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主張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的人,所常提出來的理由。
問題是,這樣的理由,真的可以成立嗎?
我們先來講舊約聖經部分,再來講天主教部分。
一、 舊約聖經有香
舊約聖經裡,確實有香。
但是,假使認為這樣就可以拿來類比,使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
那麼,我不能不震驚的說:
做此主張的人,真的有認真研究舊約聖經裡關於香的經文規定嗎?
假使我們認真去研究一下,還能得出基督徒可以拿香的說法出來,
我真的會很難置信。
舊約裡各種關於敬拜上帝的規定,是非常嚴格的。
有句經文,我們千萬要記住:
『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25:40)
這是非常重要的解讀舊約聖經裡各種敬拜儀式與器具條文的觀念………………
不是你想怎樣敬拜上帝、怎樣製造與使用敬拜上帝的物件,就可以怎樣做;
你只能照上帝規定的,在嚴格的條件限制下,照上帝指示,
來敬拜上帝、製造與使用器具。
任何大膽脫離上帝規定,來敬拜上帝、製造與使用器具的,後果是很悲慘的,
幾乎都是唯一處置…………………………死刑!
這樣的經文之多,不勝枚舉。
單單講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就是亞倫兩個兒子就任牧師大典當日,
這兩個新任牧師只因為一些所謂「小」瑕疵,當場就被上帝格殺擊斃!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
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所說:
『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
(利10:1-3)
照規定,獻祭的香爐使用的火,
必須使用祭壇上的聖火來點燃,不可以隨便找個火來點燃。
凡火,就是一般的火,不是獻祭專用的聖火。
像是一般煮菜、日常生活燒熱水之類的火,都屬於凡火。
表面上來看,不管哪種來源,不就是『火』嗎?
外表上來看,誰看得出這是哪種來源的火呢?
用打火機點火、用蚊香點火、用火柴棒點火,
反正火點起來以後,誰看得出來呢?
可是,上帝卻因為這種在人眼中看不出來、也看不出什麼大問題的「小事情」,
竟然憤怒到當場擊殺的程度!
看見事情的嚴重性了嗎?
其實,假使我們知道舊約摩西五經裡各種繁雜的敬拜與器物規定,
很多都屬於『聖潔性質』……………………反覆出現的『聖』字…………………
強烈的分別為聖、強烈的以神為本、強烈的禁止引進各種外邦習俗,
那麼,我們對於亞倫兩個兒子被擊殺一事,就不會有太大的驚訝。
因為,他們觸犯的,其實是非常重大的惡行…………
不把上帝當一回事!不持守強烈的聖潔觀念!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
這有什麼問題?
不過是一種料理方式而已,這樣也要規定?
可是,假使這只是一種單純的食物與料理方式,有什麼規定的必要呢?
世界上的食物與料理方式那麼多,為什麼特別要規定這種方式呢?
一些考古學資料讓我們恍然大悟,原來,這是當時外邦人常見的『祭祀儀式』。
這樣一來,這個禁令其實意思很清楚:
不准採用外邦祭祀儀式!基督徒要分別為聖!
『耶和華你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
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申12:29-31)
假使我們有清楚的『聖潔律法』、『不准沾染異教習俗』的觀念,
這樣來讀舊約那些條文,很多就比較能抓住其精義。
『香』的部分,就是其中之一。
出埃及記第三十章、利未記第十六章,詳細講述關於香的規定。
我簡單講述重點:
1. 香只能拿來敬拜上帝,不能拿香敬拜偶像,也不得使用在會幕(聖殿)以外的場合。
2. 非照規定製造的香,不得拿來敬拜上帝。
3. 香的製作材料已經被限制住了,必須嚴格按照材料規定製作。
4. 敬拜上帝的香,屬於至聖物品。
5. 祭司才能拿香。
6. 一般人擅自做香、擅自聞香,一律處死。
即使身為祭司,單單用香時不合規定點火而已,就當場被上帝擊斃,
這我們前面已經講了。
另外,舊約裡,有沒有非祭司拿香的?
有!
可拉黨二百五十人!
這二百五十人雖然不是祭司,但卻是首領級的人物。
可是,拿香的結局是全部當場被上帝擊斃!(參:民16章)
我不知道,主張舊約有香,所以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的弟兄姊妹,
知不知道上面這些規定與事例?
今天,中國拿香祭祖習俗裡的香,
是像聖經那樣規定嚴格的香嗎?
是只有祭司可以使用,一般人不得使用的嗎?
是唯獨用來敬拜上帝,不得拿去做其他用途的嗎?
是唯獨在教堂場合,不得在其他場合使用的嗎?
否則,怎麼拿來類比呢?
事實上,中國拿香祭祖的香,和拜偶像的香,是一模一樣的!
這一點都不屬於舊約強烈分別為聖性質的香。
什麼經文才類似中國祭祖拿香這種狀況?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
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
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又說:
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
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6:15-17)
『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
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
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
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
(林前10:19-21)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
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林前8:9-10)
沒錯,異教的香,根本就沒什麼,如何碰都沒關係。
因為,凡物都是潔淨的。
問題是,不是凡物『都是潔淨』,所以基督徒都可以『拿來使用』。
你拿香來點鞭炮,這沒關係!
你拿香來祭祖先,那就是不行!
市場上賣的食物,不用管它是否拿去拜過,全部都可以吃,不用過問。
異教徒邀請你去他家吃飯,不用過問食物是否被拿去拜過,放心去吃便是。
人家主動對你說這是被拜過的,你就要為那個人不吃了。
廟裡的筵席,不同於異教徒家中的筵席,基督徒都不准去吃。
這些觀念,是很清楚的聖經教導,不可混淆。
精義是相通的,拿香祭祖也是一樣。
不能以為凡物都潔淨、心中有上帝,所以就可以放心去廟裡吃筵席!
沒那回事!
同樣的,不能以為凡物都潔淨、心中有上帝,所以可以放心拿香祭祖!
『香』與『拿香』在中國,已經嚴重沾染異教文化與觀念,
這時,基督徒必須分別為聖,不得以為這是慎終追遠的習俗,放心效法沒關係。
我講過了,古代中國,根本沒有拿香祭祖這回事,這是後來的產物。
請參閱:
『給非基督徒:為什麼基督徒不拿香?』
假使『傳統』就可以成為效法的標的,
那為何不效法更古老優秀無關異教的傳統?
為何要去效法這種已經沾染異教崇拜的傳統?
更何況,所有傳統都可以效法嗎?
那中國傳統宗教信仰就是道教、佛教,基督徒也該效法了?
何不乾脆說,為了怕被逼迫,所以乾脆不要成為基督徒?
事實上,很多未信者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拒絕成為基督徒,
我覺得這還比較誠實一些。
當未信者用『基督徒不拿香祭祖,所以基督徒不孝』的理由來抨擊基督徒時,
我們是不能接受這種錯誤指控的!
更不能因為怕被錯誤指控,就反過來乾脆妥協在錯誤的風俗習慣裡!
另外,請不要告訴我『信徒皆祭司』,所以基督徒拿香祭祖符合舊約條文。
因為,我們不能只拿一部份條文,卻避開其他條文,然後說這樣就符合條文了。
其他關於香的聖經條文規定,難道我們都忘了嗎?
只能拿來敬拜上帝、只能在教堂、不能使用異教製作的香、、、、。
舊約有沒有拿香去做其他用途的?
有!
他們拿香去祭拜各種神明!
結果就是被滅絕!
『至於這民的一切惡,就是離棄我、向別神燒香、跪拜自己手所造的,
我要發出我的判語,攻擊他們』(耶1:16)
『向巴力燒香』(耶11:17)
『向假神燒香』(耶18:15)
『向素不認識的別神燒香』(耶19:4)
『向天上的萬象燒香』(耶19:13)
『向天后燒香』(耶44:14)
二、 天主教拿香
天主教在敬拜儀式裡,會有拿香部分。
這部分,我們不多討論。
但是,天主教同意信徒拿香祭祖,這並無法成為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的理由。
事實上,天主教有很強烈舊約儀禮的觀念,
並且認為單單耶穌基督還不足以成為唯一中保,
人與上帝之間依然需要其他中保(聖母馬利亞、聖徒、對神父告解、、、)。
這種神學教義上重大的差異,
就使我們無法輕易認為天主教如何如何,所以我們基督教就能如何如何。
請我們大家留意:
天主教使用香的歷史很悠久,但為什麼自從馬丁路得、加爾文宗教改革之後,
基督教不拿香了?
因為,主耶穌來了之後,律法被成全了。
舊約律法,基本上可分成儀禮律和道德律。
儀禮律部分,
由於主耶穌成為大祭司,獻上祂自己成為祭物,已經成全舊約儀禮律的律法。
所以,新約以後的基督徒,不須再遵守舊約各種祭祀的規定了。
因此,假使基督徒繼續使用香這類的舊約儀禮律來敬拜上帝,
那反而是一種貶低主耶穌大祭司與祂自己成為至善至美的祭物的特性。
道德律部分,
主耶穌成全了舊約律法,用更高的標準來闡明道德律的精義。
因此,基督徒必須用『內心犯罪就是犯罪』的高標準,來看待各種道德律,
不得以為表面上遵守就是真正遵守。
福音傳進中國時,天主教後來採取妥協態度,主張信徒可以拿香祭祖;
基督教則採取嚴禁態度,禁止信徒拿香祭祖。
有人會主張,何必那麼嚴格?
與人為善,不與一些傳統習俗衝突,不是更能幫助福音廣傳嗎?
但問題是,講這種話的人,我不知道是不是不了解歷史實況?
以中國而言,天主教的妥協態度,反而沒有使其教勢更易擴大,
事實上,中國天主教信徒人數遠低於基督教。
反而基督教在中國嚴禁拿香祭祖,信基督教的人數卻遠遠比信天主教的多。
天主教這種『妥協』的態度,並不僅只在中國而已。
事實上,在很多第三世界國家,都是這樣與當地習俗妥協的。
結果,確實在很多地方天主教成為當地最大宗教,
但付上的代價就是天主教的偶像化、異教化非常嚴重。
看看中南美洲、菲律賓的天主教徒,
他們很多信仰觀念與行為,其實和異教沒有兩樣。
這種異教化的信仰所帶來的信徒,有多少是真正得救的呢?
假使真正的基督教信仰,要靠異教化才能達成福音廣傳的話,
我是打死都不相信那是真正的福音的。
因為,那表示上帝一定弄錯了!
祂嚴格規定以色列人進迦南地時,絕對不准效法當地異教的習俗,
並且還把那些將耶和華信仰異教化的以色列人,後來徹底毀滅,
使南國與北國都亡國,以做為嚴厲懲罰。
同時,耶穌一定弄錯了!
祂當時應該在魔鬼試探時,妥協一下,彎腰拜一下魔鬼,
立即可以使全世界人人都信主。
反正不過彎個腰、屈個身、心中有上帝即可,
跪一下魔鬼,又有何不可呢?
何必那麼辛苦,流血流汗,
還要捨己被釘十字架,被人羞辱至死?
因為舊約有香,因為天主教同意拿香祭祖,所以基督徒可以拿香祭祖?
別傻了!
很多弟兄姊妹軟弱,成為基督徒之後,還屈服在家庭壓力下拿香祭祖。
對此,我沒有嚴厲責備,
畢竟,有時人真的很軟弱。
但是,請千萬記住再記住:
犯罪了,不可恥!認罪悔改,努力再努力便是。
犯罪了,不想認罪悔改,反而腦筋動到罪的定義上去,
將有罪扭曲成無罪,以此來獲得內心的平安,這非常不好!
因為,知罪的話,還有機會認罪悔改;
既然認為不是罪,那就沒有機會認罪悔改,那就嚴重了!
願上帝幫助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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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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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小羊的詳細解答
拿香祭祖其實並不是「慎終追遠」的行為,而是一些人為了遊說基督徒也拿香祭祖,才掰說那是「孝道」「慎終追遠」。其實拿香祭祖背後是一個很深的異教觀念:「相信人有輪迴」、「相信祖先死後也需要吃東西」這樣的觀念,所以拿香拜了,雖然不是直接認同,卻是間接承認這個觀念。 如果心中信的是「人沒有輪迴,死後下陰間」「祖先也是人,死後也下陰間,所以不需要吃東西,我們也不用拿東西給他吃」的話,其實這些儀式也都免了。
初信主時,我也曾因為自以為是的體貼,心中決定只要父母一聲令下我就會拿香,心想反正心裡想的是上帝即可,而且這好像才是孝順的表現。雖然我家人都還未信主,神 卻也安排我有一位很體貼的母親,准許我不用拿香拜拜;有一回妹妹忘記這件事,替我點了香,那時我還自以為是的心想,基督徒既然百無禁忌,拜就拜吧!反正想的是上帝即可。這件事後我母親對我說她尊重我的信仰,不能拿就不要拿吧,這真的讓我覺得很羞愧。初信主時,上帝體諒我的軟弱,讓我不需要與家人在這事上抗爭。當信仰到了一個階段,我卻沒有表明立場及捍衛信仰。沒有人用刀槍逼迫,卻在自己的認知錯誤上跌倒了。
在拿香的方面我父母意見不一樣 拿我父親來說~他是無神論者~從不在乎我的宗教 看起來滿對我是基督徒來講~好像是尊重的 但前幾年回親戚家過年~對於我不拿香拜祖先~我爸滿不開心的 我奶奶雖然是天主教徒(但很尊重我的信仰)~讓我不拿香~但我爸對這部分頗有微詞~ 今年我學聰明了~我自己先買一束鮮花放在貢桌上~親戚拿香拜拜的時候~我就鞠躬~解決了這個問題 至於我母親~是佛道教~會指著我鼻子罵我不紀念先人等等~可是她絕不會讓我拿香~物品一定會分成要祭拜的跟為祭拜的~以免我吃到~(感謝主!) 我覺得遇到衝突的時候~總是有其他方式可以解決的
我曾遇過,有人知道我是信耶穌的,請我吃糖, 當我咕嚕一口吃下時,才跟我說,這是拜過的,這樣跟我開玩笑, 但糖都已入口,卻不好因聽他這句話,當場吐出來(因這樣感覺像翻臉,氣氛會僵掉), 只好微笑以對,繼續唅著...(汗) 也看過早餐店直接設攤在土地廟(有樹蔭的那種),也設了桌椅供人現場食用, 我見是有很多人在吃,生意還不錯,可是,就礙於他就設在廟的範圍裡, 若去買,甚至現場食用,心裡就總覺得很不妥,所以始終未曾光顧... 生活裡有時真是會遇見這種感覺模稜兩可,很難去做出確實的分辨和正確行事的真實情況...
我家人拜祖先的时候,我便在边上鞠躬3个。心里默念的是:愿你们的灵魂安息。
關於 "有人知道我是信耶穌的,請我吃糖,當我咕嚕一口吃下時,才跟我說,這是拜過的,這樣跟我開玩笑," 我會對他說:放心!天父上帝是最大最勁的,只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禱,就甚麼也不怕,百無禁忌!只記不要害人、要愛人如己! 我以前公司老闆,有些時候有用燒豬食物拜關公的,很多同事也有一起燒香參拜,我當然不燒香,當大家一同食飯中,有同事問我這些食物拜過關公怕不怕,她說以前的基督徒同事都不敢食的。我就答她:放心!天父上帝是最大最勁的,只要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祈禱,就甚麼也不怕,百無禁忌!有些基督徒何能信心不足,今次你們有福了,因我食飯前有為食物祈禱,求主潔淨賜福,因為萬物都是上帝創造,陽光、雨水和食物都是上帝所賜,偶像公仔算不得甚麼! 我們基督徒拜神,是用心靈誠實、真心誠意,不用食物和燒香,更加公平和方便,因為一切都屬於上帝,上帝是看人內心不看表面,也無法賄賂的。
1.我曾遇過,有人知道我是信耶穌的,請我吃糖, 當我咕嚕一口吃下時,才跟我說,這是拜過的,這樣跟我開玩笑 但糖都已入口,卻不好因聽他這句話,當場吐出來 答: 不用吐出來!光明正大吃下去! 我會告訴對方: 「感謝上帝的恩典,透過你這樣壞心的人,祂依然賜我好吃的糖吃。 也感謝上帝讓我有機會透過這次事件教訓你,讓你以後不要隨便對我開這種不好玩的玩笑。」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箴26:5) 2.有同事問我這些食物拜過關公怕不怕,她說以前的基督徒同事都不敢食的 答: 謝主恩弟兄講的是正確的觀念。 基督徒不用怕拜過的東西。 我們不吃,不是因為那東西被拜過,所以我們出於『害怕』而不敢吃。 這種出於害怕而不敢吃,是違反聖經的。 『凡市上所賣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意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林前10:25-27) 如果我們不吃,是為了未信者的軟弱,而不是出於害怕。 『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林前10:28-29) 這不是說只要有人告訴我們那是拜拜過的,我們就都不能吃,不是這意思。 我們必須分辨對方的意思是什麼。 重點很簡單: 1.我們觀念要清楚 2.我們要善用機會告訴未信者正確觀念 『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3.其實拿香祭祖背後是一個很深的異教觀念:「相信人有輪迴」、「相信祖先死後也需要吃東西」這樣的觀念 答: 拿香祭祖,確實有很多是具有這類觀念,但並非所有拿香祭祖者都抱持這種觀念。 4.早餐店直接設攤在土地廟(有樹蔭的那種),也設了桌椅供人現場食用 答: 這是『廟設的』,還是只是『在廟的地盤營業』? 這兩者是天差地遠,不要搞錯! 即使是『廟設的』,也有分那是『祭神明的』、『異教儀式有關的』(如:籤、香、光明燈、符咒、紙錢、、)與『和祭神明無關的』(單純觀光紀念品、冷熱飲販賣部)。 假使對方賣個大佛冰棒,有大佛造型,基督徒就不能吃了? 假使是我,我會高興買來吃,同時感謝讚美主,讓基督徒可以把大佛一頭咬死!(說句玩笑話) 一些符咒的紀念品,基督徒當然不能買。 可是單純到此一遊的紀念品,為何不能買? 若是這麼腦袋不清楚,那是不是尿急時,也不可以去上廟裡的廁所? 同時,日本京都的基督徒都該死,因為到處都是世界國寶級的廟,他們天天都該活得恐懼顫驚,深怕碰觸魔鬼地盤? 馬偕博士曾在廟前的大廣場上傳福音,那完全是在廟的地盤上。 所以,馬偕傳的福音無效?馬偕不能在魔鬼的地盤傳福音? 重點是『那是不是祭神明的、是不是異教儀式與用途的』,就是這麼簡單的分寸,一點都不難抓住。 觀光旅遊時,我會帶我孩子們去看知名大廟,一邊觀賞,一邊告訴孩子們拜偶像的愚蠢,還有聖經裡講的關於偶像的各種笑話。 基督徒不要自己嚇自己,活得喪失平安與自由。 5.鮮花與鞠躬 答: 正確! 基督徒不可拿香,基督徒可以鞠躬。 拿香有強烈異教色彩,鞠躬與異教色彩無關。 我們不會拿香拜老師,可是我們可以對老師鞠躬,表示敬意。 發問:可以對祖先牌位敬禮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0958699.html
"也看過早餐店直接設攤在土地廟(有樹蔭的那種),也設了桌椅供人現場食用," 唐牧師與花生湯, "在瑪琅 (Malang) 有一個佛廟,這個廟的庭院裡面賣得花生湯好吃得不得了,我帶一個牧師從美國到裡面去吃花生湯。他說「你怎麼帶我到廟裡面來?」我說「我沒有到廟裡面,這邊花生湯很好吃。」這個廟的地皮是他們的或是上帝的?上帝的。全世界每一個地方都是上帝的。你說「這個有鬼,那這個地方沒有,這個已經乾淨,那個污穢。」你心地清潔天地都清潔,大家說「心地清潔天地都清潔」。" 希伯來書查經第六十一講 作者/演講者:唐崇榮牧師 唐崇榮牧師歸正查經講座 http://old2.cef.org.tw/program/resource/resource_read.php?resource_id=75
謝謝小小羊這篇文章! 我一直以來都不曾想過因為舊約有香, 所以我們今天可以燒香祭祖. 只是我心底最大的疑問是為什麼以前上帝要以色列人用燒香來敬拜祂呢? 不太明白為什麼古時以色列人會這樣作, 這是我自己看聖經時候很想不通的地方, 因為覺得這儀式實在太像異教的做法, 我常想, 要是有未信問我, "為什麼你們的神在古時要你們燒香給祂呢, 那不是就像那些燒香給佛祖的人嗎?"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希望小小羊或其他弟兄姊妹能撥冗分享你們的看法. 謝謝!
1.為什麼以前上帝要以色列人用燒香來敬拜祂呢? 答: 你走錯路了! 上帝在舊約的『獻祭規定』,不是讓人去『討價還價』,也不是讓人去『發問為什麼』的。 重點是『遵守』! 沒資格問為什麼! 上帝沒有義務對人類的每個問題做出解釋。 雖然上帝有時會在下命令時提出解釋,有時在其他經卷提出解釋, 但事實上,上帝對很多舊約獻祭規定,都毫無解釋。 為什麼要七隻、為什麼要一隻、為什麼要小羊、為什麼要母牛、為什麼要、、、 這些,根本沒有『為什麼』好問的,當時的以色列人就是要『照辦』! 事實上,假使我們有強烈的聖經就是上帝『主動』對人類做出的啟示,是『上對下』,是『神本』, 而不是由人類『自己想怎樣就怎樣』,是『下對上』、是『人本』, 那很多東西,我們就不會有問題。 2.假使有未信者問「為什麼你們的神在古時要你們燒香給祂呢, 那不是就像那些燒香給佛祖的人嗎?"」 答: 差遠了! 理由這篇文章本體已經講解過了。 上帝要人『跪拜』祂,其他偶像大家也是用跪拜的。 所以上帝沒資格要人跪拜祂? 上帝為什麼要人跪拜祂? 這樣豈不是和跪拜其他偶像一樣,也是在拜偶像嗎? 重點很簡單: 誰說上帝沒資格做出這種規定? 誰說上帝沒資格禁止人對其他偶像做出跪拜,只能對祂做出跪拜? 事實上,拿香拜佛的問題,我反而可以反問: 憑什麼佛與其他偶像,有資格得到人類將之當成神,拿香去拜他們? 正如憑什麼佛與其他偶像,有資格得到人類將之當成神,去跪拜他們? 重點很簡單: 除了唯一真神,沒有其他任何神明,有資格得到人類的跪拜、拿香、獻祭、、、。 這是聖經清楚的規定。 佛是真神嗎? 偶像是真神嗎? 其他神明是真神嗎? 人類擅自將只能對真神做的事(如:跪拜、拿香、獻祭、、),拿去對其他的神明做,就是對真神的大逆不道! 正如親生兒子對自己親生父親不孝、拒絕承認這是自己親生父親,反而去對不是他父親的假父親大發孝心,該當何罪?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 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1:20-25)
有真神就會出現假的, 真理先存於假道, 舊約這些儀式不是類似異教使人模糊不清, 而是原本神喜悅的敬拜儀式被異教拿去以假亂真(而後就可以看到任何被混雜的行為都被嚴厲懲罰),我們的上帝是忌邪的獨一真神, 想要在基督教與異教敬拜模式中尋找異中求同以求合,其實是件危險的事, 因為分別為聖是不可妥協的部分,舊約這些禮儀要求很多都是主耶穌的預表, 而新約時代主耶穌來成全了救恩後, 現在基督教會沒有在燒香獻祭了, 但許多異教仍停留在這些模仿來的敬拜儀式. 這是我一點小小想法也許能回答您部分的問題.
謝謝謝主恩、小小羊、PETER的回覆! 讓我受益良多! ^^
謝謝小小羊和小丁的回覆, 讓我能用另一種角度去理解. :) 其實"為什麼以前上帝要以色列人用燒香來敬拜祂呢"這第一個問題, 自己想弄清楚的是, 燒香是不是含有預表呢? 因為正如小丁所說, 這些舊約禮儀要求很多都是主耶穌的預表. 但我並沒有想否定神的主權的意思, 我絶對認同即若神在燒香儀式沒有特殊想要預表的內涵, 祂仍然有主權要求百姓這樣行. 希望小小羊包涵我的問題總是詞不達意.. 謝謝!
剛剛找到這資料: 燒香無論舊約或新約都是象徵祈禱(詩一四一2;啟八3-4) [http://www.edzx.com/chajing/Old%20Testament/03Lev/03TT02.htm] 抱歉最初發問時沒有自己先去好好查找資料, 再次謝謝小小羊和小丁以及其他弟兄姊妹的分享.
燒香無論舊約或新約都是象徵祈禱 答: 基本上,這說法並沒有錯。 但是,我必須藉此機會,提醒一個很重要的解經觀念: 舊約律法大致可分成道德類、儀禮類(有些人還會加上民法類,有些則將之歸類到道德類裡去)。 基本上,我們解讀那些儀禮類的經文時,盡量不要做出『確定』解讀,也就是認為『一定就是什麼意思』。 舊約儀禮類經文,是在豫表。 問題是,豫表的詳細內容,我們未必可以清楚得知。 舊約經文,要用新約來解。 新約希伯來書,是很重要解釋舊約儀禮律的經卷。 它對於很多舊約獻祭的內容,都做出清楚講解,讓我們知道這些舊約儀禮豫表的真實意思是什麼。 可是,希伯來書也告訴我們一件重要的事: 『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來9:5) 希伯來書 9:1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 9:2 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 9:3 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 9:4 有金香爐,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 9:5 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座。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 希伯來書這段經文,講了一大堆獻祭儀禮的處所擺置之後, 竟然不是詳細講解這些擺置物品的意義,反而說『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 事實上,希伯來書後來也沒有對這幾件物品細說,新約其他經卷也幾乎沒有細說。 我要再舉一個例子: 出生第八天行割禮。 為什麼要第八天? 不能第早一點的七天、第六天,晚一點的第九天、第十天嗎? 這是有醫學上的意義的。 幾千年來,猶太人就是這樣遵守,在第八天行割禮,但不知道為什麼。 進一百年來,醫學進展,才發現這個時間規定,剛好符合醫學上的觀察: 出生後第八天,血液最容易凝固、會減少出血。 早一天、晚一天,都很會出血。 問題來了: 醫學上這觀察,確實很合理可以解釋為什麼第八天行割禮的問題。 同時,當我們講述第八天行割禮時,一樣可以講述這醫學觀察。 但是,請注意我現在要強調的: 我們不能『確定』、『一定以為』上帝做出這規定,就一定是因為醫學上的考慮,或是認為上帝只依據醫學這單一考慮,就做出此規定。 同樣的,舊約很多儀禮的豫表,我們會有一些間接證據,或是一些推測。 但是,千萬不要有『一定就是這樣』的想法。 回到燒香來,確實,啟示錄很清楚告訴我們,用香來代表聖徒的禱告。 但是,舊約儀禮律裡面,各種香的規定,『一定』就是在豫表禱告嗎?『一定』只能做禱告來解嗎? 對此,我們最好保持沈默與敬畏。 上帝假使沒有清楚講述,我們依然可以推論、發揮經文的意義, 但是,一定要保持那種『不隨便就認為一定是、、、』的態度。 其實,『香』有一個很重要的意思,就是『很好聞的味道』。 聖經裡,有個類似的詞彙,叫『馨香之氣』。 『馨香』這詞彙,在獻祭時,描述聖徒良好品德時,有時就會用到。 這種獻祭時的馨香之氣,有時聖經會描述上帝聞了就悅納,心情很好。 請注意,單單我再提出這樣的線索之後, 我們一定會發現,又一大堆可以再發揮的地方了,不是嗎? 所以,重點很簡單: 我們可以對舊約儀禮類經文有些發揮,但是,記住不能認為『一定』就代表什麼,這樣就可以了。 當然,要發揮雖然不是不行,但要小心,不要太天馬行空,變成靈意解經式的亂解。 有些解經書,竟然對『每個』舊約儀禮的器物、儀式、、、,全部都可以斬釘截鐵說出豫表的意義來,我真的傻眼! 連新約希伯來書都說『不能一一細說』,可是我們這些根本就不是寫聖經的使徒的人,竟然可以一一細說,這真的太離譜了。 敬畏上帝是好事,靈意解經也不是不行,但敬畏到大膽對每個聖經沒有清楚描述的儀禮類經文做出詳細靈意解釋,還認為這就是正確解釋,這就是越權了,反而變成不敬畏上帝了。 我不是說小鹿網友那種燒香象徵禱告的說法是錯誤,也不是說他的態度就是認為一定只能這樣解。 而是利用這機會,對這個重要的解經態度,做出講解,以避免大家觸犯。 願上帝幫助大家
掃墓時獻花,這表示所獻的對象不具備神格,但拿香則不同,拿香所祭的對象一定是具備神格或者是靈,一場表演結束後會上台獻花,但不會拿香上去 有牧者或傳道為避免信仰衝突,告訴信徒拿香等於拿花,我可以體會這段期間基督徒會遇到難處甚至逼迫,但是愈能堅持真理,就愈有機會見證信仰,求主幫助