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原教會開始走靈恩,有對夫妻,妻子想換教會,丈夫卻想留原教會。
後來他們終於離開原教會,去到新教會,
沒想到接下來卻發生一些意外事件。
先生認為這是是神在懲罰他,不允許他離開原教會,
所以他又决定回去原教會。
 
 
我的看法是:這不一定是神的懲罰,也有可能是魔鬼攻撃,或纯粹是意外。
 
 
1) 請問像他們這種情形,可以離開原教會嗎?
他們才剛剛選擇離開,就發生這種心痛的事,
確實是很容易使人以為是神的懲罰,
原教會的牧者若知道此事,一定會這樣告訴他的。
 
 
2)請問我們該如何安慰他?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1. 這不一定是神的懲罰,也有可能是魔鬼攻撃,或純粹是意外
答:
正確!
當然,凡事都必須經過上帝許可,否則不會發生。
但是,並不是每件災難都是出於上帝刑罰。
 
 
2. 像他們這種情形,可以離開原教會嗎?
答:
當然可以!
信徒遇到教會走偏差,本來就可以選擇離開。
前陣子,園地就有好幾篇文章講這部分了。
 
教會權柄者犯罪時,如何處理?
 
教會權柄者犯罪,依程序都無法改變時,如何處理?
 
 
3. 他們才剛剛選擇離開,就發生這種心痛的事,
確實是很容易使人以為是神的懲罰,
原教會的牧者若知道此事,一定會這樣告訴他的
答:
當然啊!靈恩派本來就是這樣的啊!
 
 
4. 請問我們該如何安慰他?
答:
很難呢!
重點是,那位丈夫本來就想繼續留原教會,不想離開,不是嗎?
他的心本來就是這樣,所以即使離開原教會,
也一定會動輒罪惡感、動輒將各種苦難歸咎於上帝刑罰。
 
 
其實,信徒個人有個人的選擇,旁人很難講些什麼。
 
 
我講個不入流的說法:
豬喜歡在泥裡滾,牠一點都不覺得髒,
你除非讓牠先變成人,否則你拼命對牠講髒,講死也沒用。
 
 
『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彼後2:22)
 
一個人的想法、觀念、神學、信仰,就會決定他的想法與行為。
對方不覺得靈恩有問題,對方覺得靈恩教會沒關係,
除非他先觀念轉變,否則,對很多這類的人而言,
反正都是教會,為何需要換教會?
 
 
我自己在靈恩派教會裡面,一刻也受不了。
但有些人就覺得沒什麼;
我自己對醫院帶菌的病人,一點也不覺得什麼。
可是,有些人就是受不了;
我無法忍受錯誤偏差的假道,一刻也受不了。
但有些人就是覺得沒什麼。
 
 
懂嗎?
 
 
因此,你的重點,不是去安慰那個丈夫,
事實上,我覺得根本不用去對他浪費時間。
你的重點,是去安慰那個妻子,她才是真正可憐人,
因為她必須和這種腦袋不清楚的丈夫相處,
她需要大家的支持、鼓勵、和代禱,否則很難堅持到底撐下去。
 
 
小小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