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大家為勞基法修改吵得沸沸揚揚時,
我不直接探討大家爭執的部分。
相反的,我要用另一個角度、另一個問題來問大家:
週休二日,合聖經嗎?


想過這問題嗎?


假使認為合聖經,那麼,讓我用更進一步的狀況來引導大家思考:
週休三日,合聖經嗎?
週休四日、五日呢?
要不週乾脆週休六日,合聖經嗎?
或是更直接,週休七日好了,天天都放假不用工作,這樣合不合聖經?


我想,除非完全不管聖經,
否則,大概沒有基督徒會認為周休七日是合聖經的。
(但是,其實我們都知道,我們內心深處,都是希望週休七日的)


假使週休七日不合聖經,那麼,週休幾日才合聖經?


要守安息日(七休一)大家都知道,
但是,常常和安息日連在一起的這句經文,大家還記得嗎?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出20:9、、、一大堆經文)


再講一次,不要只記得『安息日要休息』這經文,
卻忘記和安息日常連在一起講的『六日要勞碌工作』的經文!


所以,週休二日、三日、四日、、、,合聖經嗎?
如何解通這經文呢?


請再看清楚:
『六日』!
『勞碌』!
『工作』!


然而,話又說回來,
我不是說週休二日、三日、、、,就『一定』違反聖經,請不要誤解。
這些東西都不是那麼簡單,都有複雜的考量。


但是,為何我要講這經文、提出這個角度?
因為,我發現,好像很少人會注意到聖經這種『六日要努力工作』的教導。


我在說什麼?
我在說的是-----------
當我們不斷拼命爭取各種『休息』福利時,假使忘記另一面的『辛勤工作』,
那麼,我們就有可能進入危險的偏差中去了。
當然,很多人不服,會認為現在很多工作都已經過勞,
所以辛勤工作已經是理所當然,不需再去強調。
但是,請原諒我提醒一下:
確實很多工作很血汗,但是,並非所有工作都是。
並且,我們真的覺得自己可以站在上帝面前,
理直氣壯說我已經達成辛勤工作了?
我沒有任何「混」?
不管血汗不血汗,不管混不混,聖經的『辛勤工作』規定,
對所有人都適用。


聖經的教導,常常是兩面的。
有『榮耀的彌賽亞』經文,也有『受苦的彌賽亞』經文;
有『人類的自由意志』經文,也有『上帝的主權』經文;
有愛心赦免的經文,也有公義刑罰的經文;
有天堂,也有地獄。
這類狀況,不勝枚舉。


我們都清楚,身為基督徒,假使我們沒有同時注意兩種經文狀況,
同時解通這種『反合性』現象(paradox)(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那麼,我們就可能錯解經文、走在錯誤教義上。


我們常常認為『富人是罪人』,
聖經確實也很多這類的經文,所以這種觀念沒有不對。
但是,真正的問題卻是大家常因此就認為-------
因為『富人是罪人』,所以『窮人是義人』。


看見問題所在了嗎?
聖經有沒有『富人是罪人』的經文?
有!
聖經有沒有『要幫助窮人』(弱勢)的經文?
有!
可是,因為『富人』和『窮人』是相反詞,
『罪人』和『義人』也是相反詞,
而富人是『罪人』,所以窮人就是『義人』了,是這樣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的第一點是什麼?


全然的墮落!


『所有人』都是墮落的,罪已經污染『所有人』的每一個層面了,
連理性、道德、良心、、、,通通都被污染了。


所以,只有富人才墮落,富人才是罪人?
別傻了!
富人確實是罪人,但窮人『一樣是罪人』,不是義人!
窮人不因富人是罪人,就『自動變成義人』。


我在講什麼?
我在講老闆使員工過勞,當然是犯罪,
但是,這並不使員工爭取的休息就自動變成正確;
慣老闆是罪人,
但是,這並不使員工就自動變成義人。


不管是富人與窮人、老闆與員工,通通都是罪人。
假使我們忘記這個超級重要的觀念,
我們很容易就以為對抗富人、反抗老闆、更多休息、更多福利、、,
就一定是對的。
可是,我們卻很容易忘記自己罪惡的本性---------好逸惡勞。


有誰不希望天天吃喝玩樂就好?
有誰不希望薪水越高越好?
有誰不希望工作越輕鬆越好?
有誰不希望上班時間越短越好?
有誰不希望休假日數越多越好?
再補個間接的,身為男人,假使可以,有誰不希望妻子越多越好,
人人像皇帝後宮佳麗三千?


這是我們天生就有的本性,因為,我們是罪人,不因有錢沒錢而消失。
即使我們信主得救了,但因肉體仍在,
所以我們仍會受到有罪性的肉體的影響。
但是,身為基督徒,我們的靈魂已經被聖靈重生,
所以我們要努力建立聖經的世界觀,用聖經來檢驗一切,努力回到聖經。
假使我們內心慾望是不合聖經的,我們就要努力去除;
假使我們的理性是被罪污染的墮落的理性,我們就要努力用被聖靈重生的正確理性來修正。


沒錯,單單希望錢多事少離家近,未必就是犯罪。
但是,被罪污染的本性,必須讓我們常常考慮犯罪的可能,
而且要常常透過聖經世界觀來修正。


因此,
使員工過勞,這是錯誤的;
沒有週休一日,是違反聖經的。
但是,別忘了,這不自動使週休二日、三日、四日、、、,就自動成為正確。
我們罪惡的本性,不僅不會去反對多休,而且會自動不想多工作。
只要有人高喊多休,我們多半會舉雙手雙腳贊成;
只要有人高喊工作,我們起碼內心會發出抗議。
假使我們不努力回到聖經,而是跟隨潮流,順從本心,
我們很容易走入錯誤的道路去。


亞當沒犯罪前,他要不要工作?
要!
未來得救者所要居住的新天新地,大家要不要工作?
一樣要!


沒錯,我們會說基督徒過世是『安息主懷』、『息了一切勞苦』,
但是,別忘了,這不表示在新天新地就每天吃喝玩樂,不用工作。


唯一一個永遠不用工作的地方,是哪裡,知道嗎?
是地獄!
那裡的人只需要每天被火燒即可,不用工作的。
但是,那是我們希望去的地方嗎?


假使連新天新地都要努力工作,
那麼,我們爭取各種休息時,
怎能忘記『努力工作』的相關教導?


割裂了受苦彌賽亞的經文,只單靠榮耀彌賽亞的經文,
建立出來的,是何等可怕的教義啊!
這種錯誤的教義,把真的彌賽亞抓去釘十字架了!
同樣的,當我們覺得不管三七二十一,週休越多越好、各種休息越多越好,
卻忘了聖經另一面講的『六日要努力工作』的教導時,
我們一樣會做出錯誤的判斷來。


最後,還要再強調一次:
我不是專家,我不知道最近各種勞基法條文利弊。
因此,我這篇文章,也不探討勞基法各種修正和條文。
我要講的,是一個我觀察到的令我擔憂的現象,就是------
有多少基督徒在探討勞基法修正時,會注意到『六日要努力工作』的觀念?
假使我們超級反對減少休假的條文,但卻認為周休越多是可以的,
那麼,我們恐怕已經進入偏差了。


結論來說,請注意這些重點:
1. 六日要努力工作
2. 連未來的新天新地也要工作
3. 富人與老闆是罪人,可是窮人和員工一樣是罪人,不是義人
4. 既然是罪人,就會受罪性的影響,產生的意念與理性並非全然無誤
5. 因此,對富人與老闆的各種爭取或反對,並非全然無誤
6. 我們要努力靠聖靈重生的正確理性,來克服罪性產生的墮落理性,回歸聖經,分辨哪些合聖經、哪些不合
7. 合不合聖經,必須用『全本』聖經來檢驗,要注意有無漏掉某些重要觀念與經文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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