說:「現在也不排斥呀!只不過,這個未來,要在他把所有狀況都處理好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就等他去處理吧。」
看到黃國倫被報導謊報單身的新聞後, 開始尋找有關他們的消息, 才發現這個討論園地 對於黃國倫的新聞, 每次看到都覺得很心痛, 不曉得事情為什麼會這樣發生 從十幾年前在台大校園聽了黃國倫的音樂見證會後, 一直以演藝圈有如此愛主的基督徒為榮 曾經全教會一起為任姊妹的病情禱告時, 看到任姊妹奇蹟式的被神醫治, 真的為這個家庭獻上感恩也倍覺感動 黃國倫與寇乃馨爆出緋聞之時, 我仍然站在黃國倫這邊, 真心期待他走出這樣的風暴, 可以在這樣的失敗中站起,因為有誰不軟弱呢 知道黃國倫離婚後, 對我有著某個程度的打擊與心動, 不曉得為什麼他會做這樣的決定, 我沒有辦法祝福他的決定, 因為這真的是神所不喜悅的, 然而, 我知道我沒有任何立場對於黃國倫的決定說好說歹,因為只有神有審判人的權利 弟兄姊妹們, 我想要邀請你們一起來為黃國倫與任姊妹的婚姻禱告, 我相信任何在這裡發言的人都是為了關心他們,也願意在他們的婚姻中看到神的心意 仇敵很努力的在人的婚姻中施行破壞的計謀, 黃國倫若真的再婚, 不僅僅會混淆未信的人對於神設立婚姻的心意有所誤解, 更是會在神使用黃國倫與寇乃馨這兩位媒體人在媒體上為神做見證傳福音的果效大打折扣, 而我相信寇乃馨一家人的將遭到弟兄姊妹的質疑 讓我們一同來禱告吧, 求神親自向黃國倫說話, 求神親自來挽回黃國倫弟兄與任姊妹的婚姻, 也求神親自安慰與祝福任姊妹, 我相信任姊妹是真實的愛神與順服神, 所以她才不願意離婚, 否則她如何在這樣大的傷害中度過而且可以饒恕黃國倫弟兄呢 讓我們在禱告中一起祝福他們吧
今天也看到這則新聞,實在不明白,對於黃國倫說:「我用上帝名字發誓,我真的和前妻在1年前已經去律師事務所、在兩個證人前簽字離婚。」,他憑什麼以上帝名字發誓,真是夠了!
做錯事 愛說謊的人 真的很愛以上帝之名起誓 我身邊曾經親眼眼見有過這樣經歷的一位基督徒 就是如此 祂 看似看不到 摸不著 祂 看似不作聲 不反對 男女主角 正處於事業高峰期 男生突然爆紅 大受歡迎 女生這一生 除了被退婚過 還沒吃過苦 所以都選擇捂上耳 矇住眼睛 不想看到 也不想聽到上帝真正的旨意 好像只有處於軟弱逆境時 身為罪人的我們才會遇見神 但順境時 卻一邊嘴巴愛神 一邊順著自己心意隨意而行 難怪外邦人說: "只有軟弱的人才會進教會(教會是一群軟弱的人聚會的地方)" !!!
回應 "上帝審判何時到"所寫的 "做錯事 愛說謊的人 真的很愛以上帝之名起誓 我身邊曾經親眼眼見有過這樣經歷的一位基督徒 就是如此 " 真是感慨,我是親身經歷過這樣的基督徒吔,還是傳道人來的。 以前我也是很白目,愛拿經文來頂嘴,呵呵!現在我學乖了,只敢在這裡碎碎唸一下。很多人進到教會之後,發現基督徒言行不一又老愛把上帝搬出來幫忙背書,好像上帝是他們的奴才,很多這種不良的見證又叫我該如何傳福音呢?我很挫敗。
離婚被批 黃國倫:請勿把我打死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01/14 07:30 記者粘嫦鈺、程家宜/台北報導 選秀節目捧紅「雙黃」評審,才華洋溢的黃韻玲、黃國倫近來邀約爆滿,但各自的離婚話題也受到關注,黃韻玲公視春節特別節目「音樂大團結演唱會」昨天錄影,她表示:「目前無人追求。」黃國倫離婚一事則在基督教小小羊園地引起討論,對此他說:「音樂人的婚姻特別辛苦。」 以製作王菲「我願意」專輯成為金牌製作人的黃國倫,是「超級偶像」評審,觀眾緣加上幽默,接下不少尾牙秀K歌大賽評審,昨天出現「決戰第一名」當評審,被詢及教友以「演藝界基督徒黃國倫離婚事件」為題在小小羊園地上討論,他有驚訝也有無奈。 他表示:「我不是完美的人,走過一段辛苦的婚姻過程,隱私突然成為關注焦點,很不習慣。可以不接受我,但請不要把我打死,很多事只有上帝知道。媒體說我謊稱單身,內心很受挫,已簽字離婚,但未辦好手續,很多事不是單一面向,有很多原因和演變過程。」在小小羊園地裡除了描述黃國倫與生病太太之間故事,他與女星寇乃馨未來發展一事也有人提出討論。 黃韻玲傳出婚變之後,工作運超旺,除了創作寫歌、當評審、主持節目還演出舞台劇,工作越來越忙碌,根本沒時間約會。黃韻玲昨天在節目中幫伍佰慶生,場面熱鬧非凡,她說:「目前沒有出現追求者,我的個性太像男生啦。」她也幫楊宗緯的新專輯製作4首歌,她說錄影之外,就是陪兒子一起唸書,剩下的時間就會拿來創作。
致黃國倫, 經媒體批露此網站 相信你一定有上此網站看此討論文章 當初在康熙來了 看到你一邊幽默的說著年輕不得志時 沒出過國卻硬著頭皮去韓國帶團 還爆笑的說"因為我是韓國倫"~ 還有說出生命見證 之後又演唱我願意時 真的讓我很感動 甚至還在電視機前留下眼淚 為你禱告 可是之後卻看到你數次透過媒體表達要與寇小姐"不排斥共組未來" 實在不得懷疑你的基督信仰? 更讓我再次對主裡曾有美好見證的弟兄姐妹深感失望與破滅 也再次正識自己 要把眼睛仰望主 不可定睛在人生身上 即使那個人 是曾經用生命 用血淚寫出種種動人基督見證的弟兄姐妹 否則 信仰這條路 會跟其他許多不明白我們所堅信的耶穌基督甚至恥笑我們的外邦人一樣 --->感到可笑 感到懷疑 甚至會跌倒 會離開 會走不下去這條信仰之路 離婚是一個軟弱 要依靠上帝恩典的罪 就跟其他弟兄姐妹+我自己都會犯的其他罪一樣 都得求上帝赦免與祂的帶領 但是你卻數次與寇小姐不約而同透過媒體發表"要與你自以為人生中年才真正尋覓的真愛共普未來" 甚至不排斥再婚 如此解讀沒錯吧? 想請問你 那麼你與那個未信主 也不曾相信耶穌基督的演藝圈人士"胡瓜先生"有何不同?
快樂的人是不用上課教堂的,批判別人更是很容易的.我相信上帝是希望每個人都快樂的,自古以來感情都是人來世上最大的功課,也不是別人可以用框架來批判的. 更何況人有追求內心最深層的需要.難道你希望每個人為了別人的想法或某些教條去擁抱痛苦去過日子嗎?不要認為自己信了教,就都以為自己可以替天行道.只有做自己才能真正找到耶穌基督的真諦在那裡. God bless everyone Yvonne
1.我只知道除了聖經裡記的那幾個原因可以離婚外 其他離婚都不對 當然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但不應該是以離婚來解決 應該是要找教會界的諮商輔導吧 畢竟婚約裡如果沒有愛 那實在是太痛苦了 但既然是在婚約裡 就應該努力經營愛吧 這是可以學習的 只要有正確的方法原則! 2.千萬不要當已婚人士的紅粉知己呀 太危險了~~~ 已婚人士也應該要避免有過好的異性朋友 這是逃避試探呀 我自己也是一個個性像男生的女生 也有很要好的男性友人 那種像兄妹情感的關係 是隨時都有任何發展可能的 雖說是以聖經的愛為教導 但是界域沒拉好 隨時都會擦槍走火啦 感情的滋長 都是在暗處的啦 有婚約的人士當避免 也要避免與有婚約的人有這種關係 我自己和我的異性友人都是單身啦 尚且知道這樣的關係有進一步發展的可能 非單身的更是要留心啦 哎 太了解了啦 不需要自欺欺人 界限沒拉好 就是會出問題啦 多少自稱是兄妹關係最後還不都在一起了 留心哪 特別是那些已經結婚的 逃避試探呀~~~
人與人之間,不是夫妻才能有真愛,受限於教規不能離婚,而貌合神離的,到處都是。 雖不能結合,但心中有愛,心中有神,應該比貌合神離好吧。 不要把「離婚」與「不愛神」劃上等號。畢竟「配偶」雙方都只是人,跟「神」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也不要把「離婚」與「愛情」劃上等號,不是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嗎?有人想要在走出一個墳墓後,再走進入另一個墳墓,關卿底事?
回應Yvonne 難道把快樂建立在曾經相知相許的牽手痛苦上,就是所謂的"做自已",別以為"昨是今非"的現世報不會發生在新歡的身上.
回應DD 如果當事人不是一個說一套做一套,道貌岸然的基督徒,大家還懶得討論呢,照你的理論,那麼大家討論又"關卿底事?"
請不要自己當上帝,審判別人的...... 是罪嗎?
裡上帝有清楚的教導: 你們不要論斷人(黃國倫),免得你們被論斷 ........為甚麼看見你兄弟(黃國倫)眼中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ㄉ梁木(自己的罪)呢?....你這假冒偽善的人,先去掉你眼中的梁木(自己的罪)然後才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各位可以試著把自己生命中最痛的事(那種只有你跟上帝之間才明白的傷痛),放在網站上讓大家一起來討論,就能清楚的明白為神們上帝要教導我們不要評斷。 黃國倫跟你,跟我都ㄧ樣,我們只有一個身分 不是明星,也不是法官 但.....我們都是上帝愛的罪人........
回應 唐運來 是罪 屬靈的罪,沒人可審判他,但他自己須面對所有指責. 提前3:2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提前5:7 這些事你要囑咐他們,叫他們無可指責。 提前6:14 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多1: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 多1:7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 多2:8 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叫那反對的人,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便自覺羞愧。
我很同意小小羊說過,若是認同可以離婚真的是不怕找不到理由,﹝所以不用費心了,就說個性不合啦!﹞ 也請基督徒不要消費神的赦罪之恩,恐怕你來不及悔改就.....也或許我們真的以為神不會施行公義,以及不知道,就算悔改了還是要為自己所做的付上代價。 好吧!你以為承擔的起? 可能你高估自己低估神了,你還不夠認識祂。
雖然在教會裡標榜無性別的愛, 但是任何異性之間的關懷還是要相當小心的. 在某些教會中,異性之間的關懷是須要受一些操練與代禱的.尤其本身在情感上就很軟弱的人,要盡量必免去關懷異性朋友.除非你真的確信且相當清潔神已經醫治你在這方面的軟弱.要不然就會像是跳入自己挖的坑一般. 沒有任何人是不會犯錯的,每個人軟弱的點也不同. 而撒旦也清潔知道什麼會使我們軟弱. 所以基督徒真的要勉勵彼此緊緊倚靠神自己,用神的話語來抵擋任何會使我們犯罪的事.
對於約翰福音的例子,我希望也能夠強調一下耶穌讓那婦人走的時候說的最後一句話,我想,這才是真正的赦罪的精髓中的一個重點: 去 吧 , 從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 ! 約翰福音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對於黃國倫這類的爭議,說真的,有時候很煩,看到基督徒們因為一些議題或是不是"罪"的話題爭來爭去,其實,對於以兩邊的立場在發表的人(不管誰對誰錯),不過是想說服對方。可是,大概都已經確定自己的立場,所以這變的有點沒有意義,對於旁觀的,不是管是否真的能瞭解事情的真相,更多是感覺到火藥味跟不斷升高的情緒字句。如過有一方不注意,最後通常變成不再是以聖經,而是個人感覺和教會(這個一不小心就變成取代神的機構)來評論。 不少時候,基督徒已經變的不是太強調"恩典"和赦罪,而不敢說嚴厲的話。不然就是過份強調"罪"與"罰",而不願說赦免怕有人因此任意而為。可是這一切真的是耶穌到成肉身,為我們而死的真意?是滿希望這些議題在這就能結束。不過好像這是種奢望。因為不管出發點在哪,人都是有。立。場。的。 在教會越久,聽的看的越多,越能真的瞭解"看神不要看人"的真實性跟諷刺性。 林肯總統的名言是:「不是去問上帝是否站在我們這邊,而是要問我們是否站在上帝那邊。」 雅各書1:19~27 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 神的義。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反欺哄自己的心、這人的虔誠是虛的。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類似的故事一堆, 不管是基督徒還是佛教徒還是一貫道徒, 只能說人心真的是經不起試鍊......
回應ca 感人肺腑,賺人熱淚的美好見證,如今卻格外諷刺,這樣的反見證,是傳福音的絆腳石,特別是對許多與黃太太有著相 似遭遇的心碎女人來說. 沒錯,我們都是上帝愛的罪人 享受了主恩 難道該以這樣的行為--自得其樂,來回應上帝的愛
本園地能引起盛況,這實在是本人所始料未及。 身為基督徒,我堅信預定論。 預定論的重點很簡單,簡單說起來,就是『凡事必有上帝美意』。 我們不一定能知道上帝的用意是什麼, 我們不一定能知道這是上帝積極的預定(計畫、引導),還是上帝消極的預定(許可、任憑)。 但我們絕對要相信,不論是福是禍,都必有上帝美好旨意。 我們同時也要堅信,『要努力盡人的本分,然後將結果交給上帝』。 因此,我們不管發生什麼事,反正就是繼續做該做的事、傳講該講的真理就對了。 讀到這些文章的人,是喜悅,還是憤怒,那不是我們所能掌握的。 但我們能不斷省察,看自己所講是否合聖經便是。 來的許多新網友裡,有基督徒,也有非基督徒。 我們為這些人懇求上帝,請上帝幫助這些人,使他們透過我們園地所發出的聲音,能聽到真理。 在這時代裡,許多基督徒,連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犯罪,都已經不清不楚。 非基督徒不知道這些,是理所當然。 但是,連許多基督徒都不清楚的話,我們能向別人傳講些什麼? 到後來,只是對別人亂講一通不合聖經的東西,然後使人以為那就是基督教的主張而已。 不僅是傳講,連行為也是。 當基督徒連什麼是犯罪都不知道時,能行出什麼合聖經的好行為? 結果自以為一直在傳福音、做見證,其實不過是不斷羞辱主名而已。 面對現今許多基督徒無法從教會裡聽到許多議題的立場時, 我們絕不當和稀泥的基督徒, 我們絕不當人云亦云的基督徒, 我們絕不當閉口不言的基督徒, 我們會不斷傳講、不斷提醒、告訴基督徒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以下,要做一些回應: 1. 針對『心疼』網友 at 2008年01月10日 14:28所發表的回應 當初看見您的回應時,我就已經滿心的說「阿們」。 一直計畫要針對您的文章寫回應,但因為最近實在很忙,要回的東西又很多,所以一直耽擱下來。 您所講的,其實也是我在這議題已經被討論一段落之後,所要講的結尾語。 我完全同意您的看法與呼聲。 我也請大家仔細再看一次心疼網友這篇回應,然後為這些人禱告,求主幫助他們,使他們走在真理上。 2. 針對1月14日聯合新聞網報導裡,黃先生說的『請勿把我打死』 透過媒體的報導,我想,黃先生應該可以看見我們這裡的言論。 我深信,這是上帝給的機會。 過去,或許可以說『我不知道那是罪』; 但現在,除非避而不見、不閱讀我們的文章,否則的話,已經沒有理由不知道聖經的教導為何。 假使黃先生您知道離婚是犯罪; 假使您知道離婚之後,只能找機會與黃太太重新復合,而無法與其他女性結婚; 那我不相信您還能講出未來和寇小姐還有可能的話。 我一直深信,當基督徒犯罪時,上帝會透過各式各樣的方式,對犯罪者做出提醒。 或許,我們這園地,就是上帝用來提醒黃先生的一個工具。 我們所信的上帝,從來就不是對信徒犯罪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上帝。 當提醒越多時,也是我們要更謹慎的時候。 因為,在大量提醒依然無效之後,有時,接下來就是上帝的憤怒與懲處了。 身為基督徒,這樣的例子,在聖經裡,是屢見不鮮,也是我們都清楚的基本觀念。 黃先生是非常優秀、非常有才華的音樂人。 身為基督徒,我們知道,一切才能,都是上帝的恩賜。 上帝可以賜下恩賜,上帝也可以收回。 當我們將這些才能,獻給上帝所用時,我們就成為榮耀上帝的器皿; 當我們這些才能,被自己的罪所污染時,我們可能反成為羞辱主名的工具。 身為媒體關注的公眾人物基督徒,在鎂光燈之下,可以是很好榮耀上帝的機會,但也隨時可以是羞辱主名的機會。 我們的好行為、好表現,都將在鎂光燈下被放大,大大的榮耀上帝; 我們的錯、我們的罪,也將在鎂光燈下被放大,大大的羞辱主名。 我不知道黃先生原本對離婚、再婚的觀念是什麼。 但是,問題其實很簡單,就是這一些: 1. 離婚是不是犯罪? 2. 再婚是不是犯罪? 3. 聖經怎麼說? 而這些問題,我們都已經詳細發表出來了。 基督徒的信仰,說來也很簡單,大致就是這兩點: 1. 知我所信:知道我信些什麼,知道我信的內容,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2. 行我所信:知道了,就要去行出來。軟弱做不到,就要求主幫助。 基督徒的信仰,其實就差不多是這樣而已。 但是,『不知我所信』,或是『知而不行』,都會讓我們不斷犯罪,積蓄上帝的憤怒。 基督徒都能『知道就做到』嗎? 當然不是! 我們是何等軟弱的罪人,每一個都是。 身為基督徒,認罪悔改,幾乎是時常都在做的功課。 上帝的標準,是何等的高,我們又是何等軟弱,難以做到。 但是,上帝從來就沒有因為我們很難做到,就叫我們不用努力去做。 正因為我們知道靠自己的力量,是何等難以遵守主道, 所以,我們只能不斷尋求上帝幫助,求神賜下力量給我們。 其實,我們只是一個小小的基督教園地而已。 我們能打死誰? 連打死一隻蟑螂的力量都沒有。 我們只有一些聲音而已,那些聲音,能發揮多大的力量? 能使電視公司不讓您上節目? 能使音樂界不用您這個人? 能將您趕出教會? 能使上帝懲罰您? 能命令上帝丟您下地獄? 我們,什麼都不能! 我們有沒有譴責您犯的罪? 絕對有! 我們有沒有否定您這個人? 我不認為有。 我個人,一直很努力,要將『罪』與『罪人』分開處理。 我們這裡有許多文章,不斷反覆表明大家必須接納認罪悔改的人,不管這人過去犯了什麼罪; 但是,我們也不斷強調,真正的悔改,必定帶出真實的改正。 我們為什麼要公開譴責? 如果您仔細閱讀我們的文章,您不可能不知道。 面對一大堆被您離婚事件,以及和寇小姐關係絆倒的基督徒,您覺得如何? 假使您的離婚事件沒曝光,那麼,那只是您與上帝,以及少數人之間的事; 假使您不排除與寇小姐的未來,但放在心中不公開講的話,那也只是您與上帝之間的事; 但當您的離婚事件曝光, 當您公開講未來不排除與寇小姐的可能, 而這些行為都違反聖經,使許多密切關注你們一言一行的基督徒跌倒時, 您覺得呢? 您常講到上帝,我也常講到上帝。 有一天,我們都將站在上帝的審判台前,被上帝審判。 如果,黃先生仔細閱讀我們這園地的文章後,依然覺得我們是在『打死人』, 那我沒有話說,因為我們因盡的本分已盡,未來就等再審判台前,上帝審判我們這園地的行為。 但是,假使黃先生仔細閱讀我們這園地文章之後,發現自己在離婚與再婚的觀念上、事件上,犯了罪,然後能知罪悔改,那感謝上帝,使我們又重得了一個優秀有恩賜的弟兄。 我們不希望有恩賜的基督徒,被罪污染,然後不蒙主用。 我們深深期待有恩賜的基督徒,都能努力追求成聖,成為上帝重用的器皿,大大榮耀上帝。 越有恩賜的人,一旦犯罪,殺傷力會越大,對主名的羞辱也越大。 有多少大有恩賜的基督徒,在犯罪不改之後,結果被上帝撇開,從此不再重用。 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了。 當我們對罪輕忽,常常就是犯另一個大罪的開始。 我們譴責罪,因為我們要教導其他弟兄姊妹何為對; 我們譴責罪,因為為了: 1. 矯正或獲得犯罪的弟兄, 2. 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樣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團的酵; 3. 擁護基督的尊榮和福音神聖的承認; 4. 避免神的震怒 (韋斯敏斯特信條) 但是,雖然我們譴責罪,但我們絕不因此而拒絕任何一個真實悔改的罪人。 願上帝幫助您,聖靈在您心中大大動工。 沒有聖靈,就沒有人能『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以上我做出的兩篇回應,是本站官方的回應。 我要再次聲明,目前針對黃國倫離婚事件的議題,為維持秩序,對一般網友的回應,我依然持續封閉中。 請大家遵守秩序,不要嘗試從本站其他地方做回應。 否則的話,我一律刪除。 另外,我要嚴重警告,請基督徒弟兄姊妹注意…………做個守秩序的人。 連遵守秩序都做不到的話,我們比不信者還不如。 等狀況穩定之後,我會再開放。 但除非發言者有新意,否則我都會刪除。 教導性的討論區,不需要一大堆無意義的回應。 除非回應的內容有教導性,而且有新的教導可以補充之前的不足,否則的話,太多回應,根本幫助不了讀者,反而只是讓大家眼花撩亂、抓不住重點而已。 到目前為止,針對黃國倫的議題部分,已經沒有什麼更好的新教導出來了,大家不妨把力氣省一省,多閱讀這裡其他的文章吧?
上帝說祂會用祂的話'聖經'審判世人 所以審判已經很清楚了 當然 基督徒是有軟弱的時候 不過無論如何 那審判的事必定來臨 基督徒是應該要活出自己的信仰 因為是從基督徒因為是從先行審判 後來才是外幫人
最近常看到黃國倫上節目,雖然和他不熟, 但我知道他曾經出過專輯宣揚福音,而在節目上感覺得到他是個有信仰的人, 一有機會就會做見證,而且見證的方式是有智慧的, 記得他說過,為什麼會四處上談話節目, 原因是如果能帶給大家快樂,又能順便傳達一些理念,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我很感謝神使用這樣一個人; 至於大家討論的婚姻問題,實情如何,黃國倫都未說明, 我想他雖是公眾人物,但這是屬於個人的私領域, 說實在的他可以不必向大眾交待,公眾人物也有隱私權吧, 而說到離婚,我比較傾向「憐憫向審判誇勝」, 主來的日子近了,這世代有愈來愈多的問題超過我們能想像, 我比較願意相信黃國倫曾在婚姻問題努力過,但力有未逮, 我想神終究是充滿憐憫和恩典的神,祂最了解內情, 另外他的離婚事件以及和寇小姐的關係是否會絆倒初信者, 我只能說各人得為自己的想法負責, 面對他人行為,一個基督徒應當有自己的判斷能力, 而且「初信者」雖然是指在信仰上的初生嬰孩,但卻不一定在心智上也是幼稚的, 初信者仍有基本的判斷能力,其實不要太小看他們。 以上是我的看法,抱歉沒有爬完所有回應,純粹只是想表達我的看法。
給shulin: 您的看法所出現的問題與盲點,我們在整個相關的討論裡,都已經被討論到很徹底了。 您還是仔細閱讀一下比較好。 我沒有力氣重複去駁斥這些不斷被反覆的錯誤論點了。 其實,您的回應內容,也正是許多不信的支持者來我們這裡所講的東西。 當基督徒講的觀念,和不信者講的觀念,竟然幾乎都一樣時,那通常表示這已經和聖經不太一樣了。 還有,由於您的論點並無新意,而且也都被我們駁斥過。 所以,請您以後要發言前,先下功夫閱讀過我們的文章與回應再說。
謝謝小小羊的回應,其實以上大家的論點我能了解, 這裡比較是站在審判的角度看整件事, 我無意多做辯論, 但在教會服事也算不短的時間,看了一些事也體會一些事, 我仍然相信神的憐憫和恩典, 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的~~ 不過還是謝謝你費心回應和用心維持這個園地!
謝謝小小羊供應這個討論區 其實我對黃國倫離婚事件一直很困惑 看到此區的謹慎討論之後 感覺好像看到了一絲真理的光 很感謝主! 深信這會幫助其他關心這事端的人 更認識上帝的法則 也求神安慰黃太太與家人 且光照黃先生與寇小姐 ㄚ們!
我覺得,就算不是基督徒,也不能原諒這種事吧 離婚前就在搞曖昧,叫任女士情何以堪? 沒錯,人是軟弱的,難免會犯錯,但是犯了錯還虛偽的找一堆藉口,死不認錯,真是很噁心 一個就是搞外遇,一個就是第三者,這麼明顯 還要拿出上帝來,拜託...上帝很忙好嗎 而且要寬恕憐憫,也是要寬恕憐憫那知錯能改,真心 懺悔的人 而不是錯了還要粉飾太平,死不承認的人 我相信上帝是不會寬恕那樣的人的
黃國倫痴等寇乃馨 溫馨接送已同居? 更新日期:2008/03/06 04:09 自由時報專案組台北報導 黃國倫與寇乃馨若有似無的緋聞,似已漸漸浮出檯面!記者直擊,今年初才辦妥離婚手續的黃國倫送寇乃馨上通告後,在路旁痴等1小時,再載她同返北市信義路住處,徹夜不見兩人離開。兩人解釋因各自工作室與住處在同棟大樓,才會同進出,對於溫馨接送情,他笑說「舉手之勞」,她則說「有人接送是行情!」,至於戀情何時開花結果?兩人默契十足:「等拍到開房間再說!」 黃國倫談吐風趣受寵 黃國倫以幽默風趣的談吐,迅速成為近來綜藝節目裡最夯的冷面笑匠,他與緋聞對象寇乃馨的戀情,也變得備受注目,4日晚間9點多,記者目擊黃國倫開白色轎車載著寇乃馨,從北市信義路的住處出發,送她到中和的東森購物台上通告,隨即再把車停到附近的路旁等侯她下通告,大約1個小時後,他的轎車又開回購物台接她離開。 吃完涮涮鍋同返住處 兩人隨後前往北市復興南路巷內的「禾豐」涮涮鍋用餐,席間,只見黃國倫不斷接手機,似乎公事擺第一,而寇乃馨靜靜地坐在一旁,等他講完電話,再與他繼續聊天,更不時含情脈脈地看著他。 黃國倫與寇乃馨用完餐後,不知是否刻意避免同進同出,只見他先走出餐廳備車,等她買完單上車後,再一同驅車返回北市信義路的住處,徹夜都不見兩人離開。 寇乃馨否認同居 對於是否到黃國倫家過夜?或是悄悄展開同居生活?寇乃馨先是大喊:「No No No,別誤會!」再解釋說,因為她的住處與黃國倫工作室剛好在同棟大樓,只能算是上下為鄰的鄰居,至於黃國倫如此用心地溫馨接送,又痴等她下通告,兩人是否有機會從朋友昇華成戀人?她笑說:「我覺得身一個女明星,有人接送是行情吧!」又說:「我跟他真的就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有好消息會跟大家說。」 黃國倫得知被拍到溫馨接送寇乃馨,先是打趣反問:「我有打她或親她嗎?沒有嘛!只是吃個飯,又有什麼呢?」又說,那天是他有事找她,她問他有沒有空,才順便載她,「只是舉手之勞,何必拒絕美女呢?」對於戀情,他表示:「我們都忙,要談感情需要時間,目前只是好友階段,但不排除未來的可能性。」
奇怪幹嘛每次都回答"不排斥未來可能性"? 寇小姐年紀也不小了 要怎樣也早點對人家交代啊 這樣耗著 女生都要更年期了
如果這一生 黃先生與寇小姐都只是維持好朋友關係 沒有發生性行為 而任小姐離婚後也保持單身 沒有再嫁或再交往別人 這三個人應該都沒有一人是犯姦淫罪的吧? (頂多黃先生只是因為離婚而討神不喜悅的而已_ 這樣解答對嗎?有人可回答嗎?
寇乃馨是己故寇世遠牧師的孫女,從各方面來看,都是相當蒙福的義人後裔,如果我是她家長的話,我會儘量勸她不要淌這趟混水。 因為這裡頭爭議太大,會帶給她人生太大風險,甚至可能會跌入料想不到的「咒詛」當中,十年都脫不了身,等到回首時,可能都已年屆半百,實在須要三思! 再說,音樂人黃國倫,是相當熟悉屬靈爭戰的,如果我記得沒錯的話,多年前,我就在徐建正牧師的屬靈爭戰課堂中見過他。既然他的元配任女士,都已經受到這麼強烈的病魔攻擊,好不容易才透過禱告,得到上帝神蹟的醫治,黃先生是不是應該要更加小心,檢視自己生命中,是否有什麼隱秘的破口,會招致惡者的攻擊,否則他所愛慕的、一心想要呵護的紅粉知己,透過不敬虔的魂結,也有可能受到惡者的加害。 黃先生就算不為自己,而是單單為寇小姐好,也應從屬靈爭戰的角度,重新思考,因為風險實在太大。
其實如果男女主角不排斥未來可能性 以後真要步入禮堂結婚的話 只要找到跟上面的shu-lin姐妹一樣見解的牧師與教會 就是主張"上帝是憐憫大於審判的"牧師 只要有哪個牧師"憐憫大於審判的"願意幫這兩位主角證婚 只要有哪個教會以及相信"憐憫大於審判的"弟兄姐妹出席他們婚禮 並且給於祝福 只要再婚後的黃氏夫婦 他們兩個婚後去各教會做服侍做見證或演講時 避免談論婚姻這敏感話題 或者另類思考 他們婚後可以乾脆改主打: "看吧!上帝是憐憫大與審判的 上帝是愛我們的 我黃先生再婚娶新婚的寇小姐 對於我們的結合 上帝和愛我們的教友親友都是祝福的,所以上帝是愛我們的 來信耶穌吧~ 各位未信主的朋友還有在婚姻中痛苦的弟兄姐妹 不論你如何軟弱 大家本來就是罪人 上帝本來就是憐憫婚姻中有很多痛苦的兒女 出於上帝對我們的愛 所以我們本來就可以再追求新的幸福 不要害怕 勇敢離婚再追求新的人生啦 朋友們請看 上帝是祝福我的 不然怎麼我現在突然爆紅 年收入破千萬 好幾個節目要找我主持 我還妙語如珠 一堆觀眾超喜歡我的 如果上帝不祝福我們 怎麼會給我這些恩典? " 當做演講噱頭到處傳福音也是挺好的啊
最近很忙,但因怕大家開始產生偏差觀念,所以不得不趕快出來公開回應一下。 1.上帝會不會寬恕? 答: a、如果真的是得救者,那表示這就是上帝的小孩。 上帝的小孩,一旦做錯事而不悔改,上帝必管教,絕無例外。 問題是,要如何管教、何時管教,非我們所能事先得知。 也正因如此,我們必須耐心觀察一個人漫長的人生歷程,不宜太早下定論。 b、如果這不是真正的得救者,那當然就不是上帝小孩。 既然不是上帝的小孩,除非今生到死之前有變成上帝小孩,否則的話,上帝當然不一定會去管教。 所謂『寬恕』,要看是指甚麼意思。 若是指『不刑罰』,我上面已經分析過。 若是指『原諒』,那當然不可能。 上帝的小孩,做錯事不悔改,上帝當然不會原諒,必定會修理管教。 不是上帝的小孩,做錯事,上帝當然也不會原諒,但未必今生就會進行處罰,有時是到最後審判才進行懲處。 2.我們要不要寬恕? 答: 很不幸的,我們一定要饒恕,即使對方沒悔改也一樣。 饒恕犯罪者,是我們必須做的是, 但是,對罪的刑罰,常是上帝所負責的領域。 對『罪』和『罪人』,我們要分很清楚才行。 3.三人都沒有再婚結婚,所以就沒有人犯姦淫罪? 答: 我們要小心,因為對罪的評斷,不是指根據『外在表現』而已,事實上,『內在意念』也很重要。 沒有外在的姦淫,但只要內心有動淫念,就已經犯姦淫罪了。 所以,雖然沒和人結婚,但只要心中動和外人結婚的念頭,也一樣是犯罪的。 然而,我也必須講, 雖然上天堂與否,罪是無大小之分的,都必須唯靠耶穌基督寶血才行。 但是,在賞罰部分,罪是有大小之分的,賞罰程度也不同。 實際再婚,當然姦淫罪比較重; 只有腦袋裡再婚,當然姦淫罪比較輕。 再來,我也必須提醒,外在部分,有時我們可以得知,但內在部分,我們常常是無法得知的,只有上帝才深知人心隱密處。 但是我也要提醒,人心中所懷的真實的意念,常常會不自覺地洩漏出來。 4.咒詛?魂結? 答: 這部分觀念,並不合聖經,是現代靈恩派的產物。 我們要很小心,因為上帝並不咒詛祂的小孩。 上帝會『管教』,但上帝不『咒詛』。 違反上帝規定,上帝這位父親當然會管教,甚至會很嚴厲。 但是,違反上帝規定,上帝就『咒詛』祂的小孩? 上帝有沒有咒詛? 當然有! 但是,那些咒詛,是針對不信者、未信者, 至於已經信主得救的人,一切上帝的咒詛,已經由主耶穌承擔了。 接下來,得救者因為已被接納為上帝兒子,所以不再有咒詛,只有管教而已。 假使上帝的小孩還會因做錯事而遭受咒詛,那意思豈不是說,主耶穌的十架寶血,功效實在有夠差,不足以承擔起上帝咒詛的憤怒,還必須已信者自己去承擔? 另外,『魂結」這些都是錯誤觀念,都不要再用。 我們相信有屬靈的戰爭,但是,聖經講這東西講過幾次?聖經講魔鬼講過幾次? 明明就是聖經很少講的東西,卻反過來用這種東西來建立教義,面對一大堆問題都用『屬靈爭戰』、『魔鬼』、『咒詛』、『魂結』來解讀,那還得了? 我們到底讀聖經是在建立『上帝學』,還是在建立『魔鬼學』? 我們讀聖經是在思考上帝部分,還是在思考魔鬼部分? 我們自己思想上帝比較多,還是思想魔鬼比較多? 約伯是超級有資格講魔鬼學的人。因為他的苦難,確實是魔鬼害的。 問題是,他自己有沒有講魔鬼?約伯自己有沒有思想魔鬼?約伯記講多少魔鬼? 我們絕對要重視『上帝管教』的問題,但不要用錯誤的教義來解釋。 一個真正屬乎真理的教義,必定能解通全本聖經。 但是,當一個教義無法解通全本聖經時,那就表示這教義大有問題,常常是斷章取義所建立出來的教義,我們不應採用。 先知撒母耳是超級大好人、是上帝忠實的僕人、盡忠負責,但是,撒母耳的小孩卻是壞人,『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撒上8:1-3) 所以,這是撒母耳的咒詛?上帝的咒詛?非義人的後代?祖先的魂結? 我相信,很多靈恩派的弟兄姊妹很愛主。 但是,有太多靈恩的教導,是嚴重錯誤的。 請歸回正道來,棄絕錯誤的教義。
雪寶您好: 歡迎您到這裡來。 這裡的文章與討論,如果能解答一些您心中的疑惑,那真是太好了。 其實,當我年輕時,我也常常有很多疑惑。 但很不幸的,在那個年代,資訊還沒那麼發達,沒有網路、書籍又少。 許多問題,有時問了教會的長輩他們也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有時則是根本不敢問。 很感謝上帝,在這時代賜給我們網路,使我們能不分地域、時間,信徒能在空中彼此相通、分享,一起來思索上帝的真理。這是很美的體驗。 在這個時代裡,由於後現代主義很嚴重污染教會與信徒個人,所以要堅守真理,會變成更艱難。 後現代主義是什麼? 簡單講,就是: 你好、我好、他也好;你對、我對、他也對,反正沒有絕對的真理,一切都是相對的。 在這種觀念之下,很多屬神的真理,開始被淡化、相對化、愛心化,結果就是信仰脆弱化、無力化。 我深信,屬神的真理,不會因為這人是知名的明星、大牧師,就可以被打折扣。 我也堅信,『傳福音』與『愛心』的口號,從來就不能抹煞我們必須『知罪』、『任罪』、『悔改』的基本信仰。 身為基督徒,我們必須知道什麼是真理,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然後我們才能『知罪』。 知罪,才能認罪悔改; 不知那是罪,或是不認為那是罪,當然就沒有認罪與悔改可言。 當然,知罪了,不表示就有能力認罪悔改,我們必須仰賴救主恩典與聖靈大能,才有辦法做到。 基督徒當然還是會跌倒, 但基督徒願意認罪悔改、不斷努力追求成聖。 犯罪之後,就算作了很多傳福音的好事,也無法抵銷這個罪孽,也無法削減必須認罪悔改的必要。 在基督教裡,功過是不能相抵的、功勞是不能變成功德的。 任何的過,就必須認罪悔改。 『認罪悔改』的福音,才是真正的福音,否則的話,都是虛假的。 即使已經信主得救了,還是必須不斷進行這個認罪悔改的功課,至死方休。 這是我們靈魂與肉體的戰爭,只有當我們到天上之後,永不再犯罪了,才不用再認罪悔改。 願上帝幫助我們, 願上帝賜福給您。
給耶耶: 雖然您是未信者,但您態度良好來提出疑問,所以我願意讓您在這裡和我們一起探討基督教信仰。 不過,由於您的問題很多,接在這篇文章下不方便進行討論,所以我將您的發問移轉到這裡去: 『一些信仰問題:1.離婚與幸福 2.功與過 3.因信稱義 4.原罪』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725685.html
是因為被問到有關基督徒黃國倫及寇乃馨的事件才逛到這裡來!很感謝有這個園地,看完大家這麼詳盡的看法及說明後,自己心裡有幾個想法想要分享!第一,真的很佩服及欣賞「小小羊」不只盡心認真的在維護這個園地,而且對「教導」的觀念、以及許多真理上的教導,看得出真的很用心、謹慎、小心,收獲很多、大部分也很認同!想要回應然後給您一點支持!對「罪」有清楚教導的人,勢必較容易被大家批評或攻擊!但我相信你清楚自己所站的角色,求主親自安慰及繼續幫助你!第二,因為黃先生這件事,是已經走到〞離婚〞的地步了!某方面來說,在挽救婚姻方面已經是來不及了!應該說,感情的事很難說(我不是說難說就不用說)!我的意思是指,在之前〞模糊〞及〞曖昧〞的情況下,就已經漸漸形成今日黃先生與其妻感情漸遠的原因了!想說的是,唯有在那之前,幾盡〞模糊及曖昧〞時期就靠著信仰或朋友的提醒,盡早〞停止〞這樣不合宜的互動及關係!不然一切都來不及了、黃先生的心也回不來了!(這個看法是站在人的情感面說的)第三,現在怎麼辦~~除了為他們禱告以外,別無他法!已經走到這步,我覺得是像小小羊說的吧!罪人只要承認罪,願意悔改,罪會得赦但還是要付上自己犯錯的代價的!也希望藉著這個例子,讓我們在信仰上的人,還是要提醒自己更小心〞謹慎〞的面對〞情感〞方面的問題。
Dear 小小羊: 其實覺得蠻遺憾的,有時就是因為知道自己力量不足才會依靠上帝,可是很多人卻無法因此平安搭上諾亞方舟,避過罪到處淹沒人性良善的洪水氾濫。畢竟上帝自己也說過這是進窄門,初信者永遠不知道信仰道路的艱辛( 但上帝就是要我們保持初信主的熱心 。) 看了您的許多論述,發人深省。日光之下真的沒有新鮮事,有時看了就是愣一下而已,後來也沒啥感覺。不過您的幾點觀念我蠻感同身受的。 第一 許多教會特意淹蓋教會的黑暗面,我之前在教會服侍時,看過牧師因為希望自己的牧區比較"屬靈","虔誠",而警告未犯罪可是不小心知道事實的弟兄不准"亂講話"(牧區裡的一些黑暗面。) 第二 對於教會喜歡找出名人物來見證,我個人持相反意見,當初在教會中造就我最多、讓我感覺上帝在她們身上的弟兄姐妹,往往是在底下默默耕耘、身邊完全沒有人間光環的教友。但我覺得她們比台上的很多講者快樂,因為上帝就是她們的光環。 第三 我非常認同您說的認罪比一昧講寬恕來得重要。 第四 舉雙手雙腳贊成盡量不要用"屬靈"、"虔誠"來形容一個人。聖經上比較常聽到稱讚的話是"熱心"、"愛主"。 如果教會用著社會潮流來吸引年輕人,那我想將來所有年輕人都會被媒體吸引,我相信節目不論做得如何感人,永遠比不上似是而非的各種肥皂劇、偶像劇...等等來的吸引人。發人深省的文學著作搬上電視必然乏人問津。 最後我想說:我們在世上只是過客,世間的光環是短暫的,讓我們共同勉勵,雖然現在我也辦不到,但我想大家以後不要搶著當頭,要搶著當大家的僕人,不求世界的榮耀,只求上帝的獎賞,這樣我想試探應該會少一點。 PS. 信仰對我來說真的很辛苦,當初剛信主時自覺我是信心最堅定的,到現在常常會想放棄信仰,那種恩典剛剛好夠我用的生活真是一種煎熬,如果學不會順服,很難走得下去。如果大家願意請幫我多禱告,謝謝
忘記講最後一件最重要的事,如果大家願意,也多幫黃國倫、寇乃馨與黃國倫的前妻禱告吧!大家一起來痛恨罪的本身,愛與同情願意悔改但被罪挾制的人,就我而言,雖然極不認同黃弟兄離婚的決定,但實在不敢自誇自己一定不會犯罪,只求上帝常常加添我們力量,讓相信上帝但跌倒或不好的人都可以被管教成又好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粉絲逼問「上床沒?」 黃國倫呆掉 聯合報 2008/04/25 記者江祥綾台北報導 黃國倫爆紅後,他與女友寇乃馨的感情連粉絲也好奇。黃國倫昨天與梁赫群參加「王牌大賤諜」粉絲見面會,粉絲麻辣提問黃國倫與寇乃馨是否已經「發生關係」了?黃國倫臉色青一陣、白一陣,作勢要拿吉他打粉絲,最後只得勉強擠出微笑說:「真的只是好朋友。」 黃國倫與梁赫群昨天下午一同出席三立「看廣告‧找賤諜」簡訊活動粉絲同歡見面會,擠在20位粉絲當中,黃國倫抱著吉他自彈自唱。與粉絲互動時,現場一位女粉絲追問黃國倫說:「請問你真的跟緋聞女主角(指寇乃馨)發生關係了嗎?」黃國倫當場傻眼: 「以前人家問我這個問題我會生氣,但現在是綜藝人,只好接受被虧。」 黃國倫雖不願公開給寇乃馨「名分」,事實上他與寇乃馨的感情早已半公開,因為日前他與工作人員一同去KTV唱歌,慶祝節目首播就創下好收視率,黃國倫當時也帶著寇乃馨一同前往,兩人的甜蜜不在話下。梁赫群也被女粉絲告白說:「如果有女粉絲主動追你,你會願意跟她在一起嗎?」事後又表明如果她想跟梁赫群交往,他是否願意?梁赫群當場羞紅臉說:「那有什麼問題。」
看到這些新聞和討論,心裏覺得很難過,也很遺憾。 黃國倫弟兄曾經來過矽谷辦過音樂佈道會,好像是2002年吧,在愛修葡萄園。 當初我也和一群弟兄姊妹們去參加。 沒想到不多久黃弟兄就跌倒了。 其實很多傳道人們都在情慾上跌倒。黃弟兄只是剛好是知名人物,所以引起這麼多注意。 看到弟兄們跌倒,其實我們第一個要警惕的對象,是自己。 因為下一個跌倒的,可能就是我們。 所以我們更應該時刻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加拉太書 6:1 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 讓我們一同為黃弟兄禱告,求他順服主的旨意,回到他自己幼年所娶的妻身邊。 也讓我們一同為寇姊妹禱告,求她順服主的旨意,拒絕黃弟兄,好讓他回到他自己的妻子身邊。 人都會失敗,但是主總是得勝。 我們既然都是基督徒,讓我們少審判,多代禱。 共勉之。
我很難說明看到新聞時的那份傷心。 曾經我也在校園裡,聽到黃國倫的見證與歌聲,那樣的回憶是我大學團契裡有數的難忘時光。 我個人也覺得關鍵是在於「悔」與「改」,覆水難收,但我們可以將濕地抹乾,重舀一盆新水。 這事讓人跌倒的討論諸位都明確表達,我不再討稐,我更在意的是,我們是否該更加警惕,我不比當事人剛強,我的軟弱只有更大,我怎能按著自己的胸口,拍拍說以後我不會如此跌倒呢? 我要更進一步問,我們要如何讓我一生所言,與一生所行一致?(至少不會差太遠) 答案是辦不到! 這事成了我們的最好警惕,我想起馬太福音21 21:28 又 說 、 一 個 人 有 兩 個 兒 子 、 他 來 對 大 兒 子 說 、 我 兒 、 你 今 天 到 葡 萄 園 裡 去 作 工 。 21:29 他 回 答 說 、 我 不 去 . 以 後 自 己 懊 悔 就 去 了 。 21:30 又 來 對 小 兒 子 也 是 這 樣 說 、 他 回 答 說 、 父 阿 、 我 去 . 他 卻 不 去 。 21:31 你 們 想 這 兩 個 兒 子 、 是 那 一 個 遵 行 父 命 呢 。 他 們 說 、 大 兒 子 、 耶 穌 說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稅 吏 和 娼 妓 、 倒 比 你 們 先 進 神 的 國 。 21:32 因 為 約 翰 遵 著 義 路 到 你 們 這 裡 來 、 你 們 卻 不 信 他 . 稅 吏 和 娼 妓 倒 信 他 。 你 們 看 見 了 、 後 來 還 是 不 懊 悔 去 信 他 。 我想大多數的人 都希望選擇當"大兒子" ,寧可與上帝有掙扎,但事後能安然回去,也不當遮蓋問題,捅了天窗的後者。 所以我不敢大言鑿鑿的再說自己愛主,因為我知道我實在不是、也不配
我倒覺得 也不是一面倒的批評黃國倫 而是覺得一種心痛 明明他那麼愛主 也經歷上帝帶領他度過人生低潮的許多見證 為什麼他卻無法克服自己的私慾 走偏的感情 回到上帝面前與幼年所娶的妻 就會覺得 他曾經(還有現在應該也是)那麼順服上帝 怎麼偏偏這件事無法順服 無法回到神面前 是一種主裡面弟兄姐妹對他的心痛與失望 相信這也是上帝的嘆息
其實,看到這些是很難過的。真相如何、細節種種。。上帝魔鬼都知道。 基督徒『披戴基督』,我們不是榮耀神、就是羞辱神。願弟兄姊妹更愛天父、日日治死老我、長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