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mma網友所問的問題。
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盡量幫他回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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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奉獻:請問
教會有個制度:每一個恆常參與聚會人士,都給予一個號碼的奉獻封,
方便教會統計他/她的奉獻,計總發出收據,用作扣減個人收入稅項。
教會沒有勉強人使用,只作勸導。
聚會人士/信徒如不用奉獻封作現金奉獻也無不可,
只是他們不能有收據用作扣稅罷了。
有一位牧者,卻拿住統計單,去責成其中一位信徒,
說他沒有進行奉獻云云...
因為這位信徒收入少,或失業,暫時不用繳稅,
他只以小量現金作奉獻,不用奉獻封。
到底我們怎看這件事呢?聖經有沒有教導呢?
Posted by mma at 2007年09月15日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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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回覆:
關於這件事,我們必須做一些切割。
首先,由於我們沒聽到該位牧師說法,
所以我們無法更明確知道事實到底為何。
也許,事實並不是這麼單純;
也許,描述出來的和事實有一段差距;
或許,那位牧師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也不一定。
但基本上,mma網友所提出的狀況與疑惑,確實是可能會發生的。
以下我的回覆,純粹是針對mma網友所描述的狀況與問題才適用,
不表示可以無限制放大,也不表示該位牧師就真的如此。
我們都應該會承認,確實有些牧師,對信徒的奉獻,非常在意。
這種現象,不管是大教會或小教會,都可以發生。
某些常常宣講奉獻主題的教會,也常常比較會發生這類事情。
牧師對會友有沒有奉獻,甚至是牧師對會友奉獻的金額,都很在意,
甚至會提出責備。
我們來思考一些問題:
一、牧師有沒有權利責備信徒奉獻的事?
答:
說真的,我們若說牧師『沒有權柄』作這類責備,『這說不過去』;
然而,我們若說牧師『絕對可以』這樣責備,『這也離聖經太遠了』。
基本上,舊約聖經裡,就有很多關於奉獻方面責備的經文。
牧師身為神職人員,是上帝的僕人,當然有權力做這種責備。
然而,我必須提醒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新約保羅書信中的教導。
保羅常常呼籲奉獻,
但保羅從沒主動要人家為他養生而奉獻,也沒為此而責備人過。
基本上,保羅在書信中關於奉獻的部分,
比較不是嚴厲責備的方式,而是鼓勵的方式。
二、沒有在教會進行月定奉獻,可不可以?
答:
誰說在教會聚會,就一定要在那間教會進行月定奉獻?
沒錯,這是慣例,但卻沒有十足聖經的依據。
聖經規定信徒要奉獻,這是命令。
問題是,要獻多少?要獻在哪裡?這又是另一回事。
信徒沒有月定奉獻,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
信徒沒有任何奉獻,可不可以?
當然不行!
信徒只在主日禮拜不記名奉獻,這樣算不算有奉獻?
當然算!
換言之,只要信徒有奉獻,
不管他是獻在哪裡,牧師是沒資格責備信徒的。
信徒可以將奉獻金額用不記名方式奉獻,
也可以將錢奉獻給其他機構與教會,
這都沒有違反聖經奉獻的教導。
三、一個很有問題的行為「牧者拿住統計單,去責成其中一位信徒,說他沒有進行奉獻云云...」
答:
我再強調一次,事實真相為何,我們不知道。
但這樣的現象,確實在不少教會發生過。
信徒確實需要知道這部分的觀念。
因此我所講的,也是針對這現象來講述的。
奉獻本來就可以有『記名』與『不記名』的方式,
這二種都一樣是奉獻。
牧師拿著記名方式奉獻的紀錄,
去責備信徒說他沒有奉獻,這是非常不妥的。
因為:
1.沒有進行記名方式的奉獻,不表示信徒就完全沒有奉獻。
2.即使信徒真的沒有做出任何奉獻,牧師也必須先進行瞭解。
3.假使牧師知道信徒經濟有問題而沒進行記名奉獻,還做出責備,這是不當的行為。
我們不知道做出這種行為的牧師,真正的動機與心態為何。
但是這樣的行為,真的非常不妥。
在過去,許多牧師不敢對信徒做關於奉獻方面的教導;
今天剛好相反,很多牧師非常勇於對信徒做出奉獻方面的教導,
而且,有時已經到威逼、利誘、責備的程度。
這些牧師,絕對會搬出聖經經文來支持他們的行為。
但是,那其實多半是以神之名來神功護體而已。
最後,我要講關於這案例中信徒的部分。
1.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也一定要奉獻,因為這是上帝的命令。
2.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也一定要盡力學習十一奉獻的功課。
3.只要自己有做到,那就對得起上帝,不需管別人如何講(即使是牧師講也一樣)。
一般牧師多半對奉獻多的會友會很好,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一般牧師對奉獻少的會友,也不會太差,因為這是基本該持有的態度。
但請注意這種牧師:
對奉獻多的會友,非常客氣與巴結;
對奉獻少的會友,非常冷淡或置之不理。
這種牧師,多半不是好牧人。
保羅說: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
(林前9:14-15)
阿們。
關於奉獻部分,我們這裡有一些文章,歡迎閱讀:
十一、奉獻、濟貧、教會金錢管理相關文章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6064
小小羊 於 2007/09/16 17:30 留言 回覆

其實事實上的情況 我們並不知道 要是說這位信徒有正常收入 而老是把錢花在別的不是必要的的地方 而牧師屢勸不聽的情況之下 在某個點上 我想~牧師也是人~也有引爆點 失去耐心的同時 就發出責備的話 是情有可原的 但事實情況我們並不能單光聽一邊的說法 唯有禱告 讓兩的人回到聖經裡面 用主的智慧與真理 平和解決這件事情
牧師不能單看統計單,那位信徒也可以使用奉獻封,這樣事情不就解決了嗎! 當然,牧者須要對該位信徒了解一下,是否有什麼困難。 正如 林後 9:7 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請參http://www.pcchong.com/mydictionary1/general/Offering.htm
關於這件事,我們必須做一些切割。 首先,由於我們沒聽到該位牧師說法,所以我們無法更明確知道事實到底為何。 也許,事實並不是這麼單純; 也許,描述出來的和事實有一段差距; 或許,那位牧師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也不一定。 但基本上,mma網友所提出的狀況與疑惑,確實是可能會發生的。 以下我的回覆,純粹是針對mma網友所描述的狀況與問題才適用,不表示可以無限制放大,也不表示該位牧師就真的如此。 我們都應該會承認,確實有些牧師,對信徒的奉獻,非常在意。 這種現象,不管是大教會或小教會,都可以發生。 某些常常宣講奉獻主題的教會,也常常比較會發生這類事情。 牧師對會友有沒有奉獻, 甚至是牧師對會友奉獻的金額,都很在意,甚至會提出責備。 我們來思考一些問題: 一、牧師有沒有權利責備信徒奉獻的事? 答: 說真的,我們若說牧師沒有權柄作這類責備,這說不過去; 然而,我們若說牧師絕對可以這樣責備,這也離聖經太遠了。 基本上,舊約聖經裡,就有很多關於奉獻方面責備的經文。 牧師身為神職人員,是上帝的僕人,當然有權力做這種責備。 然而,我必須提醒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新約保羅書信中的教導。 保羅常常呼籲奉獻,但保羅從沒主動要人家為他養生而奉獻,也沒為此而責備人過。 基本上,保羅在書信中關於奉獻的部分,比較不是嚴厲責備的方式,而是鼓勵的方式。 二、沒有在教會進行月定奉獻,可不可以? 答: 誰說在教會聚會,就一定要在那間教會進行月定奉獻? 沒錯,這是慣例,但卻沒有十足聖經的依據。 聖經規定信徒要奉獻,這是命令。 問題是,要獻多少?要獻在哪裡?這又是另一回事。 信徒沒有月定奉獻,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 信徒沒有任何奉獻,可不可以? 當然不行! 信徒只在主日禮拜不記名奉獻,這樣算不算有奉獻? 當然算! 換言之,只要信徒有奉獻,不管他是獻在哪裡,牧師是沒資格責備信徒的。 信徒可以將奉獻金額用不記名方式奉獻,也可以將前奉獻給其他機構與教會,這都沒有違反聖經奉獻的教導。 三、一個很有問題的行為「牧者拿住統計單,去責成其中一位信徒,說他沒有進行奉獻云云...」 答: 我再強調一次,事實真相為何,我們不知道。 但這樣的現象,卻實在不少教會發生過。 信徒確實需要知道這部分的觀念。 因此我所講的,也是針對這現象來講述的。 奉獻本來就可以有記名與不記名的方式, 這二種都一樣是奉獻。 牧師拿著記名方式奉獻的紀錄,去責備信徒說他沒有奉獻,這是非常不妥的。 因為: 1.沒有進行記名方式的奉獻,不表示信徒就完全沒有奉獻。 2.即使信徒真的沒有做出任何奉獻,牧師也必須先進行瞭解。 3.假使牧師知道信徒經濟有問題而沒進行記名奉獻,還做出責備,這是不當的行為。 我們不知道做出這種行為的牧師,真正的動機與心態為何。 但是這樣的行為,真的非常不妥。 在過去,許多牧師不敢對信徒做關於奉獻方面的教導; 今天剛好相反,很多牧師非常勇於對信徒做出奉獻方面的教導,而且,有時已經到威逼、利誘、責備的程度。 這些牧師,絕對會搬出聖經經文來支持他們的行為。 但是,那其實多半是以神之名來神功護體而已。 最後,我要講關於這案例中信徒的部分。 1.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也一定要奉獻。因為這是上帝的命令。 2.即使經濟狀況不佳,也一定要盡力學習十一奉獻的功課。 3.只要自己有做到,那就對得起上帝,不需管別人如何講(即使是牧師講也一樣)。 一般牧師多半對奉獻多的會友會很好,這是人之常情。 但是,一般牧師對奉獻少的會友,也不會太差。因為這是基本該持有的態度。 但請注意這種牧師: 對奉獻多的會友,非常客氣與巴結; 對奉獻少的會友,非常冷淡或置之不理。 這種牧師,多半不是好牧人。 保羅說: 『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有用過』(林前9:14-15) 阿們。 關於奉獻部分,我們這裡有一些文章。 歡迎閱讀。 <a href="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979691.html" target="_blank">『十一奉獻只能獻在自己教會?』</a> 文章本體結尾,同時也列出一些相關閱讀的文章。
牧師責備信徒的心態是什么?是因為愛的緣故,怕這個信徒會失去很多神的祝福,還是教會入不敷出,胸發義怒?牧人責備,鞭策信徒無可非議,但是如果不是出于一顆清潔,無愧,無偽的良心,只會事與愿違。信徒不但沒有造就,反而更加遠離神,因為覺得自己真是太糟糕了。 2Co 7:10 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 2Co 7:11 你看,你們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或作:自責)。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 我個人認為牧者不應該看教會的具體的個人奉獻明細,只知道一個總數就好了,知道多了難免輕看這個,重用那個,憑空給自己設了很多的陷阱。
以我們教會為例 我們教會的會友個人什一奉獻袋是放在公開人人垂手可得的地方 每次去找自己的奉獻袋時難免也會看到別人的 如果有心想要知道別人的狀況並不難 好處是也許可以藉此發現經濟上有難處需要被幫助的人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教會的考量) 壞處就是難防勢利眼的人 如果真的有牧者會那樣就太不應該了 上週教會才有人受洗立刻被動式的領到十一奉獻袋 我不清楚教會方面對這批新受洗的人教導是如何 但我知道的是被發到的人立刻產生了一個問題就是~ 他希望自行對某傳道人奉獻可否不要使用教會規定的什一奉獻袋 但既然在受洗同時被動式的拿到了 教會方面又沒同時具體說明可否不使用這就叫人有點尷尬了 我個人認為教會若直接將什一奉獻袋的使用規則印在袋上 較能避免這類尷尬產生
原則是既然是神的就不是自己的, 是自己的就不是神的。 奉獻給牧師的錢若是在我們的口袋裏就是一個小圈圈, 要讓小圈圈變成大圓圈就要放進教會的愛心奉獻袋。 如果十一奉獻變成是讓長執行政部門決定哪一位傳道人需要接受特別的愛心, 就會産生牧者和平信徒的階級, 不合乎信徒皆祭司的原則。 各部門的分工不是權利的轉讓, 基督徒的禱告如果可以有人代替, 好像只要有禱告就行了, 這種心態就是充人數。 教會的行政的紛爭大部份是從數字産生的, 知識使人自高自大不是知識本身的問題而是人以知識而驕傲, 同理, 教會有行政問題不是數字本身有問題而是看數字的人將自己和衆人的問題放在數字上面。 還有人是特別注重情感, 對於這樣的人過度講理一定會有反效果。
謝謝小小羊清楚地按照聖經原則教導。
哥林多後書第九章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曾跑過六到七間教會,固定四間教會,曾有三年的時間雙重會籍,但是這些我沒和原先教會的人說。後來我被人誣賴沒奉獻。最糟糕的是這還是原本受洗教會的人.....只因為「遠距離」所以可以不查明真相。但是叫我最難過的,是對財務這件事有研究的退休長官,有一次在某個募款餐會上叫大家不要捐款給教會....不是單單財務不夠透明這件事.........有沒有收據是小事。財務同工沒有妥善保管是很糟糕的事情。目前濟貧單位鬧分裂在吃老本了。雖然極端做了很多好事,但是不好意思!我不願意肯定極端的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