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Chris仔網友的疑問,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幫忙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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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小小羊:
小某有個研經問題不知道應該如何解釋這段經文。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可十六章15-18節
那是直指保羅或初期教會的個別事件?還是這類神蹟會延至今天?
煩請耐心解答。謝謝。
主內
Chris仔
Posted by Chris仔 at 2007年10月10日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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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小小羊:
小某有個研經問題不知道應該如何解釋這段經文。
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萬民:原文是凡受造的)聽。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可十六章15-18節
那是直指保羅或初期教會的個別事件?還是這類神蹟會延至今天?
煩請耐心解答。謝謝。
主內
Chris仔
Posted by Chris仔 at 2007年10月10日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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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仔您好: 請先閱讀這篇文章: 『用『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馬可16:17-18)作為理論依據時,請小心』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32130.html 我個人認為,這段經文在今日一樣成立。 當然,在保羅他們那個時代,馬可福音這些經文在使徒行傳的紀錄裡,已經全部應驗。 但是,沒有證據顯示現今這經文的應許就停止。 不過千萬要記住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觀念: 使用這經文,要很小心很小心,千萬不要僭越上帝主權,也千萬不要輕易擴大解釋。 另一方面,現今很多喜歡使用這經文的教會與信徒,有很多很多,都在亂解強解這經文。 這點千萬要留意。
那文章講解十分清楚~謝謝你的回覆~ ^^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馬可16:17-18) 話雖如此,但如果故意這樣這算不算是試探神?
關於林芯網友所問的, 有時我們也很難說到底算不算是試探神。 故意要去抓毒蛇,算不算試探神? 故意要去喝毒物,算不算是試探神? 故意要去對病人按手,算不算是試探神? 這些,有時真的很難講。 畢竟,我們不知人內心真正的動機是什麼。 在聖經裡,試探神是大罪。 出埃及時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就因不斷試探神,被上帝嚴厲懲罰。 我們只能說,假使出於試探的心態,那麼,試探上帝的人,會很危險很危險。 我們也只能不斷要求自己不去試探神,也只能要求自己不斷省察自己內心是否純淨。 至於別人,有時真的只能講解聖經意思而已,不太能確定對方動機,更不太能知道對方是否真是出於試探神的心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